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背景
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地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愿望十分强烈。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差异大,农村金融涉及面广,通过选择合适地区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推动农村金融科学发展力度,综合协调金融部门和市场主体共同探索农村金融多层次发展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适度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为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也是农业大市,共有176个乡镇、2852个行政村,农村人口21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82.8%。长期以来,由于广大农户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物,加上银、农信息不对称,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民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致使农村经济裹足不前。同时,一直以来,丽水市由于地处偏远山区,农村金融机构和服务缺位问题严重。虽然一些乡镇开设了流动服务网点,但营业时间短、成本高,形式到位实质不到位,可持续发展有待观察,农民最迫切需要的支付结算服务仍然难以有效满足。截至2011年年末,丽水市仍然有43个乡镇没有固定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有123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设施。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相对滞后,导致城乡差距有所扩大。截至2011年年末,丽水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为2.9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62个百分点。丽水农村存在的“三农”需求大、融资难,城乡差距大、普惠难的“两大两难”问题亟待突破。因此,在丽水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有现实需求。
另一方面,选择丽水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有良好的基础和环境。近年来,丽水市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结合地域实际,发挥特色优势,以打造全国农村金融生态先行区、示范区为目标,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举措,大力组织实施信贷支农、信用惠农、支付便农、创新利农工程,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效破解金融支农瓶颈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推进农户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了森林资源,同时,又很好地解决了农户贷款缺少抵押物的问题,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林权抵押贷款“丽水模式”,得到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的肯定,2009年在丽水召开了全国经验推广现场会。截至2012年7月末,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27.48亿元,居全省首位。二是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采取“政府支持、人行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受益”模式,全面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将38万多户农户信用信息纳入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基本实现了全市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并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截至2012年6月末,全市行政村信用评价面达到100%,农户信用评价面达到92%,共创建信用村758个、信用乡(镇)28个、信用社区13个、信用县1个;全市评定信用农户32.8万户,获得了金融机构95亿元授信,且已有16万信用农户累计获得133亿元贷款。三是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采取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分片包干形式,在全市行政村选取商店设立服务点,通过“POS机+验钞机+保险箱”模式,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截至2012年7月末,已在2114个行政村设立了助农取款服务点,累计办理小额取现39.7万笔、金额8024.75万元。农户足不出村就可以取到现金,还可实现付费转账等服务。四是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创新推出农房抵押贷款、茶园抵押贷款、石雕抵押贷款、香菇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支农特色产品,有效拓宽了农民的融资渠道。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461.3亿元,比2008年年末增加了257.3亿元,年均增长率达42.04%,高出全国同期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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