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是共青团履行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服务青年的重中之重。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省工作的批复精神,围绕浙江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省各级团组织将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作为改善青少年民生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极大的工作热忱,积极争取党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千方百计、真抓实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共青团浙江省委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扎实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青年创业者培养计划等工作,初步构建起一个以“项目运作+平台支持+机制保障”为基本模式,体现共青团主导和社会化运作相结合,融技能培训、阵地扶持、资金支持、导师辅导、项目孵化、政策保障为一体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党政要求相比,与青年需求相比,无论从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是从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上,都还有不少差距。这标志着共青团组织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工作已由系统架构建设迈入内涵质量提升的新阶段。如何在正确理解长效机制核心理念的基础上,深化共青团组织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已成为浙江共青团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
在未来的工作部署中,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努力推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在深入研究、切实把握青年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迫切问题、现实需求和瓶颈制约的基础上,把握共青团发挥社会化动员优势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与政府履行促进就业创业职能之间的区别,坚持从共青团的职能特点出发,充分发挥团的社会动员优势和组织网络优势,找准青年所急所需与共青团有所作为之间的结合点,推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青年就业创业是一个社会性、综合性问题,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同样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工程。而事实上,当前能提供给青年就业创业的资源在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情况下是分散、单一的,需要把分散、单一的服务资源和工作抓手整合起来,建立起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集培训支持、金融支持、项目支持、阵地支持、政策支持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和体系,这是解决青年就业创业问题的现实要求。因此,共青团需要尽快明确自身的定位、职能和工作方向,更好地依托组织优势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这是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的首要前提。
一、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主体分析
(一)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是政府的法定职责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在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意味着政府将促进就业这个关系到民生之本的重大问题正式纳入到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为了应对目前形势下青年就业创业难的问题,浙江省各级政府都把促进青年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要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多项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保护创业的公共政策,鼓励和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自主创业,并带动更多青年就业。从这些就业创业政策的内容与效能来分析,毫无疑问,政府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第一责任人,这是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的。而且,政府也确实在解决就业和鼓励青年自主创业方面具有天然的资源和权力优势。
但“公共责任”不意味着“政府是唯一提供者”。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公共治理的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多元化的开放主体体系,即政府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而可以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如美国克林顿政府通过实施“授权区和企业社区”(Empowerment Zone and Enterprise Community,EZEC)这一以社会福利体系为主体、兼用自由市场刺激为手段的综合社区发展项目,促进银行、私人企业为增加社区工作岗位、增加社区福利而相互合作。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该项目创造了1600万个工作岗位,成为美国28年来失业率最低的时期。
当然,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作用。政府毕竟是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主导作用,就要从青年劳动力市场、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战略高度审视青年就业和技能发展问题入手,出台国家层面的总体战略和框架,对青年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问题从政策理念、权利与责任、指导方针、实施策略、统筹协调和传递方式等方面进行整体性和科学性规划。其次,政府在构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路径时,不应流于表象和形式,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部门共同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共青团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协助者和主力军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五四运动八十周年大会上明确要求“共青团要发挥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把“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写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这些概括揭示了共青团在政府、国家政权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新公共管理”的概念为共青团协助党开展青年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公共治理理论的核心内涵是管理主题多元化。