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是进行会计处理的直接依据,也是会计核算中的基础环节之一,正确、及时、完整地填制记账凭证是正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的保证。填制记账凭证时,除了要遵循填制原始凭证的要求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一)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填制,还可以根据汇总原始凭证填制,但都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另外,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时,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二)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
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即编制记账凭证日期,不能提前或者拖后,它不同于原始凭证日期,收付款凭证的日期应按货币资金的实际收付日期填写,与原始凭证所记载的日期不一定相同;转账凭证应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但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日期也应在摘要栏上注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收益、分配费用、结转成本和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如本应在下月填写的,为了方便当月账内进行登记,仍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
(三)记账凭证的“摘要”栏
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填写此栏时,工作人员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的特点,考虑登记账簿的要求,用简练的文字加以确切概括,不可漏填或错填。
(四)会计分录的编写
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会计分录正确的前提是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金额都正确。会计科目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及核算内容进行运用,如果有明细科目,还必须写上明细科目,并且需要填写全称,不能简写。
记账方向应正确,保持清晰明确的借贷关系。编制分录时要先借后贷,可以填制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会计分录。当某项经济业务本身需要编制一笔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时,为了反映该项经济业务的全貌,可以采用多借多贷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不必人为地将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分开而编制两张记账凭证。
金额方面,首先要与原始凭证的金额保持一致,并且要书写规范,平行对准科目栏次和借贷栏次,防止错栏串行,金额数字要填写到分位。其次,每笔业务填入金额后,要在合计行上填上合计金额,并在合计数前填写货币符号“¥”,不是合计数,则不填写货币符号。最后,记账凭证金额栏若有空行,应划斜线或“S”形线注销。划线应从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划到合计数行上面的空行,斜线两端都不能划到金额数字的行次上。
(五)记账凭证的编号
记账凭证在一个月内应当连续编号,以便查考。在使用通用记账凭证时,可按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编号。在使用专用记账凭证时,可按凭证类别顺序编号,即“字号编号法”。企业既可以按收款、付款、转账三类业务分别编号,如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也可以细分为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账五类编号,如现收第×号、现付第×号、银收第×号、银付第×号、转字第×号等;还可以采用“双重编号法”,即将按总字顺序编号与按类别编号相结合,如某付款凭证为“总字第×号,付字第×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多张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如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4张转账凭证,凭证的顺序号为18时,可编制转字18(1/4)、转字18(2/4)、转字18 (3/4)、转字18(4/4)。前面的整数表示业务顺序,分子1、2、3、4分别表示4张转账凭证中的第1、2、3和4张。在使用单式记账凭证时,也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六)附原始凭证并注明张数
每张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备查考。除更正错账和期末结账的记账凭证外,所有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附加张数,以便查核。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一般以自然数为准。当根据同一原始凭证填制数张记账凭证时,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第×张,见第×号记账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需要另行保管,则应在附件栏目内加以注明。
(七)记账凭证填制错误的处理
记账凭证填制错误,且未入账时,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色笔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年某月某日凭证”的字样,同时再用蓝色笔重新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订正某年某月某日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根据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色笔填写,调减金额用红色笔填写。若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当用蓝色笔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八)填写完毕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填写完毕,有关人员均要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应对其进行复核和检查,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进行试算平衡。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或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要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防止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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