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浙江省股权投资业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监管与自律,进一步规范浙江省股权投资市场发展秩序
针对目前我国股权投资市场中非法集资等乱象的频繁出现,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至关重要。浙江省目前已对满足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展开全面备案管理。为防范并解决股权投资发展中存在的如非法集资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推动省内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备案宣传力度,对股权投资企业进行适度监管,坚持股权投资企业外部监管与内部治理相结合,促进全省股权投资业更加规范化发展。同时,股权投资行业的自律性规范同样不可或缺。行业协会的功能和定位都应结合当地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路径和市场格局,从而采取平衡各方利益的运行模式,如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可充分考虑省内个人LP资源丰富的特点,在进一步加强投资人教育,规范投资人行为,并为其搭建投资渠道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有重点地吸引机构入驻,形成股权投资聚集效应
浙江省可以借助省内民间资本资源充足的巨大优势,通过搭建为企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人、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服务的系列平台,吸引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入驻,形成股权投资的聚集效应。第一,从促进行业发展以及形成规模化效应上看,重点引导投资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浙江省重点扶植行业企业的投资机构入驻。第二,从促进当地股权投资品牌效应上看,重点引导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或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股权投资机构,以及股权投资相关领域机构入驻。第三,从促进省内投资特点上看,重点引导投资于国家结构性调整产业企业,或投资于自主创新项目实现市场化和产业化的企业机构入驻。
(三)努力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向重点扶持产业投资
目前中国股权投资市场面临募资难的现状,在此背景下,更多存量财政预算和国有机构或将出资参与到股权投资领域,政府机构投资人不但能够为市场提供后续资金,也努力创造股权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并加以引导。浙江省具有民间资本量庞大,民间金融活跃的经济特征,因此如何有效引导民资注入实体经济十分重要。对比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浙江省在省、市、县级分别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但引导基金仍然存在数量多但规模小的问题。对此,可考虑建立省内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如搭建“1+3+N”的发展模式,其中1为省级股权投资祖母基金,3代表杭州、温州、宁波三地的市级政府引导基金,3支市级基金与优秀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合作,再设立N支股权投资基金,从而形成省内股权投资基金的聚集效应。另外,应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在有效引导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的同时,达到扶持省内重点发展产业的目的。
(四)搭建针对股权投资机构的综合型服务平台
在基金注册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注册快速通道。在基金募集方面,引进募集资金的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入驻,鼓励多元化的资金进入股权投资领域;同时定期开展募资的专项培训和交流活动,构建股权投资资金募集辅助平台。在投资方面,对于符合国家战略的产业投资基金或机构应相应给予政府配套资金的投资鼓励,同时对投资于省内企业的机构予以进一步政策倾斜,起到资本对省内产业扶持的更明确的作用。在退出方面,构建退出渠道交流平台,加强对证券交易所、股权交易所、股权投资机构以及获资企业的信息发布、信息对接和相关辅导;同时在重点推动省内企业IPO之外,也需拓宽退出渠道,在企业并购、股权转让、回购等方面提供政策便利。
(本报告由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与清科集团合作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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