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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的信息共享传递模式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托首都独有的临空优势形成的巨大物流市场,为顺义的物流金融兴起培育了独特的发展土壤,依托临空优势发展物流金融也是顺义以一、二产业推动第三产业,以第三产业服务一、二产业的最佳着力点。其次,针对高价值物流设施和库存商品,顺义将积极开展物流融资业务。物流和金融的紧密结合可以促进社会商品有效流通。对于银行来说,物流金融服务是一项全新的金融产品,是融资业务的新内容;对于物

第4章 物流金融实务

【引导案例】

北京顺义绿色国际港兴起物流金融

2008年北京市提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目标,随后,越来越多的区县寄希望通过发展特色金融业来驱动区域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例如宣武的文化金融、房山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等,而有着首都独一无二临空优势的顺义区,顺势提出了“绿色国际港,特色金融城”的发展目标,拟依托顺义的产业优势、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发展具有临空特色的新兴金融业,吸引金融总部入驻。顺义希望通过挖掘自身优势、形成与市中心区的金融街、CBD、丽泽、中关村,以及新兴区域特色金融业的错位竞争,建成以物流金融为主的金融产业靓丽码头。顺义是北京重点建设的三个新城之一,是首都东部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和璀璨明珠,发展定位是“现代国际空港、区域产业引擎、绿色宜居新城”。

以首都机场为核心的全市六大高端功能区之一的临空经济区,是顺义区最具物流优势的地区,通过机场高速、机场北线高速、机场南线高速、六环路、京承高速、京平高速等多条高速路与北京市区、天津、河北等地相连,首都机场密集的航线更使其成为环渤海地区航空物流的窗口。来往于全球200多个城市的以电子、医药、纺织、精密器械、速递包裹为主的高附加值货物,需要在临空经济区完成通关、检验检疫、运输、储存、集装分装等业务,有些还要进行较高水平的保税仓储和进一步的保税加工,在顺义区形成了巨大的物流市场。

顺义区为更好地利用临空资源和物流优势,在临空区域陆续规划建设了林河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天竺出口加工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国门商务区,2008年7月经国务院又在该区域批准设立了天竺综合保税区,这些产业园区以巨大的政策优势和临空优势吸引了多家大型企业入驻。位于首都机场以北6公里的北京国际花卉物流港在2009年9月成功举办了中国第七届花卉博览会,开启了临空花卉物流发展的新篇章。依托首都独有的临空优势形成的巨大物流市场,为顺义的物流金融兴起培育了独特的发展土壤,依托临空优势发展物流金融也是顺义以一、二产业推动第三产业,以第三产业服务一、二产业的最佳着力点。

顺义临空经济区的物流服务对象多为航空运输货物,具有高频率、小批量、高附加值等特点。密集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和流通加工过程存在因火灾、车祸、设备故障、管理不当而导致货物损坏、丢失、送达延误等风险,这些情况一旦发生,第三方物流公司则面临投诉和索赔。传统的货运保险由于保险环节单一、保费高、服务项目少等缺点,已经不能解决一体化物流服务所面临的风险。在物流业发达的临空经济区引入金融机构,综合评定各种物流风险的概率,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涵盖物流链条各个环节的完整的保险解决方案,可以化解并分散物流企业的各类风险,同时金融机构也实现扩大经营、获得保费收益。

其次,针对高价值物流设施和库存商品,顺义将积极开展物流融资业务。由于服务对象多为高端产业和航空货物,临空经济区物流企业的运营中涉及多种高价值物品。这些物品中适宜开展融资业务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物流设施设备,如价值较高的起重设备、运输车辆、信息设备等;另一类是库存商品,如因销售有季节性而周期库存较高的家电产品、农用品,高附加值的电子产品、医药产品。对于高价值物流设施设备,金融机构可以采取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向资金不足的物流企业提供资金,物流企业以较低的首付实现对高价物流设备的使用权,在按期还本付息或支付租金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对设备的占有权。对于高价值库存,金融机构可以与物流企业合作开展融通仓业务,即在物流企业提供监管和保证的前提下,金融机构针对工商企业的信用或高价值库存可有效利用,直接向工商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仓业务主要有仓单质押和保兑仓两种模式,可以为工商企业降低库存成本、高资金周转效率提供帮助,实现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工商企业的多方共赢。另外,天竺综合保税区作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依托空港口岸的综合保税区,具有与首都国际机场无缝对接的区位优势,具有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先天优势。天竺综合保税区叠加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所有优惠政策,是目前全国综合保税(港)区内政策最优惠的地区之一。各类外贸企业、物流企业如将存款贷款、货币兑换、国际结算等金融业务在综合保税区内完成,可以享受更优惠的税率、更简便的手续、更高的存款利率、更低的外汇风险和更多的币种选择。

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综保区广阔的金融市场和综合性服务贸易的优惠条件,以服务跨国企业的全球性国际结算和国际融资为主。顺义区希望通过政策创新、监管创新和金融工具创新,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延伸服务贸易的价值链,防范外汇险,实现跨国企业全球性业务结算环节在综合保税区的完成。此外,在物流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在取货时向上游企业提供垫付货款,在货物送达时再代上游企业向下游企业收取货款。临空经济区物流企业类型服务项目多、涉及行业广、服务对象遍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仅以物流企业的自有能力无法为这些客户提供结算服务。这为在物流结算中引入金融机构提供了机会,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金融机构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对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的产品,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结算服务便成为了可能。这种结算服务如发生在综合保税区,还能够享受税收、外汇、利率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结合天竺综合保税区具有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区位、政策等方面的天然优势,顺义区正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大力引进外资银行,面向区内外资企业开展最基础的存、贷、结汇业务。同时积极争取更多金融政策在综合保税区的试点先行。例如,综合保税区正积极申请成为离岸金融试点单位,开展离岸金融的创新性研究,并申请开办人民币结算试点。另外,根据银行机构开办离岸业务的需求与离岸金融发展情况,顺义区将及时修正离岸金融思路,适时提出更多优惠政策,引导离岸金融产业在区内聚集,加大离岸金融产业的辐射范围,力争使天竺综合保税区成为首都金融与国际对接的实验地。

4.1 物流金融主要业务模式

物流和金融的紧密结合可以促进社会商品有效流通。对于银行来说,物流金融服务是一项全新的金融产品,是融资业务的新内容;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它是物流服务的延伸,也是一种新兴的增值服务。在传统的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过程中,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不但可以提升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还可以增强物流企业的客户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实现客户、物流企业、银行三方共赢的基础上,使物流业进一步发展。按照融资对象不同以及产品生产经营的不同阶段,可将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分为两类:基于存货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和基于贸易合同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4.1.1 基于存货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需要融资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或存货作为质押物,向资金提供者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中介公司(物流企业)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一种业务活动。这种业务活动可以在销售环节进行,也可以在采购环节进行。具有如下几个典型的特征:第一,按照我国《担保法》,这种业务属于质押融资,而非不动产抵押融资;第二,在这种融资业务方式中,形成了物流企业参与的三方契约关系,而不是传统的两方契约关系;第三,这种业务形式不会因为货物质押而影响商品的流通,它是把流动货物或是存货拿来作为质押,其优点是质押物不被冻结,商家可以通过不断“追加部分保证金-赎出部分质押物”等方式以满足正常经营需要,顺利解决融资和资金占压问题。基于存货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又包括两种业务形式,一是仓单质押融资,二是存货质押融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讲,由于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市场和制度的基础环境还未完全成熟,目前,完全意义上的基于仓单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在国内开展得很少,仓单更多地是作为一种提取存货的凭证,仓单的流通机制还未形成,物流金融业务更多地是以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为主。

4.1.2 基于贸易合同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它主要是指企业为了筹措到继续运营的短期资金,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以贸易合同为支撑,通过特定的程序取得经营所需资金的行为。这种业务模式有两种典型的做法,一是应收账款融资,二是订单融资。在我国现实中,很多企业从控制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在财务上实行现款现货制度,买卖双方都如此的话,交易业务就遇到很大障碍,因为物流活动必然造成买和卖之间有一个时间间隔,此时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形态就有了很大的生命力。订单融资这种方式,是以企业已签订的有效销售订单为依据,发放针对该订单业务的全封闭式贷款。

从近几年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创新的发展趋势上看,基于存货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蓬勃兴起,基于贸易合同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应收账款融资)处于由国外大型物流企业引进过程中,基于贸易合同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订单融资)则处于探索之中。而从参与主体的角度看,贷款方由单纯的商业银行向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联合体方向发展,物流企业由单纯的拥有仓库资产的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中介公司、特许连锁经营方向发展,而申请贷款的企业则由流通企业向流通、生产企业甚至更广范围发展。从基于存货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发展看,质押物品的监管方式也正在发生着变化,动态质押监管业务已成为主要监管方式。从国际上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演变上看,销定产已经成为主流趋势,因此基于贸易合同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在我国将具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目前,我国开展的物流金融主要有融通仓、物流银行、保兑仓、贸易融资和仓单质押。应该说,物流金融是一种服务创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物流金融并不成熟,尚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以来,物流金融业务出现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国内大型的物流仓储企业因为规模大、良好的行业信誉以及具备充足的资金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例如,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质押监管融资等业务,其抵押产品涉及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中外运长航集团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在2009年通过质押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均达500亿元的规模。上海中远物流以“海陆仓”和“融资中转仓”的形式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取得较好的效果。海陆仓业务是指在传统“仓单质押”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扩展为以“仓储质押监管、陆路运输监管、铁路运输监管、沿海运输监管、远洋运输监管”等任意组合的方式,提供供应链全程质押融资监管。它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业务需求,利用中远物流实施的物流、控货服务的渠道范围,结合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创造性地设计和组合,运用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融资方式给予客户授信支持。浙江涌金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金融仓储的业务,专门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仓储监管服务,经过多年的运作,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业务规模也稳步扩展,2009年其授信额度已达15亿。此外,浙江各地也涌现了一批与“涌金”业务定位和商业模式类似的专业仓储公司。实际上,金融仓储可以归结为金融业与仓储业的结合体,它既可以定性为金融业的衍生产品,也可以定性为现代仓储业的一种新业态。

相比较而言,金融仓储更能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获取业务外包,在促进仓储物流企业运用仓储管理优势的同时,开展质押监管服务,并且还可以通过仓储企业与专业监管企业的合作,使动产质押监管服务得以普遍推广。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对物流金融的具体业务模式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与国内金融机构共同研发新产品,连接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廉成本的增值服务,拓展了物流金融的业务范围。

尽管物流金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但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突出的一点就是物流金融业的配套措施不完善。在制度上,相关的物权登记制度还较为低效,缺乏统一公开的物权公示性备案系统,而且处理业务纠纷多采取法律程序,执行过程低效、花费成本高昂,由于存在着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使得违约时造成的债权人损失很大;在政策上,由于受银行分业经营和其他相关政策的影响,物流金融业务中提供资金和进行结算的主体较为单一,资金来源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此外,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业务规范,也影响到物流金融业务的推广。例如,相应的担保品文件不标准、相关业务操作流程标准不统一、第三方物流中介机构缺乏相应的行业规范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物流企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还缺乏必要的业务信息共享机制,制约了物流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4.2 物流金融与国家重点行业的结合发展

4.2.1 物流金融与铁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物流金融与铁路经物流企业融合发展的现实意义

经过长期发展,铁路企业建立了遍布全国的货物运输基础网络,通过运输通道实现了供应商和需求商的有效衔接,具有引入金融资本的网络载体。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就国民经济的总体构成而言,我国中小企业已经超过4 000万户,创造的价值占GDP的58.5%,上缴税收占48.2%,提供就业岗位占75%。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铁路运输企业作为组织者和核心,通过资源整合与流程再造能够搭建资金需求企业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的信用升级,实现金融与工商产业的全面对接,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资金流、商流与铁路运输物流的有效衔接,为铁路运输业发展提供了基础货源,伴随着铁路路网规模的不断扩大,货源与运输能力的组织能够有效对接成为铁路内涵式发展的“梗阻”。货物运输是商业交易实现过程的必然结果,而资金的对应交付是商流和物流有效性产生的前提。以铁路运输企业为质押监管主体代替银行对工商贸易企业的“质物”进行静态的仓储监管或动态的物流监管,协助货物发运、企业融资,实现资金流引导下商流与物流的结合,必然进一步盘活企业存货、降低资金成本,使产品的物流需求从“潜在”向“现实”需求转化,拓展铁路运输有效货源。

2.构建比较优势,强化铁路多经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

长期以来铁路多经企业开展了以运输、仓储、装卸、配送等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服务,以物流为核心内容的运营模式成为铁路多经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国家物流振兴规划的实施,运输、配送等低端物流市场竞争激烈,即使对大型物流企业而言,卡车运输、货物代理和其他一般物流服务的利润率也平均只有2%。价格竞争成为许多企业唯一的手段。物流金融由于进入门槛资本金较高、人才专业化要求高等外在条件,成为大型物流企业构建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铁路多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具有遍布所有铁路专用线的货物运输监控站点,同时资金实力雄厚,不良资产率很低,完全能够通过既有网络实践物流金融,将其作为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3.物流金融在铁路多经物流企业发展的具体途径

1)强化与金融机构、融资企业的对接,开辟物流金融发展的市场基础

发展物流金融的前提和基础在于系统了解金融机构的授信需求、把握工商企业的融资市场。通过物流基础平台实现供需双方在时间、产品、额度等方面的有效对接。以物流促进商流,通过商流分析和控制资金流,实现物流金融的稳步发展。各铁路局多经物流企业要强化与不同银行之间的对接,了解对应的物流金融产品、分析不同的融资成本构成,尽可能为客户提供高效、增值的服务;同时要系统掌握工商融资企业的需求,实现金融和物流服务的个性化结合。

