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的货币资金中具有单独存放地点和专门用途的款项,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违规操作的检查,可以保证其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及时正确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防止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发生。
(一)“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概念
“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主要核算企业为了在外地采购商品或结算其他款项时方便,而在外地银行开立专户存入的款项,及通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信用卡结算而存放的资金以及上下级单位间汇结款项,月终时尚未收到的汇入款项(在途资金)。该科目下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存出投资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信用卡存款”六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使用说明
1.外埠存款
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在采购地银行开立的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2.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3.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限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4.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企业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证而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和“银行存款”科目。
6.存出投资款
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企业应加强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对其他货币资金查账的思路与方法
(一)外埠存款违规操作检查思路及方法
1.非法开设外埠存款账户
其具体表现为:捏造申请书骗取银行同意,在异地开设采购专户,用于非法交易;在异地伙同异地单位开设存款账户,将企业存款汇往异地作为外埠存款。
具体的查账方法如下:
(1)检查企业的开户申请书,分析在异地开户的必要性。
(2)检查异地银行账号,核对申请书规定的开户行与实际开户行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3)核对外埠存款余额与外埠银行对账单余额经调整后是否一致。
2.外埠存款支出不合理、不合法
其具体表现为:使用外埠存款进行非法采购;随意改变外埠存款的用途;采购人员挪用外埠存款。
具体的查账方法如下:
(1)详查以外埠存款购进的全部商品、材料或其他物品,认真与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审查其是否有超出采购存款的用途。若有,进一步审查购进商品的用途,确定其用款的合理合法性。
(2)审查“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明细账余额,查明其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如有,应进一步查证其原因,分析其是否有挪用资金或者不及时办理结算的问题,最后进行实地调查。
(二)银行汇票存款违规操作检查思路及方法
1.银行汇票使用不合理、不合法
其主要表现为:超出使用范围,如为个人消费或为职工购买物品等;开具银行汇票或本票,套取现金;贪污汇票存款。
具体的查账方法如下:
(1)检查银行汇票申请书,查明被查单位与收款单位有无业务往来;审查购销合同,特别要注意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查明是否采用银行汇票结算。
(2)在分析使用汇票结算是否合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明细账,检查其是否及时办理结算。如有长期挂账,应查证有无挪用或侵占行为。
(3)详细查明每一笔采用银行汇票结算的采购业务。主要检查:银行汇票收款单位是否与发货单位一致;结算金额是否与汇票金额一致;发票注明的商品是否与合同和入库商品一致。
2.收受无效的银行汇票,给企业带来损失
主要表现为:收到非银行签发的假冒银行汇票;收到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并非本企业;收到过期作废或经涂改的银行汇票。
具体的查账方法如下:
核对银行存款和银行对账单,审查不一致的项目是否为未达账项,否则应查明是否收到无效或过期汇票。
3.非法转让或贪污银行汇票,从中获得非法所得
主要表现为:财会部门收到银行汇票时,不及时存入银行,而是通过无真实业务的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从中获得非法所得;或者是办理完结算业务仍将汇票余款长期挂账予以贪污。
具体的查账方法如下:
检查业务部门和财会部门的货款结算方式,分析企业销售与货款回收情况。
如发现已结算但货款尚未入账,应与付款单位取得联系以证实是否确实已付款。
(三)银行本票存款违规操作检查思路及方法
银行本票存款违规操作检查思路及方法与银行汇票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银行本票结算只有银行本票结算联,没有解讫通知。其假账的表现形态与银行汇票假账的表现形态不同之处在于,采用银行本票结算的余额是否以支票或现金入账。
具体查账方法如下:
除了与银行汇票的违规操作检查思路及方法相同以外,还有两种检查方法。
(1)检查“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明细账,查明每笔银行本票是否有余额。如有,应进一步与原始凭证进行核对。然后与供货方对账,查明有无贪污余额问题。
(2)核对结算款项与实际采购金额,调查有无虚减“银行本票存款”账户。
(四)在途货币资金违规操作检查思路及方法
在途货币资金的假账是在途货币资金的使用情况不真实、不合理。具体表现为:虚列在途货币资金,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收到存款或收到在途货币资金不做转账处理,挪作他用或贪污。
具体的查账方法如下:
(1)检查“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货币资金”明细账,分析其入账时间及占用时间。
(2)调阅凭证追踪调查付款单位,查明付款单位是否与被查单位有上下级关系及业务往来。
(3)在取证付款单位的基础上,审查银行对账单,查明是否有已收款未转账,或已收的银行存款又转出的情况。
(4)如付款单位确实已付款,在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对账单未做任何反映,应检查付款单位付出款项时填写的收款单位有无差错,银行收账有无错误。
若上述无误,应对在途货币资金的经办人进行调查。
其他货币资金违规操作的案例
【参考案例】挪用外埠存款
1.疑点
查账人员审查某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明细账时发现,该公司2001年2月14日57号凭证汇出款项85万元,至今尚未报销。经核对此公司的业务往来,发现该公司很少与汇款所在地有业务往来。因此,怀疑有挪用资金行为。
2.查证
查账人员首先要求该公司提供外埠存款账户资料。发现申请书上的申请理由为“为采购商品需要,在甲地开设临时采购户头”。要求提供采购户头对账单时,该公司以尚未收到为名拒绝提供。随后,查账人员调阅57号凭证,其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850 000
贷:银行存款850 000
其所附信汇凭证注明开户行为×行×支行甲地办事处,收款单位为某公司采购部。查账人员到相关银行取证,核对对账单,发现其存款余额为89万元,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均为甲地证券公司。
3.问题
查账人员反复核对证实,×行×支行甲地办事处为了吸收存款,同意该公司设立账户并以外埠采购为名,实际上允许该公司自由存取款项。说明该公司的外埠存款实际上是为方便买卖有价证券而开设的,通过证券交易赚取收益,并不在投资收益中反映,而存入该公司的“小金库”中。查账人员指出以上问题后,该公司相关人员对此予以承认。
4.调账
某公司在甲地进行投资没有经董事会批准,不应作为投出资金;在甲地开设的外埠存款账户属于套取银行信用行为,应撤销;对于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如实反映在账上。调账如下:
借:银行存款890 000
贷:投资收益40 000
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8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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