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明确要求把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推广的内容共包括三项: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等措施。事实上,除了这三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外,就海关领域而言,上海自贸区试行的规定多达数十项,涉及多个层级机关。
在中央层面,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后,国务院出台了《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全面系统部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和创新升级,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个整合”及“四个优化”。另外,海关总署单独或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出台规定,支持上海自贸区海关制度创新,具体文件名称如表21所示。
表21 海关总署在上海自贸区推出的制度
在上海市层面,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8月1日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近1年之际,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自贸区“基本法”的形式作出规定,要求在上海自贸区积极开展海关方面的制度创新。除此之外,截至2016年4月10日,上海海关、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上海市工商局均参与了上海自贸区海关制度创新,其中上海海关单独出台实施文件36部,联合参与制定文件4部。从这40部文件的出台时间看,2014年数量最多,占比高达82.5%。
在上海自贸区挂牌的同时,海关总署出台了18项支持措施,制定了海关监管方案,以保障自贸区这艘巨轮能够顺利起航。到上海自贸区成立两周年之际,上海海关先后推出了31项创新制度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海关、检验检疫与海事等部门共推出60多项创新措施。以一线“先进区、后报关”、二线“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区内“自行运输”为标志,上海自贸区初步建立起国际自由贸易区通行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新模式。另外,上海自贸区启动实施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新一轮对外开放措施全面落实。与此同时,在海关的支持下,自贸区贸易、航运等功能拓展也得到深化,涉及进出口额超百亿美元,上海自贸区进出口业务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占重要地位。
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首批亚太运营商获得总部授权,国内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通”正式运营,首个“前店后库”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在外高桥森兰商都区域推出,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在国内率先启动,期货保税交割试点范围和标的实现新突破,全球维修检测、高新技术服务外包、再制造等服务贸易产业发展迅速。可以说,海关推出的创新举措接轨国际通行规则,极大地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释放了市场和企业的活力,对自贸区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2014年上海自贸区与其他区域进出口比较如表22所示。
表22 2014年上海自贸区与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比较(单位:亿美元)
(续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2015年统计年鉴
在上海自贸区海关推出的31项创新措施中,属于2014年提出的有23项,这与其在2014年出台实施规章文件的频率相吻合。2015年6月,上海海关又发布了8项创新制度。根据上海美国商会发布的《2015贸易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受访的美国在华投资企业认为,上海自贸区实施的“先入区、后申报”措施对公司发展最为重要(见图39),这一措施的认可度在2014年的报告中也是最高的。该调查报告显示,52%的受访者认为,若在自贸区开展业务,客户的用时更少,海关通关手续也更加经济、高效。本文将对上述31项创新制度及实施后产生的效果进行梳理分析。
图39 问题:下列哪项上海自贸区新政对贵公司最为重要?
资料来源:上海美国商会《2015年贸易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
1.先进区、后报关
按照传统做法,对于一线进境货物,企业需要先向海关申报提交货物的进境备案清单,获批后根据放行单据才能将货物运入区内。自贸区成立后,上海自贸区对海关卡口进行了全面的智能化信息升级改造,并与自贸区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联网对接,在车辆过卡时,能够在系统中一次性完成车辆GPS信息核销、车牌及集装箱号自动识别、货物信息扫描验核以及卡口自动抬杠验放等程序。
上海自贸区成立伊始,上海海关确定了6家区内企业试点“先进区、后报关”监管模式。2013年10月10日,自贸区“先进区、后报关”首票试点货物入区,过卡进区流程耗时仅30秒。进区后,试点企业再在自运输工具进境14日内向海关办理进境备案清单申报手续即可(见图40)。[98]
图40 先进区、后报关模式改革前后对比