强化员工培训,奠定物流金融发展的人才基础。物流金融的实质是结构性融资产品的设计和销售过程,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需要与金融机构一起分析货物流程、确保质权成立和行使,在实现质物完整性的同时对客户的个性化物流需求予以满足。实际运营过程涉及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专业知识、不同类型的金融产品,以及物流行业的相关理论和具体实践。铁路多经企业在多年的发展中培养了一定的专业人才,但现代物流与物流金融有关的专业人才还非常缺乏,需要进一步通过院校培训、与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的交流及实践上的不断磨练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2)强化跨企业合作,奠定物流金融发展的网络基础

网络是物流金融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基础平台。物流网络地理范围的延伸可以延长工商企业融资的周期、增加资金流动的环节,而网络密度扩大使融资可能性不断拓展。2009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8.6万公里,超过俄罗斯,居世界第二位。18个铁路局管内干支线与众多的大型企业相通,并通过综合运输系统与我国的港口、公路枢纽相连接,奠定了物流金融发展的物理网络平台。同时由于大宗货物运输的战略合作关系,各铁路局与众多工商企业固化的形成了一种依赖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网络,这种“人脉”对应的非正式组织结构奠定了物流金融发展的社会资本基础。同时近年来硬件通讯设施的不断投入,使各铁路局通过Internet/Intranet相互之间进行动态的、系统的数据交换成为可能,奠定了物流金融发展的信息技术基础。各铁路局应该以多经企业为主体,强化不同铁路局之间、各铁路局与货物到达的对应港务局之间以金融为核心的物流合作,构建适应客户和金融机构需求的物流闭环监控网络,使目前被割裂的流程有效对接,奠定资金在更大范围内有效循环的网络基础。

3)强化风险控制,实现物流金融稳步发展

物流金融作为铁路多经企业运营模式的一种创新,具有很强的市场性,面临法律、内部管理、运营、技术、信用等八个方面的风险。有效地分析和控制这些风险是物流金融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物流企业应该帮助客户考虑融资过程中面临的不同类型风险系统,拟定防控措施,确保所有的风险和反馈结果都有对应的部门按照流程进行识别、预测、分析和管理,尽可能规避“隐患”,实现物流金融的健康运行。

4.2.2 金融机构发展需要物流金融

与传统金融相比,现代金融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将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物流金融业务的创新进一步推动物流业朝着多样化、综合化、个性化发展。近年来,金融业不断在存款、贷款、结算等方式上创新,使得客户在同一个账户下可以很灵活地调度资金,也使企业运用资金更加便利。金融业务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各项新型业务,从而推动现代物流业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而金融企业本身也在推动物流企业发展的同时获得了不菲的收益。

1.发展物流金融对金融业的益处

(1)物流金融可为银行带来丰厚的中间业务收入。现代金融对物流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结算手段和服务方面,从而保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高效、统一,完成资金流的归集。现代物流是在实现B to B、B to C的流程中适应不同需求者而设计的,物流的发展是以满足不同批量、不同规格、不同地区的需求为发展方向的。当顾客的需求是来自全国范围乃至世界范围时,金融的相应服务也就随之延伸到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物流企业与银行通过资金流紧密联系在一起,与物流企业建立资金结算体系成为银行介入物流企业的突破口。这也将为银行带来更丰富的中间业务收入,因为这些物流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多是采用汇兑、银行托收、汇票承兑、信用证等结算工具,这就会增加银行资金结算、资金查询、票据承兑换等中间业务。

(2)物流金融有利于培育金融业的潜在客户。现代物流是多产业、多领域及多种技术的有机融合体,其运作强调物流企业要向它的上游和下游寻找服务对象,通过同他们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其整体竞争力。而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作为物流供应链上资金流动的连接节点,在同物流企业合作时不仅可以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还可以提供延伸服务,拓展与物流企业相联系的上下游优质企业,使得生产厂商、物流企业、零售商和最终消费者的资金流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从而开拓出新的客户群。随着一大批跨国公司制造中心或采购重心向中国的转移,就需要建立一套快捷、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来满足跨国生产与经营的需要。目前活跃在物流市场上的主要是为跨国公司提供物流支撑的一批大型本地国内物流企业,无论其提供的商品、零部件、产成品分拨物流,还是以综合性物流为概念的配送物流,都为银行的金融服务直接渗透到跨国公司产业链运作提供了理想的合作机会。同时,同跨国大型物流企业的合作也势必推动国际业务的开展,如办理信用证、承兑汇票、结售汇、外汇汇款、出口托收和进口代收等业务。

(3)物流金融为金融业带来新的信贷投向。发展现代物流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大系统涵盖了运输业、邮政业、仓储业、装配业、流通加工业等产业,这些物流相关产业的发展涉及很多重大工程和重大投资;物流企业本身对原有的传统运输、装卸、配送、仓储等业务进行整合和改造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都会为银行业带来较大的信贷需求。

(4)物流金融可以使银行向物流企业提供理财服务。物流企业的主要收入为仓储收入、集装箱转运收入、配送业务收入、货运代理和进出口代理业务收入和信息服务收入,在物流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将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入,形成企业大量的现金流。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管理优势为企业提供存款组合,理财方案,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机制,提高物流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在促进物流企业发展的同时,获得大量的沉淀资金,获取理财收入。物流金融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使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无论是对客户、金融机构、客户的客户,还是物流企业本身来说,都是一个多赢的选择。但是在发展物流金融的同时,还需要解决好物流金融服务的风险和效率问题。

2.物流金融服务的风险问题

众所周知,物流金融服务具有一定的风险。目前国内物流金融业务主要有代客结算、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等。以仓单质押业务为例,存在五种风险:一是客户资信风险。有的客户资信不好,货物以次充好,有的货物来源有问题。二是仓单风险。现在系统多以入库单作质押,它和仓单的性质相同,但仓单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凭证,而入库单和仓单相比其对外的可信性大打折扣,加之有的物流企业无法保证仓单和入库单的唯一对应性和可靠性,这就给仓单质押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三是质押品种风险。目前的质押品种较多,不可能有统一的价格评估体系,如果质押商品的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就会给金融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四是提单风险。目前大多由货主和银行开提货单,这与仓单提货相比无法保证仓单的唯一物权性质。五是内部操作风险。内部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偷换仓单和操作失误等。

3.物流金融服务的效率问题

质押贷款手续复杂、所需时间长,无疑降低了资金流的周转速度,并且增加了仓单质押的风险,所以要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使仓单质押变成一种简便、可控性好的融资模式是今后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发展方向。由此可知,金融机构在发展物流金融的同时应从以下三方面加强风险防范、提高运行效率。

(1)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以防范金融风险。信用管理是现代金融企业的核心管理内容之一。信用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完成的根本保障,构成了契约关系的最重要基础。在物流金融服务过程中,要通过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制度、客户资信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资信调查管理制度、客户信用分级制度、合同与结算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防范制度、信用额度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

(2)开展统一授信的方式能提高物流金融的效率。统一授信就是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企业,再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物流企业向银行按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信用担保,并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该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质押贷款中一些繁琐的环节,也有利于银行提高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的监控能力,更加灵活的开展质押贷款服务,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的风险。

(3)实施有效的过程监控。在物流金融实施过程中,如果银行的风险控制部门对商品的市场价值、企业的运营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和监控,也可防范物流金融的风险。总之,随着现代金融制度及管理模式的创新,金融体制必将发生深刻的变革,这种变革又必将带来更加适合竞争与发展的新型金融管理模式。这种新型的金融体制和管理模式必然会为物流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供更加新型的服务技术,开辟更多多样化的服务渠道,物流业选择资金的空间也就更加广阔。届时,物流业与金融的合作将会更加便利与融洽,物流金融的发展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4.2.3 港口企业开展的物流金融

1.港口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主要模式

我国港口作为大型区域性的或者国际性的物流中心,在对客户提供传统物流服务的基础上,拓展金融服务,将能提高港口企业整体服务水平和在同行业之间的竞争力。港口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根据现货监管和风险控制的难度,港口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主要模式由易到难依次为:

(1)仓单质押业务模式。是指货主企业把货物存放在港口企业的仓库中,再凭港口企业签发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评估后的货物价值和其他因素向货主企业提供少于质押物市场价值的贷款额,港口企业代银行进行质物监管并收取报酬。仓单质押可分为静态仓单质押和动态仓单质押。静态仓单质押模式下出质人如果需从监管区域提取货物,须经银行逐笔审批同意,仓库才能出货。动态仓单质押模式下出质人在满足银行核定的最低库存基础上可更换所质押的货物,银行委托仓库监管的质物是不断更换的,在不同的时间表现为不同批次、种类,对出质的货物实施的是总量控制。仓单质押业务模式克服了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传统担保财产范围过于狭窄的难题,盘活了企业仓储物资的资金占用。仓单质押针对的是融资企业现有货物,是港口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最基础的业务模式,要求港口企业能够成为以质押货物仓储与监管、价值评估、物流配送及拍卖等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为银企合作架设新桥梁,并能较好地融入融资企业的供应链中,为进一步发展更高层次和丰富多样的物流金融模式打下扎实的基础。

(2)未来货权质押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在采购货物时,凭采购合同向银行融资支付给供货商货款,供货商按银行指令,将货物发至港口仓库,由港口企业代银行监管货物,并根据银行放货指令允许购货企业提货的融资模式,可分为保兑仓(主要用于国内业务)和开证监管(主要用于进口业务)两种模式。保兑仓是指采购企业在拥有货物之前,银行直接为其垫付货款,以直接向供货商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来控制资金用途及去向。采购企业根据采购合同,通过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来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向供货商支付货款,供货商收到承兑汇票后,立即将货物发到银行指定的港口仓库中,并转为仓单质押。

开证监管是指银行基于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的进出口贸易合同而向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或出口商购买货物。进口商会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则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信用证项下货物到港后,由作为第三方物流的港口企业办理通关提货,并将货物送入银行指定的仓库实施监管,转为仓单质押,港口的选择须由进口商的委托银行指定。

未来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资金注入点早于仓单质押,并能避免企业没有足够现有财产担保的障碍,在企业未取得货权的情况下,仅需缴纳部分保证金就能向银行融资获得较大订单,享受较大订单的折扣优惠,甚至可以提前锁定商品的价格,有利于缓解购买原材料短缺或占用资金带来的压力,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3)信用共同体业务模式。是由港口企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三方,秉承共铸诚信、协同发展之理念,按照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组建以港口企业为核心的信用共同体。在“信用共同体”中,由于港口作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与其中许多中小企业有长期业务往来和紧密的合作关系,因此,港口企业可以作为信用共同体中的实际掌控人,与金融机构及成员企业共同组成“信用企业”评审小组,根据成员企业的资产偿债能力和行业声誉评定信用等级并给予相应的授信额度。“信用共同体”三方的责、权、利分别是:金融机构负责成员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按授信额度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对信用良好的成员企业,可以逐年下浮利率,并支付给港口一定的组织经费;成员企业在授信额度内随时取得贷款,并保证按时还本付息;港口负责收集成员企业信用资料,并监督还款。对不能按时还款的成员企业,港口将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如取消成员企业入驻港口物流中心或商贸中心的资格等,使欠款企业失去在该行业的发展机会,金融机构也可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港口企业在具备了较好的现货监管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可以推出“信用共同体”业务融资模式,该模式突破了传统质押监管融资业务普遍存在门槛过高、审批贷款周期长、贷款期限长等问题。在港口供应链中核心企业港口的参与组织下,一定程度解决了银企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贷款成员企业可以享受贷款利息下浮、用款期限灵活、随借随还、审批手续简便、放款快速等优惠政策。

(4)统一授信业务模式。是指港口企业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企业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银行根据港口企业规模、运营现状、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比以及信用状况,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港口企业,由港口企业根据融资企业的需求和条件对企业进行调查审核,并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同时由融资企业用在港口的仓储货物向港口企业进行反担保。在此模式中,银行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只凭港口企业的审核意见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发放贷款.该模式需要港口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和资信,并具有丰富的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经验。放贷过程中,由于港口企业直接同融资企业接触、沟通和谈判,代表银行同融资企业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向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还为寄存在港口的质押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整合了申请贷款和质物仓储管理两项任务的操作,提高了业务运作效率.贷款企业在质物仓储期间不断进行的补库和出库时,只需要经过港口企业的确认,中间省去了银行确认、通知、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缩短了补库和出库操作的周期,在保证银行信贷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贷款企业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简化了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

(5)供应链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是指作为港口供应链的核心——港口企业,联合金融机构为供应链节点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物流金融解决方案,全面融入企业采购、生产、配送及贸易等环节,实现商务、物流、结算、信息的完美组合。港口企业可以灵活利用上述各种成熟的物流金融模式,也可以根据融资企业经营中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定做个性化的物流金融服务。

供应链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是港口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最高形式,提供的融资服务更加贴近融资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港口企业全面融入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环节,使港口供应链整体上更协调、稳固,提高了效率和竞争力。该业务模式要求港口企业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及供应链管理协调能力。港口企业在开展该业务中要通过严格控制货权来防范风险,保证供应链物流金融业务都是在有真实的(贸易、生产)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才产生的,以对融资风险实行事前控制。

2.港口企业发展物流金融服务的意义

港口企业拥有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作为物流中心,与中小企业保持有长期合作关系,并掌握了大量中小企业信息,能对其动产进行较好监控,在此基础上港口发展物流金融业务能很好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盘活供应链中中小企业的存货资产,实现银行、中小企业和港口三方共赢的局面,除此之外,港口企业发展物流金融业务还具有以下意义。

