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借款通常按其流动性或偿还时间的长短,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一般是补充企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是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账户,贷方登记借入的短期借款,借方登记归还的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该账户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的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借款到期时,除偿还本金外,还需按期支付利息。利息作为财务费用计入损益核算,如果利息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且数额较大,可采用预提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如果利息按月支付,或者虽然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但数额较小,可不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利息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做如下处理: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归还借款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例5-4】某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40万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2%,该借款的利息按季支付,本金到期归还。有关处理如下:
①1月1日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短期借款 400000
②1月末预提当月利息:400000×2%/12=666.67(元):
借:财务费用 666.67
贷:应付利息 666.67
2月末预提当月利息的处理相同。
③3月末支付本季度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666.67
应付利息 1333.33
贷:银行存款 2000
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债务处理同上。
④10月1日偿还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二)长期借款的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算的利息和归还本息的情况,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表5-1 长期借款的分类
长期借款的核算分为取得借款、期末计息和到期偿还三个阶段。
1.取得借款。企业取得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当取得借款与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时,则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不一致,后续期间涉及利息调整的摊销;若取得的借款就是借款合同约定的数额,则没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和合同利率是相同的。
2.期末利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等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按期预提计入所购建资产的成本(即予以资本化)或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期末计算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①
贷:应付利息(本金×合同利率)②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倒挤)③=①-②
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改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到期偿还。企业到期偿还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①
财务费用等④
贷:银行存款②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③
【例5-5】某企业2014年1月从农行借入长期借款500000元用于扩建厂房,年末完工交付使用。借款期为三年,年利率9%,每年年末归还借款利息,到期一次还清本金。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款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设备借款 500000
每年应计利息=本金×利率=500000×9%=45000(元)
②2014年12月完工交付使用时计算计入工程利息:
借:在建工程 45000
贷:应付利息 45000
③2014年末支付银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45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
④2015年按月预提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75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750
年末偿还借款利息会计处理同③。
第三年末计算应付利息的同时归还本息:
借:财务费用 45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45000
借:长期借款 545000
贷:银行存款 5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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