在公共管理领域内,除了管理的主体、核心——政府管理之外,还有非政府组织、自组织等部门,它们共同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尽管政府部门对公共治理发挥着最大的作用,但理论更强调几个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政府由于其自身体制的原因存在着缺陷,不具备解决一切问题所需要的资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就需要与其他组织进行合作,一方面将职权下放、转移给其他公共行动者,减少其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对于其他部门,通过与政府的合作以及政府在资金、政策上的相关扶持,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职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公共治理理论为我们明确了共青团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作为与青年联系最为紧密的群众性组织,更贴近青年,更了解青年的需求,能够更灵活地对青年的需求做出弹性反应,能够与青年建立长期性的服务关系并满足青年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方面,共青团有其他组织没有的情感优势。而且,共青团是党和政府与青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共青团可以把党和政府对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迅速、有效地传递给青年,同时也可以把青年在就业创业中的诉求及时反映给党和政府,这种渠道优势可以成为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优势资源。另外,共青团利用组织网络资源优势,为青年创业者、失业者或求职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可以说也找到了新形势下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的新方式,是共青团发挥作用的最好载体。
因此,共青团是协助政府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虽然目前共青团组织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主要还是处于“协助”的地位,但共青团的性质及其比较优势,决定了团组织既是主动承担政府委托管理青年事务的政府部门的左膀右臂,又是积极推动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新发展的社会力量的主力军。
二、以共青团为主力军深化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一体化水平
(一)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职能基于一体化平台的构建,才能发挥最大效能
青年事务并非属于政府独立的一个管理职能部门,而是将其具体化后,分布在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别管理,于是导致没有综合的协调机构。所以在政府进行青年事务管理时,虽然各部门都制定出了相应政策,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协调沟通机制,在资源整合、职能衔接和工作有机配合等方面出现了管理上的盲点。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统一的部门负责青年事务工作,导致现有的一些政策在规划实施和具体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评估与监督。这就造成青年事务管理工作的分散性和随意性,缺乏有效整合。因此,群团组织在填补政府管理“缝隙”方面的作用已经得到各级政府越来越多的鼓励与支持。
资金、项目、政策、培训、导师五个因素是关系青年创业成败的核心因素。因此,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仅仅依靠共青团单方面的作用也难以实现。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职能只有在与政府、高校、金融机构、企业、媒体等多元主体构建良好关系的过程中才能发挥最大成效。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是一项活动,而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重要基础是协调与衔接,即共青团要注重与政府、高校、金融机构、企业、媒体等多元主体在围绕青年就业创业的公共目标上的协调与衔接,并且具有持续的互动性。因此,从组织的分工来看,政府、共青团组织、高校、金融机构、企业、媒体等需要合理定位,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有效配置资源,共同打造一个完整的综合服务平台,形成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合力。
推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宏观层面的整体性设计原则。一是顶层设计,即需要站在战略高度长远角度来谋划青年就业创业发展走向,国家应担负无可替代的引擎角色。二是打包设计。构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服务体系长效机制的关键就在于给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包裹式服务支持,通过这种打包或者整体设计来进行资源整合,有效协助青年就业。三是整合设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服务主体是青年,所以应由共青团牵头,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高校、企业等多元组织共同组织实施,这就需要机构部门之间进行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齐抓共管制度,形成一股向上的整体合力,推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共青团提升服务体系一体化水平的主要内容
1.加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组织平台培育,构建一体化的组织架构
就业创业工作的不断发展需要组织平台的不断成长作为支撑。各级团组织积极响应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充分整合辖区政府、企业等各种团内外资源,构建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四级的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组织,形成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团系统内外、上下一条线的统一格局。如整合开发青少年宫、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团内外各种服务阵地资源,推动市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市、区)建设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分中心,镇(街道)建设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社区(行政村)建设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合力为青年提供一个集技能培训、资金扶持、见习孵化、导师结对、赛事报名等服务于一体,功能完备、便捷高效、“一站式”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大平台。通过搭建一体化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实现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有专门阵地、有专人办事、有专项经费、有规章理事,实现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培训遍及城乡高校,就业创业信息有效共享,就业创业资金合理配置。
在整合资源方面,首先,各级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组织要找到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实质性需要与共青团有所作为之间的结合点,注意把握共青团发挥社会化动员优势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与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之间的区别。其次,要充分尊重市场合作主体的利益诉求,善于把共青团工作的组织运行模式与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商业模式结合起来,保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普遍性和持久性。
2.形成系统化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链”,构建一体化的服务内容