(1)可以拓展和提升我国港口服务功能,是发展现代港口服务活动的需要。截止到2010年,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7年居世界第一,拥有20个亿级大港。目前世界集装箱吞吐量前20位港口中,我国大陆占8个。但我国港口大而不强,在服务功能的多样化上,和国外著名港口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港口服务的特点是传统服务占的比重大、现代服务较少,低层次、低附加值的服务活动多,高附加值的如航运信息、金融、保险咨询等的服务比较少。在港口物流方面,也是以仓储、搬运等物流活动为主,缺少增值服务。港口物流金融业务是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其主要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方面,业务模式多种多样。物流金融服务不仅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物流与加工服务,还为客户提供间接或直接的金融服务,能提高供应链整体绩效以及客户的经营和资本运作效率。因此,港口发展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提升港口服务层次,拓展和提升港口服务功能,是港口发展现代服务活动的当务之急。

(2)有利于促进港口供应链的集成,并强化港口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实现多方共赢。港口物流金融是围绕港口一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到销售这一供应链,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也就是以港口企业为开展供应链物流金融业务的核心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港口企业建立更紧密的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高和增强供应链成员合作的效率和深度,并强化了港口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

通过开展物流金融服务,能使银行资金通过港口企业进入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进而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实现供应链上各个主体多方“共赢”。对于港口企业,壮大了自身实力;对于银行,能以更低的成本和风险,获得大量客户资源和业务量;对于供应链上其他企业,加速了资金周转,争取了更大的商机;对于整个供应链,实现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整合,增强了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

(3)能有效提升港口企业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港口企业由于在实施物流业务过程中,充分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库存的变动情况,且拥有雄厚的资产,具有良好的信用,在融资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通过为银行提供融资业务的评估和物流监管,拓展了港口的综合服务功能,给港口企业增加了新的赢利点;同时也打破港口单纯以提供装卸、堆存等服务为盈利手段的传统格局,在同业竞争中增加自身的比较竞争优势,增强了对客户的吸引力,有效拉动了港口货源的增长,从而实现了以功能开发带动市场开发,促进港口企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的提升。

4.2.4 钢材市场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物流金融服务对广大钢材经销商来说非常重要,是不少经销商评估是否进入钢材交易中心的重要因素,是吸引商户的重要价值点,因此开展物流金融对招商成功与否有决定性的作用。钢材交易市场开展物流金融服务,首先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与能力,并且获得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的认可。

1.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能力要求

(1)成立信用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在物流金融的实际操作流程中,其中一个关键的环节是钢材交易市场需要对申请贷款经销商进行信用担保,而钢材交易市场作为一个独立运作的企业并不具备担保的能力,因此,钢材交易市场需要在另行成立的信用担保公司,获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批准成立后,方可开展担保业务;如果钢材交易市场因为种种原因暂时未能获得审批成立担保公司,则可以与其他担保公司合作,让渡部分的收益。

(2)良好的银行关系。国内已经有许多银行陆续开发推出了物流金融业务,并且与一些大型的物流企业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比如深发展与中储及中铁物流,光大银行与中外运等等。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顺利开展物流金融的重要条件之一。

(3)达到资质要求的仓储资源。仓储资源是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最基本的要求,无论是何种业务模式,在物流金融的业务流程中,钢材存货的质押都是必须的环节,也因此需要钢材交易市场具备足够的仓储资源来满足存货的仓储需求。如果钢材交易市场本身并不具备符合条件的仓储资源,也可以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借用其仓库,并且让渡部分的利益。

(4)规范的管理流程。在具备必要的硬件条件之后,钢材交易市场的管理流程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其提供的仓储、配送、结算等等各个流程都必须科学规范,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只有规范严格的管理才能保证物流金融各环节顺利地进行,也可以有效防止各种欺诈行为。

(5)严格的风险控制程序。物流金融业务能够实现三方赢利,给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也为物流企业增加新的业务,吸引更多的经销商入驻,最重要的是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然而,无论是银行还是物流企业都面临着物流金融这一创新的融资模式带来的风险。因此,钢材交易市场需要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识别物流金融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风险预警机制,并且尽可能采取风险规避措施。

2.物流金融业务可以采取的模式

关于钢材交易市场可以采取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主要由合作银行决定,深发展、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较早开发物流金融业务的银行相继开发了多种业务模式。其中,目前长三角地区的钢材交易市场与银行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金融服务,主要采取的是物流集中授信的模式,亦称为经销商集中模式。

(1)仓单质押融资。指借方企业以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权利质押业务。仓单是保管人(物流企业)在与存货人(借方企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础上,对存货人所交付的仓储物进行验收之后出具的物权凭证。

(2)存货质押融资。指借方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资金提供方如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存货质押融资可以分为静态质押和滚动质押,静态质押融资是融资企业将商品质押给银行,并存放于物流公司监管下的仓库(可以是物流公司仓库、企业自有仓库或者第三方仓库),物流公司代银行占有和监管质物,并向银行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质物清单,银行据此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滚动质押是在静态质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为便捷的物流融资方式,其基本结构与静态质押类似,区别在于滚动质押事先确定质押商品的最低要求值,在质押期间超过最低要求值的部分可自由存入或提取,同时允许质物按照约定方式置换、流动、补新出旧。

(3)厂商银模式。是商品经销商从生产厂家购买货物时,提前向银行存入部分价格风险保证金,银行代经销商支付货款,然后生产商以银行为收货人向指定的仓库发货,货物到仓库后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银行验收并进行质押监管。企业归还银行借款,银行释放相应比例的商品提货权给借款人,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未偿借款余额。厂商银模式多用于以预付款方式购买商品的国内贸易结构中,采用的金融工具多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厂商银模式涉及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物流公司四方,从风险控制角度,生产厂家按合同要求交付合格商品生产厂家的履约能力、物流公司的监管能力和质押商品的销售变现能力非常重要,因此实践中该融资模式多围绕大宗商品重点生产企业,对其经销商提供集中融资。

(4)融通仓模式。由金融机构引进一家商用担保公司和一家仓库企业(仓库企业可以由担保公司推荐),与钢材贸易商组成联保小组,并先将其所有的钢材存放于仓库企业中,同时向担保公司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后申请担保。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联合对钢材贸易商进行资信评估,并由金融机构核定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然后钢材贸易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前,由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仓库企业、钢材贸易商共同签署对钢材的联合监管协议。由担保公司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5)应收账款融资。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保理两种方式。在应收账款融资中,相对于流转中的商品价值,银行更关注于融资企业与其下游企业的购销合同和相关应收账款单据的真实可靠性以及下游企业的偿付能力,物流监管作为辅助手段,主要保证融资企业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生产、交付货物,上下游企业信用迁移技术可以用于物流金融相关模式的设计中。

(6)物流集中授信模式。以大宗商品的专业市场为依托,银行与市场经营方合作,对市场中的商品经销商提供融资便利,并以其进入市场的商品作为质押担保,委托市场经营方或者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全程监管的一种集中融资模式。除商品质押外,银行还可以根据市场经营者自身的实力和信用授予一定的融资担保额度或者委托市场经营者组织经销商联保等,以提高借款人的融资额度,同时可以在借款人违约时委托市场经营者处置质押商品。依托专业市场的集中融资模式,可以有效地拓展目标客户,并带动结算等业务发展;同时集中融资、集中监管也能够增强专业化程度和协同效应,提高融资效率;在市场中还可以及时获得市场信息,便于防范价格风险或者进行质押商品处置。

4.3 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服务

4.3.1 基于第三方物流视角的物流金融的概念

物流金融在银行、学术界、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平台提供商等不同的视角下,概念有所不同。从第三方物流提供物流金融服务的角度,物流金融是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利用金融机构的资源和授信为客户提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供应链服务解决方案中的一部分,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业务形式包括了采购、分销、配送、运输、仓储、结算、融资、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其中的物流与资金的结算的集成、物流与融资的集成等服务是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供应链管理的物流和信息流层面的研究比较多,而资金流服务的研究比较少。这一状况导致供应链管理的效率、成本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也影响到了供应链的整体运营绩效。随着企业越来越多的把非核心业务外包,企业获得了更低的成本优势,但是由于核心企业往往会通过向供应商延迟付款,采用VMI(供应商管理库存)等物流模式、向分销商转移库存等模式来实现企业本身的低成本运作,但是这些做法对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形成挤压,造成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成本高昂,比如有的企业会以近20%的损失的代价获得货款贴现。供应链的一些企业在资金的压力下不得不延迟结算,进行高成本融资等,而这些做法将使整个供应链的运营存在极大的风险。这样一些简单的成本转嫁的方式,无疑使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不能实现利益共享的供应链管理目标,供应链管理绩效将大打折扣。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的提供,降低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得在整个供应链的运作中,这个资金流在各个节点得到统筹安排,合理分配,最终实现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利益共享、成本最低。

4.3.2 物流金融的服务模式

国内金融供应链融资产品的研究最初是沿着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的业务总结开始的,第三方物流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主要是“融通仓”和“全程物流”模式。物流企业从服务客户的金融需求出发,通过融资解决方案的设计,以客户货物资产的占有为授信支持,向银行申请融资。

1.按照功能划分融通仓模式

(1)融通仓融入企业原材料采购链之中。企业先获得贷款采购原材料,然后将采购的原材料交付给第三方物流仓储中心作质押,在贷款期间分次偿还。方式一:金融机构先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企业,企业凭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将原材料准确地评估后交付给第三方仓储中心入库,金融机构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将汇票兑现,将款项划拨回原材料供应商的账户。方式二:“先抵押,后质押”。企业先以金融机构认同的动产做抵押,获得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购买原材料,待原材料经评估并交付仓储中心入库后,金融机构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将汇票兑现,并将抵押贷款转为以该批原材料为质押物的质押贷款。

(2)融通仓融入企业分销链之中。企业产成品下生产线后直接运至第三方物流融通仓存储,以备销售旺季所需。以该批成品库存做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质押贷款,并以产品销售收入分批偿还贷款。为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接收销售货款,此时通常要求企业实行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如果企业与金融机构另有约定,金融机构亦可按企业接到的销售订单确认质物出库申请。第三方物流融通仓此时作为企业分销链的一环,提供优良的仓储服务,并作为质押企业的承运人或协助其承运人安排货物出库与发运,保证企业产品分销物流的顺畅。

(3)融通仓对企业信用的整合与再造。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和建立独特的信用担保体系是信用整合和再造的两个重要方式。方式一:融通仓享有金融机构相当的授信额度。融通仓向金融机构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信用担保,金融机构授予融通仓一定的信贷额度。方式二:融通仓构建信用担保体系。包括融通仓直接成立信用担保体系、融通仓为企业申请质押贷款提供担保、融通仓以自身担保能力组织企业联保或互助担保三种方法。

2.按照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和资金缺口需求,划分融通仓模式

(1)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主要适用于企业运营中“支付现金”到“卖出存货”的资金缺口期。融资模式体现为动产抵押和质押贷款(以供应链企业中的库存、仓单等动产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这种模式把“死”的物资或权利凭证向“活”的资产转换,加速“动产”的流通,能够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具体业务形式主要有“仓单质押”、“动产抵押和质押”、“保兑仓”等。

(2)基于资金管理的融通仓的运作模式。主要是“应付账款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即使用应付或应收账款的单据凭证作为担保信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其中“应付账款管理”适用企业运营周期的采购阶段,而“应收账款管理”适用融资企业“卖出存货”至“收到现金”的资金缺口期。

(3)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此模式适用于企业运营周期的各个阶段。例如,在企业采购期,原材料价格波动或需求变化将会导致供应链风险。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则借助金融衍生产品(如期权、期货等)来管理风险,从而提高供应链绩效。融通仓服务可以一定程度降低供应链风险,但是,融通仓服务本身存在着固有风险,如市场风险、商业环境风险、运营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有效风险管理是成功实施融通仓服务的关键。融通仓相关企业可以通过调整战略、战术、组织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和保险产品以及运营控制来管理融通仓的相关风险。

3.全程物流模式

全程物流模式是现货动态质押业务的衍生和发展,是基于“多节点在库+在途”抵押监管下的存货融资模式。具体来说,全程物流是指企业自身或企业集团系统合法拥有的货物存放在多个仓储节点或者运输过程的情况下,由银行认可并合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对上述货物做24小时全流程封闭监管,保证总体价值高于银行授信所要求的最低价值,在完善抵押登记的基础上,银行向企业融资。在此业务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全程物流核定库存现货抵押监管是本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责任重大,物流公司需要派驻监管员对各个仓储地点及运输渠道实施全程监管,并将各仓储地点的存货和渠道上的在途货物核定总量总额,并纳入库存总量的统筹管理。监管范围涵盖仓库、各类运输方式的监管。

4.4 农村物流金融

我国农村的小微金融机构是指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立足于乡村的小型金融机构。设立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目的是解决“三农”建设中的信贷资金短缺问题,为农户提供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目前,大力发展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已成为我国金融理论和实务界的共识。但是,我国目前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存在较多问题:脱农倾向严重,部分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业务单一、覆盖面不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去解决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是当前我们必须要做的事情。

4.4.1 农业物流金融的概念和特性

现代物流金融应该从整个供应链资金流的集成管理出发,达到整体优化,即风险最小、收益大、效率高。而农业物流金融较少有人论及,它是物流金融在农业发展中的应用。其核心是利用农产品或相关产品(如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土地,农民对土地无所有权,土地不能作为不动产质押)。这种动产的产供销,通过各种物流金融手段,在农业产业链上进行融资优化,达到减少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从控制风险考虑,在物流金融服务中,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需要了解质押物的状况,如品质、类别、生长状况、库存情况等信息。但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对农村借款人的生产状况、资金财务状况等信息掌握得并不充分,加之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人员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因而核实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经营水平等存在困难。特别是农产品本身不易储存、受气候影响大,使得贷款监管困难。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开展基于动产的贷款业务,要么承担高风险,要么不得不放弃对农民的信贷业务。

