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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账务处理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贷方核算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 借方核算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贷方余额表示纳税人本期应交而未交的营业税,借方余额表示纳税人本期多交的营业税。沈阳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15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同年3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采用查账征收、按月纳税的征收方式。

一、设置营业税费涉税账户

进行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需要在“应交税费”一级账户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二级账户,同时还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一级账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贷方核算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 借方核算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贷方余额表示纳税人本期应交而未交的营业税,借方余额表示纳税人本期多交的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账户贷方核算纳税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城建税; 借方核算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城建税; 贷方余额表示纳税人本期应交而未交的城建税,借方余额表示纳税人本期多交的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账户贷方核算纳税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借方核算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贷方余额表示纳税人本期应交而未交的教育费附加,借方余额表示纳税人本期多交的教育费附加。

二、营业税费涉税账户格式

由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相对简单,在实际工作中,对“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账户均采用借、贷、余三栏式活页账页。为了强化职业技能培养,本实训按业务逐项进行应税计算、应税账务处理,逐项登记涉税账户。

三、营业税费涉税账务处理

沈阳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15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同年3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采用查账征收、按月纳税的征收方式。

(一)企业基本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 000088888,纳税人识别码: 240103000088888,计算机管理代码:00124512; 法定代表人: 刘利,财务负责人: 孙红民,办税员兼出纳员: 郑民浩,记账员: 刘丽芬,开票员: 杨丽华; 电子邮箱: msjt@163.com。

(2)生产经营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湖路214号,电话: 024-28343355,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沈阳市支行南湖路分理处,结算账户: 1123-048888,网银缴税专用账户: 1123-048889。

(3)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经办人: 熊乐乐,负责人: 张文华,办公电话: 024-28551223。

(二)涉税账务处理

沈阳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企业,下属企业包括旅游产品加工厂、南湖宾馆、货物运输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集装箱服务公司等。假定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2012年5月该公司发生下述业务。

【业务1】 5月5日,公司下属南湖宾馆承接全市农业减负工作会议,会期5天,2012年5月13日会议结束。取得如下原始凭证。

注意:

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均属于价内税,需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可于月末一次性进行应税账务处理。

要求: 根据上述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填制相关记账凭证。

(1)根据开出的服务业发票记账联,计算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服务项目营业税额=(2000000+360000+200000) ×5%=128000(元)

娱乐项目营业税额=400000×20%=80000(元)

运输项目营业税额=100000×3%=3000(元)

应纳营业税额合计=128000+80000+3000=211000(元)

应纳城建税额=211000×7%=1477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211000×3%=6330(元)

(2)根据原始凭证和应纳税额进行服务业务及其应税的账务处理,填制1张收款凭证、1张转账凭证。

【业务2】 5月14日,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部承建的沈阳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宿舍区(滨江花园)一期工程二栋住宅楼土木工程完工,并与基建单位进行竣工结算,一次性收到结算工程价款16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取得如下原始凭证。

注意:

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

建筑、安装业务,以工程总造价为应税营业额。其中,建筑工程总造价不含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但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设备价款应计入应税营业额,即建筑工程合同工程款中所包含的设备价款。

要求: 根据上述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填制相关记账凭证。

(1)根据开出的建筑业统一发票,计算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额=16000000×3%=480000(元)

应纳城建税额=480000×7%=3360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480000×3%=14400(元)

应纳营业税费合计=480000+33600+14400=528000(元)

(2)进行代建业务及其应税的账务处理,填制1张收款凭证、1张转账凭证。

注意:

清包工装饰业务应税营业额的确定

(1)清包工是指包工不包料业务,对于包工不包料的装饰业务,以纳税人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为计税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清包工的计税方法只适用于装饰业务,不适于土木工程业务。土木工程如果采用清包工方式承建,应以工程总造价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业务3】 5月15日,愉景花园一期工程5栋中档住宅楼开始动工,同时开始销售。沈阳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定购12套,共计1440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款3000元,共计432万元,预付定金为总价款的40%,款项已转存银行,开出预收款收据。取得如下原始凭证。

注意:

自建房屋销售的应税规定

(1)纳税人自建房屋销售,一方面要按建筑业税目计征建筑业营业税,另一方面要按转让房地产税目计征转让房地产的营业税。纳税人自建房屋是指由本公司的建筑施工队伍为本公司建造房屋。

(2)自建房屋销售的建筑业营业税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转让、销售房地产计征的营业税以实际收取的房地产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销售收入中包括预售价款。

(3)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建设房屋用于销售的,应按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 委托其他单位建设房屋自用的,不计征营业税,承建单位按建筑业计征营业税。

要求: 根据上述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填制相关记账凭证。

(1)根据预收款收据计算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额=1728000×5%=86400(元)

应纳城建税额=86400×7%=6048(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86400×3%=2592(元)

应纳营业税费合计=86400+6048+2592=95040(元)

(2)进行预收账款和应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填制1张收款凭证、1张转账凭证。

注意:

房地产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账务处理

(1)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或租赁业劳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以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预收购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收账款”账户,月末确认销售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业务4】 5月20日,公司梅园小区物业管理部为小区居民代收电费40000元,代收水费21000元,代收燃气费11000元,合计代收费用72000元,款项已暂存银行。取得如下原始凭证。

注: 此类凭证共有60张。

注意:

物业管理收入应税营业额与账务处理

(1)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即代理手续费)为计税营业额。

(2)物业管理单位代收水费、电费、燃气费、房屋租金时,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代付水费、电费、燃气费、房屋租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月末将差额转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业务5】 5月23日,梅园小区物业管理部支付供电部门电费39200元,支付自来水公司水费20000元,支付天然气公司燃气费10000元。取得如下原始凭证。

注意:

(1)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主要有物业管理费、物业日常维护费、供暖费、固定停车费、卫生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物业公司代收的费用主要有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营业税法规中明确规定的代收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和房屋租金,计税时可以扣除; 代收的其他费用,营业税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比照执行。

注意:

营业税计税时可扣除的项目

(1)广告业务收入可扣除广告发布费后计征营业税;

(2)组团旅游服务收入可扣除代旅客支付的车船费、住宿费等费用后计征营业税;

(3)物业管理费收入可扣除代收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和房屋租金后计征营业税;

(4)运输服务收入可扣除支付给合作单位运输费后计征营业税;

(5)金融机构服务收入可扣除外汇转贷利息支出后计征营业税;

(6)工程承包收入可扣除支付给分包人、转包人分包转包工程款后计征营业税;

(7)销售购置的不动产可扣除购置原价后计征营业税;

(8)电信业务收入可扣除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计征营业税。

注意: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填开和使用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小规模纳税人、消费者个人时,销售免税货物、出口货物,购货方不需要抵扣进项税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出口货物应开具出口形式发票,销售给其他不需要抵扣进项税的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冠名发票或货物零售统一发票等普通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填开方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相同,区别主要在于,填开货物销售单价及销售金额时应按含税价填开,价税合计金额与销售金额相同。

(3)增值税普通发票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不得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

(4)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服装(不含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根据上述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填制相关记账凭证。

(1)根据实际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发票,进行付费业务账务处理,填制3张付款凭证。

(2)根据水费、电费、燃气费代收收据及5月23日实际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的发票,计算代收手续费收入,并计算应纳的营业税费(也可于月末一次计算)。

手续费收入=72000-39200-20000-10000=2800(元)

应纳营业税额=2800×5%=140(元)

应纳城建税额=140×7%=9.8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140×3%=4.20(元)

应纳营业税费合计=140+9.80+4.20=154(元)

(3)根据计算出的应纳营业税费进行应税业务账务处理,填制1张转账凭证。

【业务6】 5月30日,公司停车场本月取得停车服务费收入1122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取得如下原始凭证。

注意:

(1)停车服务包括车辆代管、洗车、理货、提供饮食等,属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应按“服务业”税率计征营业税。

(2)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十一个省市对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生产性服务)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要求: 根据上述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填制相关记账凭证。

(1)根据停车场停车服务收入汇总表,计算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额=112200×5%=5610(元)

应纳城建税额=5610×7%=392.7(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5610×3%=168.3(元)

应纳营业税费合计=5610+392.7+168.3=6171(元)

2012年5月1日至30日停车场停车服务收入汇总表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计算的应纳营业税费,进行收费业务和应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填制1张收款凭证、1张转账凭证。

【业务7】 5月30日,公司运输公司承接一项运输业务,取得运费收入234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取得如下原始凭证。

要求: 根据上述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填制相关记账凭证。

(1)根据运输发票,计算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额=234000×3%=7020(元)

应纳城建税额=7020×7%=491.4(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7020×3%=210.6(元)

应纳营业税费合计=7020+491.4+210.6=7722(元)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计算的应纳营业税费,进行运输业务和应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填制1张收款凭证、1张转账凭证。

【业务8】 5月20日,公司托运业务部承接沈阳清华电子厂一批货物托运业务,共收取各项托运服务费、代垫运输费11000元,5月30日收到托运方支付的价款。取得如下原始凭证。

注意:

税法对托运业务的规定

(1)货物托运业务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其他业务”,不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适用税率为5%。

(2)向客户收取的为客户代垫的运输费,不作为托运单位的服务收入,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要求: 根据上述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填制相关记账凭证。

(1)根据托运业务发票,计算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额=1600×5%=80(元)

应纳城建税额=80×7%=5.6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80×3%=2.40(元)

应纳营业税费合计=80+5.60+2.40=88(元)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计算的应纳营业税费,进行托运业务和应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填制1张收款凭证、1张转账凭证(支付代垫费用的账务处理略)。

注意:

境内联运与跨境运输的计税依据

(1)境内联运以收取的全程运费减去支付给接运单位运费后的差额为计税营业额。

(2)跨境运输以收取的全程运费减去途中换装费、支付给境外承运企业运费后的差额为计税营业额。

【业务9】 月末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该账户月末结转后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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