这一举措看似只是简单的程序置换,但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令货物入区时间平均从2—3天缩至半天,物流成本平均降低10%。[99]2013年10月当月,该模式共完成10票试单运作。[100]到了11月11日,海关共办理“先进区、后报关”业务22票,涉及货物货值5 300万美元,重量6 391吨。[101]截至当年12月17日,上海自贸区通过这一模式共办理业务97票,涉及货物货值1.4亿美元,重量1.68万吨,在此基础上,上海自贸区的试点企业从6家增加到47家,试点范围也从海运推广至空运渠道。[102]从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至2014年1月底,这一创新模式累计办理业务139票,货值2.04亿美元。[103]2014年5月1日,上海海关实施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境外入区货物“先进区、后报关”作业模式的公告》(现已废止)。2016年2月16日,再次发布实施《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境外入区货物“先进区、后报关”作业模式的公告》,以代替之前已被废止的公告。
截至2014年5月底,自贸区海关已办理了“先进区、后报关”业务1 518票,货值2.57亿美元。[104]到上海自贸区挂牌两周年时,“先进区、后报关”参与企业已增至419家,这些企业的一线进境商品业务规模占上海自贸区一线进境货物总量的70%以上。2015年前7个月,这些企业共完成4 865票,业务量同比增长了1.9倍。[105]
根据上海美国商会发布的2014年度上海口岸《贸易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受访的近百家美国在沪投资企业对上海海关推出的31项创新措施中的“先进区、后报关”措施最为认可,认可度高达87.8%。受访企业普遍认为,自贸区的设立,使企业在上海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体验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其中52%的受访企业甚至认为,在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方面,提高通关效率比减免关税等更加有益。[106]
根据2015年的报告显示,电子报关申报系统对加快清关流程有积极的作用,5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节省了通关时间。与2014年的调查结果相比,认可电子通关申报系统的确节省了时间的受访者从19%提高到了33%,这与上海海关加大投入具有密切联系(见图41)。
41 电子通关申报系统是否节省贵公司通关耗时?如果是,节省了多少?
资料来源:上海美国商会《2015年贸易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
2.区内企业货物流转自行运输
继创新“先进区、后报关”措施之后,上海自贸区探索区内企业货物流转自行运输制度。在实施此项措施前,在自贸区内的4个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运输货物,需要有经营资质的海关监管车辆完成。这项创新制度出台后,在自贸区范围内,海关会根据企业的诚信情况,给予相应的监管服务措施,允许诚信好的企业根据需要,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自有车辆或委托取得相关运输资质的境内运输企业车辆,在自贸区内自主调拨货物,避免了使用海关监管车辆的额外费用和施加查封时间。另外,区内企业货物流转自行运输措施也能引导自贸区内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高管理水平,以获得海关更多支持。根据上海自贸区官方网的报道,2[107]13年11月9日,企业自行运输业务进行了首单测试。试点案例结果显示,采用自行运输模式,车辆平均可以节约半个小时的等候时间,以外高桥至洋山港为例,2吨的车辆可节约50元/车,5吨的车辆可节约100元/车。[108]
截至2014年3月17日,上海自贸区共确定7家试点企业、设计了4条运输路线开展试点,让企业在运输工具、物流管理方面拥有更大自主权,大幅节约企业物流成本和通关时间,累计办理试点业务27票,涉及货值958.3万美元。[109]到当年5月底时,办理自行运输业务85起,货值1 108.6万美元。③上海海关发布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货物流转“自行运输”作业模式的公告》于2014年5月1日生效,该项创新措施已于2015年2月2日在南京海关首先得到推广。2015年1至7月,“自行运输”备案企业达70家,占有需求企业的94.6%,共办理业务2 584起,同比大幅增长5.4倍。[111]
3.批次进出、集中申报
上海海关发布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模式的公告》于2014年6月30日正式实施。在改革以前,海关申报环节以逐票申报为主、集中申报为辅,而且均在二线实施(见图42)。改革后,从“一票一报”改为“多票一报”,对每月进出自贸试验区货物批次30次以上的企业,可先办理货物的实际进出区手续,允许企业货物分批次进出,在货物进出区后的30日内再集中办理报关手续。
图42 中国电子口岸集中申报系统功能模块[112]
较传统的逐票申报方式而言,货物周转速度大大加快,从而扩大企业申报自主权,大幅度减少了企业申报次数,加快企业物流速度,有效降低通关成本,为试验区内企业开展“多批次、小批量”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同时,方便企业开展保税展示、保税维修、外发加工等业务,提升企业竞争力。上海海关的创新制度对自贸区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15年10月,使用“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的企业已有170家,其中浦东机场综保区、洋山保税港区企业参与度分别达100%和60%。[113]
目前,为适应跨境电商单多量小的贸易特质,厦门海关在吸收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将这一模式与快件监管相结合,提出了“批次出区、集中申报”制度。
4.保税展示交易
保税展示交易政策属于较早创新推出的制度之一,是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向海关提供包括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在内的足额税款担保后,可以将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货物凭保后在上海自贸区区外或者区内指定的场所进行展示和销售。这一创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以往仅允许企业在区内开展保税展示业务的做法,企业可以按照经营所需进行物流配送,已经销售的货物在规定时限内进行集中申报并完税,从而有助于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和终端售价,加快了物流运作速度,保税货物在海关的监管和允许下还可以进入国内市场。