在现代农业物流金融管理模式下,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或其他供应链参与企业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销售企业等作为融资业务的评估者、监管者和物流业务的实施者,对市场熟悉,能充分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库存的变动情况。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通过对供应链上这些企业运作的资金流、物流中的资源的充分利用,可以减少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进行科学判断,使信贷资金的运用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风险控制方式由额度风险控制转变为贸易流程风险的判断与控制,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收益,真正实现了风险可控前提下的规模与效益共同发展。

4.4.2 我国农村物流结构及农业物流金融业务

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开展“村村通”公路建设、生产生活的“新农村建设”等,使得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渐趋完善。农业物流也在逐步实行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即通过对农业生产的物流安排,产、供、运(运输)、加(加工)、销的有机衔接,使整个产业链处于低风险、高收益的优化状态。

1.我国农业物流的主要模式

目前,我国农业物流模式主要有自营物流模式、流通企业主导模式、批发市场主导模式等。

自营物流是指农资生产者、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加工者、流通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经验和经营习惯自行开展物流业务。

流通企业主导模式是指流通企业是农业物流的主导者,这里的流通企业包括百货商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仓储式商场等流通企业,它联结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消费者。许多大型的流通企业如沃尔玛、华联等,不但零售、批发,而且拥有自己的加工配送中心,这些加工配送中心联结着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形成了一条产业链。由流通企业构建物流平台、信息平台、销售平台和客户数据库等,农产品的市场需求能够直接通过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体现出来。

在批发市场主导模式中,农资或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主导者,它联结农资供应者、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各级批发商零售商、中介组织以及其他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自营物流模式规模小、成本高,而批发市场主导模式在我国由于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储藏保鲜设施,产品加工、分选、包装设施,以及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等建设滞后,交易方式落后,因而农产品损耗率高,农业物流运作效率不高。流通企业主导模式对品质、质量、包装、标准化等要求高,信息化程度要求也高,但农产品物流效率高。因此,这种模式应是我国农业物流的发展方向。

2.农业物流金融模式

农业物流金融有其特殊性,即农产品作为动产和其他产品不一样,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不易保存,产量易受自然气候影响。因此,农业物流金融的实施应借助第三方物流、加工企业、农合组织等来防范风险。我国应大力发展农业中介组织主导模式和第三方农业物流模式,为农业物流金融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农业中介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销售协会以及农民经纪人等。农业中介组织主导模式以各种农业中介组织为纽带,提供农业产、供、销全方位的物流服务,它能使众多分散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者联合起来,形成较大规模的经济群体,降低、分散经营风险,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市场议价能力,为农业物流金融的开展引进合格的参与人。在第三方农业物流模式中,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是主导者,它联结农资供应者、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者、各级批发商零售商、中介组织以及其他提供农业物流服务的企业。在物流运作过程中,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负责组织一系列物流活动。第三方物流企业凭借专业优势不但可以提高物流效率和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增加经济收益,而且通过对农产品的实时监控和评估,为农业物流金融的开展提供较可靠的委托人。

3.农业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及风险分析

目前我国实施的农业物流金融业务的模式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包括基于权利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和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另一类是创新形式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常见的有农产品农商银融资模式、融通仓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等。

(1)基于权利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即仓单质押融资。这种模式是指借款人(农业中介组织)以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出的农产品仓单作为质押物向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属物流企业参与下的权利质押业务。仓单是保管人(物流企业)在与存货人(农业中介组织)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础上对存货人所交付的仓储物进行验收之后出具的物权凭证。

(2)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即存货质押融资。这种模式是指借款人(农业中介组织)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委托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如果以已收获的农产品作为存货质押融资,则没有问题,但农民不可能等到收获再借款。所以要将正在生长的农产品作为质押品进行融资,则需要农业保险的介入。物流企业(委托方)将保单和仓单一起向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出质,借款人也可获取融资,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也得以降低。

(3)农商银融资模式。农商银模式是农产品经销商从农业中介组织(农民)那里购买货物时,提前向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存入部分价格风险保证金,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代经销商支付货款,然后农户以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为收货人向指定的仓库发货,货物到仓库后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验收并进行质押监管。农产品经销商归还银行借款,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释放相应比例的商品提货权给农产品经销商,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未偿借款余额。农商银模式涉及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农产品经销商、农户、农业中介组织、物流公司五方,从风险控制角度来看,农户、农业中介组织按合同要求交付合格商品的履约能力、物流公司的监管能力和质押商品的销售变现能力非常重要。但因为有农产品质押,风险大大降低了。

(4)融通仓融资模式。融通仓模式是一个以质押农产品和其他农资物品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它在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和农业中介组织、农民之间以物流公司为中心建立了一个质押农产品的合作桥梁。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根据融通仓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等,授予融通仓一定的信贷额度。物流公司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农业中介组织或农户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由于农产品处在生长期,无法移动,因而融通仓的概念扩展到虚拟的仓库中。使用虚拟仓库也需提供农产品保险单,农产品所有者必须保证以后质押品的安全。在融通仓模式中,第三方农业物流和农业中介组织承担了部分风险,因而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风险相对降低。

(5)基于农业物流产生的应收账款融资。农业物流产生的应收账款模式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保理两种方式。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应收账款的债权人用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之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应收账款保理是指销售商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向其提供预付款融资、应收账款的催收、销售账户管理以及坏账担保等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业务。在应收账款融资中,相对于流转中的农产品价值,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更关注借款人与其下游农产品经销企业的购销合同和相关应收账款单据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农产品经销企业的偿付能力。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的监管作为辅助手段,主要保证融资企业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生产、交付货物。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的风险也主要迁移至保理商处。

4.4.3 农业物流金融降低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风险的方式

1.改造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股权,改善其公司治理结构

从实际运作来看,我国农村小微金融企业的确存在“风险高,收益低”的现象,这很大程度上源自这些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合理,因为公司股权结构中相关利益人较少。尽管金融监管当局对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很严,对出资人作了较严格的规定,如村镇银行出资人必须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但实际运作中依然存在风险。公司由于股权结构中相关利益人较少,因而没有动机去监督风险,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在小微金融企业的股权设计中,应引入农业物流金融的参与方如农户、农业中介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销售协会以及农民经纪人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经销企业、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等利益方作为股东。在“股东治理”结构模式下,股东作为资本的投入者,可以通过建立对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农业物流金融的参与方作为股东加大对农业物流金融的实施力度,不仅提高了股东收益,而且加大了对风险的监督力度,降低了小微金融机构的风险。

2.农业物流金融的参与方可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减少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单一贷款的风险

在农业物流的供应链一体化模式下,农业物流金融的参与方如农业中介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销售协会以及农民经纪人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经销企业、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都能提供金融支持,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从而减少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单一贷款的风险。

1)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金融供给

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龙头,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农户签订农副产品订单,这样农户可以提前获得订金或生产资料融资。

2)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提供金融供给

第三方农业物流企业在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融通仓模式、农业物流产生的应收账款模式中都提供了融资业务。近年来,一些现代物流企业加大了融资力度。如国际知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DHL给许多客户提供的“sourcing”业务,只要客户提出产品的要求和产品使用人的订单信息,DHL就提供供应商的选择、产品质量的把关、货款的垫付、物流配送等服务,直到将产品送到客户手里。在“sourcing”业务中,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货款垫付增加了金融供给。

3)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

对于抵押品不足或者缺乏不动产抵押的农户,专业合作社比较了解农户的资产(包括动产)状况和个人信用记录,可以为农户向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使农民顺利获取贷款。而且,专业合作社还可以帮助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对担保的农户进行跟踪管理,并负责贷款的按时清收,这也进一步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也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推行内部联保制度,按照联保小组缴存的联保保证金的倍数向联保成员发放,由专业合作社监督使用。根据联保制度,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可将授信总额放大到缴存的联保保证金的10倍,这有效地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

3.开展“土地银行”业务,降低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风险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这为开展“土地银行”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的资金来源有三:一是吸收股金,二是发行土地债券,三是提取盈余公积金。其目的是利用土地融通资金。德国的土地抵押信用社根据政府的授权发行债券,以贷款的方式协助农民开垦土地、兴修水利,以促进农业发展。我国从2006年宁夏平罗县的“土地银行”开始,已逐步开展了融资业务。目前我国的“土地银行”,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为“土地银行”,只能是“土地储存机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或“土地信托机构”。随着我国改革的发展,“土地银行”会以多种模式建立起来。以土地的流转作为质押,也是现阶段我国开展农业物流金融业务的重要内容。该业务能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降低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

【阅读案例4.1】

长株潭城市群发展农产品物流金融

长株潭城市群地处中国南方交通枢纽,具有十分突出的过渡地带优势。近年来交通运输网络的建设,更让长株潭城市群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尤其是武广客运专线建成,拉近了长株潭与武汉、广州、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空间距离,有效带动了长株潭与珠三角、长三角的经济交流。同时,快速客运专线分流了京广线压力,腾出的运输力用于货运,提高了长株潭物流交通能力,进一步强化了长株潭城市群的区位优势、集聚效应和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是湖南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农产品物流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对促进湖南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首先,长株潭是我国中部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同时又是湖南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是湖南农产品主要集散地,湖南农产品外销和外地农产品进入湖南,主要是通过长株潭的物流企业。因此,长株潭城市群农产品物流企业的发展,对农产品流通有着重要作用;其次,畅通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可以扩大湖南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增加湖南农业企业竞争力;最后,可以发挥长株潭城市群的区位优势。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问题和农产品流通问题是促进湖南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发挥长株潭城市群的区位优势,建立集生产、流通、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完善的农产品物流金融服务体系,将有力地推进长株潭周边地区城乡物流的繁荣,带动湖南经济发展。

4.5 中小企业融资

4.5.1 物流金融的融资方式

1.融通仓

融通仓是以周边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涵盖中小企业信用整合与流程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融通仓融资运作的基本原理是:生产经营企业先以其采购的原材料或产成品作为质押物或反担保品存入第三方物流企业开设的融通仓,并据此获得协作银行的贷款,然后在其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或质押产品销售过程中分阶段还款。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质押物品的保管、价值评估、去向监管、信用担保等服务,从而在银企间架起资金融通的桥梁,良好地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中,促进供应链资金流的流动,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融通仓主要有两种模式,仓单质押和保兑仓。

1)仓单质押模式

中小企业、物流企业、银行三方相互签订合同后,首先,中小企业将自有所有权仓储物交付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验收入库并填写专业仓单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凭仓单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银行对仓单进行审核,确定质押物价值、质押货款折扣率等,并明确与中小企业的权责关系。然后,中小企业把仓单背书给银行,确定双方的质押关系。银行根据合同,按照质押物价值发放贷款至开立的监管账户,物流企业根据银行指令对质押货物进行监控和办理出库职能。最后,中小企业正常销售时把货款划入监管账户,银行解除质押,返还仓单,物流企业见仓单图进行出库。仓单质押模式流程图如图4.1所示。

图4.1 仓单质押模式流程图

2)保兑仓模式

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指经销商从制造商处购买产品的合同,每份购销合同相对于特定的经销商从银行开设的以制造商为受款人的承兑汇票)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保证金是指经销商根据购销合同和与该购销合同相对应的承兑汇票,银行支付占承兑汇票一定比例的款项,该款项应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在此次提货的价款,保证金为银行开出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的保证和到期支付,物流企业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反担保是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要求经销商以货物进行到期偿还款项的保证)。物流企业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根据经销商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等额的《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经销商销货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签发《提货通知单》,制造商再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票据到期,银行保证兑付。如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单》总金额小于到期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则制造商负责将差额款项以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和相关费用以现款支付给银行,物流企业可以发展与制造商和销售商以及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无疑扩大了其客户来源和收入来源;也可以借此发展与银行的良好关系,解决融资问题。该模式有利于制造商和经销商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制造商可以尽快实现销售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销商可以享受稳定的供货渠道和销售优惠。保兑仓模式流程图如图4.2所示。

图4.2 保兑仓模式流程图

2.物流银行

物流银行也称为“物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市场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强且符合质押物品要求的中小企业商品质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商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商业银行的资金流与物流商的物流有机结合,向中小企业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因此,物流银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或物流服务,而是给中小企业提供一项将两者有机结合的综合服务的融资模式。物流银行按照物流企业自身和商业银行参与程度可分为三种模式:中介模式、担保模式和自营模式。三种物流企业参与模式的程度由浅至深,中小企业的融资也随着银行、物流企业三方过渡为中小企业与物流企业的融资。

1)中介模式

在中介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是物流企业作为中介方向银行提供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之后银行通过物流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确定是否发放贷款。中小企业在此模式下把自身符合要求的动产进行质押,物流企业通过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货物监管,商业银行通过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系统一方面进行间接监督,另一方面根据物流企业所应履行的义务来减少风险。从而三方相互合作,使得中小企业自身的资金正常回流后支付给第三方物流费用和商业银行本息。

2)担保模式

在担保模式下,中小企业的融资是商业银行依据物流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把货款额度授权给物流企业,让物流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放贷、质押、监管、监控和最终结算,商业银行不参与具体的运作。中小企业通过物流企业作为担保,物流企业根据对中小企业动产或货权的风险程度进行放贷,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低门槛和更高额度的贷款。这种担保模式由物流企业作为担保方,省去了银行审查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繁琐程序,加快了中小企业融资速度和提高资金周转率,同时由于物流企业对库存商品的规格、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销售渠道和销售客户等情况能够有效掌握,从而可以加大金融机构对融通资金的可控性并降低融资风险,为中小企业拓宽市场业务,寻找客户源,加快担保物资销售变现速度,加快生产资金周转,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有利的帮助。