构建服务体系长效机制,制度是基础,执行是关键。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工作项目化”的要求,围绕青年所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资金、阵地、项目、导师等各类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项目与要素,形成系统化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链”,切实提升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能力与水平。
(1)深入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分类培训、分层实施、务求实效”的运作管理模式,坚持市场需求与青年需求相结合、组织动员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社会力量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借助“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及政府相关培训项目,同时,积极依托青年创业学院、青少年宫、青年中心、社区学院、民工夜校等阵地,广泛组织开展CYB、SYB创业培训、农村青年实用人才培训、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培训和青年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等各类深受青年欢迎的培训项目,大力提升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努力培育青年培训工作品牌。
(2)稳步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资金扶持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坚持“青年满意、基础增强、合作双赢”的工作原则,深化与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主动破除“农村”和“本地”限制,面向各类青年开展资金扶持工作;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破“小额”界限,增加授信额度,并通过挖掘内涵、整合资源、创新载体,衍生并创设多种符合不同类型创业青年实际的细化担保方式,较好地满足广大青年的创业需求。此外,需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着力解决青年创业信用卡贷款立项慢、操作难的问题。
(3)积极推进青年就业创业阵地建设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推动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创业孵化园、青年创业创新实践基地等阵地建设,为广大青年提供常态化、多样化、专业化的职业见习和创业孵化服务。一方面,继续深化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进一步畅通和延伸岗位对接渠道,并借助网络、小型见面会、大型对接会等载体开展见习服务工作;着力探索项目见习、精品见习、自助见习等特色化青年就业创业见习模式,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不断深化见习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成效。另一方面,针对不同行业类别、不同发展阶段创业青年的实际需求,努力瞄准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领域,积极整合资源,打造一批行业特色鲜明、服务效果好的专业型、效益型青年创业孵化园,切实满足广大创业青年的创业需求。
(4)积极推进青年就业创业项目培育工作。
一方面,各级团组织要按照社会化运作模式,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批市场前景好、操作性强、适合青年创业的项目,并适时举办青年创业项目发布会,为广大有志于从事创业的青年做好项目对接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建立健全青年创业项目库,及时关注广大青年的创业动态,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围绕创新成果、创业计划和创业项目等三类创业内容,进一步加大项目的选拔、培训和宣传力度,并根据实际需求为创业项目提供培训、资金、阵地、导师等服务,为优秀创业项目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5)不断加强青年就业创业导师帮扶工作。
一方面,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依托青联、农促会、青企协等资源,进一步扩大青年创业导师团规模,充实完善导师结构,积极探索导师帮扶激励机制、退出机制和反哺机制,用足用好导师资源,推出更多更好的双赢帮扶项目,让更多有志有能力创业的青年与导师、与创业项目开展结对,有效提升创业帮扶的深度与成效。另一方面,通过导师积极开展政策帮扶,帮助创业青年用足用好培训、贷款、税收、技改和人才开发等政策资源,切实减轻青年的创业压力。
3.完善制度建设,构建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为保障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努力从个案中发现规律性,从点上突破发展到面上推进,将普遍经验沉淀、凝练成崭新的制度安排,为工作持续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1)完善领导保障机制。
建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门领导小组。各级团组织的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层层抓好落实。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共青团具体协调落实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引导和协调,解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仅仅局限于团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领导机构组成相对单一的问题。
(2)建立沟通协作机制。
坚持发挥各类主体作用与统筹整合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既充分凝聚团内力量,发挥系统优势,按照全团一盘棋、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打好共青团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组合拳的原则,形成全团上下一条心谋划、一股劲推动、一盘棋落实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尊重市场合作主体的利益诉求,善于把共青团工作的组织运行模式与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商业模式结合起来,主动争取党政资源、大力整合社会资源,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各级团组织既要围绕总体目标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互相支持、共同推进,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特点和优势,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有侧重、有分类、有特色地推进工作,为整体服务体系的构建提供基础。此外,各级团组织要突破“就团论团、自弹自唱”的工作模式,盘活团内资源,加强部门合作,努力使就业创业工作由团组织“独唱”变为全社会的“大合唱”。积极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与各县(市、区)团委、农办、财政局、劳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农经局、农合联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工作部署、信息沟通、组织协调等工作;建立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协商机制。联盟与八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协商机制,共同推进小额贷款扶持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做好联系组织青年的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政策、资金等资源,为城乡青年创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3)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按照“用好政府政策、争取市场资源、整合团内力量”的工作原则,根据各地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切入点、侧重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建立资源整合机制。一是推行项目领办制,主动领办政府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项目;二是推行项目合作制,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市场主体共建合作项目;三是推行项目承接制,充分动员各类青年社团和优秀成员承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任务和项目。
