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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诉讼环节再次蚕食中概股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概股被做空股价大跌,做空机构坐收渔利,这还仅仅是中概股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被蚕食的第一步。通常集体诉讼案值较大,成为律所一桩很大的生意。中国上市企业在美屡遭大规模的集体诉讼,主要是美国有一批专门在中概股上找茬的且合法的律师事务所。集体诉讼中,律师代理费经常会高达胜诉赔付金额的30%。

集体诉讼环节再次蚕食中概股

中概股被做空股价大跌,做空机构坐收渔利,这还仅仅是中概股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被蚕食的第一步。在随后跟进的集体诉讼、退市、私有化等各个环节中,中概股们都会遭遇到在这个号称透明、监管重重的美国资本市场的各类组织,它们都打着监管的旗号来牟利。而被做空之后,必然要跟随的集体诉讼阶段就是这样一环。

在遭到浑水做空之后没多久,新东方遭到了包括Glancy Binkow Goldberg LLP、Holzer Holzer & Fistel LLC、Law Offices of Todd M.Garber、Faruqi & Faruqi LLP等7家在内的美国律所分别组织发起代表投资人的集体诉讼。针对的投资人基本都是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购买新东方美国存托股ADS的个人和机构。而这样的诉讼模式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同寻常,因为以往被做空的机构,都是如此被律所发起集体诉讼的。

事实上,被做空后遭到起诉只是一个方面,中概股在美国资本市场上一直就是遭到袭击的好标的。多数中概股都有在股价发生较大异动的时刻被律师事务所盯上的经历。关注那些经常发起集体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发现,类似的集体诉讼比比皆是,而其中还有不少是针对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有财务问题、被做空机构狙击或者是受到宏观政策的影响,导致股价出现暴跌的中概股。

集体诉讼案子的平均诉讼时间是3~5年,一旦律所代表的投资人赢得案子,那么被告的企业将会面临巨额的罚款,而长达5年的诉讼时间,公司会因为名誉受到影响,而妨碍到公司的融资或者是发展的进度。且上市公司在这段时间内,要极力地配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上交各种材料和证据,劳民伤财,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面对这样的集体上诉,中国的企业都会选择和解。而一般情况下,这笔和解的金额非常巨大,律所将会分食掉将近30%的钱。

2012年下半年,安博教育、香格里拉藏药集团、双威教育集团以及美东生物这些被做空过的企业,都曾遭遇集体诉讼。而中概股在美国资本市场上,遭到集体诉讼的案例越来越多,仅仅是2011年,此类的案子就有20余起,占到美国市场证券诉讼案件的近25%。从这一角度来看,中国企业在美国机构的做空局中,就要被吃两遍:股价因做空而下跌以及集体诉讼的赔偿。尽管如此,与做空一样,根据美国法律,做空产业链上的机构这样赚钱却是完全合法合规,而中国公司们却仍然不得不背负不诚信的十字架。

集体诉讼很常见

证券集体诉讼是美国特殊的法律制度,在全球其他国家较少见,但是在美国资本市场上非常常见。集体诉讼通常由律师事务所牵头。与浑水在网上发表做空报告一样,这些律师事务所在中概股被做空之后,也会早早地开始在公司网站上招揽业务,尽管集体诉讼潮的到来相对做空可能还要滞后一段时间,但律师也要在市场上早一点出来争抢业务。

之后,律师事务所会寻找遭受共同伤害的原告,若受到资产损失的投资人愿意加入,只需要签署相应的文件,并提供必要的资格认证信息,就可以作为主要的原告加入集体诉讼的环节。原告通常不需要支付律师费,胜诉后由律师扣除费用后平分,败诉则由律师承担一切费用。通常集体诉讼案值较大,成为律所一桩很大的生意。如果案件涉及面广,将有不止一家律师事务所介入并“招揽原告”,通常最终法官会将几个集体诉讼的案件合并成一个授理。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中,20%曾经有过被集体诉讼的经历,而刚刚上市的企业被起诉的可能性更大。被做空的中概股,基本上都遭到了集体诉讼。

