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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的融资方式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直接融资中,金融媒介的作用是帮助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直接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受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的限制,一般低于间接融资工具。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间接融资已构成金融市场中的主体,而直接融资脱离了间接融资的支持已无法发展。②行政干预使投资成本大大低于正常市场成本,导致投资过度膨胀。

一、融资方式

1.直接融资

(1)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行为。在直接融资中,金融媒介的作用是帮助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金融媒介并不因此与资金供给者或者资金需求者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2)主要的直接融资工具: 商业票据、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和债券。

(3)直接融资的优势: 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筹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4)直接融资的局限: 直接融资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较多限制。直接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受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的限制,一般低于间接融资工具。资金供给方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较大。

2.间接融资

(1)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在间接融资中,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中介机构分别与资金供求双方形成两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资金的供给方来说,中介机构是债务人; 对资金的需求方来说,中介机构是债权人。

(2)间接融资的工具: 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融资工具,如存单、贷款合约等。

(3)间接融资的优势: 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可以灵活方便地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多样化的策略降低风险,安全性较高; 有利于提高金融活动的规模效益,提高全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4)间接融资的局限: 资金供需双方的直接联系被割断,不利于供给方监督和约束资金的使用。对需求方来说,增加了筹资成本; 对供给方来说,降低了收益。

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判断是否直接融资的标志在于该中介机构在这次融资行为中是否与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许多情况下,单纯从活动中所使用的金融工具出发尚不能准确地判断融资的性质究竟属于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一般习惯上认为凡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一方是金融机构均被认为是间接融资,而不论这种融资工具最初的债权人、债务人的性质。

一般认为直接融资活动从时间上早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行发展,互相促进。间接融资已构成金融市场中的主体,而直接融资脱离了间接融资的支持已无法发展。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看,间接融资的产生是社会化大生产需要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参与经济循环以及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必然趋势。

三、我国的融资体制改革

(一)投资体制改革滞后客观上要求加快改革步伐

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都会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投资体制属于制度范畴,投资体制的改革与变迁也将对投资产生深远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资体制市场化改革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投资体制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不仅对投资增长和效率的提高具有巨大影响,而且还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一是企业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政府审批项目范围仍然过宽,审批程序也比较繁琐,企业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投资主体和市场主体; 二是一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不够严格规范,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高; 三是投资的宏观调控方式尚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的现象比较普遍; 四是投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力度也很薄弱,使建设程序违规违章、招投标暗箱操作、资金使用失控等问题时有发生。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投资决策失误往往无人承担最终责任。投资领域存在的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投资增长和投资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为此,国务院2004年初原则通过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该方案对我国投资领域的行政审批、投资方式以及投资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该方案基本方向是依据“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政府宏观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资体制。首先,投资审批范围将缩小,程序也将简化。其次,在投资方式的改革方面,投资改革方案按照不同性质的投资项目规定不同的投资方式。对于一般性的投资项目将完全放权给企业投资主体; 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将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对于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试行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最后,在投资管理体制方面,即将出台的改革方案将在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上有所突破。国家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

(二)受周期性、体制性因素影响,投资增速下降

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需求不足必然导致投资需求失去扩张动力,投资需求不可能长期独立于消费需求而单独成长。但是,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就业、消费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推进较快,政府主导型的投融资体制至今没有取得实质性改变,各级政府对投资活动依然具有较强的干预能力,大量由政府干预造成的体制性无效投资膨胀往往导致投资需求常常随着政府换届的“政治周期”虚增,投融资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整体经济改革步伐是造成当前我国投资率节节攀升的根本原因。

内生于我国政府主导型的投融资体制的投资需求虚增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超过地方实际财力,投资项目依靠透支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非信用负债方式强行开工建设。地方政府“唯GDP”的片面发展观不可能以广大居民的消费需求作支撑,居民的消费行为在我国已经变得较为理性。因此,片面追求高速度只能通过投资需求的虚增来实现。许多地方投资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透支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非信用负债方式开工建设。按正常投资,工程项目投资中有30%~40%作为人工工资,这部分会转化为消费基金,但是实际存在的大量人工费用等拖欠导致投资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减弱。②行政干预使投资成本大大低于正常市场成本,导致投资过度膨胀。地方政府往往以零地价或低地价划拨土地,未按市场价格核算土地成本; 在地方保护下,许多投资项目未按国家的政策法规支付必要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成本。这样,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很多投资项目的成本低于市场正常的投资成本,致使很多在正常情况下无利可图的投资项目变得有利可图,行政干预使成本对投资的约束作用弱化,投资扩张冲动得以实现。③投资风险责任制有名无实,体制性投资饥渴症残存。现在政府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还占据着较大的份额,这些投资表面上实行集体负责制,最终往往是无人负责制,导致投资责任难以落到实处,投资约束软化,投资盲目性加大。大量重复建设、低水平产能扩张的投资所造成的巨大浪费和损失往往转嫁给银行,最终由国家财政、全国人民承担损失。

这种政府主导的投资拉动型、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模式,存在明显的缺陷。首先不具有可持续性,我国的各种资源难以长期支撑这种低效经济增长模式。其次不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消费需求长期低迷必然导致经济增长失去最根本的动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恶化。最后,由于内需不旺,大量的过剩生产能力寻找海外市场,经济增长的稳定性越来越受国际因素的影响。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彻底废除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融资体制

要使政府和企业两类投资主体的责、权、利相统一,提高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合理划分政府和企业的投资范围,政府投资应具有导向性,集中于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在非政府投资领域鼓励竞争,让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投资效益; 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使企业投资主体得以自主决策、自主经营,享有相应的收益权,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在决策制度方面,要强调科学决策,确保投资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投资项目有助于国民经济发展,以提高投资效益,使决策程序更加科学、完备,在加强现行可行性研究科学性的同时尽快建立针对涉及国计民生或规模、影响较大的投资项目的社会评价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在监督制度方面,要对投资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规范投资者行为,以提高投资效益。从对象上看,应包括对投资主体、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关工程咨询、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监督; 从内容上看,包括决策、建设、运营等监督。

(四)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消除因利率管制导致投资乃至经济波动的局面

作为投资资金价格,利率的高低对投资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利率市场化经济中,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在经济低迷时期,资金需求不足,供给相对增加,从而导致利率水平走低,企业融资成本也相对降低,这样投资规模也将增大,最终导致经济走向复苏; 相反,在经济高涨时期,由于资金需求增加较快,资金供给增长缓慢,导致利率水平走高,使企业融资成本增加,对企业投资则起到制约作用,使经济不会“过热”。

该机制在利率市场化经济中是自动实现的,但截至目前,我国投资资金中的利率主要是由央行管制的(如银行存贷款利率),利率生成机制不能从根本上反映资金供求变化状况,当资金供过于求时,利率不能随之下降,当资金供不应求时,利率并不能随之上升,市场主体对资金利率的变化反应迟钝或者根本没有反应。这样在经济高涨时期,由于“管制利率”低于市场“均衡利率”,导致资金需求过度、投资过度和经济“过热”,引发由投资扩张引起的通货膨胀; 而当经济不景气时,由于“管制利率”高于“均衡利率”,导致资金需求不足、投资需求不足,从而使“通货紧缩”进一步加大。利率管制成为加剧投资乃至经济波动的重要原因。为了消除“利率管制”对投资以及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使利率真正由资金市场决定、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自动平抑投资和经济波动的重要的市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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