3)自营模式

在自营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几乎直接与实力雄厚的物流企业进行融资,物流企业在自营模式下是信用贷款的提供者和物流金融服务的提供者,相当于物流企业在物流服务时也提供了金融服务。其实质是:物流企业应用本身业务垫资服务时向发货方垫付一半资金,货物发到收货人时收取所有货款,在归还发货方的资金时形成一个时间差,利用这个时间差对中小企业进行发放贷款,从而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代客结算

1)垫付货款

中小企业用信用、货权、动产、不动产进行担保或质押,通过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等中间方,由中间方来垫付中小企业的采购货款、固定资产引进款、扩大再生产等融资。中小企业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送货,第三方物流企业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向提货人收取全部货款,中小企业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提货人签名的提货单按照一定时间(一个月、半年或一年)进行结算,结清货款。在垫付货款模式中,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中小企业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当然,如果提货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向银行偿还货款,银行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拍卖掌握在银行手中的中小企业货物或者要求中小企业承担回购义务,垫付货款流程图如图4.3所示。

图4.3 垫付货款流程图

2)代收货款模式

在代收货款模式中,中小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时限与佣金费率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中小企业承运、配送货物的同时,根据合同向收货方代收货款,中小企业定期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结清货款。代收货款不仅可以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水平,而且可以将信用风险降至最低。代收货款在沿海城市或者发达地区的邮政系统、快递业务或者零售业中普遍使用,代收货款流程图如图4.4所示。

图4.4 代收货款流程图

4.5.2 中小企业利用物流金融融资的策略

虽然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了创新,但是对于每个中小企业来说,面对的融资问题却各不相同,有的是库存资金滞压,有的是采购原材料资金占用过大,有的是生产过程中需要许多资金的投入再生产,而有的却是销售送货的资金无法快速回流等等。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需求特点确定正确的融资策略是必要的,这样才能克服盲目的资金融资,降低融资的风险,并有利于企业自身提高资金利用率。在进行融资策略时应先与银行建立长期的信息沟通,规范物流金融操作流程。

1.融通仓策略分析

融通仓策略适用于有长期库存存在的制造型中小企业,并且其产品有较为稳定的价格和较高价值的拍卖变现能力,也适用于处于供应链中间环节的中小型企业的融资。

1)仓单质押模式

通过仓单质押,中小企业可以把以前的库存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转变为现金流运用于再生产、流程再造和扩大市场销售。而且在长期的质押中,中小企业能够和银行建立起合作关系,提高信用等级。中小企业把库存转变为质押品存放于物流企业中,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原有的库存管理成本和库存固定资产投入,使得中小企业能更加致力于自己本身的核心竞争力。但是也存在库存产品随市场价格波动贬值和销售不畅等因素影响,因此仓单质押不适合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和销售不稳定的中小企业产品的质押。

2)保兑仓模式

保兑仓模式下中小企业通过原材料、半成品进行质押替换,随着保兑仓的发展,可以逐渐变为原材料一次融资、半成品二次融资和成品三次融资模式。通过质押,中小企业有资金流来支持中小企业的生产运作,而且能够把供应商、购买商整合到中小企业的供应链中,形成战略联盟。缺点是保兑仓模式比较适合于中小型制造企业,或者处于供应链中间环节的中小企业。保兑仓质押模式是供应链利益相互整合的产物,要求跟中小企业同处于供应链上的供应商、购买商共同协作,来完成中小企业的融资。

2.物流银行策略分析

物流银行除了允许中小企业以固定资产作抵押进行融资以外,最大的创新在于允许中小企业拿流动资产如原材料、产成品等来抵押,这极大地解决了中小企业因缺少固定资产而出现的融资难和担保难等问题,加快生产销售的周转效率,而且以动产和货权为抵押品的融资方式能够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授信方式与途径。因此物流银行策略更适用于动产较多的中小企业和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但是,由于物流银行相关法律不够健全,对于业务和道德风险控制不够稳定,因此,对中小企业来说,如果不是长期合作的物流银行,则存在较大的风险。

3.代客结算策略

代客结算策略是一项适用于小资金、多频率发生业务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策略,能够减少中小企业经常性的业务结算,降低结算资金和人力成本。一般来说,代客结算策略用于商业对商业(B2B)和商业对消费者(B2C)中,而且相对其他融资方式来说,其融资仅仅是供应链上花费资本的延后结算,融资金额较少,只是结算业务的外放、定期结算。

4.混合策略

根据各个融资方式的特点进行组合,先对中小企业自身所处供应链的环节进行融资定位和需求确定,从而得到企业主要的融资策略和辅助融资策略,如进行仓单质押和代收货款组合,能够在盘回库存资金的同时延后送货的物流资金。通过物流金融的策略组合能够克服物流金融一些模式的缺点和不足,也能够增加企业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减小业务风险,而且对于商业竞争中的中小企业来说,更能灵活地根据企业规模和发展情况来转变融资方式与策略。

1)中小企业要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

中小企业要树立现代物流思想,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改造升级自身的物流体系。第三方物流企业是物流金融得以实施的基础,因此中小企业要改变传统的物流思想,要善于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改造升级物流体系。除此以外,还要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消除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建立相互的信用机制。这样不但可以减少中小企业的物流成本和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而且有助于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中小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相互信用机制将大大有助于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信用机制。

2)中小企业要建立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合作机制和长远利益关系

金融机构是物流金融的最终决策者,因此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度是有效开展物流金融的关键。通过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和长远利益关系,可以有效克服中小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增加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中的信用度。因此中小企业要以物流供应链为依据,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桥梁,探索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合作机制,建立与金融机构的长远利益关系,使中小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成为利益共同体。

3)中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当的物流金融模式

由于物流结算金融是在结算环节中进行的金融活动,有现成的货物交易作为基础,具有周期短、规模小、风险小的特点,因此贷款成本较低,申请也较容易。物流授信金融依靠的是未来的货物交易,具有周期长、规模大、风险大的特点,因此贷款成本高于物流结算金融,且申请的门槛较高;物流授信金融实质上也是一种仓单金融,只不过在物流授信金融中,金融机构将贷款的审批权限下放给物流企业。

虽然物流金融能够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方便,但是物流金融也需要一定的成本和条件。因此中小企业要充分了解各种物流金融模式,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模式。

4)中小企业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开展物流金融业务之前,银行、中小企业、物流企业三方要认真进行协商、谈判、沟通,确定业务的具体运作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的承担等条款,然后签订合作协议,并将物流金融业务各环节的分工与协作规范化、程序化、可操作化。在这些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各业务环节进行实时的跟踪、处理、协调与监控。这样才能在保证物流金融融资安全的情况下,降低业务成本。

5)中小企业要防范物流金融风险

在物流过程中,对企业和市场必须有充分的了解,对商品的市场价值、企业的运营状况必须作充分的了解和监控,方可防范物流金融的风险。良好高效的金融市场应该是成本低廉、资金透明度高、管理规范、运行稳健的市场。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银行必须加大对金融资金运作的监管,防范企业风险,监督企业加强内部核算,科学合理组织资金资源的分配与使用。在物流企业金融服务过程中,通过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制度、客户资信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资信调查管理制度、客户信用分级制度、合同与结算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防范制度、信用额度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

6)中小企业要建立诚信机制

物流金融业务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控制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诚信和自律,由此保障了银行的风险控制。银行、物流企业、中小企业的这种业务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诚信和自律为基础的,物流企业承担诚信监管的职责,企业承担诚信还贷的职责,银行承担诚信放贷的职责,这将有效促进中国经济社会诚信机制的完善。

4.6 物流金融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应用

4.6.1 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可以缓解融资难问题

物流金融是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由大型的物流企业或金融机构为物流需求方提供的与物流相关的资金支付结算、保险、资金信贷等物流衍生的金融服务,其功能是实现物流与资金流的一体化。物流金融成为物流企业进行高端竞争的服务创新业务,并带动银行共同参与的新型金融业务。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地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促使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物流金融正成为国内银行一项重要的金融业务,并逐步显现其作用。

现阶段,如何解决制约中小进出口企业发展的这一大瓶颈——融资难成为普遍关注的话题。物流金融的引入可为中小型企业的外贸交易业务提供物流和金融集成的一体化服务,并对进行外贸交易的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整合与信用再造。同时,质押贷款业务有利于银行规避经营风险,质押融资的发展为改善信贷资产结构,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契机,因此银行也乐于参与并推进其进一步发展。

4.6.2 物流金融的相关模式介绍

1.进口业务模式

1)进口业务——信用证项下的合作模式

该模式是指资金需求方与银行签订进出口合同,以资金需求方的仓单、动产或货权为质押品,银行向其提供用于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的融资业务。银行与出口商以及符合银行要求的大型物流仓储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仓储单位接受银行委托对货物进行有效看管,从而实现银行对质押存货的转移占有。

同时,由于我国许多进出口企业规模较小,信用评级不足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考虑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核批相应信用限额、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并将信保公司保单项下的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这样可以解决中小进出口企业资金有需求又难于贷款的困境。

(1)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进出口购销合同,银行与大型物流仓储企业、进口商签订《进口货物监管和质押协议书》确定三方权利义务,大型物流仓储企业接受银行委托,根据协议内容承担监管责任;

(2)进口商向银行提交有关资料,申请授信额度。经银行有关审批部门核定授信额度,与进口商签订《授信协议》,同时进口商提交一定金额的开证保证金,申请开立信用证;

(3)进口商银行向出口商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4)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向进口商银行寄送全套单据;

(5)进口商银行收到并持有全套单据,经进口商确认后,银行签发《单据交接通知》并由大型物流仓储企业签收,根据信用证项,银行办理押汇或承兑;

(6)进口商银行可在进口商需要时,向其提供一定量的贷款,以作为通关缴税的费用;

(7)收到货物后,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履行货物报检及通关手续,将货物运至银行指定地点仓储;

(8)大型物流仓储企业签发以银行作为质权人的《进仓单》,银行与进口商共同在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办理交接登记,由大型物流仓储企业按照《进口货物监管和质押协议书》和银行委托控制质押货物,进入现货质押流程。

进口商在每次提货前要将与货物相对应的款项打入银行的保证金账户中,银行为其出具等金额的《出库单》并经进口商签收确认;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审核《出库单》,在确认无误后为进口商办理《出库单》相对应货物的出库手续;期间,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对质物进行对账和核对工作,足额保证金到账后,银行解除质押。

2)进口业务——现货质押模式

现货质押模式是指进口商把质押品存储在信用良好的大型物流仓储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向银行申请融资,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额度。同时,物流仓储企业根据银行的委托负责监管和储存质押品,进口商在每次提货前要将与货物相对应的款项打入银行的保证金账户中,银行为其出具等金额的《出库单》,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审核《出库单》后为进口商办理出库手续。

2.出口业务模式

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为出口商提供的以即将出口的货物或出口后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主要有出口前的短期打包贷款和出口后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1)出口业务——出口前的短期打包贷款

出口前的短期打包贷款是银行依据出口商提供的合格信用证,为其提供按期履行合同、出运交货的专项贷款,是一种装船前的短期融资,使出口企业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采购备料、加工,顺利开展进出口贸易。

此种运作模式的推广可以扩大出口企业的贸易机会,在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企业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同时,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压,使得出口企业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都不必占用过多的自有资金,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2)出口业务——出口后的应收账款质押(A/R)

出口后的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出口商由于属于非强势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无法获得信用证这种最有保证的支付方式,而采用货到付款的赊销方式,在进口商的资信等级良好的情况下,出口商可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并委托由银行指定的物流企业进行货物运输和监管,由银行来承担买方信用风险、提供催收货款的资金融通服务。

此种模式有利于出口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有利地位,同时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可避免资金被大量占用在应收账款上,提高资金流动性,加快资金周转,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的效益。

在我国的进出口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占了很大的比重,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难以在金融市场上获得直接融资的机会,这就使得作为资金中介者的银行机构在其中饰演了关键角色,物流金融业务的引进和发展很好地适应了中小型进出口企业的运作模式,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高效物流服务的同时,也为其提供了其迫切需要的资金流服务,二者的结合进一步减小了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使得银行也乐于积极地拓展此项业务。

目前,我国部分城市的一些银行已开始尝试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拓宽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为其量身定制适合其发展的个性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例如,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港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达成了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项下仓港物流融资业务的全面合作协议。广发行也在全国10个城市开展了“物流银行”业务的推广。民生银行在物流金融方面设计了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希望本书能够给我国的物流金融的发展提供一个有效的理论支持,使我国的物流企业,中小型进出口企业和广大金融机构能够深入发展,实现共赢。

4.7 国际结算中的物流金融

早在物流金融这个词汇在中国尚未出现之时,物流金融的业务早已在国企内部、民间流通领域及外贸运输专业相关的金融机构中悄悄地运行了,不过那时的物流金融业务比较单一,还仅仅限于简单信贷的小品种业务。随着信贷金融服务需求的增加,物流运营中物流与资金流的衔接问题日益凸显。结算类及中间业务由于资金流量大,特别是现代物流的布点多元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要求银行能够为其提供高效、快捷和安全的资金结算网络以及安装企业银行系统,以保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统一。

