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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锦瑟》解人难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晚唐诗人李商隐的这首《锦瑟》,堪称中国诗歌史上最难索解的诗篇之一。清代王渔洋的《仿元遗山论诗绝句》亦有“獭祭曾惊博奥殚,一篇《锦瑟》解人难”之叹。《锦瑟》歧解纷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文本的晦涩难解,尤其是中间两联。此外李商隐是否对瑟音有如此专门的研究,也是非常可疑的。第五种说法,即以《锦瑟》为李商隐自序其诗集的论诗之作,据清人何焯《义门读书记》记载,系其友程湘衡所提出。

诠释的限度:一篇《锦瑟》解人难

王 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晚唐诗人李商隐的这首《锦瑟》,堪称中国诗歌史上最难索解的诗篇之一。金人元好问《论诗绝句》云:“望帝春心托杜鹃,佳人锦瑟怨华年。诗家总爱西崑好,独恨无人作郑笺。”清代王渔洋的《仿元遗山论诗绝句》亦有“獭祭曾惊博奥殚,一篇《锦瑟》解人难”之叹。但如果仅仅把这首诗诠释的困难归之于笺注或用典,实际上并没能看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笔者认为,从当代阐释学的视角出发,借助于当代阐释学的某些理论和方法,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

历代关于《锦瑟》的解释可谓形形色色,言人人殊,概括起来主要是这样几种意见:

一、爱情诗,其中又可细分为若干种不同的意见,下面再详细论述;

二、描写瑟的四种乐调(适、怨、清、和);

三、悼亡诗;

四、自伤身世的感遇诗;

五、作为诗集总序的论诗之作;

六、文字游戏。

这些说法基本上是互相排斥的。这些评论者们遵循着古典阐释学的原则,以恢复文本和作者的“原意”、得到唯一“正确”的诠释为目标,在提出己说的同时,往往将其他说法一概否定。从当代阐释学的视野来看,这种诠释方式无疑显得狭隘。

本文的目的,并不是想添加一种什么新的解释,以推倒或否定其他解释,而是想通过当代诠释学的理论来重新审视前人关于《锦瑟》的诠释情况,尝试为这首诗的解读寻求某些必要的诠释界限,并进一步区分哪些诠释是适度的,而哪些诠释则属于过度诠释或是谬误。

当代阐释学的发展似乎呈现出这样一种倾向:强调文本的开放性,而忽略了文本意义的相对稳定性;重视诠释者的积极参与,而缺乏对诠释者权利的有效限制,甚至出现了“对文本唯一可信的解读是误读”(参见艾柯等著:《诠释与过度诠释》,第28页)这样的论调。正如艾柯所说,“诠释者的权利被强调得有点过了火”。笔者认为,这种极端的开放倾向与古典阐释学的狭隘同样不足取。一部具体作品的诠释,应该有一定的诠释界限。

为一部作品寻找诠释的界限,这就意味着要找到某种诠释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又将依据什么来建立呢?笔者认为,这个标准应该到作者和文本那里去找。既然诠释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作品,这就意味着它会受到文本的制约,并进而受到创作这部作品的作者的制约。

对《锦瑟》这首作者和创作年代确定的诗歌来说,种种诠释,都应当受限于那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作者的创作状况及创作意图、文本所赖以产生的文体成规和文化成规等因素。

当代阐释学告诉我们,理解的历史性构成了我们的偏见,即海德格尔所谓“前理解”,因而文本中所含的作者的初始视阈与诠释者所带来的当下视阈之间肯定存在某些差距。但就《锦瑟》这样的中国古典诗歌而言,这两种视阈间的差距却远不像某些激进的诠释学研究者想象得那么大。尽管我们不奢望得到一种“纯粹客观”的诠释,但仍然可以依据诠释的必要界限,指出哪些诠释相对来说更为客观或者比较适度,而哪些则不是;正如我们不能奢望得到完全纯粹的黄金,却仍然可以比较首饰含金量的高低。

