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外支出核算内容不合规
检查营业外支出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防止混淆“营业外支出”与“其他业务支出”的范围。检查是否存在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支出、各种赞助会费支出,必要时进行纳税所得额调整。
2.营业外支出数额不真实,核销手续不完备
检查“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并将其合计数与总账数、报表数核对。看是否相符。对非常损失应详细检查有关资料,包括企业的实际损失和保险理赔情况及审批文件等。
3.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不及时、不正确
对营业外支出的各项目,包括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损失。固定资产盘亏,债务重组净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账户记录核对,看是否相符,并追查至相关原始凭证。
营业外支出违规操作的参考案例
【参考案例】贪污款列作营业外支出
1.疑点
查账人员审查某企业2003年4月份的“营业外支出”明细账时,发现4月25日的摘要内容为“罚款支出”,摘要的内容模糊不清,于是产生怀疑。
2.查证
调阅4月25日36号记账凭证,其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3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所附原始凭证除一张支票存根外,其他附件均为伪造,经过多方查询才弄清真相:该企业会计利用某新来的出纳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的机会,采用伪造凭证的贪污手法从银行提取现金中饱私囊。
3.问题
该企业财务人员伪造凭证从企业贪污30 000元的银行存款。虚增企业的“营业外支出”数额,少交了所得税。
4.调账
如果是当年发现,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营业外支出30 000
补交所得税,税率为30%,做如下分录:
借:所得税9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 000
如果是次年发现,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营业外支出30 000
借:营业外支出3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 000
补交所得税,税率为30%,做如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 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1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1 000
以净利润10%计提盈余公积,50%向投资者分配,做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 600
贷:盈余公积2 100
应付利润1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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