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负债是指政府财政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在对其承担偿还责任,并且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时确认。对于符合负债定义并确认的负债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政府财政承担或有责任的负债,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的概念和内容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的概念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负债是指政府财政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在对其承担偿还责任,并且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时确认。
对于符合负债定义并确认的负债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政府财政承担或有责任(偿债责任需要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负债,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负债的内容
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总会计核算的负债具体包括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暂收及应付款项、应付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转贷款、其他负债、应付代管资金等。其中,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与上级往来、其他应付款和应付代管资金等;非流动负债包括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其他负债和已结报支出等。
下面将依次介绍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负债,其中,暂收及应付款项是指政府财政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债务,包括与上级往来和其他应付款等,已经在资产一章中涉及,本章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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