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应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结转的相关成本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分别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销售材料、出租包装物和商品、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四、销售原材料等存货的核算
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应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结转的相关成本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分别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销售材料、出租包装物和商品、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实现的收入。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的各项其他业务收入,借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其他业务收入,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结转或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其他业务成本,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例12-10】 甲公司销售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元,税款为3400元,款项已存银行。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6000元。
(1)取得原材料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2)结转已销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16000
贷:原材料 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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