利用这一创新模式,上海自贸区在外高桥森兰商都区域推出了首个采取“前店后库”运作模式的进口高端消费品保税展示交易平台试点案例,其业务流程为:保税仓库——电子监管——展示点销售——一个月内销售货品集中申报——三个月内未售货品返区。海关监管系统、企业仓库WMS管理系统以及森兰商都ERP管理系统成功对接,信息互通,及时了解货物在每个阶段的状态,海关在森兰设立专用监管点加强现场监管。据运营方测算,由于海关允许商品在保税状态下出区进入展示平台,并可零售和事后集中申报纳税,减少了中间环节和税费成本,其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售价可比国内市场相同商品优惠20%—30%。2015年6月,上海首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外保税展示交易试点也已正式运行。
5.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
2014年6月30日,上海海关在自贸区以正式公告的方式同时实施了多项措施,包括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批次进出集中报关制度、集中汇总纳税制度、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制度、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制度、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和仓储企业联网监管。
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是指海关利用物联网新技术,升级改造进出自贸区的卡口设施,改变车辆、货物进出人工办理手续的低效率模式,实现车辆与货物信息由系统自动识别、卡口自动验放,从而大幅度地缩短每次货物过卡口时间以及显著提升了企业物流运转效能。得益于卡口智能化验放管理,目前的卡口验放从“2上2下4敲章”的人工手续变成了“0上0下0敲章”的自动过卡,自贸区载货车辆过卡时间从原来人工作业时的6分钟缩短至5秒左右,每天通车能力提高了8倍,大幅提升了通关效率,也提高了海关防控风险的自动化处置能力。[114]
6.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
2012年8月1日,海关总署宣布正式启动“通关无纸化”试点推广工作。2014年7月1日起,上海自贸区海关在特殊监管区内公告实施进出口(境)通关单无纸化,海关对于一线进出境货物采用备案清单,对于二线不涉税的进出口采用报关单,取消了以往企业需要提交的随附单证,包括提单、合同、发票、装箱单等,但是海关保留在必要的时候要求企业提供随附单证的权力。随后,上海自贸区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部通关业务现场。
截至2015年6月,特殊监管区内全年无纸化率从15.8%提升至71.5%,全部通关业务现场近一半实现全年无纸化率也已超过90%。[115]上海海关不断推进简化通关单无纸化改革,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极大地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7.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
在实施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之前,上海自贸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进出境备案清单申报要素数目并不相同,采用两种备案清单格式:一种含29项申报要素,适用于外高桥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另一种含40项申报要素,适用于洋山保税港区、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其他区域。备案清单申报要素数目的不统一,客观上增加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的通关效率(见图43)。
经海关总署批准,2014年6月30日实施统一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格式,申报要素数目明确为30项。原适用于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及适用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停止使用。
图43 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变化
8.集中汇总纳税
在改革以前,海关征税一直以来都是采取逐票审核、征税放行的模式,每一票进口货物都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票纳税,对于大型生产企业来讲,若进口原材料需要报关数量大,会对企业生产效率带来极大影响。
上海自贸区创新的集中汇总纳税模式实施以后,传统的海关主导型税收征管模式转变为企业主动型的征管模式,允许企业在提供税收担保的基础上,通关时先不打印税单征税,而是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向海关自主集中缴付税款。集中汇总纳税制度,帮助企业节省了货物通关时间,实现了高速通关,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还有助于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通过推进征缴电子化,海关由实时性审核转化为集约化后续审核和税收稽核。
9.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
在推广实施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措施以前,该制度仅在区内个别生产企业进行试点,其他一般生产企业实施单耗管理核销模式。为了贴近加工贸易企业的实际需求,海关将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与海关联网,取消单耗审核与备案,通过实时采集企业实际作业工单和进出库申报数据,把试点企业2万多个料号归并为200多个项号,实现对企业生产的定量、动态监管和库存数据自动比对,使得企业库存差异的认定时间从原来的一两个月减少到一天,库存差值从5%缩小到6‰,大幅减少企业报关、核销的业务量和时间。特别是那些在区内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企业,过去由于维修材料品类繁多、备件换件时效要求高,长期受到申报难度大、通关时间长、运营成本高等问题困扰。采用工单式核销,保税维修材料使用后,企业只需将相关工单数据传输至海关,系统就会自动核扣,核销手续便捷,一年可节省大量报关费用。[116]
