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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承兑规则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接受承兑后,票据承兑人还须在汇票正面注明“同意按汇票要求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章,一经承兑的票据,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不能返回撤销承兑。  汇票在承兑前必须提示,提示票据是持票人取得票款的重要手续,必须严格按规定提示,以保证债权的按时清偿。

一、对票据承兑人的要求

  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必须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改变承兑日期,因为汇票上所记载的事项,都是由商品交易双方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在接受承兑后,票据承兑人还须在汇票正面注明“同意按汇票要求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章,一经承兑的票据,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不能返回撤销承兑。

二、办理票据承兑业务应注意问题

  1.票据载明的收款人全称,必须和票据出票人提供的买卖合同的销售方名称相一致;

  2.票据出票人提供的买卖合同的金额要不小于汇票的金额;

  3.票据申请人要在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银行应出具盖有印章并签名的保证金账户存款证实书;

  4.承兑协议、承兑保证金合同、承兑汇票申请书、承兑汇票担保书、承兑汇票所有审批资料,承兑汇票调查表,所有金额数字都要大写。

三、持票人获得票款前的提示

  汇票在承兑前必须提示,提示票据是持票人取得票款的重要手续,必须严格按规定提示,以保证债权的按时清偿。 因为汇票一般由债权人执存,在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况下,付款人通常不知道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况,付款人通常不知道票据在谁手中,只有在持票人出示汇票时才能办理承兑。如果要付款,必须先由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同时也证明债权人身份。票据法一般规定有提示日期,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后,应作出付款与否的答复。由于汇票的到期日是从承兑日算起的,所以持票人应尽可能早地提示承兑,付款人在承兑前对汇票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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