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并应用信息化工具和智能化系统,发挥互联网优势,积极做好各类政策、项目、岗位、培训等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工作,为广大青年搭建一个及时、满意、高效的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以改善就业创业服务资源与青年需求不对称现象。
(4)建立目标管理机制。
以项目化的管理方法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并以项目化的考核指标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以多项目、重互补、强关联的形式构建完整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体系。根据《浙江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评估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将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工作部署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形成各条战线、各级共青团组织各司其职、齐头并进、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建立项目联动机制,本着上下联动、市县共进原则,对各地的工作重点和侧重方向进行部署,将任务层层分解。团市委选择将部分有一定探索性、符合市场及青年需求的工作项目交给县(市、区)团委承办,以项目联动运作带动县(市、区)工作的整体活跃。
(5)建立项目督查通报机制。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制定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不同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提出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并建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量化工作要求。建立定期督查机制,采用定期互观互检的方法进行督查,县(市、区)团组织成立互观互检工作组,彼此对工作项目启动、持续、完成的时间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互相点评,既学习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又明确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各级团组织要把项目督查工作作为对共青团组织作风的一次重要检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切实为党委政府分忧、为青年解难。其次,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报送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动态,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创新性措施及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对难题得到破解、工作有序推进、项目高效运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成效好的项目和项目领办者实行实绩通报;对工作推进速度缓慢、没有成效的也要进行通报。在形式上,一方面可以用青年工作简报方式在共青团组织内通报,并抄送给各级党政分管领导;另一方面可在团组织书记例会上进行通报,在鼓励先进推广经验的同时鞭策后进、齐头并进。再次,建立自评制度。根据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地每半年自评一次,查漏补缺,及时推进工作。
(6)完善对策研究机制。
调动各方力量,多角度、有侧重地研究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针对青年在就业创业上多层次、多方位需求,开展青年就业创业重点问题专题研究,形成关于青年就业创业的指标体系,理清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对策措施。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整合各方信息资源,争取在现有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推动出台全省性、全市性的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措施,最大限度地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优惠政策。
(三)深化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相结合原则
共青团组织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实施青年创业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把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摆在中心位置。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观念,把广大青年的满意度,促进就业创业的贡献度作为评判工作得失成败的唯一标准。要尽最大的努力,优化青年就业创业的环境,切实把这项工作打造成团组织的品牌工程、实事工程,团结广大青年的凝聚工程。
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和调节。因此,团组织必须树立市场意识,自觉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决不能大包大揽,以为共青团可以“包打天下”。要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充分尊重市场合作主体的利益诉求,善于把社会组织运行模式与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商业模式结合起来,主动争取党政资源、大力整合社会资源,保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普遍性和持久性。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树立经营理念,探索建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2.坚持普遍性、创新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原则
要以追求受众群体最大化为目标,以青年最普遍的就业创业需求为基本标准,通过深入调查、载体创新等途径,不断扩大工作受益面。既结合浙江实际,力求在“点”上有创新、有突破,更善于从“面”上寻找更大范围推动工作。因此,要因地制宜,选择重点群体作为服务的主打方向。在市区,要突出进城青年农民工、在职青年、城市创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在农村,要突出农村创业青年、农村青年劳动力、农业合作社青年人才等重点群体;在企事业单位,要突出在职青年等重点群体。通过突破重点,带动整体发展。
3.坚持尊重主体和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
充分尊重青年创业就业的意愿和诉求,为青年就业和创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提供共青团组织力所能及的信息、岗位、资金、场地、项目和导师等服务;围绕浙江“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路子,深入研究青年就业创业面临的迫切问题、现实需求和瓶颈制约,积极引导青年转变就业创业观念,倡导积极就业、到农村创业和低碳创业。
4.坚持促进就业与自主创业相结合原则
