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12月1日起我国已经自动成为世界关税贸易组织(WTO)成员国,这意味着国内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国外质优价廉的农产品大量涌进,给我国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科技含量不高、生产成本较大的农业生产带来强劲的冲击。加入WTO后,包括检验检疫方法在内,所有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均要与国际接轨,并且要遵守透明度原则。
在WTO的众多协定或协议中,与动物检验检疫关系较为密切的是《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这个协议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的一个新协议,自1995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内容涉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食品的进出口规则。目的是支持各成员实施保护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采取的必须措施,规范动植物卫生检疫的国际运行规则,把各成员采取的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对贸易的影响降到最低。由于SPS协议在国际贸易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借鉴和采用。
奶牛品种的改良需要从国外引进良种或精液,为了将疫病拒之于国门之外,我们需要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疫病检疫技术,尽快制订和完善动物检验检疫技术标准。虽然我国已组织了专门机构制订动物检疫技术标准,2001年审查通过了64项国家标准,但我国动物疫病检疫系统的法规建设、检疫技术标准建设还较为薄弱,很多国际贸易迫切需要的检疫技术标准还没有确定;有的标准虽然已经实施,但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我们的现状与入世后实施SPS协议所需要的动物检疫标准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很大差距。我国在制订标准时应根据SPS等同性原则,采用统一的国际标准,技术上应参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编写的《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改变目前我国检疫标准与国际公认标准不一致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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