物流金融业务在国际结算中的应用,完整地继承了金融服务的标准规范,并逐步被改造在本土内贸企业试行。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的物流业将全面对外开放,由于克服贸易壁垒的下降将推动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一些跨国物流公司也将加入国内物流业的竞争,使本土的物流业趋向国际化,各银行将为物流企业提供优质的信用证开证、结售汇、多币种汇入汇出汇款、出口托收和进口代收、进出口托收、进出口押汇等全功能服务和非贸易国际结算服务。同时也开办了保证业务,为保证资金及时安全回收、减少资金占用,物流企业需要银行提供与其相适应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其他保证业务,主要包括关税保付保证、保释金保证、付款保证,为港口施工企业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退款保函等。这些带有国际金融性质的物流金融服务产品,比单一的物流金融信贷有了长足的发展,它除了带有国际金融的历史痕迹外,还借鉴了国际保险与金融证券业务的功能特征,使得今天的物流金融业务向规范化、国际化迈进奠定了基础。物流金融业务扩展方向与特征还表现在其个性化服务的方面,针对不同规模的物流企业,物流金融业务可采用不同的平台实现其扩展功能。如网上银行的B2B业务主要适用于中小型规模的物流企业。

【阅读案例4.2】

HNZY公司物流金融业务

HNZY公司是中远集团旗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也是河南地区最大的货运代理企业,统一管理中远集运在河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和船舶代理业务。公司以雄居世界前列、航线遍布全球的中远集装箱运输船队——120艘现代化全集装箱船为依托,多年来,秉承“全球承运,诚信全球”的理念,赢得全球客户的信赖。公司在河南地区铺设了较完善的多功能的国际货运网络,已开通了郑州至青岛、郑州至连云港、郑州至上海、焦作至青岛的出口海铁集装箱班列和青岛至郑州、连云港至郑州、上海至郑州、青岛至焦作的进口海铁集装箱班列8条。公司推行IRIS-2 和SEALINK两套信息系统,给客户提供最大的方便,可实现客户网上订舱和货物信息网上查询,为管理决策提供精准数据。随着管理的不断完善,公司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业绩在河南同行中名列榜首。公司坚持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集装箱业务为中心,以整体效益最大化为目的,以管理创新为动力,努力实施中远在河南地区的战略目标。

自2002年以来,HNZY公司的业绩每年都在一个一个台阶地往上走,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8年,当如“Roller Coaster”的金融危机袭击中国时,航运业和外贸进出口业务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物流业的运输费用急剧下降,来自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08年前三季度的运输费用为18 854亿元,占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的51.2%,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与之相反,在运输费用比重下降的同时,前三季度仓储保管费用在物流行业中所占比重为36.5%,是历史上最高的。前三季度,国内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0 675亿元,同比增长13.5%,增幅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低近14个百分点,同比回落5.3个百分点。受此影响,航运市场受挫。中国沿海干散货航运指数已由2007年6月4日最高的2 886.9点降至11月份的1 422.8点,降幅已超过50%。据上海航交所的资料,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2月到10月从1 202点下跌至1 117点。从海运量及港口吞吐量来看,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从一万多点跌至不足800点,以中国北方港口至欧洲基本港为例,危机前的最高运价在USD2 500/20GP,到2009年跌至最低点,运价在USD500/20GP左右,这种巨大的落差,致使一些依靠船公司佣金生存的货代公司面临破产,一些地方性船公司,由于对危机的发生,没有提前的预期,也没有准备,导致资金链断裂,船公司倒闭。

HNZY公司是COSCO下的揽货机构,随着海运费的下降,佣金收入急剧下降,2009年的佣金收入不足2007年的30%。在这种状况下,公司日常的经营都难以维持,如果没有新的业务收入支撑,那么公司的发展将受到很大影响。2008年3月份开始的物流金融业务,在2008年底,已经初具规模,尤其是河南一个大的棉花贸易企业融资1.5亿,公司在该项目的收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困难境况,使公司渡过了危机。从此,公司领导层也认识到内陆货代企业应该多元化发展,仅靠集装箱国际货运代理很难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

在过去的几年运作中,HNZY公司物流金融业务的运作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国内信用证项下货权质押融资、国际信用证项下货权质押和总量控制模式下在厂(库)质押监管模式。

4.7.1 国际结算现状分析

1.结算方式出现边缘化

传统的结算方式,是以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为基础的,其中信用证这种银基信用一直处于主导地位。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买方市场的完善,竞争性方式日益多元化,出口商品除了依靠本身的优势(品质、包装、价格)占有市场以外,还使用了商业信用交易方式加强核心竞争力。由此,商业信用成为了国际贸易发展的重心,整个国际结算体系下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被边缘化的倾向。

2.附属结算方式蓬勃兴起

随着保理、保函和包买票据等附属结算方式日益普及,它们作为新的结算方式,发展日新月异。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方兴未艾,究其原因,是其使得进口商能够获得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进口商出口货物可获得一部分预付款,借助保理业务可以提供赊销等业务,加大了产品出口的竞争能力。特别是对那些业务增长性强,但是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运用保理业务可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并获得融资。

3.国际结算技术化

当前,国际交易电子支付相当普及,但我国目前国际结算还主要以传统方式为主,在网络化的今天,我国各大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已经加入SWIFT网,利用计算机实现系统自动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国际结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经逐步提高。

4.7.2 我国金融业务在国际结算中的运作模式

1.一般结算模式

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

所谓电汇是指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予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者电传的方式传给目的地的分行与代理行,提供汇款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汇款方式。该方式除了适用于单位之间款项划拨以外,还适用于单位对异地个人支付的有关款项(如各种劳务费等),也可适用于个人对异地单位所支付的有关款项(如学费等)。其模式比较单一,具体风险如下:信用风险。在该模式下,一方交货,另一方通过银行汇款;或者一方先付款,另一方再交货。在先付货款的情况下,进口商面临出口商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风险;在后付货款的情况下,出口商面临不能及时收回货款甚至收不到款的情况,产生欺诈问题。电汇模式下,商业欺诈者通常采取向银行发送电传的方式,要求将汇款贷记给某账户或付现金给某人,然后在假的付款委托书上加列“使用某银行密押”的调文,再通过以某银行的名义向解付行发来密押证实电,从而骗取解付行付款。

2)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

所谓付款交单是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付款为前提,即出口人将汇票和货运单据交付银行托收时,要求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分为即期交单与远期交单方式。虽然该模式在付款的时间上比电汇有所改进,但是仍然存在较大的风险。

尽管付款交单模式下,进口商只有在确实履行付款义务后才能获取货权,但是在市场情况不稳定或者进口商面临破产的情况下,进口商也常常会拒付款赎单,因此,出口商不但不能收回汇款还需要承担存仓、保险、短量与失窃等损失。

托收方式虽然通过银行进行办理,但是银行接受出口商的委托,仅仅起到法律代理人的作用,不承担保证收到货款的责任,对于单据的真伪也不过问。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对到达目的地的货物负责看管等责任,能不能收回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度。

2.银基结算模式

1)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所谓信用证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要求并按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是国际结算中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支付手段。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为先行发货的卖方提供相对可靠的保障。但是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尽管信用证中规定了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银行有义务审核一切单据,确定单据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但是银行对单据的真实与否及相关法律效力等概不负责。

从银行角度来说,对于有些资信能力低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一旦被接手,将直接导致收汇困难,结算时,银行会违背惯例,拒付货款,容易导致受益人货款两空。

不法外商通过先进技术和各种渠道,伪造编造各种单据进行诈骗,这些假单据仿真度高,而信用证是真实的,结果难辨真伪,从而骗货骗款。

2)银行保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UG)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确保申请人未按协议履行责任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金融义务,进行支付或经济赔偿。银行保函是一种银行信用,是一种担保的方式,唯一的认证条件是符合保函规定的单据,其风险主要有:

(1)贸易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受益人利用银行、企业对保函这种国际结算方式不熟悉的弱点,设置陷阱,获取索赔金额的一种手段。

(2)受益人确实有与申请人完成商业交易的愿望,但预先在保函上设置了十分严格的条件,然后抓住另一方申请人在完成商业交易过程中某个环节上存在的疏漏进行索赔。

3.物流金融国际结算模式

如果在国际结算融资业务中,充分引进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银行进行角色互补,能有效降低结算与融资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掌握了商品的实体,能够及时有效地对商品进行检验、保管,更容易实现商品的控制,而银行也可根据物流企业反馈信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目前我国可以采取的物流金融模式主要有:

1)垫付货款

(1)垫付货款模式。

出口商在业务中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承运,同时由第三方物流商对扣除物流费用的货款进行垫付,并在向进口商交货时,根据出口商委托向进口商收取应收账款,再由物流商与出口商结清货款。解决了出口商资金积压问题,进口商及时收到货物,降低了双方的风险。这类企业通常有自己的银行或投资机构。如UPS公司在1998年就专设了投资公司(UPS Capital Corp.)进行金融服务。物流金融在国际结算中具体流程如图4.5、图4.6所示。

图4.5 承运时流程

图4.6 交付时流程

由图4.5、图4.6可以看出,当物流金融公司为出口商承运一批货物时,首先代进口商预付一半货款,当进口商收货时则交付给物流金融公司全部货款。物流金融公司将另一半货款交付给出口商之前,等于获得了一笔不用付息的资金。用这笔资金从事贷款,其贷款对象仍为物流金融公司的客户或者限于与快递业务相关的主体。这不仅加快了客户的流动资金周转,有助于改善客户的财务状况,而且为客户节约了存货持有成本和拥有及运作物流服务网络的成本。

(2)垫付货款模式。

当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资金能力不足时就需要进入银行作为第四方,出口商将货权转移给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比例提供融资,当进口商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指示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货,将货权还给进口商;如果进口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货款,银行有权在国际、国内市场上进行拍卖或者要求出口商回购。这需要银行了解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价值等等,都需要第三方物流的协助。具体流程如图4.7、图4.8所示。

图4.7 按时偿还货款流程图

图4.8 不能按时还款流程图

2)保兑仓

通过进出口商品、第三方物流与银行签订“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根据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转向用于出口商支付货款,通过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进口商以货物对第三方进行反担保。银行给出口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出口商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进口商分批向银行交纳货款,银行将仓单分成提单,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向进口商分批交货。而物流公司是银行主要的授信单位,进出口方与银行的融资关系通过物流金融公司这个中介机构实现了紧密的结合。从进口商角度来说,可以获得融资的好处,而从物流金融企业与银行机构来说,更好地规避了风险的同时,也实现了业务的拓展。

3)桥梁作用越发明显

在供应链中,进口商与物流公司是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的贯穿点。两者合作,一方面可以为银行的授信提供有利条件,使授信中涉及具体物流业务的操作与银行业务分离开来;另一方面,通过两者的合作,可以使银行规避对物资质押过程中出现的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很好地解决了银行资产盈利性、安全性与流动性的问题。

物流金融模式的有效运作在信用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务中,进口商、出口商、银行机构、物流金融公司四家的风险,相互交叉,出现了一些重合。银行的信用、进口商的货物质押、物流公司的担保与进口商对物流公司的反担保相互作用,可以产生抵消效果,增强信用能力,实现“多方共赢”。

4.8 财务管理、信息流与技术管理

4.8.1 财务管理

1.物流企业中物流金融业务的财务决策方法及应用

物流金融业务的引入对物流企业来说,在给企业带来更多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风险,因此在财务决策中也要衡量利弊,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对物流金融业务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

1)评价目的

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中为融资企业提供结算、融资和保险等相关增值服务,物流金融业务为物流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风险因素,因此在对物流金融业务分析的研究中,有必要分析物流金融业业务利润来源及物流金融业务风险来源,将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风险用财务数据量化,与其为物流企业带来的利润进行比较,运用财务管理方法作出相应财务分析和财务决策,以完善物流企业对物流金融业务的预测、决策等方面的管理。

2)评价方法

运用财务管理原理对物流金融业务为物流企业带来的利润及风险进行评价。分析相关利润可运用本量利分析法;分析相关风险可结合物流金融模式分析产生原因并对其进行量化。

(1)分析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利润。

运用本量利分析反映成本、数量和利润三者的依存关系。在本量利分析中,根据成本习性将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费划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成本按其与“业务量”这一成本动因之间的依存性,可以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大类。

盈亏平衡模型是本量利分析法中最为重要的模型。在设计、增删物流服务项目时,就可以用盈亏平衡模型来帮助企业进行决策分析。在不考虑销售税金的情况下,物流系统本量利三者间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P=R-(V+F)=K·Q-(Vc·Q+F)=(K-Vc)·Q-F

其中:P为销售利润,R为销售收入,V为物流变动成本总额,F为物流固定成本总额,K为单位物流产品(服务)的销售价格,Q为物流产品(服务)的销售量,Vc为单位物流产品(服务)的变动成本。分析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利润的步骤如下:

①物流企业业务分类;②确定物流金融业务的业务量、收入;③物流金融业务的变动成本、固定成本的确定;④应用本量利分析的盈亏平衡模型:

P′=R′-(V′+F′)=K′·Q′-(Vc′·Q′+F′)=(K′-Vc′)·Q′-F′

其中:P′为物流金融业务息税前利润,R′为物流金融业务收入,V′为物流金融业务变动成本总额,F′为物流金融业务固定成本总额,K′为单位物流金融业务服务价格,Q′为物流金融业务的业务量,Vc′为单位变动成本。即物流金融业务息税前利润=(单位物流金融业务服务价格-单位变动成本)×物流金融业务量-物流金融业务固定成本。

(2)分析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风险。

物流金融服务能够给企业带来可观的收益,但也面临诸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内部管理风险、评估风险、质押货物风险、监管风险。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中作为金融机构与融资企业的桥梁的角色。物流金融业务为物流企业带来相关业务,带来相应的赊销的风险,同时也使物流企业多承担了融资企业与银行之间融资的相关关系人产生的风险。