“新批评派”对“意图谬见”的批评在当代阐释学中得到了延续,对诠释者权利的强调,也意味着对“作者意图”的忽视。但事实上,在对中国古典诗歌进行诠释时,作者的意图起着关键的、有时甚或是决定性的设限作用。试举两首有名的唐诗为例,一首是王建的《新嫁娘》: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另一首是朱庆余的《近试上张水部》: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从文本的表层意义看,这两首诗都刻画了新娘子将要面对公婆审视时忐忑、羞涩的心态。但后一首诗的题目向我们揭示了作者的用意:这其实是一首隐喻诗,通篇都以新娘子期待得到赞赏的心态来比喻诗人渴望得到名流赏识的微妙心态;即使是今天的读者,在明白题目的含义后,也几乎都会自觉地参照作者的这种意图去解读此诗。我们当然也可以用同样的隐喻方式去诠释前一首诗,但这似乎有“过度诠释”的危险,因为我们不知道,王建是不是有与朱庆余相似的写作意图。在这里,“作者意图”的设限作用是相当明显的。

对《锦瑟》的诠释之所以聚讼纷纷,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作者意图”的缺席。“锦瑟”只是截取诗的开头两个字而已,所以《锦瑟》这个题目也就相当于《无题》,这给诠释者留下了充分的诠释空间。但仍然不能说,诠释的界限已消失。如上所说,诠释的界限还取决于其他种种因素。

《锦瑟》歧解纷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文本的晦涩难解,尤其是中间两联。确切地说,这首诗中其实并没有非常艰涩的用语或过分冷僻的典故,其晦涩难解之处在于句与句、联与联之间的联系若即若离,这便使所谓“阐释的循环”(“对整体和它的个别部分的理解是相互信赖的”,见狄尔泰:《创造者的选择》)无法深入,造成了诠释的困难,同时也为诠释者们提供了更多的诠释可能性。

例如第六种说法的提出者清人黄子云就认为,《锦瑟》之所以难懂,是因为它只是一首游戏之作:

诗固有引类以自喻者,物与我自有相通之义。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物我均无是理;“庄生晓梦”四语更不知何所指。必当日獭祭之时,偶因属对工丽,遂强题之曰《锦瑟》,原其意亦不自解,而反弁之卷首者,欲以欺后世之人,知我之篇章兴寄未易度量也。(《野鸿诗的》)

这可以说是最大胆、最彻底的“解构”式诠释,干脆宣布此诗无解。但这种说法似乎也最缺乏说服力。

具体分析一下,这首诗的深层意义虽不明晰,但读者可以看出,诗的首联与尾联存在某种呼应关系,而中间两联四句则均指向一种惝恍迷离的伤感意境,并不是“物我均无是理”、“不知何所指”。至于黄子云说作者自己也不明白这首诗在说什么,只是想欺骗后人以显示自己的诗高深莫测,显然失之武断。对李商隐的研究表明,李商隐一生坎坷,而对诗艺的追求则十分严谨,没有证据表明他有这种故弄玄虚的毛病。况且李商隐在世时并不特别知名,若非宋初西崑派的提倡,他的诗集恐怕在北宋就将散佚无传了。换句话说,他绝不会预料到自己将在后代人心目中和他们编撰的文学史上占据怎样一个位置,那么“欲以欺后世之人”又从何谈起呢?

我们知道,李商隐曾编过自己的骈文集,但不清楚他是否编过自己的诗集,把《锦瑟》“弁之卷首”的,极可能是他诗集的宋代编撰者,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黄子云说法的不可靠。事实上,在众多的其他诠释者中,几乎没有人支持黄子云这种看法。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即使不称为谬解,至少也是一种很危险的过度诠释。

同样缺乏说服力的是第二种说法。这种说法记载于宋代黄朝英《缃素杂记》、许《彦周诗话》等,据说出自苏轼或是一位推官赵深,认为“庄生晓梦”四句描写了瑟的四种乐调:适、怨、清、和。这种说法被许多人否定,笔者也认为,中间四句诗与瑟音的联系实在勉强。况且即便如此,诗的首尾两联与瑟音又有什么关系?此外李商隐是否对瑟音有如此专门的研究,也是非常可疑的。总之,这第二种说法也可以视为一种过度诠释或谬解。

第五种说法,即以《锦瑟》为李商隐自序其诗集的论诗之作,据清人何焯《义门读书记》记载,系其友程湘衡所提出。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三当做是何氏的看法而详细记录下来:

何义门以为此义山自题其诗以开集首者。首联云云,言平时述作,遽以成集,而一言一诺俱足追忆生平也。次联云云,言集中诸诗,或自伤其出处,或托讽于君亲;盖作诗之旨趣,尽于此也。中联云云,言清词丽句,珠辉玉润,而语多激映,又有根柢,则又自明其匠巧也。末联云云,言诗之所陈,虽不堪追忆,庶几后之读者,知其人而论其世,犹可得其大凡耳。