要引导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树立一线、农村、基层是人才成长沃土的思想,拓展青年就业视野。要加强对有创业精神的就业者的创业知识教育与扶持,鼓励有志青年积极投身创业热潮,为青年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初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吸纳更多青年才俊。通过以就业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模式,形成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滚雪球”效应。
5.坚持发挥组织优势和整合各类资源相结合原则
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牢牢树立整合意识,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支持,协调一切可以协调的力量,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统筹抱团合力打造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打破部门和战线的界限、打破层级的界限,在各级团组织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广大团员干部和广大青年形成合力;充分整合青年联合会、青年农村星火带头人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独特作用,鼓励各协会会员的积极参与,努力争取其他社会积极分子的支持,形成社会合力。要采取市场化、项目化和社会化运作模式,积极寻求和借助团外的多元化资源的融入,合作办事,借力发展,切实做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证。
6.坚持系统建设与项目推进相结合原则
工作项目化是破解工作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的有效对策,也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必由之路。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关注子项目设计是否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关注各子项目之间的互联互动。同时,要不断强化系统性建设,发挥各子项目的整体功能,合力推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系统工程。
7.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原则
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涉及领域广、政策性强,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创业问题,以求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又要着眼长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形成政府指导、团组织经办、社会参与,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长效机制。
总结试点工作成效来看,浙江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定位是正确的,思路和方法是正确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比,与青年需求相比,无论从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是从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上,都还有不少差距。在未来的工作推进中,要突破工作难点和重点,进一步优化整合平台建设,发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努力构建项目完备、支撑有力、运作有序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一、细化工作,凸显培训工作体系完整性
随着环境不确定性的不断加剧,就业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青年能否快速成长、成功实现角色转换是影响青年能否就业,初创型企业能否创立、生存及发展的关键因素。国内学者陶思亮等(2011)以全国50所高校692份名大学生为调研对象,进行了“大学生创业心理素质培养模式研究”。对于大学生创业心理能力的调查,主要涵盖了抗挫能力、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学习能力。调研结果显示,参加创业课程的学生的创业心理意识(自主性、冒险性、创新性、自我效能感和成就动机等)、创业心理能力(抗挫能力、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学习能力)均明显高于未参加过创业课程的学生。因此,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不但要从思想上转变青年人的就业创业观念,更要从实际入手,帮助他们掌握就业创业的知识和技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要“以青年成长为核心”,进一步细化培训工作,解决好现有培训服务工作存在的难题,增强培训服务的实效性、针对性,建立健全培训分类化和常态化机制,优化培训的整体环境。
(一)将就业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就业创业培训应面向全体青年,并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一定的就业创业知识的传授,着力提高青年的就业创业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并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最大限度地引导青年走自主创业之路。
一是通过创业故事初识创业。收集在城市、农村成功创业的典型案例,将一个个案例制作成创业故事,采集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将这些素材汇编成为创业意识培训的资料,在创业意识培训阶段宣讲或制成自学资料供青年阅读、分析;聘请本地区各行业中的优秀创业者举办创业大讲堂,现身说法,向青年介绍创业感受、创业经历、创业路上的体验与收获,以此来激励青年树立创业意识、坚定创业理念、学习创业知识、锻炼创业能力。
二是通过开设课程学习创业。举办SYB创业培训,青年通过学习“自我评价,为自己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构思,评估市场,组织企业人员,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预测启动资金需求,制定利润计划,确立营销策略”等培训内容,初步了解、认识创业需要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是通过基地实践考察创业。与企业建立就业创业实践基地,青年带着“企业概况、创业者的个人情况、市场评估、市场营销计划、企业组织结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计划、销售收入预测、销售和成本计划、现金流量计划”等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就业创业实践。
四是通过孵化项目探索创业。在各地(市)、县(市、区),建立规模不同、形式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园,青年个体或团队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创新思维模式,广泛收集意见与建议,潜心深入社会进行市场调研,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运作流程,认真完成创业项目的整体策划,适时实施创业项目,积极探索,走上创业之路。
(二)将实效性和针对性作为培训工作的首要目标
要杜绝照本宣科、理论脱离实际的培训方式,摒弃培训内容过于理论化的弊病,消除与企业用工需求、青年创业需求脱节的现象,建立青年、企业、培训机构和共青团相衔接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的用工需求和创业的技能要求,研究和制定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方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设计培训方案之前,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青年、企业等需求状况进行认真分析,通过这些分析再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这是培训效果能否提高的重要前提。