对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利润与风险的评价由以上计算,得到物流金融业务息税前利润(P′)、坏账风险损失(Bad debt risk)和担保风险损失(Collateral risk)。比较物流金融业务息税前利润(P′)与坏账风险损失(Bad debt risk)、担保风险损失(Collateral risk)之和的大小,即比较P′与(Bad debt risk+Collateral risk)的大小。评价结论为:①P′>(Bad debt risk+Collateral risk)说明物流金融业务为物流企业带来的利润超过相应风险带来的损失,该物流金融业务对物流企业是有增值效应的。②P′<(Bad debt risk+Collateral risk)说明物流金融业务为物流企业带来的利润小于相应风险带来的损失,该物流金融业务对物流企业没有增值效应。

2.基于物流企业中物流金融业务的财务决策方法的应用

为了说明物流企业中物流金融业务的财务决策方法的应用,以A物流企业为例,举例说明物流企业中物流金融业务的财务决策方法的具体应用过程。例如:A物流企业2009年业务收入为1 000万元,业务成本为800万元,对外提供的物流业务量为5 000单。根据物流企业是否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结算、融资和保险等相关服务的业务,我们将物流企业对外提供的业务分为传统物流业务和物流金融业务。A物流企业对外提供的传统物流业务为4 000单,占全部物流业务的80%,这部分传统物流业务收入达到700万元;物流金融业务为1 000单,占全部物流业务的20%,这部分物流金融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由于物流企业对外提供传统物流业务服务与物流金融业务服务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不同,因此物流企业对这两类业务的定价不同。传统物流业务服务价格为0.175万元/单(700万元÷ 4 000单),物流金融业务服务价格为0.3万元/单(300万元÷1 000单)。A物流企业依据公司目前应收款项的实际状况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为一年以下按5%计提,一年至二年按10%计提,二至三年按30%计提,三年以上按60%计提。A物流企业2009年末未收回的物流金融业务的赊销收入为120万元。2009年A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中,为大客户之一的某生产制造企业B公司提供了业务量为200单的仓单质押模式的物流金融担保服务。但是2009年末B公司无力偿还由A物流企业为其担保的银行贷款债务,因此2009年末A物流企业按照物流金融业务协议将质押物的所有权转给银行作为贷款不能偿还的补偿。主要分析过程如下:

(1)根据A物流企业的会计资料,对其业务成本进行成本性态分析,业务成本按其与“业务量”这一成本动因之间的依存性,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大类。A物流企业的业务成本性态分析结果为:变动成本为0.12万元/单;固定成本为200万元。

(2)计算传统物流业务和物流金融业务分别占用的固定成本。根据传统物流业务的业务量占物流企业全部业务的业务量的比重为权数,用固定成本总额乘以该权数得到传统物流业务的固定成本。即A物流企业传统物流业务的固定成本=200万元×80%=160万元。根据物流金融业务的业务量占物流企业全部业务的业务量的比重为权数,用固定成本总额乘以该权数得到物流金融业务的固定成本。即A物流企业物流金融业务的固定成本=200万元×20%=40万元。

(3)对A物流企业物流业务的利润的分析如下:物流金融业务息税前利润=(单位物流金融业务服务价格-单位变动成本)×物流金融业务量-物流金融业务固定成本=(0.3万元/单-0.12万元/单)×1000单-40万元=140万元。传统物流业务息税前利润=(单位传统物流业务服务价格-单位变动成本)×传统物流业务量-传统物流业务固定成本=(0.175万元/单-0.12万元/单)×4 000单-160万元=60万元。

(4)计算A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为其带来的坏账风险损失(Bad debt risk)。A物流企业2009年末未收回的物流金融业务的赊销收入为120万元。A物流企业依据公司目前应收款项的实际状况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为一年以下按5%计提。Bad debt risk=120万元×5%=6万元。

(5)计算A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为其带来的担保风险损失(Collateral risk)。由于2009年A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中,大客户之一某生产制造企业B公司的业务量为200单的仓单质押模式的物流金融担保服务遇到问题,A物流企业损失的是为这部分质押物的提供物流服务的收入。Collateral risk=3 000元/单×200单=60万元。

(6)计算A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带来的两种风险财务指标之和:Bad debt risk+Collateral risk=66万元。

(7)通过以上计算结果对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利润与风险做出评价。由以上计算得知,物流金融业务息税前利润是140万元,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坏账风险损失和担保风险损失之和是66万元。得到物流金融业务息税前利润大于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坏账风险损失和担保风险损失之和,因此,A物流企业2009年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对企业绩效起到了提高作用,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对A物流企业来说是有增值效应的。

3.建议

物流企业对物流金融业务进行的专门的财务管理应用的研究现在仍处于探索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理论和方法上的缺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根据物流企业是否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结算、融资和保险等相关服务的业务,将物流企业对外提供的业务分为传统物流业务和物流金融业务的分类方法还有待于在财务实践中进行检验。

(2)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分析方法对物流金融业务的应用可以作为对物流金融业务开展前的预决策分析,也可以作为物流金融业务事后对其进行的跟踪管理,这种方法的应用是否适用于物流企业的实际工作有待于会计工作者实践的检验。

(3)有关物流金融业务的模式研究、风险管理研究比较多,但对物流金融业务在财务方面的相关研究非常稀少,因此对物流金融业务的财务分析应跟上其他方面研究的步伐。这对于物流企业的运营管理的完善是非常有益的。

4.8.2 信息流与技术管理

1.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流与技术的含义

供应链是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集成,这种集成具体来说就是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集成。供应链运作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信息,信息是供应链中决策的基础,信息直接或间接影响供应链的绩效。信息技术是组织用以收集、分析和进行信息处理的软硬件,在供应链中,信息技术充当了管理者的眼睛和耳朵,获取和传递相关的信息以供决策之用。现代物流的一大核心特征是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各项具体物流活动,而金融服务业极其依赖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投资是金融服务组织的一项主要支出。作为基于物流业务开展的金融服务,物流金融服务活动开展的高度依赖信息技术,促进买方、卖方、金融组织、物流机构和其他参与方之间资金、单证和信息的流动,融合了交易自动化和获得由参与金融组织或供应链伙伴提供的信用。实际运作中的物流银行、电子发票呈送与支付等具体物流金融形式离开现代信息技术就无法开展。一些新技术的应用,如条形码技术、射频识别(RFID)技术直接关系着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

2.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流与技术管理的内容和方案提供商

1)物流金融服务信息和信息技术应用

根据物流金融服务供应链的具体阶段,可以把信息分为:

(1)需求信息。诸如目标客户是谁,需要什么物流金融产品,数量是多少。需求信息包括需求预测和需求分布信息,通常放在客户关系管理模块。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界定,根据具体产品确定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如以银行为主导提供的存货质押融资,物流企业提供的仓储、监管、质押物处理变现和相关信息服务,服务价格、时间、地点以及支付安排等,这些都是供应商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

(2)服务信息。包括提供的物流金融产品的价格、条件、时间、地点、数量等。组织的不同层次活动信息需求各异,这些层次包括战略决策制定、战术性计划、日常决策以及执行和交易处理。

2)物流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中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

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1)交易支持。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物流金融服务运作的有效工具,主要关心能否提供可靠的、准确的、实时的运作数据和信息以支持核心物流金融活动。这些交易支持系统支持物流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实施高效战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但是交易支持技术在处理物流金融数据和信息时提供的是局部优化方案,经常缺乏与组织中其他信息系统的集成,易导致与组织整体目标的不一致,在需要与供应链伙伴共享信息时系统不能兼容。

(2)内部网系统。内部网系统是在组织内部对物流金融服务运营活动的跨职能部门进行信息流控制,促进组织内部分散的部门和地点之间的数据、信息沟通的系统。内部网系统的特点是组织范围内标准化的数据、信息结构和格式,集成分散的交易支持系统,实现数据域信息共享。ERP是典型的内部网系统,是集成的组织信息系统。

(3)外部网系统。用于控制和协调物流金融服务数据和信息,以便于同供应链伙伴共享。外部网系统提供了供应链焦点组织同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进行有效沟通的渠道,信息流以标准的业务文件格式建构。ED(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电子数据交换)是组织间信息交换常用的外部网系统,现在逐渐被互联网所替代。CPFR(Collaborative Planning Forecasting and Replenishment,协同规划、预测与补货)也是共享物流金融服务信息的外部网系统之一,可以改善供应链效率,增加销售及对市场和客户的及时反应。

(4)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系统。互联网是最实用的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换系统,可以使所有的来自供应链参与主体的信息同步化,包括世界范围的客户,有利于国际物流金融服务开展。互联网的最显著特征是使信息交换从一到一改变为一对多和多对多。总之,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可以不断满足组织对及时的信息控制、信息质量和可视性、降低信息成本和提供卓越服务等需求。

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信息服务商从信息技术层面提出企业实施物流金融服务的解决方案,其理解涵盖了支付结算服务、融资服务以及其他一些交叉业务。

SAP金融供应链管理(SAPFSCM)系列应用程序为管理电子顾客账单、应收账款和客户信用风险提供了一个完全、集成的解决方案。SAPFSCM可以使企业更加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流程并且通过在线开账单、更加流畅的争执处理和收款等以保证现金流。完全与SAP ERP系统集成以保证收款专家拥有最新数据,如此收款专家可以迅速解决问题以获得加速的现金流动和降低营业费用。SAPFSCM包括以下应用程序:信贷管理使用高级工具分析顾客信誉并建立政策,通过提前处理顾客信用风险避免坏账损失;电子发票与电子付款使顾客有权通过互联网获得发票、账户状态和支付信息,与现有的客户和供应商外层接口无缝集成;争议解决可以更快、更系统地解决应收账款争议,降低应付账款天数并改善现金流;收款管理可以促进过期账款更加有效的管理,确保通过优化收款活动更加迅速地回收不当支付。SAPFSCM还包括现金流与流动性管理、内部现金流动、资产与风险管理等程序。SAPFSCM为各个产业的企业解决营运资本管理的挑战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通过其整合的一整套解决方案,支持多种流程,让企业可以不断地改善金融供应链。

PTI Premium TechnologyInc.(普达科技)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集软件、产品开发和信息技术咨询为一体的公司。普达科技主要向金融行业、物流行业、企业集团提供贸易融资金融供应链全面解决方案。同时提供包括业务流程外包软件/产品开发、规划/项目管理、外包和离岸开发、全球24×7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普达科技也提供电子银行业和电子商务入口解决方案。普达科技通过多年与全球大型、中小型银行的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拥有先进的产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在资深行业专家、技术研发人员和专业的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产品研发与市场需求紧密相结合,使先进的科学管理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加大产品的创新、技术的提升,从而为客户提供最优的产品和服务。普达科技提供的FINSHARE金融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产品体系包括发票/应收款管理与融资、应付款管理与融资、订单管理与融资、资产质押融资(ABL)、文档管理、风险参与;核心系统包括商业贷款系统、风险管理、信用额度控制、银行购买的信用保险管理、客户购买的信用保险管理、基于WEB的客户协作平台。

3.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流与技术管理的作用

物流金融服务的各种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接收有助于提高物流金融客户的满意度,提高物流金融项目成功的概率。现代信息技术设备、信息平台有利于提高物流金融服务的可视性,减少运作中的不确定;有利于物流金融服务供应链各成员内部和成员之间的集成。Viktoriya Sadlovska从技术平台构建角度分析了如何与供应链伙伴一起通过提高支付与融资业务的自动化程度来构筑竞争优势。供应链中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有效集成是现代供应链管理的应有之义,研究表明,供应链金融技术方面领先的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技术正在获得竞争优势。供应链金融技术帮助买方、卖方、金融机构及其他参与方之间实现支付、相关单证和信息的交换自动化,支持改善参与各方相关工作的可视性和工作流,同时也包括获得供应链成员或参与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研究结果显示,在使用供应链金融平台上,领先企业在应付账款融资和存货融资可获性方面比其他企业高1.5倍,在应收账款融资方面高近2倍。在物流金融服务技术采用方面,领先的组织通过改善关键业务指标(包括财务和运营指标,如劳动力成本、交易处理成本、DPO/DSO、企业利润、贸易融资成本、业务流程可视性等)可以获得竞争优势。

从信息管理角度来看,信息技术传统上一直用于提高供应链生产率、降低运作成本,具体运用于:①收集特定物流金融服务的相关信息,提供准确可靠的和实时的原始事实;②在特定的信息系统中以预先确定的格式和类别存储数据,如客户数据库管理系统;③为了应对供应链管理,评估供应链管理在成本削减和效率提升方面的绩效而分析数据,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④和供应链伙伴沟通、协作以减少信息滞延和误解,使所有供应链伙伴可以接触数据源,获得可视性;⑤标准化物流金融运作和数据抽取程序,发展富有活力的一般性信息管理政策、管控措施。现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效果导向供应链管理领域,用以增强供应链竞争优势,实现供应链管理增值和全球化运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通过设计、控制信息共享和流动,增强核心竞争力以及供应链焦点组织的中心地位;②贯彻精益求精思想,再造供应链运营流程,减少多余重复设施及活动;③管理供应链中营销、客户、服务知识和技能,并与供应链伙伴共享,如CPFR;④管理供应链伙伴关系,稳定供应链结构,加强与邻近供应链的伙伴关系;⑤配置供应链资源和能力,在更大范围上与其他供应链竞争。

4.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流与技术管理对策

(1)详细了解客户、供应商的要求以及所有供应链伙伴的关注焦点。信息技术采用应当具有适应性和柔性,基于具体需求和满足需求的方法进行决策,信息技术绩效指标必须纳入供应链伙伴的考虑。根据具体的物流金融产品确定供应链伙伴的信息需求和对信息技术的要求。

(2)信息技术进展已从物流金融功能领域发展到流程管理和供应链导向,有利于确保对相关流程的有效测评,确保及时准确的流程反馈和协调。

(3)要集成物流/供应链经理、信息技术经理以及供应链伙伴的知识,发挥协同效应。物流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需要物流业务、金融业务和信息技术部门的紧密合作,共享相关业务知识,实现不同组织和部门之间的有效集成。

