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用证的作用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出口商而言,信用证业务可保证他凭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取得货款,按时收汇,通过打包贷款或押汇取得资金融通。对进口商来说,可保证他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凭自己的资信及开证行对自己的信任,少交或免交部分押金,从而取得资金融通。对银行的好处是:可利用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交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
总之,信用证方式在国际结算中可以起到以下两个主要作用。
1.提供付款保证
信用证使用的前提,即贸易双方缺乏一种双方互相满意的信任基础,因此需借助第三者即银行信用使国际间的贸易结算行为得以实施。银行以自身的信用为贸易双方的结算奠定基础,所以商业信誉加上银行信用的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已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信用证的开立即为开证银行向契约各方保证,只要单证相符,开证行必须履行其对外付款的责任。
2.提供融资手段
进口商在偿付全部货款前,只需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银行就能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如果开立的是远期信用证,进口商凭承兑或开立信托收据从银行借单,取得货物后先将货物卖出,当远期汇票将到期时再向银行付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有了开证银行的融资,进口商可扩大进口,并得到较低的货价和较长的付款期限。
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可安心组织货源和及时装运。为加速资金的周转,出口商也可于装货前凭信用证向银行要求打包贷款,货物出运后通过议付单据取得资金。
当然,信用证方式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比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陷阱使出口人遭拒付而受损失。再如,受益人编造单据,从而使进口人成为欺诈行为的受害者。此外,使用信用证方式在具体业务操作上一般手续繁琐、费用较多,业务成本较高,而且技术性较强,稍有不慎,极容易造成错漏,以致引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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