不得不说,美国证券市场是股东律师淘金的宝地,很多诉讼发生的动机一般都是律师事务所为了挣律师费,于是在毫无法律经验和意识的中概股上下手便成了这些律所的首选。在中概股被做空之后,必然伴随着律师事务所召集被做空股票的股东一起发起的集体诉讼环节。

中国上市企业在美屡遭大规模的集体诉讼,主要是美国有一批专门在中概股上找茬的且合法的律师事务所。中国概念股会成为一个很好的标的,是因为初次踏上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极少接受关于美国资本市场的投行、证券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在遭到集体做空之后也不能在第一时间非常专业地进行应对。而国外的这样一批紧盯着上市公司一举一动、专门以提起集体诉讼为生的律师,常被称为“股市秃鹫”,他们表面上积极地为投资者摇旗呐喊,而实际上的目的则是为了收取高昂的律师费。

集体诉讼中,律师代理费经常会高达胜诉赔付金额的30%。这也就意味着,若最终胜诉,代理律师将会是真正最大的获益者。所以他们都有在无任何费用花销的前提下,发起集体诉讼的原始动力。不过,专门以此赢利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并不是美国律师界的主流手段,这一行为也被专业的律所所不齿。

集体上诉专业户

在新东方被浑水袭击之后的1个月,美国律师事务所Holzer Holzer & Fistel LLC就宣布,该事务所已经和另外几家律所代表为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购买了新东方美国存托股(ADS)的投资者,针对新东方发起一项集体诉讼。而它已经是代表投资者在中概股被做空之后起诉企业的一家律所老手了,它曾经的业绩是参与诉讼过柯莱特和中国高速频道。

而类似在美国律师界比较火的律所还有霍华德史密斯律师事务所,它曾经对麦考林、分众传媒、艾瑞泰克发起过集体诉讼。罗森律师事务所的业绩有麦考林、中国教育集团、中国生物、东北石油、东南融通、西安宝润和盛大。Glancy Binkow & Goldberg LLP,GBG律师事务所还对新东方、多元环球水务、中国高速频道、九城、侨兴电话和纳伟仕发起过集体诉讼。Faruqi & Faruqi LLP的业绩有第一能源、江波制药、中国能源技术、泰富电气等。而Brower Piven,曾经对绿诺、麦考林、九城、中国生物发起过集体诉讼。

不过,这些律所比起诉讼专业户Coughlin Stoia Geler Rudman & Robbins(以下简称CSGRR)来,还是小巫见大巫。它曾经对巨人网络、分众传媒发起过集体诉讼,它就是被美国律师同行认为的“股市秃鹫”式事务所。资料显示,CSGRR是一家专门从事证券欺诈、公司接管诉讼、保险、反垄断、消费者欺诈、环保和公共健康、公共利益的诉讼机构。无论在金融圈内,还是在美国律师行业,CSGRR都颇有名气。

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的CSGRR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至今,已对在美上市公司提起了上千起集体诉讼,矛头所向不乏美林证券、花旗银行、爱立信、戴尔、雅虎等五百强大公司,为股东挽回利益不下540亿美元。据悉,CSGRR律师事务所的一项著名案例是为安然欺诈案受害人挽回72亿美元损失。而早前它也因为成功狙击巨人网络、分众传媒而在中国律师界名声赫赫。

虽然CSGRR在集体诉讼界已经是大名鼎鼎,但是其综合实力仍然是一家在美国排名200名开外的律所。因为其专长仅仅是调查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然后通过集体诉讼获利。它惯常的做法是,每家公司一上市,其律师们就买上几十股,如果他们能集合10个这样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发起集体诉讼了。因为在美国的法律界规定,只要买入20股就意味着拥有起诉上市公司的资格,只要股市有暴涨或暴跌,股东就可以告上市公司没有做好妥善的信息披露。而这种做法通常被同行所不齿。

集体诉讼的正常途径是,受到损失的投资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诉讼,但在CSGRR的操作中却是相反的。这些律所会先找好上市公司作为标的,然后再找投资人,继而发布通告称准备召集受损害的投资人,接着进行网络登记或是电话报名。登记的投资人一旦达成赔偿协议,或者是在法庭上上诉,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受损害的程度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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