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行动纲领
——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党的建设论述有感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农村发展改革的历史经验,深刻分析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提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行动纲领。
一、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作出了新概括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十六大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是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和作用,根据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方针,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的十七大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人心的作用。《决定》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是对十六大以来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作用的新概括。
二、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任务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目前,村干部培养选拔中存在着主要问题。一是支书难选。由于农村和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农村优秀青年纷纷通过考学、参军、外出务工经商等渠道离开了农村。留在家中的人员多数是年龄偏高、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综合素质相对较差,适合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较少。二是后继乏人。一些乡镇和村对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存在重选拔、轻培养,重使用、轻管理等现象,造成需用人时无人可用。三是待遇不高。虽然各地都建立起了村干部报酬等相关制度,但待遇总体水平与担负的工作相比仍然偏低。很多村党支部书记感到政治上没有奔头,经济上没有盼头。《决定》强调,要注重选好配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着力拓宽农村干部来源,提高村干部素质,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青年干部到村任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探索村村联治、优秀村支书跨村任职。这必将为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干部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对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目标
《决定》提出了农村基层组织硬件建设要实现两个“全覆盖”目标,即两年内村级活动场所覆盖全部行政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基本覆盖乡村的目标,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建立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机制,积极在外出优秀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经过石嘴山市上下两年多的努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成效显著,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已提前实现基本覆盖乡村的目标,受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应重点抓好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探索建立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机制。扎实推进党员创业行动、党员承诺制,为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四、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决定》在总结农村基层民主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必须推进农村“民主四大实践”,即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应进一步总结推广惠农区村级党群民主议事会的成功做法,坚持村级民主议政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真正为农民增加收入保驾护航,为农村改革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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