何焯自己则说,“初亦颇喜其(程湘衡)说之新”,可后来又放弃了,原因正如上文提到过的,李商隐诗集的编次出于宋人之手,没有证据表明《锦瑟》是“义山自题其诗以开集首”的。当代学者钱钟书先生则认为“程说殊有见”,“与鄙见有合”,他对《锦瑟》的文本作了非常详细、精辟的诠解,更明确地认为“庄生晓梦”二句是“言作诗之法”,“沧海月明”二句是“言诗成之风格或境界”(详见《谈艺录》补订本第433—438页)。

钱钟书的说法固然很精彩,但何焯的意见也不无道理。笔者认为,这里的关键问题并非《锦瑟》是不是李商隐拿来“弁之卷首”的,而是能否确认以“锦瑟”喻诗的可能性。对这个问题,钱钟书举了杜甫诗句“新诗近玉琴”(《西阁》)、刘禹锡诗句“玉琴清夜人不语”(《翰林白二十二学士见寄诗一百篇,因以答》),认为这两处是以“玉琴”喻诗的,而“锦瑟,玉琴,正堪俪偶”,故“‘锦瑟’喻诗,犹玉琴喻诗”。但笔者不得不说,这个结论是以类比的方式推出的,其可靠程度值得怀疑。我们只能认为存在以“锦瑟”喻诗的可能性,但并不能认定在李商隐这首诗里,确实是在以“锦瑟”喻诗。“锦瑟”与“玉琴”的关系,正如前文提到的《新嫁娘》与《近试上张水部》的关系,《锦琴》虽然有可能含有杜甫等人诗中的“玉琴”一样喻诗的用意,但这毕竟只是多种诠释可能中的一种。

第三种说法即悼亡说,是被很多清代研究者赞成的说法。它首先由《李义山诗集辑评》的作者朱鹤龄提出,以后朱彝尊、何焯、冯浩、张采田等均表认同或有所发挥。现代学者孟森《李义山〈锦瑟〉诗考证》亦主此说。

从李商隐的身世来看,这种意见应该在诠释界限之内。可是以上诸家的诠解并不能使我们满意:李商隐的其他悼亡之作如《房中曲》、《王十二兄与畏之员外相访见招小饮,时予以悼亡日近,不去,因寄》等都用意显豁,为什么这首暮年之作却要写得吞吞吐吐、用意隐晦呢?诸家对此都没有解释。就他们的具体解说来看,可商榷之处很多。例如,朱鹤龄举出的一个重要证据是《房中曲》里有“归来已不见,锦瑟长于人”的句子,以此证明《锦瑟》是悼亡之作,但李商隐还写过另外几首诗,其中也提到锦瑟,却看不出这种用意(参见《谈艺录》补订本第436页)。又如冯浩《玉谿生诗集笺注》中认为,“庄生晓梦”一句隐含庄子为妻子之死“鼓盆而歌”的典故,因而有“悼亡”的含意。但我们都知道,“庄子梦蝶”与“鼓盆”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为什么可以这样联系?况且“鼓盆而歌”表达了庄子对情感的超脱,与“悼亡”的用意更是背道而驰,以此为证据是毫无说服力的。

对悼亡说的质疑,钱钟书、刘若愚等言之已详,兹不赘述。笔者要指出的是,持这种意见的诠释者们似乎在对文本的疏通上遇到了困难,往往无法自圆其说。与其说这是一种“过度诠释”,倒不如说是一种“不足诠释”。

第四种说法即自伤身世说,是由何焯首先提出来的,但他只简单说“此乃自伤之词,骚人所谓美人迟暮也”,并且后来放弃了这一说法。比较详细地阐明这种说法的是张采田的《玉谿生年谱会笺》(卷四)。张氏认为,《锦瑟》首联写诗人意识到年近半百,第三句隐喻世事变迁,第四句叹息创作的徒劳,而结尾两句则点明对命运的感伤,应该说,这些解说都比较通达。但问题出在他对“沧海月明”二句的解释上:

