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报纳税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错误,当这些错误发生时,企业应该如何处理,才能避免税务风险呢?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13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多缴税的正确处理方式
虽然税法规定了企业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但是在实务中很多地方是采取不退税但可以抵以后要缴的税的方}来操作。
注意: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同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企业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企业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少缴税的正确处理方式
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导致企业、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企业、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
因企业、扣缴义务人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导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特殊情况,是指企业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可以不受规定期限的限制。
当企业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企业。
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企业、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只有税务机关的失误导致企业少缴税的情形,企业才可以只补税,而不缴纳滞纳金。
企业要明白,总体来说缴税不易,退税更难。企业多缴税了,退税时最多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税款以及对应的银行利息,且操作极其困难和复杂。而如果企业不小心少缴税了,除非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原因,否则补税不说,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年利率就是18.25%,都赶上P2P了。因此,一个好的财务对企业来说就显得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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