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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的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确定的入账价值与现行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税法规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无需缴纳所得税,但前提条件是接受捐赠的资产不能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一、接受现金捐赠

企业收到的捐赠的现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捐赠的现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等,按接受捐赠的现金与现行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则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二、接受非现金捐赠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确定的入账价值与现行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税法规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无需缴纳所得税,但前提条件是接受捐赠的资产不能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扣除项目。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消耗原材料等应该计入成本或费用,这样导致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增加一部分。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会计利润就必须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将不允许扣除项目调整出去,企业应该在接受捐赠时就将此部分计算出来需纳税调整的金额,需调整金额与税率的乘积即为“递延税款”科目应反映的金额,以备将来缴纳时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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