二要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共青团组织首先要结合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利用好团属培训机构、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资源,加强与企业和培训机构的沟通,及时协调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做好工作对接,做到企业用工要求与培训机构培训计划的同步性和一致性。其次,要结合青年的知识结构、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创业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如针对不同阶段的就业创业青年,设计不同的培训内容,对处于创业意向、创业准备、创业初试、创业发展等不同阶段的创业青年,可以采取普通培训班、循环培训班、精英培训班,或设立创业实验班、创业提高班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每个班从培训时间、步骤、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定制,强调培训课程的侧重点;再次,针对不同的就业创业项目,尝试“项目+培训”的授课机制,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内容。发达经济国家的实践证明,在职业培训领域里实行制度化的三方或多方社会伙伴协商与合作机制,使培训机构能够直接并广泛地听取和吸收雇主、工会、政府部门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对职业培训的意见和要求,是确保职业培训实现其各项预期办学目标,有力促进就业创业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课堂培训、企业家点评、工商财税答疑、结业考试等方式,全面提升青年的整体就业创业能力。有条件的团组织,可以在培训课程设置上加入体验式教学环节。行业实践可联合外贸业、会展业、IT业、通讯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共同实施,培训学员可根据自己的就业创业方向分成不同的行业小组,分别进驻知名企业,接受关于员工标准、产品标准、营销模式的培训和体验,甚至可以参与到所在企业的某项目运作中,负责为这个项目做一个策划方案,在实际体验中真正感受企业文化,同时能体验创业的艰辛,提升自身的创业能力。
四要完善青年就业创业学习交流平台,满足青年在就业创业过程中与同龄人交流经验、分享喜悦、探讨问题、获得帮助等的迫切需求,通过定期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学习交流、素质拓展活动,帮助他们联情、联谊、联志、联业,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五要健全创业培训的评价体系,通过各种方式搜集培训对象对培训课程、师资等的评价,及时反馈给培训工作负责人,科学合理地调整培训方案,完善培训课程的实际操作环节,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三)建立健全分类化培训机制
分类化培训机制是指对不同类别的青年群体要提供不同的培训内容。如针对进城务工青年大力开展的企业用工“订单式”技能培训,积极依托青年创业学院、青少年宫、青年中心、社区学院、民工夜校等阵地,培训内容围绕进城务工青年亟须的政策法规、文化知识、职业技能、文明素质、安全生产、健康卫生等知识展开;针对农村青年,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积极推动转移就业;针对企业青工,深入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职业素质、技术应用、执行力提升等方面培训,不断提升青年职工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针对大学生,推进KAB创业教育项目,开展名企校园行、见习求职大练兵、模拟公司实训等工作,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针对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创业青年,举办“青年大讲堂”活动,邀请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开展经济形势、政策解读、前沿领域的培训讲座;针对退伍官兵开展就业技能和金融知识培训等。通过开展各类深受青年欢迎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创业政策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努力培育青年培训工作品牌,大力提升青年就业创业技能。
(四)加大培训资源整合力度
针对职能部门就业创业培训各自为政,资源整合难的问题,团组织要强化共青团的过程服务,进一步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把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的整体格局,纳入各相关部门总体培训计划之中,以承办形式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争取各种培训补贴政策的支持。在培训模式上,推动实施团政、团企合作等模式,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的、共青团主办的、社会力量协办的办学方式;加强用工量较大的农民工输入地团组织主动与输出地对接,探索区域结对合作培训模式;联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和企业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探索与社会机构合作式培训模式。培训机制上,重点抓好培训项目的内容设计、时间安排、资金切块等工作。
(五)提高培训的师资水平
目前,各地市的就业创业培训,尤其是创业培训都还处在进一步探索期,各地市或多或少都存在创业培训师资力量不足、师资水平有待提升、师资团队有待巩固稳定的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包括政府官员、成功企业家、专家学者在内的教师库、导师团。要配备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适应青年就业创业培训需要的师资队伍,为就业创业青年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指导。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创业培训师资的选拔和培育,选派相关专业教师从事创业实践,鼓励教师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各类创业教育培训资格证书;发挥共青团在创业导师中的引导和培养机制,形成培养创业青年成为创业导师的良性循环,为青年提供市场对接、信息对接、技术对接、经验对接式的指导,实现“传帮带式”的共同提升,顺利推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六)构建培训常态化机制
经费不足是长期制约我国职业培训健康发展的一个瓶颈,团组织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筹措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经费,扩大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的覆盖面。可借鉴国外经验,向雇工10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征收相当于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5%~1%的培训费,建立职业培训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企业内部在职培训、就业培训和职前培训机构的事业发展;或改革失业保险金的使用方式,使其1/3左右的资金用于就业培训,特别是用于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方面。
其次,要依托各级青年服务中心和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劳动力市场以及企业等单位,动员更多的青年参与培训。大力开展进城青年农民工学习型团组织建设工作,以流动团员的培训需求为纽带,在团组织内开展常态化培训;建立稳定的岗位筹集渠道,解决部门行业工作具有季节性、农民工流动性强等因素对培训组织工作造成的困难。
再次,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编辑共青团的培训教材,遵循统一的培训标准与制度,形成一套科学、权威、系统的培训体系,解决缺乏培训教材或教材操作性不强导致的影响培训授课效果问题。一可以借助专家学者力量加快教材编写步伐,如温州根据区域经济和地域文化特点,结合高职学生专业技能优势,编写和选用了一批创业指导教材,如《创业指导读本》《温州创业史》《永嘉学派知识读本》等;二可以通过整合团内的各类宣传阵地,借助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青年人才创业动态,介绍就业环境、创业成功案例、创业政策及优秀就业创业典型,通过经验分享的方式,灵活传授创业理念,指点创业途径。
二、深化创新,稳步推进就业创业资金扶持工作
