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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的业务种类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同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国际金融和国际通讯科学技术的发展联系密切,产生了不同的业务种类。总体来说,国际结算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现金结算,又称货币结算,是最原始的国际结算业务。

第二节 国际结算的业务种类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同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国际金融和国际通讯科学技术的发展联系密切,产生了不同的业务种类。票据、汇款、单据托收、信用证和保函是国际贸易结算的五种主要工具。总体来说,国际结算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现金结算(Cash Settlem ent or Cash on Delivery,COD)

现金结算,又称货币结算,是最原始的国际结算业务。在早期的国际贸易中,卖方一手交货、买方一手交钱,货款两清。随着国际贸易量的不断增加,这种结算业务的弊端越来越多,如运送货币的风险较大、成本过高、点数和识别真伪较难等,因此,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极少使用这种结算业务,它通常适用于金额较小的非贸易结算。

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是现今国际结算的主要货币。理论上讲,所有能够不受限制自由兑换的货币都可以称为国际结算货币,因为总有途径把某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转换成本国货币。但由于涉及众多当事人,除非是全球通用的货币,否则要让全部当事人都同意接受某国货币作为结算货币并不容易。在目前的国际经济活动及国际贸易中,美元的使用量远比其他货币多,因此美元汇率在世界金融市场上的波动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别国的金融和贸易政策。

本书将在第二章、第八章专门讨论汇率问题。

二、票据结算(Settlem ent by Negotiable Instrum ent)

票据结算,是指以票据(如汇票)流通代替现金流通,债务人(如受票人、出票人)以票据清偿其债务。例如,在国际结算中,卖方发货后,开立汇票指示买方付款;某债务人开立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付款汇票,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

汇票、本票和支票均是可流通单据,可以通过背书转让。远期汇票和远期银行本票可以贴现,因而可以实现贸易流资。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多采用逆汇法结算,即票据的流动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例如,在信用证和托收业务中,债权人(卖方或受益人)开立汇票,通过银行将其传递给债务人(开证银行、付款银行或买方)指示其付款;债务人将票款以相反方向再传递给债权人,履行其付款业务。

在非贸易结算中,一般采用顺汇法结算,即票据的流动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同。例如,在汇付的票汇业务中,债务人的代理人(汇出银行)收取债务人的资金,并开立以银行(汇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债务人的资金,以相同方向传递给债权人和汇入银行,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三、凭单付款结算(Paym ent against Docum ents for Trade)

在采用票据结算的发展过程中,贸易、运输、保险等逐渐成为各自独立的行业,运输单据(如海运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明也成为贸易中的主要商业单据,贸易商的履约则实行了单据化。因此,凭单付款结算是指卖方凭商业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买方也只凭商业单据而非凭货物向卖方履行付款义务。在多数信用证和托收业务中,作为受益人或卖方通常将票据结算与凭单付款结算相结合,即受益人或卖方开立汇票,指示开证银行或买方付款,同时还必须提交履行交货义务凭证的商业单据,开证银行或买方凭汇票和商业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在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业务中仅采用凭单付款结算。

四、电讯化结算(Settlem ent through Electronic M eans)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结算已进入电讯结算阶段,即在国际结算过程的各个环节,采用电子方法处理业务,如使用SWIFT方式开立信用证,使用EDI制作和传递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以电子方式审核有关单据,传递一切有关的信息,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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