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借贷记账法中的“借”和“贷”两个字,最初是用来表示资本借贷过程中债权和债务的增减变化的。当时的借贷资本家主要经营货币资金的借入和贷出,借贷资本家对于借入的款项,记在“贷”主的名下,表示债务,对于贷出的款项,则记在“借”主的名下,表示债权。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两字为记账符号的,记录经济业务全过程,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它有一定的结构和规则,从而是一种相当完善的科学记账方法。
在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两个基本部分。一般规定账户的左方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为“贷方”。账户的借贷两方必须作相反方向的记录,即对某一账户来说,如果规定借方用来登记增加额,那么贷方就用来登记减少额;如果规定贷方用来登记增加额,那么借方就用来登记减少额。
借贷记账法对每项经济业务的记录,都是以一样的金额,同时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或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外几个账户的贷方;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另一个账户的贷方。因为“借”、“贷”是同时出现的记账符号,并且双方的金额又是相等的,所以就形成了借贷记账法的特定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借”、“贷”代表账户的两个对立部位:账户的左边称为“借方”,账户的右边称为“贷方”。具体登记账户时,资产类和成本费用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的金额,贷方登记减少的金额。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的金额,借方登记减少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的基本结构,一般是每个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通常账户的左方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为“贷方”。若在账户的借方登记经济业务时,就可叫做“借记某账户”;在账户的贷方登记经济业务时,则可叫做“贷记某账户”。在采用借贷记账法时,账户的借贷两方必须做相反的分录。也就是指对于每个账户来说,若规定了该账户借方用来登记增加额时,则贷方就必须用来登记减少额;反之,若规定借方用来登记减少额,则贷方就用来登记增加额。
实战演练1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案例:
东方公司2013年5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要求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5月1日,从银行提取现金20000元,作为日常开支备用。
业务分析:这笔经济业务,使资产方面的现金增加了20000元,应记入现金账户的借方;同时,使资产的另一项目银行存款减少20000元,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
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5月2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投入的资本金30000元,存入银行。
业务分析:这笔经济业务,使资产方面的银行存款增加了30000元,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同时,使所有者权益方面的实收资本增加了30000元,应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实收资本 30000
5月4日,总经理李某去外地出差预借差旅费2000元,用现金支付。
业务分析:这笔经济业务,使资产方面的现金减少了2000元,应记入现金账户的贷方;同时,又使资产的另一项目其他应收款增加了2000元,应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借方。
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2000
贷:现金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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