青年创业者拥有的资金有限,而在创业过程中会用到的资金又是无限的。实施青年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不仅能为有融资需求的创业青年“雪中送炭”,也会极大地激发广大青年的创业热情,对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构建青年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中,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主动争取政府职能部门、合作金融机构的支持,着力深化对城乡青年创业提供的贷款、担保、贴息、奖励等多项扶持工作,积极促进青年创业过程中融资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按照“三结合”的运行方式,着力推进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由于共青团组织自身掌握的资金有限,因此,青年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要按照共青团组织推动、合作金融机构优惠服务、相关部门政策优先扶持“三结合”的方式运行。
1.共青团的组织推动
金融服务涉及多方利益主体,需要金融监管机构的支持、政府各部门的配合以及银行、担保、信托、创投等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广泛参与。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桥梁枢纽作用,建立健全团组织与合作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在明确和尊重金融实施主体地位的同时,发挥团组织的“黏合”与推动作用,进行平台化构建,为青年创业寻找融资支持。一是动员筹款,共青团作为牵头人,通过各级团组织的宣传和推动,筹集就业创业基金。二是主动与当地农办、金融办、劳动局等职能部门进行对接,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重视,广泛整合各类现有政策资源,再者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贴息补助、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资源。要将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用足、用好,从政策层面规范并推动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向纵深拓展,确保最大限度地覆盖广大创业青年。三是积极寻求与金融机构的联合,以银团合作的方式,共同做好金融知识宣讲、青年创业贷款相关金融政策解读工作;构建贷前、贷中、贷后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服务体系,协助做好全程式的贷款申请服务工作;通过宣传、推荐、资金评审等工作帮助创业青年简化申贷手续,解决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实际困难。
2.合作金融机构的优惠服务
中小金融机构对于扶持自主创业具有独到的作用,是地区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而且,随着大型国有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的提升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向中小企业贷款是商业银行的另一个新经济增长点和利润来源。非常著名的例子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国人尤努斯(Muhammad Yunus),通过成立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不单向民营中小企业贷款,而且它的大多数客户是个体劳动者,彻底颠覆了银行嫌贫爱富的传统观念,不但减少了信贷风险,自身也得到发展壮大,被人喻为“穷人银行”,这一切成功都源于创新。因此,合作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与团组织的配合,为青年创业提供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切实帮助青年解决燃眉之急,提高青年的抗风险能力,如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提供优惠的利率政策、提供便捷的操作方式、加大对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按规定给予风险补偿和贴息补助、设置科学的免责条款等。
3.政府相关部门的优先扶持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种市场失灵的表现,需要政府来调节。一是政府有针对性地面向创业青年群体出台一系列资金扶持及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用立法的形式来规范各参与方的市场行为,完善青年自主创业型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如依据美、欧、日等国际惯例,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定位为纯公共产品,由政府出资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二是加强与银行、企业、担保机构、信用评估机构的合作,共同组建青年创业融资平台,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西方大多数政府一致认为,金融扶持最有效的方法是在政府支持下,以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等为主体提供权益类资金的支持。即在政府参股或融资担保的支持下,以企业、非政府组织等为主体实施商业性创业/风险投资计划,并设立专门的基金(微型/小型信贷基金、企业诚征基金、研发种子基金、创新基金),或者天使资本、非正式创业资本等,为创业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如在以色列,政府为发展国内的风险投资产业推出YOZMA计划,引导设立了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该基金主要针对创业过程中所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创业企业融资渠道的短缺以及创业公司互补性资产和技能的缺失。其中,YOZMA基金对每家商业性投资基金的参股比例不超过40%(最高可达800万美元),商业性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政府作为有限合伙人在创业投资基金中不具备投资决策权,以确保基金的商业化运作。YOZMA基金项目的成功实践刺激了以色列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为该国科技产业的创业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此外,美国也由政府定期拨款形成基金,再通过政府基金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来引导民间资金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该计划培育出了苹果电脑、英特尔、联邦快递和美国在线等一大批世界级的创新企业,创造了100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三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与团组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配合,对团组织推荐的、已获得小额贷款的青年创业项目提供优先资金扶持。
(二)建立健全以初创型青年为重点扶持对象的分层式帮扶机制
青年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应以初创型青年为重点扶持对象。初创型青年一般定义为: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即将准备创业或刚起步创业的青年。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以初始创业的青年为重点扶持对象,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初始创业青年在起步阶段,项目规模普遍较小,所需的成本低、投入少,是小额贷款的需求主体,但普遍缺乏资金帮扶,理应成为小额贷款的重点扶持群体。二是初始创业青年具有强烈的创业热情,具备一定的就业经验和文化程度,他们应该成为现代生产经营主体的重要培育对象,理应成为创业政策的重点扶持群体。三是初始创业青年相对缺乏经验、相对缺乏技术、相对缺乏信息。针对这些问题,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重点扶持初始创业青年,不仅力所能及,也是共青团组织的职责所在。