试点企业反馈,采用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模式,可以简化备案、通关、核销等一系列作业流程,缩短订单出货周期,加快商业模式周转,让企业产生更多的利润。“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仓储企业联网监管”“一次备案、多次使用”等3项保税监管改革制度,实现了海关对物流仓储货物的实时掌控与动态核查,大幅减少企业报关、核销业务量和时间,适应企业内外贸一体化运作需求,满足了区内企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贸易等多元化业务需求。[117]
10.仓储企业联网监管
图44 企业仓库管理系统
2014年6月30日,上海海关在自贸区实施仓储企业联网监管创新措施(见图44)。在改革前,海关对于区内保税仓库采取传统的定期盘库管理模式,仓储企业管理系统没有与海关联网。改革后,对使用仓储管理系统的企业,海关实施“系统联网+库位管理+实时核注”的管理模式,实现对物流仓储货物的实时掌控与动态核查,同时方便企业对不同状态货物实施同库仓储经营,适应企业内外贸一体化运作需求。有些企业在实施仓储联网监管基础上,参与了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业务,实现内外贸货物同库经营运作,不同类型货物可以统一分拣、包装并交付客户,其订单货物交付时间大幅度缩短,节约了物流成本。这一模式帮助企业从单一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向集物流分拨中心、贸易结算中心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业务类型转变。
截至2015年10月,上海自贸区内7家试点企业累计运作554票,货值达9 500万元。通过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的试点,试点企业可实现统一分拣、包装和客户交付,交付时间由72小时缩短为24小时,每月节约运输成本2万元。该模式有望帮助企业由单纯的物流中间方向分拨及贸易结算中心转型发展。[118]
1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改革
2014年7月1日,上海海关取消上海自贸区内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等7项行政许可,将预归类等5项海关事权转由社会化服务,实施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在区内取消双重身份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实施双重身份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取消区内部分报关企业、双重身份企业异地分支机构备案。这项创新改革为自贸区跨国公司地区营运中心进一步整合物流营销带来好处,将有力促进自贸区总部经济的发展。
12.企业协调员试点
2014年7月1日,上海海关通过构建“上海海关企业协调员信息化平台”,指定专人担任企业协调员,协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企业可以从通关线上汇总提交疑难问题,海关协调专人督办有关事项,一口反馈处理结果。海关总署于2013年底在上海海关开始全面试点这项工作,面向AA类高资信企业给予特别优惠服务的措施。目前,自贸区中拓展到B类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企业,除了少数部分低资信企业外,绝大多数企业都能享受到这项制度带来的好处。
13.国际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管理
AEO管理是国际海关组织近10多年来在全世界范围力推的一项措施,也是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两大制度之一。随着我国与有关国家双边AEO互认谈判的不断进展,企业获取便利的国别范围也越来越广。我国优先选取上海自贸区内企业作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海关AEO互认试点,建立与海关总署AEO国际互认联络员直通式联系管道,协调解决互认企业在异国的通关疑难问题。这项制度可让AA类企业同时享受国内、货物出口国海关的最高等级通关便利措施,海关通关速度加快了10%。[119]另外,企业可以通过自我管理发现问题并自主纠正,免于或减轻处罚,初步建立了关企共管合作伙伴关系,引导企业守法自律。
截至2015年11月,保税片区有137家企业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证书,[120]获认证企业将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通关监管服务,包括0.5%的查验率、按需优先查验、“一对一”专业化服务等,并纳入AEO管理,其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地区)时,享受对方海关的通关便利化政策,从而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保税区管理局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海关推送区内企业分类监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为信用认证管理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
1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自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措施起,上海海关定期编制并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拓宽海关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用信息公开手段,采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途径,对外公布经海关注册登记的区内企业信用信息,这有助于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也满足了企业上市、商务招投标等事务对信用状况的需求。
