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是一种需要专门的会计知识和长期、强化的学院培训的专门性行业,会计职业人员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专门人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职业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履行会计行为时所应遵守的道德标准。
11.5.1 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会计职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在某单位(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等)内部从事会计核算工作的人员。另一部分人员不受雇于某一单位,他们以中立者的身份,接受企业单位以外的利益集团的委托,对企业经营行为与会计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鉴定,这部分人就是审计人员或注册会计师。广义上讲,会计人员也包括这个层次。会计职业道德对这两部分人员都有约束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
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正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能够容忍虚假会计信息,也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会允许会计人员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会计因其服务对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将影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将受到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11.5.2 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要求,狭义上讲,它只是会计人员个人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但广义上讲,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素质以及道德品质三个方面。
(1)业务素质
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总体要求,可借鉴美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的题为“会计师教育的目标”报告。报告提出,会计毕业生应具备基础知识、组织与商业知识、会计知识等内容。
(2)能力素质
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应用所掌握的会计知识对单位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恰当处理,是对其能力素质的基本要求。能力素质不仅包括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还包括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3)道德品质
从会计人员所处的特定地位来看,诚实与正直这两个品质是最值得提倡的。
11.5.3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树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培养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最终目的是能够通过职业道德的建设规范会计行为、实现会计目标、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1)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这些要求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2)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会严重背离会计目标,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3)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能力。在会计职业中倡导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会计职业者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11.5.4 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爱岗敬业。爱岗就是会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并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它是会计人员的一种意识活动,是敬业精神在其职业活动方式上的有意识表达。
(2)诚实守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还要求会计在执业中始终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对客户和公众尽职尽责。
(3)廉洁自律。廉洁就是不收受贿赂、不贪污钱财。自律是指按照一定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4)客观公正。对会计职业而言,客观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是真实性,即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实际经济业务事项;第二是可靠性,即会计核算要准确,记录要可靠,凭证要合法。公正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即会计准则、制度要公正。第二是执行会计准则、制度的人应当公正地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在履行会计职能时,摒弃单位、个人私利,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利益各方。第三是在进行审计鉴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进行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出具客观适当的审计意见。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只有坚持准则,才能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为己任。
(6)提高技能。会计是一门不断变化,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它与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会计改革也不断深入,会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对会计人员所具备的职业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因而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向书本学、向社会学、向实际工作学,在学中思,在思中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会计工作本质上就是一种管理活动。会计人员与管理决策者在管理活动中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和义务。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会计人员的服务态度直接关系到会计行业的声誉和全行业运作的效率。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摆正位置,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11.5.5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法规的关系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近些年来会计法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但这并不意味着会计职业道德作用的削弱,两者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作为社会规范,均属于会计人员行为规范范畴,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法规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法规有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同样的职责,两者联系密切。主要表现在:
(1)两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单位利益和国家利益服务。
(2)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态度,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对此起很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同样,基本的会计行为必须运用会计法律制度强制遵守。
(3)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会计法律制度中有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堪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4)两者的地位相互转化、相互吸收。最初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会计职业行为的最低要求,后来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吸收了这些基本要求,形成了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转化为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5)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而会计法律制度则是促进会计职业规范的形成和实施的重要保障。
2)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法规的区别
(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从工作业务角度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作出规范,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颁布规定。它充分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愿望和意志,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是从品行角度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作出规范。依据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会计工作中会计人员之间,以及他们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求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3)实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其实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法律制度要求的是“必须”,评价使用的范畴是对和错。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要求的是“应该”,评价使用的范畴是善和恶,是一个价值判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法律制度的这种保障机制不仅体现在其法律规范的内容中具有明确的制裁和处罚条款,而且体现在与之相配合的权威的制裁和审判机关。而会计职业道德缺乏对裁定执行的保障。当人们对会计职业道德上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权威机构对其中的是非曲直明确作出裁定(即使有裁定也是舆论性质的),缺乏权威机构保障对裁定的执行。
11.5.6 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有关单位的积极参与,需要运用经济、法律、行政、自律等综合治理手段予以实现。
1)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的途径主要有:
(1)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财政部门依法对社会各单位执行会计法律制度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不同形式的检查或抽查。通过检查,一方面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是对各单位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和检验。检查中发现的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同时也一定是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会计人员不仅要承担《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同时还必须接受相应的道德制裁。
(2)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情况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的重要内容。检查的方式包括:
①考核评价方式:即将会计职业道德分为若干项目,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程序,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的形式有自检、互检、明检、暗检等。
②建立持证人员诚信档案: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法规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的情况,以及受到的奖惩情况记录在案,形成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不仅作为财政部门监管会计人员的依据,也可以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开放,从而督促、约束、激励会计人员严格自律,认真执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③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规定,报考初级资格、中级资格的人员,应“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经审查发现有不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记录的报考人员,考试管理机构应取消其报名资格;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不仅关注申报人员的学历条件、工作成绩及专业水平,会计职业道德考评也是一个重要内容。
2)会计行业组织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与约束
对于尚未违反会计法律制度,但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在会计行业自律组织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可以由职业团体通过自律性监管,根据情节轻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罚款、支付费用、取消其会员资格、警告、退回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参加后续教育等方式,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3)依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激励机制,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既要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惩戒,同时又要对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励应注意将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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