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生背景
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已完成产业革命,科技水平的发展普遍提高了各国的生产力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同时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实现了资本的高度集中,国内市场变得狭小,因而开拓和争夺国际市场的斗争愈演愈烈。1929—1933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市场问题变得进一步尖锐化,西方各国的垄断资产阶级为了实现垄断国内市场和争夺更多的国际市场,竞相推行超保护贸易政策。包括之前一直推崇自由贸易政策的英国,由于美国工业水平的提升和贸易地位的提高,使得英国的贸易优势地位逐步丧失,1932年,英国也宣布彻底放弃自由贸易政策,改推全面的保护贸易政策。
背景案例:大危机与贸易保护
1929年10月12日,从华尔街股票暴跌开始,史上最大规模的经济危机爆发,西方国家间的经济斗争、经济冲突也空前加剧。早在危机爆发前,各国间关税斗争已相当激烈。1925到1929年间,德国关税提高了29%,法国提高了38%,比利时提高了50%。经济危机爆发后,1930年5月19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霍利—斯穆特关税法》。根据这项法令,约有75种农产品和925种工业品提高了关税率,其中农产品关税的平均水平从20%提高到34%,全部关税的总平均水平从33%提高到40%,其税率创历史最高纪录。该法令对英、法、日的丝、棉、毛织品,德国的化学制品,瑞士的钟表,比利时的水泥、玻璃,加拿大的木材等传统出口商品打击沉重,这一举动也立刻招致了多个国家的报复性措施。加拿大决定大幅度提高对美国商品的征税率,法国对进口的美国小汽车增税60%。英国于1931年制定紧急关税法,对棉纱和棉织品征收50%的重税。1932年,德国推行新税法,对许多进口商品征收100%的重关税,日本和欧洲其他各国也纷纷效尤,高筑关税壁垒。
(二)政策特点及措施
所谓超保护贸易政策,是因为它不同于早期的保护贸易政策,它是一种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1)保护对象:从本国的幼稚工业演变为国内高度发展和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从一般工业资产阶级演变为垄断资产阶级。
(2)保护范围:从保护国内市场演变为占领和垄断国外市场。
(3)保护目的:从防御转向进攻,从消极限制进口演变为进攻国外市场,从培育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演变为巩固和加强对国外市场的垄断。
(4)保护手段:从传统的关税措施演变为关税和非关税等各种奖出限入的政策的混合运用。具体措施如:数量限制、出口补贴、外汇管制、组建排他性货币集团,等等。
(三)超保护贸易政策理论
这一时期的经济学家为超保护贸易政策提供了各种理论依据,从不同侧面论述了实施贸易保护的合理性。
1.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理论
各种理论中,最具影响力的当属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及其追随者的超保护贸易理论。这一理论包括“保护就业理论”以及在“投资乘数论”基础上提出的“对外贸易乘数论”。
1929年世界大危机过后,世界经济增长下降,失业率持续上升,传统的经济理论不再适用,凯恩斯也由坚定的自由贸易论者转变为保护贸易论者。他指出,古典自由贸易理论主要存在两大缺陷而丧失其适用性:一是“充分就业”假定在世界性经济危机面前不复存在,经济衰退和有效需求不足,造成大量失业成为普遍现象;二是古典学派的“国际收支自动调节说”虽然说明了对外贸易收支具有自动调节平衡的内在规律,但忽视了调节过程中贸易的顺差、逆差对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即贸易顺差可以增加国民收入,扩大就业,而贸易逆差恰好相反。
根据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投资乘数原理”,一国投资所引发的国民收入的变动往往几倍于投资量的变动。从理论角度分析,新增投资会引起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加,进而引起从事生产资料生产的人们的收入增加。这部分人收入增加以后,会用来购买更多的消费品,即增加对消费品的需求,从而导致从事消费品生产的人们的收入增加。照此推理,最终国民收入的增量将数倍于投资的增量。用公式表示就是:
ΔY=ΔI·K
式中,ΔY为国民收入的增加量;K为投资乘数,K=1/(1-边际消费倾向),边际消费倾向越接近于1,乘数越大,意味着投资对国民收入的放大作用越显著;ΔI为投资增加量。
可见,研究国民收入的增长,首先应研究扩大投资问题。他将一国总投资分为国内投资和国外投资。国内投资方面,一个重要的决策变量是利息率,而贸易顺差可以为一国带来黄金,扩大支付能力,促进利息率下降,进而刺激国内投资的扩大;国外投资方面,贸易顺差的大小也和投资额之间存在同方向的变动关系。而伴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和国民收入的增长,国内就业量势必增加,同时有利于缓和国内经济危机。这就指出了发展贸易,实现贸易顺差和增加就业、扩大收入、缓和危机的内在关系。进一步说,实现贸易顺差的途径,就是通过加强国家干预,实施带有进攻性的保护贸易政策。这就是凯恩斯的“保护就业理论”的主要内容。
凯恩斯的追随者马克卢普和哈罗德等人在“投资乘数论”的基础上加以扩展演化,创立了“对外贸易乘数论”,即认为进口和出口的变动会引起国民收入数倍的变动。从理论角度分析,出口类似于投资,会增加国民收入;进口类似于储蓄,会减少国民收入。因为出口意味着从国外获得货币收入,这些收入使得出口产业部门的收入增加,进而消费增加;而这种消费增加又会带动生产消费品的产业部门的收入增加,生产扩大,就业增长;而进口意味着向国外支出货币,造成收入减少,消费下降。因此只有实现净出口时,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的就业和收入。用公式表示就是:
ΔY=K[ΔI+(ΔX-ΔM)]
式中,ΔY为国民收入的增加量;K为乘数;ΔI为投资增加量;ΔX为出口增加量;ΔM为进口增加量。
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理论,从贸易、投资、就业和国民收入的内在关系角度,阐释了实施保护贸易政策的必要性,认为通过保护贸易实现贸易顺差是缓解经济危机的良方,为当时的超保护贸易政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但是,该理论没有考虑到保护贸易政策实施后其他国家可能的反应。因为如果各国都过分追求贸易顺差,其结果只能是各国高筑关税、非关税壁垒,贸易摩擦不断,最终严重阻碍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
2.其他学者的超保护贸易理论简述
(1)纠正国内市场扭曲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国内市场由于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存在,生产要素流动不充分等原因造成价格机制的自发作用受到限制,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此时,只能通过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来消除市场扭曲的不利影响,而贸易保护就是政府通过干预市场获得资源配置得以优化的有效措施。
(2)改善贸易条件的观点。该观点认为,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或限制输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压低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改善征税国的贸易条件。但前提是进口国对商品的需求具有一定垄断优势,并且出口国对该商品具有刚性供给。
(3)公平贸易的观点。这一观点指出,对于通过不公平手段强行进入进口国市场的商品,必须通过征收高额关税和限制进口的办法来消除不公平贸易带来的负面影响。
(4)改善贸易收支的观点。此观点认为,对于长期外贸逆差的国家,应通过贸易保护来减少进口,进而减少外汇支出,增加外汇储备,以平衡国际收支。
此外,还有学者从维持国内高水平工资,维护民族自尊,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国家安全等不同角度对超保护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上的解释。这些都为超保护贸易政策在当时大行其道提供了必要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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