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减值的含义
固定资产减值是当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所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
2.固定资产减值的条件
①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价幅度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②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使用、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⑥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请注意: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减值的业务处理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计提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例4-16】黄河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200000元,已提累计折旧120000元,经检查该设备的性能已经陈旧,预计可收回金额仅为30000元,则对可收回金额(30000元)低于其净值的80000元(200000-120000)的50000元提取减值准备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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