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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增值税作为企业最常见的税种之一,对于它的核算财务人员也应牢牢掌握。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类别如表5-7所示。

增值税作为企业最常见的税种之一,对于它的核算财务人员也应牢牢掌握。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进项税额的计算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为以票抵扣和计算抵扣两种情况。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内容如表5-5所示。

表5-5 计算抵扣的类型

1.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收购农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农产品中收购烟叶的进项税抵扣公式比较特殊: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准予抵扣进项税=(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13%)

2.运输费用。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其中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运输费用的抵扣分为如表5-6所示的两种情况。

表5-6 运输费用抵扣的两种情况

【例5-21】某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28415元。计算该纳税人此次的采购成本及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28415×13%=3693.95(元)

采购成本=28915×(1-13%)=24721.05(元)

【例5-22】某卷烟厂2014年8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25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计算该卷烟厂8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25×1.1×1.2×13%=4.29(万元)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类别如表5-7所示。

表5-7 不得从销项税抵扣的进项税额的项目类别

(三)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

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主要有三大类,如图5-4所示。

图5-4 不得抵扣增值税的类别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征收营业税。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取得的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即便缴纳增值税,也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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