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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开发与营销管理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最早产生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利率上涨,高于Q条例规定的上限,资金从商业银行流入金融市场。其目的是稳定存款、扩大资金来源。由于当时市场利率上涨,活期存款无利或利率极低,现行定期储蓄存款亦受联邦条例制约,利率上限受限制,存款纷纷从银行流出,转入收益高的金融工具。

第四章 金融产品开发与营销管理

学完本章后,你应该能够:

了解金融产品的概念和种类;

熟悉金融产品开发与创新的含义与意义;

掌握金融产品创新的方法;

掌握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及其营销策略;

能够具备基本的金融产品分析及营销管理能力。

案例导入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创造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CDs)最早产生于美国。美国的Q条例规定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不能支付利息,定期存款不能突破一定限额。20世纪6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利率上涨,高于Q条例规定的上限,资金从商业银行流入金融市场。为了吸引客户,商业银行推出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购买存单的客户随时可以将存单在市场上变现出售。这样,客户实际上以短期存款取得了按长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可转让大额存单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竞争力,而且也提高了存款的稳定程度,对于发行存单的银行来说,存单到期之前,不会发生提前提取存款的问题。

CDs主要特点是流通性和投资性,具体表现在:CDs具有自由流通的能力,可以自由转让流通,有活跃的二级市场;CDs存款面额固定且一般金额较大;存单不记名,便于流通;存款期限为3~12个月不等,以3个月居多,最短的14天。

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由美国花旗银行于1961年创造的。其目的是稳定存款、扩大资金来源。由于当时市场利率上涨,活期存款无利或利率极低,现行定期储蓄存款亦受联邦条例制约,利率上限受限制,存款纷纷从银行流出,转入收益高的金融工具。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较高,又可在二级市场转让,对于吸收存款大有好处,于是,这种新的金融工具诞生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存单除对银行起稳定存款的作用、变银行存款被动等待顾客上门为主动发行存单以吸收资金、更主动地进行负债管理和资产管理外,存单购买者还可以根据资金状况买进或卖出,调节自己的资金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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