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长期资产是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资产。而已经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则被视为现金。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不仅包含对外的投资行为,还包括对内的各种长期资产的购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企业在某一段时间内由于投资活动而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一、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等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回债务工具实现的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分得利润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本项目的投资收益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金额不一定相等,因为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是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定的,不论收益是否收到现金,均包含在内。而本项目中的投资收益只包括收到的现金投资收益,不包括股票股利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出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且由于金额不大,可以净额反映。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该项目反映上述各项流入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企业收到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在本项目中反映。
二、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而支付的款项,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企业购入或自创取得各种无形资产的实际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
2.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现金等价物以外的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以外所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企业购买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购买债券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若某项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也就是流出比流入大的话,说明该企业是在进行扩大投资的行为,是一种较为积极的表现。如果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数时,则表明了该企业的投资项目收回资金的规模要大于进行再投资的支出规模,同时也说明,该企业之前的投资是正确的,有可获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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