“沧海”句言李德裕已与珠海同枯,李卒于珠厓也;“蓝田”句言令狐绹如玉田不冷,以蓝田喻之,即“节彼南山”意也。

这是典型的牵强附会,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这两句为什么与李德裕,令狐绹有关联。这种解释,也充分暴露了古典诗学诠释方式的狭隘性。

相比之下,另一位清代学者汪师韩的解释则要通达得多,也比较符合典故的含意:

珠玉皆宝货,珠在沧海,则有遗珠之叹,惟见月照而泪。“生烟”者,玉之精气也,玉虽不为人采,而日中之精气,自在蓝田……(《诗学篡闻》)

如果考虑到李商隐自己也说过,他的作品确实接受了楚辞作家“为芳草以怨王孙,借美人以喻君子”的传统,那么可以说,这种自伤身世说基本上是一种适度的诠释。

最后来看一看第一种说法,即认为《锦瑟》是一首爱情诗的意见。上文已提到,《锦瑟》实际上相当于《无题》。从文本的表层意义来看,李商隐的《无题》诗和《锦瑟》这样类似《无题》的诗中,许多篇都具有爱情诗的意味,所以把《锦瑟》诗看做爱情诗是不足为奇的。从广义上说,悼亡说也可以归入这类看法。这一类意见又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具体诠解,下面就来分别讨论一下。

说法之一:这首诗是写给一位名为锦瑟的女子的。

宋代刘攽《中山诗话》、计有功《唐诗纪事》持此说,但没有举出什么证据,后来受到明代胡应麟、清代朱鹤龄等人的驳斥。笔者也认为这种说法缺乏根据。另外,这种说法也缺乏逻辑合理性,无法合理地解释文本。如果首联中的“锦瑟”确实是指一位女子的话,那么“锦瑟无端五十弦”是什么意思?既然题目已公开告诉了人们她的名字,中间两联又何必写得那么隐晦呢?种种困惑,使该说法难以圆足。

说法之二:这首诗是悼念两位宫女飞鸾和轻凤的。

据说李商隐年轻时曾与二人私通,二女以瑟相赠,而诗人则回赠了玉盘。后来事情败露,二女投井自杀。这种说法的提出者是现代学者苏雪林,她在《李义山恋爱事迹考》(后以《玉谿诗谜》的书名修订再版)中对此有详细论说。但这种说法的可信程度很小,既缺乏必要的历史根据,也无法合理解释这样一些问题:唐代社会虽然比较开明,但李商隐这样一位以“佣书贩舂”养家的年轻人怎么有机会接近宫中得宠的宫女?他回赠得起玉盘吗?既然事泄后二女被迫自杀,李商隐为何反而没有危险?等等。笔者以为,这种说法更近于所谓“小说家言”,或是《红楼梦》研究中“索隐派”的诠解方式,应该被视做谬解。

说法之三:这首诗是对一位无名女子无望的爱情的追忆。

清人纪昀等持这种观点,但没有给出任何证据,也没有对文本进行什么解释。这种说法虽然含混,但比起上面两种意见,似乎最有希望有效地诠释《锦瑟》。可惜诠释者们仅仅是提出观点而已,可以说,这是一种没有完成的或者说不足的诠释。

以上大致梳理了一遍关于《锦瑟》的各种诠释。本文开始已说过,并不准备增加一种新的解释或特意支持某种说法,因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结论要交代。笔者的观点都已经在行文中表述过了,兹不赘述。不过,有些想法和原则还是要重新强调一下:在对每一种诠释进行评价时,并不绝对地肯定或否定某种意见,因为诠释的标准和界限都只是相对的。诠释的目的是为了从各个角度、各种层次更好地理解作品,而不是为了得到一个唯一的标准答案。文中虽然指出一些具体诠释可能是过度的或荒谬的,但并不意味着那些笔者认为比较适度的诠释之间就没有矛盾。事实上,各种说法只要不超越必要的诠释界限,都可以并存。

有趣的是,笔者发现,清代的何焯起先提出自伤身世说,一度又支持过以《锦瑟》论诗的说法,最后则转向支持者较多的悼亡说。这就是说,在古代学者中,其实早已有人尝试从多种角度来解读同一篇作品。

本文的目的是从当代诠释学的角度来重新审视《锦瑟》的历史诠释情况。限于学力和理论水平,文中可能存在很多不恰当的地方,但笔者还是希望,本文的努力并非徒劳。

(作者系五洲出版社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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