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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企业个人所得税自查提纲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全面自查企业职工以各种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等各项所得,以及企业支付给非职工的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查应涵盖以下项目:1.超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金,为职工缴纳的年金,为职工购买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商业性保险等。

附件1 金融业企业个人所得税自查提纲

应全面自查企业职工以各种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等各项所得,以及企业支付给非职工的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查应涵盖以下项目:

1.超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金,为职工缴纳的年金(补充养老保险),为职工购买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商业性保险等。

2.绩效奖、年终奖,一年内多次发放一次性奖金。

3.对中层管理人员发放的目标考核奖。

4.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列支的“个人业务拓展费”。

5.向职工发放的代发行债券手续费奖励。

6.向客户经理、部门主管发放业务推广费。

7.以油票、修理费、办公费、飞机票等实物报销形式发放的职工奖金。

8.工会发放的部分人员奖励、办理旅游卡费用等。

9.虚开办公用品、餐费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职工奖励及业务拓展支出。

10.超标准发放差旅、通信、住房、伙食补贴。

11.组织职工旅游所发生的费用。

12.向职工发放实物福利,例如,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发放大量实物等。

13.在福利费中,向职工发放服装费、劳保费等现金支出。

14.向职工发放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包括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

15.向非职工发放揽储性质奖励。

16.发放各类信用卡、会员卡,对会员进行现金或实物奖励。

17.刷卡积分换礼品,购买礼品的费用以办公用品名义开出,在营业费用中列支。

18.在各种庆典、节假日、业务往来为其他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赠送实物、消费卡等礼品。

19.向客户发奖励。

20.除以上列举的项目以外,还有其他涉及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都要对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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