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确定国债最佳规模很困难,但我们仍可以通过一些量化指标衡量国债规模,科学地反映合理的国债发行数量。国际上通常用3个指标来衡量国债规模:国债依存度、国债偿债率和国债负担率。
(1)国债依存度,是国债发行额占同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其计算公式是
国债依存度=(当年国债的发行额÷当年财政支出额)×100%。
它着眼于国债的流量,反映当年财政支出对债务收入的依赖程度。国际公认的安全线是15%—20%。1997年我国整个国家财政有1/4以上的财政支出,中央财政有近3/5的财政支出需要靠发行国债来维持,2002年中央财政国债依存度更是超过80%(如表5-2所示),远远超出国际警戒线水平,债务风险加大,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2)国债偿债率,指一定财政年度的还本付息额与财政收入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国债偿债率=(年底还本付息额÷年度财政收入总额)×100%。
该指标反映由于国债而引起的财政负担,数值越高,表明偿债能力越差,发达国家该指标一般低于10%。1995年以来,由于国债还本付息额猛增,我国的国债偿债率迅速提高,超过了10%安全线,在1997和1998年,甚至超过20%。1999年以后,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该指标数值虽明显回落,但是仍处于10%以上,详情见表4-2。
表4-2 我国偿债能力指标
资料来源: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数据整理得到。
(3)国债负担率,是国债余额与当年GDP的比重。其计算公式是
国债负担率=(历年发行、尚未偿还的国债余额÷当年GDP)×100%。
它是反映国民经济总体应债能力和国债规模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国际上一般以欧洲货币联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60%作为该指标的警戒水平。由表2可见,我国国债负担率并不高,1990到1997年仅在4.8%—7.4%,即使1998年以后,也只有10%—1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和国际警戒线。以此而言,我国的国债发行规模仍有较大空间。但是需要指出,我国国债负担率的增长速度过快,仅1991到2001十年间,就从4.79%增长到16.05%,增长了2倍多,而同期西方发达国家该指标的增幅都在1倍以内。我国达到当前的国债规模仅用了短短20多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债规模则由上百年累积而成,见表4-3。
表4-3 我国应债能力指标
资料来源: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得到。
(4)我国国债规模的综合评价。从应债能力指标看,我国的国债规模并不太高,仍有进一步增发的空间,而从偿债能力指标来看,我国的国债规模已经过高,必须及时压缩,以防范财政风险。而且,我国现阶段存在着大量以政府财政信用潜在担保、最终必须由政府偿还的隐性债务,如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地方财政无力消化的债务、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欠账以及其他公共部门债务等。其中仅国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一项,2001年年底就已达到8534亿元。因此,计算国债负担率时如果考虑隐性债务,我国的“综合负债率”将会大大提高,实际应债能力需要向下调整。
总体上说,我国国债规模水平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但是其增长速度过快,需要防范债务风险,缓解国债依存度和国债偿债率过高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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