2014年8月12日,上海海关为自贸试验区内一家打算上市的中小企业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这是海关7月1日实施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新规后,受理的首份企业信用状况证明业务,另外还受理了2家企业提出的出具守法状况证明的申请。[121]
15.企业自律管理
企业自律管理措施实施后,区内企业自主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自律管理,若发现货物可能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情事并主动书面报告海关,海关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海关对于企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贸易便利措施给予不同程度的减轻或者保留,从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16.账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
2014年8月18日,上海海关发布公告实施账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措施,自贸区账册备案到核销操作环节由34项减为10项,减少了70.6%。此后,自贸区内企业经过一次账册备案后,不再需要向海关重复备案,就可以开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等需要海关核准开展的业务。这项制度能够较好地满足区内企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贸易等多元化业务需求,避免不同业务的重复备案(见图45)。
图45 自贸区信息管理系统
17.自动审放、重点复核
“自动审放、重点复核”审单作业模式是指海关以企业信用为前提条件,企业发送报关单数据后,经计算机审核符合放行条件的,由计算机自动验放。企业收到“放行”回执后,以无纸方式申报的,企业自助打印“放行通知书”,无须再至业务现场办理。若经计算机审核不符合放行条件的,则转由人工进行审核。此项举措改变了“人工、实时、逐票”的审单模式,是继“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模式后,上海海关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的又一项监管创新项目,并且延续了2014年下半年“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趋势。
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后,短短两周时间内,上海自贸区内相应报关单的自动验放比率已超过70%。[122]到2014年11月11日,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海关窗口共受理各类咨询1 795人次,海关联合检验检疫部门办理“一次申报”货物160批,共同查验34批,联网放行9 223批。[123]
18.引入中介机构辅助海关开展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工作
2014年9月16日,上海海关实施《关于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辅助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工作的公告》,这标志着在上海自贸区正式引入中介机构辅助海关开展报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工作。海关将中介机构引入到海关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工作中,拓宽了中介机构参与海关监管的业务领域、作业环节和工作范围。该项措施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参与主体的多元性,改变以往企业在海关与企业关系中相对弱势的局面,为建立海关与企业之间公平公正的新型关系提供有效的保障。
19.内销选择性征税
改革以前,上海自贸区内除外高桥保税区外,其他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的是内销货物按照实际状态征税模式。改革后,对于设在自贸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国内市场的货物,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按照进口料件或者按照实际成品状态,选择较低的税率缴纳进口关税,从而减少企业税负,降低企业成本,有利于企业扩大内销、提升自贸区内生产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生产性企业入区。
20.境内外保税维修
早在自贸区成立之时,上海海关便在自贸区内创新开展全球维修业务,2014年5月,再次公告实施境内外保税维修业务。根据该公告,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的监管模式,支持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推动加工制造向研发及检测、维修等生产链高附加值的前后两端延伸,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2013年底,外高桥保税区已经试点运作了首批10家混合型全球维修检测中心。[124]自贸区发布的前期试点案例显示,2014年1月3日,浦东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进行了该年度首单维修业务,由上海海关完成监管工作。
改革后,上海海关在“保税维修”创新制度的基础上发挥“工单式核销”、“区内自行运输”和“先进区、后报关”等创新制度的叠加作用,通过简化备案、船边监管、快捷通关、联网监控等一揽子高效便捷措施,为靠泊洋山深水港的全球航运船舶提供不停航、无等待的专业维修养护服务,填补了国内空白,也提升了洋山深水港的航运服务竞争力,并惠及相关产业链。
21.融资租赁
