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结算的历史演变过程
国际结算产生于国际贸易,并随着国际贸易和其他国际交往的扩大而不断发展和完善。不同时期的国际结算具有不同的特点。同时,国际结算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进一步扩大。
(一)国际结算的产生
国际结算以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为前提,但它们并不是同时产生的。国际贸易的产生早于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不断增加,产生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商品流通超出了国界便出现了国际贸易的萌芽。最初的国际贸易是以物物交换的形式进行的,随后产生了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实物货币。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在黄金、白银充当一般等价物之前,还不存在国际结算,只有到了封建社会,金、银成为货币,充当统一的一般等价物,行使价值尺度、流通、支付和储藏手段职能,并充当世界货币后,国际结算才得以产生。
(二)国际结算的发展和完善
在国际结算产生初期及此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国际结算都是以传统的方式在进行。这就是贸易商之间直接以现金支付进行结算,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银货当面两讫。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银行职能的变化,传统的国际结算不断发生着变化。
1.票据的产生和推广,使国际结算由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
早期的国际结算是原始的现金结算,这时主要以金银铸币作为结算手段。买方直接将金银货币交付卖方,以清偿债务。远途运送金银不但风险大、费用高,而且难以清点和辨别真伪,这些都给国际贸易商带来很多不便。当交易量较大、交易活动频繁时,这种不便就更为突出。因此,现金结算也就不能适应国际贸易大规模发展的需要。
逐步取代现金结算的是票据结算,即非现金结算。现代票据制度的产生和完善,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1)兑换商票据时期。票据产生于公元11、12世纪的欧洲国际贸易中心——地中海沿岸城市。由于各城市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的发展,产生了大量不同货币兑换的需要,并由此产生了专门从事货币兑换业务的兑换商。为避免运送现金发生的风险,减少运输费用,于是出现了为代替现金运送,而由兑换商在本地收取现金,再向异地的兑换商发出书面证明,由异地的兑换商进行支付的办法。这种由兑换商签发的书面证明即是早期的票据。
票据兑换的过程如下:
①交易商在本地将一定金额的现金交兑换商A,兑换商A收取现金后开出兑换证明给交易商;
②交易商持兑换证明到另一地点向指定的兑换商B出示兑换证明,要求兑换成现金;
③兑换商B受兑换商A的委托并在验明兑换证明的真实性以后,即向交易商支付现金。
(2)市场票据时期。公元13世纪前后,欧洲的一些主要城市,定期的集市交易发达起来,票据开始了最初的交易。交易商可用由兑换商发出的、以市场交易日为到期日的票据代替现金进行支付。如交易商A欠交易商B 500元,A便可以用到期的票据向B进行支付。不过A向B支付的票据必须是到期票据,并且票据到期日必须是市场交易日。余额部分则以现金支付。
(3)流通票据时期。公元16、17世纪,欧洲的票据使用已相当普遍,票据制度也渐趋完善,特别是最初背书制度的出现,使票据能够以简便的方法实现转让,票据便从先前的证据性证券演变成流动性证券。到了18世纪以后,票据就开始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票据。
2.单据证券化,使支付方式从“凭货”付款发展到“凭单”付款
在票据发展的同时,国际贸易也大幅度地增长,商人们已不再亲自驾船出海,而是委托船东运送货物,船东们为了减少海运风险,又向保险商投保。这样,商业、航运、保险分化成为三个独立的行业,出现了发票、运单、保单等,这些单据不仅是收据,而且还可以转让,成为买卖和抵押的对象。18世纪单据证券化的概念被普遍接受。19世纪末20世纪初凭单付款的结算方式已相当完善。
3.银行的加入,使国际结算由贸易商人之间的直接结算变成以银行为中介的转账结算
早期的银行是高利贷性质的银行,发放高利贷是其主要业务,当时尚未开展中介服务业务,也未能完全加入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体系中。到了18世纪60年代,在最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了产业革命的同时,银行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高利贷性质的封建银行转变为担任信用和支付中介的资本主义银行。它们不仅从事国内的存放款业务,还开展了国际结算和国际借贷业务,贸易商便可委托银行收付货款。
银行的加入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的发展。这是因为:银行拥有高效率的资金转移网络;银行有安全的保障系统(印鉴、密押);银行资信卓越;为贸易融资。
4.国际贸易和结算的国际惯例的产生,使国际结算更加规范
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通用的习惯做法和普遍规则,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合约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ntract Guarantees)等等。国际惯例确定了一定时期内国际贸易方式和规则的相对稳定性,维护了当事人各方的权益;同时,运用国际惯例,有助于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国际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还有助于在自由、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从国际结算的发展可以看出,现代国际结算是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介、结算和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