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胡强在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我担任厅党组书记、厅长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财政反腐倡廉会议,我深感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重大。厅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贺国强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苏荣书记和尚勇书记在省纪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了2011年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李梦胜组长代表厅党组作了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财源基础,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省财政总收入1226亿元,跨越千亿元大台阶,增幅达32%,创分税制改革以来年度最高。全省地方财政收入777.8亿元,增长33.8%。全省财政支出1911亿元,增长22.3%,实现支出三年翻番,连续六年保持20%以上增幅。与此同时,全省财政部门以扎实开展“创业服务年”、“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契机,不断优化机关政务环境,增强服务效能,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财政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强化,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实现阳光运行,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全省所有80个行政建制的县(市)实行“省直管县”管理方式,所有乡镇全部实行“乡财县代管”,有条件的地方推行了“村账乡代理”试点;部门预算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建立;省级公务卡改革扩大到二级预算单位;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稳步铺开;所有县(市、区)推行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改革,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征缴逐步规范;省、市、县及部分乡镇共18618个用票部门和单位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了用票单位与适用票据的“全覆盖”;政府采购规模达130亿元,节支额14.3亿元;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不断完善,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工作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稳步推进;财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全面实施,财政监督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小金库”专项治理不断深入,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推进。这些改革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财政反腐倡廉机制的创新和制度的完善,构筑起一道道预防腐败的坚实堡垒,有力地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财政干部和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对全省财政干部和财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省委书记苏荣同志在省纪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会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我们党能够夺取政权并长期执政的根本原因;是当前更好地抓住重要发展机遇,应对各种风险考验,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要求;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有力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和苏荣书记的讲话,这对于我们深入推进财政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做好财政工作,顺利实现财政“十二五”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财政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性。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深扎根于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我们党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们才能充分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二、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财政各项工作中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我们要按照“六个着力”的要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财政各项工作中。
一是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真正贯彻落实到科学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之中。一方面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群众观,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打牢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另一方面要把这些理念真正落实到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之中。在制定出台各项财政政策时,真正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把体现群众意愿和要求作为制定财政政策的依据和目标。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使各项财政政策既体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既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政策措施出台,都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在财政政策执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各项财政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化解改革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防止由一些小矛盾、小纠纷被放大,甚至演变成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之中。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加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随着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财政涉及面越来越广,人民群众对财政的监督意识越来越强,这些都对财政干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要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依法行使权力。要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诉求权,保证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之中。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惠民政策财政资金落实保障机制,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巩固已有民生工程和公共财政政策实施成效的基础上,省财政增加安排72亿元,实施70项公共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从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新增财力“四个倾斜”原则,将各项公共财政政策落到实处。要深入调研,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民生投入,加快资金拨付,采用“一卡通”等方式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要突出重点,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社会薄弱环节;要加强督查,对民生工程资金实施全过程跟踪督查,加大对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要改进作风,认真履行“八项服务承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群众最急切、最盼望的事情抓起,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真正做到“心系群众,财政为民”。
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工作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始之年,也是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之年。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推进财政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去年党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继《廉政准则》之后又一个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文件,是党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是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发展是硬道理,抓反腐倡廉也是硬道理”的观念,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各级财政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对抓反腐倡廉工作不力,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包庇袒护,决不允许出现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重要和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财政纪检部门要加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和财政政策落到实处。要严肃政治纪律,严禁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决定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财政纪检和财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就业、强化社会保障等惠民政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阳光运行机制。省纪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我省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八大体系”,其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阳光运行机制就是“八大体系”之一。这些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去年,中央纪委检查组对我省财政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门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我们要清醒认识,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继续努力、积极探索。要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切实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编织一张密而不漏的制度防腐网。不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将除教育收费外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推进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改革试点工作。完善财政监督运行体制,健全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资金网上运行和网上监管。全面推进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要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去年底,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了一个抽样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各级干部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方面。其中,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我们财政部门有没有?我想或多或少是有的,只是有的地方多些,有的地方少些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和督促各级财政干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线。要加强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要强化管理,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决防止和反对那种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的现象。对那些敢于负责、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予以鼓励、表彰和提拔重用;对那些工作不力、作风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坚决调整。要严格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等党内监督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廉洁自律。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点,要严格按照省委提出的,各单位“一把手”不能直接管钱、管人、管基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凡是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都必须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要改进财政部门的信访举报工作,及时揭露、发现案件线索,坚决打击腐败现象,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五要坚持从严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政纪检监察队伍。去年中央纪委查处了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执行死刑。这说明,纪检监察干部并非生活在真空,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身处反腐倡廉的第一线,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首先要自觉接受监督。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财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加强学习,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和财政经济知识,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支持财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使用上重视,为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省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财政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推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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