在上海自贸区获批前,融资租赁制度仅在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展过试点。这项制度于2014年4月扩大了实施范围,允许承租企业分期缴纳租金,对融资租赁货物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将上海航运服务与金融服务的资源优势、创新优势、环境优势,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优势相互结合,有利于推动上海自贸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融资租赁特别功能区与金融创新实践区。
根据上海自贸区发布的前期试点案例显示,2014年第一季度,交银金萱(上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进口自贸区首架波音777飞机,货值1.64亿美元,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上海海关为该飞机办理了进境备案和出区租赁手续。
22.期货保税交割
期货保税交割措施是与融资租赁制度在上海自贸区同步实施的一项海关创新制度。根据该措施,海关允许企业在上海自贸区内开展以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作为期货交割标的物,这就改变了以前仅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内针对铜、铝两种商品实施保税期货交割试点的做法,业务品种扩大到上海期货交易所全部上市的商品品种,进一步促进我国期货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形成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机制,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
作为前期试点案例企业,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试点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以来,共计生成保税交割结算单37张,实际重量约为925吨。借助保税仓库存储期货保税商品,企业可在保税状态下进入期货商品交割环节,不必先行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关税和相关税费,此举有助于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帮助其扩展期货交割规模,推动国内期货交易市场发展。同盛公司自开展该业务以来,2011年的电解铜进出库总量为4.4万吨,2012年为22.1万吨,2013年为32.3万吨,业务量增长明显,企业知名度及影响力也不断提升。
23.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验放、重点稽核
2014年12月9日,上海海关对外宣布,在自贸区开展“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作业模式试点,这是对目前自贸区通关模式改革的又一次增效提速,这一措施的实施也标志着自贸区2014年提出的23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地。“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作业模式是指:企业登录“关企共用平台”预录入客户端,实现自助式通关,自主如实申报报关单数据,并主动如实申报税款,海关信息系统对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自动审放一体作业。它的优势在于借助信息化系统,实现了7×24小时的“在线自助通关”,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在自助一站式通关过程中,企业可主动调取有关数据,申报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在客户端可实现分批进口货物汇总申报,自主如实报税,集中缴纳,并自主打印完税凭证,通过集约化作业简化手续。这一新模式还和通关无纸化、税费电子支付、税单无纸化等多项其他海关改革相契合,企业在平台上可以完成申报并掌握通关进程,进一步优化通关便利体验。
“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验放、重点稽核”制度将海关审核把关为主变为企业自主申报为主,海关事前监管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联动,应税货物通关时间节省了70%。该项措施和“集中汇总纳税”、“内销选择性征税”等3项税收征管改革,大幅提高了通关效率。[125]
24.海关执法清单式管理制度
以前,上海海关仅仅在海关总署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完成所在层面的清权确权工作,没有特别针对自贸区改革特点梳理形成专门的自贸区海关权力清单。改革以后,上海海关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在上海自贸区范围内编制、公布自贸区海关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两张清单”,实现海关行政执法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
25.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制度
改革前,只有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才可以享受海关保税政策,可以享受保税政策的企业范围较小。改革后,海关对于设计研发、制造装配、封装测试等企业组成的产业链全程保税监管,吸引产业链高端的研发设计业向国内转移聚集,改变服务外包“国外研发、国内加工”低端产业模式,向完整的产业价值链转变,打破原有离岸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政策企业资质限定,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创业门槛更低。
26.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制度
海关允许大宗商品现货以保税方式进行多次交易、实施交割,推进大宗商品的协同监管和抵押融资业务,支持上海自贸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商品和产业交易中心。
27.“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制度