(4)管理人员在管理供应链伙伴和采用信息技术上的经验、技能在物流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果管理人员持积极态度,鼓励组织学习,与供应链伙伴共同工作,倡导以供应链目标为导向的协作性组织文化,供应链管理系统在所有伙伴间的采用更易于成功。

(5)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理论体系的相关构架、模型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供应链信息技术管理活动。ITSM是一个基于流程的管理活动,试图整合信息技术服务传递与企业需要,强调为内外部客户带来利益。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库(ITIL)是ITSM最常用的一种信息技术治理模式,是关于管理信息技术设施、开发和运营的概念、政策及最佳实务的全面的结构框架。

Aberdeen公司研究表明,ITSM最佳实务公司实现了提升内外部客户满意度和节约成本的目的,这些公司的共同做法有:支持多点和技术的流程;提供ITSM培训;指导信息技术服务传递的框架;拥有信息技术服务的一致术语;衡量最终用户满意度的能力;使用配置管理数据库(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Database, CMDB作为保存有关IT资产如应用程序、操作系统、补丁、硬件型号、生命周期费用和用户连接等配置数据的信息库,它包含一个组织的IT服务使用的信息系统的组件的所有相关信息以及这些组件之间的关系);使用信息技术资产管理工具。Aberdeen公司建议组织采用业务而非技术心态对待信息技术服务,超越信息技术,转换成一项服务,努力成为一项服务业务,最大化全面服务价值,聚焦成为一个利润中心而非单纯是一个有效的成本中心;要改善全面服务生命周期网络与信息化使用服务水平协议,进行关键绩效指标管理。

5.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流与技术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提高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质量,把握信息流质量要求的五个维度:①准确性。准确性上的任何问题都可能导致供应链其他流程的计划和运行出现问题;②准时性。信息在交付给需求方之前不应该有耽搁,以便及时使用;③可靠性。信息流不会遗漏重要数据并且不会被意外干扰和打断;④形式和细节的适宜性。信息必须以一种对特定需求有用的形式提供;⑤可获得性。信息使用人员和应用程序需要的时候可以获得信息,否则以上四个维度就变得无意义。

(2)物流金融服务是一种复合型服务,业务较为复杂,牵涉主体较多,物流金融服务产品种类繁多,进行信息和技术管理必须依据具体的物流金融产品确定其服务链,采用相应的管理对策。

(3)做好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流与技术管理和供应链其他活动的集成工作。物流金融服务供应链模型中包括七个关键活动:需求管理、能力与资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风险管理、服务绩效管理、信息与技术管理。作为其中之一的信息与技术管理必须与其他活动做好协调与集成。在以上领域已经开发出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进行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流与技术管理时要统筹考虑硬件、软件、中间件和平台建设,围绕供应链目标做好集成工作。

4.9 集成服务

4.9.1 集成服务方案

物流金融的基本思想是:物流企业在传统物流服务的基础上,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帮助客户盘活流动资产,缓解资金占用问题。对单个企业来说,物流金融服务只涉及供应链某个环节,而要真正发挥物流金融的作用,应该将服务向上下游延伸,增强物流和资金流的连续性。

由此可以进行单个物流金融产品组合,得到三种集成服务方案。

图4.9 供应链上流动资产形态(C为货币量)

(1)生产、销售环节集成生产物流中的产成品和销售物流中的商品实质上是同物异名,是两种物流形态的衔接点,因此,在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中,可以实施“质押监管+未来提货权融资+保理”等集成物流金融服务,具体业务流程如图4.10。

图4.10 “质押监管+未来提货权融资+保理”

(2)供应、生产环节集成供应物流和生产物流的衔接点也是库存。对制造商来说,预付款占用资金;对供应商来说,售后货款有坏账风险。因此,可以通过“未来提货权融资+统一授信融资”集成服务方式开展物流金融,具体流程如图4.11。

值得一提的是,在制造商付款提货过程中,物流企业不必立刻跟供应商结算,之间有一个时间差,这段时间内制造商支付的货款归物流企业所有,物流企业可以进行资本运作。类似的路径有“托收+授信融资”和“垫付货款+授信融资”。

(3)全供应链上的集成物流金融业务形式多样,如“订单融资+质押监管+未来提货权融资”形式。具体流程如图4.12。

图4.11 “未来提货权融资+统一授信融资”

图4.12 “订单融资+质押监管+未来提货权融资”

物流金融是近几年兴起的一股新潮,从实践的成果来看,这种模式确实为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但也应该意识到,要实现这种新型商业模式持续、健康的发展,需要从系统的角度集成各种物流金融产品,这样才能发挥物流金融最大的作用。

4.9.2 物流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

关于仓单质押贷款处理过程中有三方信息的需求。从物流金融的基本运作模式——仓单质押业务流程上可以看出:它的实现是以银行、客户和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库)三方的大量信息传递和交换为基础的,仓库处于核心位置,是银行和客户业务关系的纽带,而银行和客户又是业务关系的主体。

(1)金融机构的信息需求分析。银行为了追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实行质押贷款,质物的保全仓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这既吸引了储户又放了贷款,并能产生新的经济效益。但这里潜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信息不及时的风险,银行要求仓库的仓单数据是真实、及时、可靠的。银行希望仓库给它带来信誉更高的客户,并可以委托仓库完成一些工作,如商品的评估与处置等。银行有将仓单质押纳入内部管理系统的需要。

(2)物流企业的信息需求分析。对物流企业而言,仓单质押是一项新的业务,并且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仅涉及企业内部信息的管理,如客户、银行的基本信息,质押商品的基本信息,而且涉及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管理。仓单质押中的源数据来自仓库,仓库需要将仓单质押业务纳入内部管理系统,并做好同银行、客户的信息共享和交换,能让银行与客户更方便地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并及时了解商品的存储信息,要尽可能为银行和客户提供更全面的物流服务和代理业务。

(3)中小企业的信息需求分析。从中小企业的角度上看,允许企业利用在市场经营的商品作质押贷款,解决了经营问题,实现了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客户关心的内容有:更方便地与银行沟通,及时地掌握商品的存储情况,将仓单质押纳入内部管理系统。

1.物流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化的特点和前提

仓单质押贷款的开展需要有信息系统的强大支持,而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仓库是客户商品的存放地点,并受到银行的监管,仓库是沟通银行和客户的桥梁,并为银行、客户代理完成一些业务,物流金融信息系统的建设应以仓库为核心来规划和实现。

(2)物流金融信息系统所支持的不是单个企业内部的信息处理需求,而是三方企业之间的信息处理需求,这个需求系统不仅能够支持三方企业各自内部的业务处理,而且能够支持三方的协作。

(3)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都有把仓单质押业务纳入内部管理系统的需求。从以上的特点可以看出,物流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化中最关键的一点是仓库。在仓单质押中,仓库、银行和客户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而仓库是两种委托代理关系的连接点:一是作为银行的代理人,监管客户在仓库中的商品;二是作为客户的代理人管理仓库中的商品。客户同银行之间的一些业务将以仓库作为代理来完成,这样的方式简化了业务的操作过程,降低了三方业务来往过程中信息交互的复杂程度,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可是,仓库要取得双方的信任,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建立并整合相互之间的信用,这是物流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化的首要前提。

2.物流金融信息系统的构架与功能

仓库数据中心是实现信息系统功能的基础。数据中心保存着仓单质押贷款开展过程中需要的所有源数据,仓库必须综合考虑三方的需求而对数据中心进行规划和维护,以确保仓单质押业务在仓库、银行和客户三者之间的开展,并为银行和客户提供实时、准确的增值信息服务,以实现仓单质押业务与其各自内部信息系统的集成。从技术的角度上讲就是要建立一个安全、高效的数据库。综合考虑三方的信息需求和仓单质押业务的特点,物流金融信息系统的建设可选用B/S三层体系(见图4.13),应用程序和数据库都由仓储企业运行和维护,银行、客户通过浏览器进行相关业务的处理,并获取各自所定制的、用来完善内部信息系统的信息增值服务,这样可避免信息系统的重复建设。在该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撑下,仓单质押业务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并优化了传统的业务过程。

图4.13 物流金融信息系统的构架

4.10 信息共享

4.10.1 信息共享模式的含义

对于信息共享模式的含义,学术界至今还没有统一的界定。Lee等在2000年首次指出信息共享模式是节点之间的信息传递结构,并总结了信息传递模型——第三方模型和信息中心模型。梁静等在此分析的基础之上,通过对基于第三方物流这一类供应链的信息共享需求分析提出了点对点模式、信息集中模式以及综合模式。马士华等在研究基于时间竞争的供应链信息共享时,提出了从共享信息内容、共享信息范围以及信息共享的结构模型三个方面分析研究信息共享模式。根据物流金融的业务性质,这里从共享信息内容和信息共享的传递模式两方面分析物流金融的信息共享模式。

4.10.2 物流金融的信息共享内容

信息共享内容取决于各信息共享主体的信息需求与信息供给,这里从各业务主体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信息需求与供给两个方面来分析物流金融的信息共享内容。

物流金融是一项多个参与主体的经济业务,不同的业务主体,其需求信息与供给信息也不同,下面根据业务主体的经济角色对各业务主体的信息需求与供给进行分析。

银行是物流金融业务的资金提供者与风险承担者,其所需信息如下:质押存货的市场(需求与价值)信息、存货使用价值的稳定情况、贷款企业资质及其生产经营信息、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及其运作信息(含贷款企业合作伙伴信息)、物流企业的资质及其质押监管能力信息、贷款企业的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质押存货的数量、质押存货在物流企业监管下的状态信息等。其供给信息主要有贷款利率(贷款价格)、质押率、可接受质押存货的数量、贷款资金发放额度、质押存货的补充指令、质押存货变卖变现指令。

贷款企业是物流金融的资金需求者,是物流金融的买方,所需信息为:质押存货的市场(需求与价值)信息、贷款利率(贷款价格)、质押率、银行可接受质押存货的数量、贷款资金发放额度、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及其运作信息(含贷款企业合作伙伴信息)、物流企业的资质及其质押监管能力信息、质押存货的数量、质押存货在物流企业监管下的状态信息、质押存货的补充指令、质押存货变卖变现指令等。其供给信息为:质押存货的市场需求与价值信息、自身资质与生产经营信息、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的有关信息、贷款资金用途与使用情况。

物流企业承包了银行外包的质押存货监管业务,是物流金融的监管方,是联系物流金融的买卖双方的桥梁,其所需信息为:质押存货的市场(需求与价值)信息、存货使用价值的稳定情况、贷款企业资质及其生产经营信息、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及其运作信息(含贷款企业合作伙伴信息)、质押存货的数量、(银行发出的)质押存货补充与变卖变现指令等。其供给信息为:自身资质及其质押监管能力信息、质押存货数量、质押存货状态信息,以及向银行提供其收集与分析到的贷款企业信息、质押存货市场信息、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信息。

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的其他企业是物流金融业务交易的相关者和利益相关者,其所需信息为:质押存货的市场(需求与价值)信息、贷款企业资质及其生产经营信息、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及其运作信息、质押存货的数量、质押存货在物流企业监管下的状态信息等。根据不同的经济合同,还可能需要银行提供贷款企业的资金信息。其供给信息为:质押存货的市场信息、质押存货的需求或供给信息、自身资质及其与贷款信息交易有关的信息。

4.10.3 物流金融的信息共享传递模式

信息共享的传递结构是信息节点之间的信息传递方式,这里先对物流金融业务下的信息节点进行界定。从不同的角度对信息共享进行分析,信息节点也不同,这里从物流金融业务主体间的信息共享的角度进行分析。根据物流金融的业务主体,信息节点有银行、贷款企业和物流企业,由于物流金融还涉及质押存货市场和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这里把市场和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也作为信息节点,把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当做一个信息节点来分析是由于该供应链中的所有非贷款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角色地位是一样的。根据信息共享的传递模型中的点对点模式和信息集中模式原理,把物流金融的信息共享的传递模式分为点对点和以物流企业信息系统为中心的信息共享传递模式,分别如图4.14和图4.15所示。

图4.14 点对点的共享信息传递模式

图4.15 以物流企业信息系统为中心的共享信息传递模式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银行、物流企业、贷款企业和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的其他企业都会收集与分析市场信息,所以市场信息从市场流向银行、物流企业、贷款企业和供应链系统。与一般的供应链运作一样,贷款企业和物流企业也与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系统(的其他企业发生)交互信息。在如图4.14所示的点对点的信息传递模式中,图中的箭头表示信息流向。各主体一方面把自身产生和收集的信息存放在自身的信息管理系统中,同时,根据合约的要求,把其中的一些信息发送给他方或者允许他方进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另一方面,根据合约约定的权限登录到他方的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所需要的信息,或接受他方发送过来的信息。在这种模式中,信息直接从供给方传给需求方,不需要经由其他数据转换或储存中心,信息的提供和获取是多对多关系,即共享信息在多个信息系统(或数据库)间进行两两传递。

如图4.15所示的以物流企业信息系统为中心的信息传递模式,属于信息集中模式。信息集中模式是将共享信息集中在一个公共数据库中,各业务主体根据权限对其进行操作,完成与多个业务主体的信息交流。这种模式对业务主体来说,信息的共享是一对一关系,对公共数据库则是一对多的关系,公共数据库同时包括业务主体提供的共享信息和外界提供的信息。由于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中起着连接银行和贷款企业的桥梁作用与地位,因此,信息集中模式由物流企业提供公共数据库并对其进行维护,物流企业、银行、贷款企业以及(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的)其他企业产生、收集和分析得到的(与物流金融有关的)信息、指令皆储存在该数据库中,各方可按事先设定的权限向该数据库发送和读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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