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开发历史文化资源的历程
中国有数千年的文明史,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幅员辽阔的中国土地上保留着许许多多的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以及各种类型的人文地理景观;图书馆、博物馆里保藏着大量的艺术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国人的言谈举止、风情习俗、节日庆典中保留着大量有形无形的文化符号。凡此种种,都为中国文化产品乃至其他可以负载文化符号的消费品的设计、生产、创新提供了不竭的灵感源泉。“启动这些历史文化资本,在中国独有的传统文化资源基础上,构造具有中国特色和优势的文化产业体系,将使我们在全球文化市场竞争中占据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而其他文化圈内的文化产业将无力模仿”[5]。这是中国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
建国以后较长一段时期,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国不太重视历史文化的作用,或者只是强调传统历史文化的一般社会效益。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文化单位事业运作的不足之处逐渐显现,经济基础薄弱问题成为其发展的障碍。于是,人们开始思考拓宽经营边界,在事业运作的同时,或者增加产业运作项目,或者直接转轨,全部进行产业运作。
中国历史文化的产业化发展起步较晚,但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各界对历史文化产业化的认识不断深化,历史文化产业正以旺盛的活力加速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显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历史文化产业的认识逐步形成共识。很长时间里,我们只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功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产业属性重视不够。文化部门被视为只能由政府来投资和管理的一个事业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对历史文化的认识也逐步深入,人们也对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产业属性逐步形成共识:历史文化不仅具有社会价值,同时也具有经济价值,而历史文化产业则能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
第二,对历史文化遗产申报与开发的重视。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并建立《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方。1999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中国于1986年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自1987年至2004年7月,中国先后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32处,其中文化遗产22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项,自然遗产4项,口述与非物质遗产2项。可见,历史文化在世界遗产的评选中占主导地位。现阶段,中国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主要表现在发展旅游业上。31处世界遗产皆是中国著名的旅游胜地,如长城、北京故宫、沈阳故宫、陕西秦始皇陵及兵马俑、甘肃敦煌莫高窟、四川青城山和都江堰、北京颐和园等等。在中国西部还留存着大量神秘的历史足迹,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这一区域,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独具特色。我们已认识到历史文化资源是发展高层次旅游、深化旅游活动开展的重要资源,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在历史文化产业化中的巨大作用,并且已开始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来发展诸如影视业、博物馆业和有关历史文化遗产的制造业等相关的文化产业。
第三,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被纳入国家及城市规划。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历史文化的产业化速度呈现加快发展的势头。历史文化旅游开发在许多省市已初具规模,成为当地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北京、上海、湖南等一些省市都把文化产业,特别是历史文化产业列为“十一五”期间当地的支柱产业之一,加大了规划和投资力度。发展历史文化产业在“十一五规划”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资源。上海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都市旅游、会展资源开发,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把举办世博会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相结合、与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相结合、与培育和实践上海城市精神相结合,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工业建筑,规划建设一批科技与文化相结合的创意产业园和劳动密集型都市工业园。
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创新效能性开发利用是历史文化产业永不枯竭的动力。中华民族这一硕大的文物库,如能科学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将成为中国历史文化产业必不可少的主要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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