改革前,在通关过程中,船运企业或其代理需要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进行船舶申报。海关与检验检疫分别选派查验人员,在不同的场地上实施查验,双方均需要查验的货物需要拉到不同场地进行两次开箱查验。改革后,企业只需要通过“单一窗口”进行一次录入,就可以一次性完成向海关、检验检疫的申报。海关与检验检疫成立联合查验组,在同一块符合条件的场地上共同实施查验,关检均需要查验的货物只需要1次开箱查验。在确保完成各自查验要求的前提下,按就高原则对没有特殊要求的查验比例进行融合,减轻企业负担。
28.“一区注册、四区经营”制度
上海自贸区内的海关注册企业,原先仅仅可以在其注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办理海关业务,跨区运作的企业就需要在不同区域内设立独立企业法人,使用不同的海关注册企业编码。改革以后,上海自贸区内任意一个特殊区域注册企业,可使用同一个注册编码在其他三个区域内开展海关业务,不再需要重新设立独立企业法人,从而满足企业一体化运作需求。
29.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关尚未针对进出口货物制发过归类行政裁定,主要是缺少归类行政裁定操作规程。在上海自贸区率先启动实施海关归类行政裁定制度,对于归类疑难商品制发归类裁定,将具体商品归类判例化,实现“一次裁定、全国适用”,对于全国关境内的企业和海关具有同等约束力,与预裁定等国际海关通行规则相接轨,提高执法透明度和一致性。
30.商品易归类服务制度
由于归类环节专业性、技术性强,企业缺少集中简明、通俗易懂的归类指引与服务渠道,企业归类难度大。改革后海关通过搭建电子信息化平台,整合归类化验政务公开信息,增加税号税率查询、归类争议解决途径等功能,主动推送商品归类指引,提高贸易可预知性。
31.美术品便利通关制度
美术品通关的传统做法是,在一线进境环节海关需要验核上海市文广局签发的监管证件,批准文件需要一证一批。分批出区参加同一展览会的多批展览品通关,企业每次都需要提供展会批文以及相关审批材料,海关要进行多次、重复审核。改革措施实施后,在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开展美术品保税仓储的,在进出境备案环节,上海市文广局不再核发批准文件,主管海关不再验核相关核准文件,转为二线实际进出口或者区内外展览展示时验核。美术品批准文件改为一证多批,文广局签发的美术品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可以一证多批使用(但最多不超过6次)。对于分批出区参加同一展览会的展览品通关,允许企业只提供一次展览会批文,海关一次审核即可,不再重复审核。
在上海海关等部门的推动下,自贸区内文化贸易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14年1—4月,上海自贸区累计进出境文化产品3.24亿元,同比增长55.85%。2014年4月,“佳士得春季拍卖巡展及国际艺术特展”在上海举行期间,海关还尝试采用“简化担保”等艺术品新型监管模式,就美术品批文事宜与文化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共监管绘画、工艺品、雕塑等艺术作品133件,价值3.66亿元。截至4月底,位于上海自贸区内的国家对外文化基地已聚集包括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星空卫视等在内的文化行业企业221家,注册资本总额达34亿元。[126]
除了以上31项创新制度外,在很多需要跨部门合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领域,上海海关也出台了其他支持措施,推动相关项目启动试点,如“单一窗口”措施。通过这些创新改革制度,自贸区海关有效推动了上海自贸区的发展。
通过改革,自贸区海关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全球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贸易便利化的60条核心措施,52条在上海自贸区内实施,区内进口和出口平均通关时间分别较区外减少41.3%和36.8%,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了10%。不仅如此,创新措施对拉动外贸增长也产生了显著效果,并且催生了一批新型贸易业态。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上海自贸区累计进出口货值7 62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增速高于上海市平均3.7个百分点,高出全国6个百分点,拉动上海市外贸增速5年来首次反超全国。[127]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主要经济指标见表23—25。
表23 2012—2014年外高桥保税区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续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2015年统计年鉴
表24 2012—2014年洋山保税港区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续表)
资料来源:上海市2015年统计年鉴
表25 2012—2014年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资料来源:上海市2015年统计年鉴
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生产总值占浦东的2/3以上,有力支撑了新区经济平稳增长,其中综合保税区的商品销售、工商税收、外贸进出口分别占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59.5%、60%和21%。[128]2015年1—8月,自贸区进出口货值5 0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其中进口3 700.4亿元,增长8.9%;出口1 303.6亿元,增长10.1%),增速高于全国平均8.6个百分点,高于上海市平均4.6个百分点。当年8月底,自贸区内海关注册企业已达1.1万家,其中挂牌以来注册的就有5 921家。两个月后,自贸区累计进出口货值6 113.7亿元,占同期上海市进出口总值的26.5%。[129]
根据上海市2015年统计年鉴数据,如表26所示,上海自贸区进口额排在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日本、美国和英国,出口额排在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美国和日本。
表26 自贸区所辖区域进出口额前10位国家和地区(单位:万美元)
资料来源:上海市2015年统计年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