青年创业群体的多领域、多层次决定着团组织提供的金融服务必须要多元化。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资金支持工作,需要从青年群体的不同阶段、不同行业、不同实力的实际状况出发,分类别、集群式地开展服务工作。各地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探索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丰富产品项目,并对其进行差异化管理,以便更好地发挥各类金融产品对不同创业类型青年的服务功能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青年创业大局的整体发展。如对初创型创业青年、成长型创业青年、成熟型创业青年等不同层级的创业青年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分层帮扶。对于成长期的青年创业家,可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为青年企业家给予集体授信,促进企业家二次创业,确保青年企业家发挥对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带动引领作用;对于资金实力、创业领域、信用状况等综合因素较好的创业青年,可以适当提高授信额度,帮助他们完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此外,建议逐步取消贷款项目中的“小额”两字。实践表明,小额贷款对处于经济水平不高、人口聚集程度低、第一产业占较大比重地区的创业青年不仅适用而且够用。但在发达地区,小额贷款特别是30万元以下的贷款需求将会逐渐减弱,甚至有可能出现“小额的没人要,大额的又要不到”的尴尬处境。在温州乐清的调研中发现,第一产业也有逐渐向高技术、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的趋势,第一产业项目中单笔大额创业贷款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小额贷款在乐清第一产业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因此,建议逐步取消“小额”设置,贷款上限由贷款银行自行分析后决定。
(三)拓展渠道、产品等多维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企业对资本的渴求和现有资金供给体制的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经济领域的主要矛盾之一,要解决这一矛盾,共青团组织必须始终坚持“市场化运作、团组织协助推动、金融机构自主审贷”的原则,在尊重金融信贷规律、尊重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符合金融机构贷款产品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运作。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组织优势、动员优势和金融机构的网络优势、融资优势以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实现多方面的互惠互利、优势集成,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一是要进一步推动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贷款、入股合作等项目。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拓宽合作载体、优化合作流程。二是盘活青年创业创新基金功能。依托职能部门和企业家的力量设立青年创业基金会、创业投资联盟等,设立多种形式的创业基金支持青年创业,通过项目奖励、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一批优秀的创业项目。此类基金的运作由“奖励、借贷”形式代替单纯的“给钱、补钱”模式,倡导青年创业成功后归还贴息,注重基金的后续发展,带动更多的青年创业就业,实现基金总量既不减少,又惠及更多创业青年的动态发展。同时要注重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基金管理模式,建立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基金管理机制,确保真正起到扶持青年就业创业的作用。三是吸引风投资金进入青年创业领域。团组织作为中间力量,可以尝试借助民间资本搭建创业投资平台,吸引风投机构投资,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科学发展的模式帮助创业青年解决融资难题。
(四)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创新担保方式等相关配套机制
担保方式有限,短期内仍是创业青年贷款的首要难点。因此,要结合青年创业的实际情况,深化差异化的担保方式创新,为更多的青年提供尽可能便捷、可操作的担保选择。各级团组织要采取政策支持与商业化双管齐下的办法,加强与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合作,积极探索创新自然人担保、联保和有经济功能的组织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探索发展农用生产设备、土地、林权、采矿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品牌、商标等权利质押贷款。鼓励各类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等多种反担保方式,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进行担保,积极推动“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等多样化信贷模式。信用担保以其特有的杠杆,放大服务功能,在缓解青年创业融资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共青团组织应该依托基层团组织,建立青年信用档案,打破青年创业融资信用担保的瓶颈。青年信用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管理、定级工作量巨大,金融机构无力独立完成,依托基层团组织推动青年信用资料采集就成为了可靠及稳固的途径。
有效控制青年创业贷款风险问题事关青年创业工作的持续性和长远性,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青年创业贷款的风险防范意识,积极争取以政府资金、社会资金支持等方式,共同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代偿机制,提高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风险抵御能力:一是要积极寻求政府财政支持,探索政府主导的抗风险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解决创业青年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减轻创业青年的贷款压力,增强其还贷信心。二是引入保证保险机制,主动加强与银行、银监局、保险公司等机构的沟通协调,从根本上解决风险分担难题。尽快出台鼓励和要求各地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蓄水池”工程,进一步缓解“十二五”期间因贷款额度和贷款数量逐年增加导致的银行风险补偿能力不足问题。浙江作为民营经济的发源地,经小额贷款项目资助获得成功的青年数以千计,完全有条件尝试建立青年创业贷款公益补偿基金会。该基金会可以由数以千计的创业成功青年不定期自愿往里“注水”,基金平时交由银行专业理财机构管理,一旦出现无责不良贷款,即刻启用该基金弥补损失,从而实现创业成功青年感恩教育、银行风险补偿的双向互动和补充。三是要建立贷款项目评价制度,通过项目筛选降低风险系数。在小额贷款实施前加强项目的选拔和审核;实施中开展导师、阵地、基金等扶持;实施后强化评估和激励,通过一系列的综合配套服务,帮助青年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降低坏账死账几率。四是利用贷款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团组织与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客户诚信系统,强化青年创业贷款的诚信教育,建立赖债、逃债、废债黑名单,实现客户资信共享。
三、持续深化,实现项目动态化管理
项目是青年创业的基础、前提和首要条件,尤其是创业起点高、造就岗位多、市场空间大的机会型创业,项目成为机会识别、集聚资源、机会开发,使创业有效进行并取得成功的基石。共青团组织要完善社会化、常态化的青年创业项目申报、评审、扶持、跟踪、推荐的帮扶流程,构建一个多层次、面向社会、实行动态管理的青年创业信息系统,更好地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
(一)切实做好青年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
青年创业项目库是集项目征集、项目展示、项目推介、项目交流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创业项目库与创业培训、就业指导紧密结合,必将成为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体现。各级团组织要通过调查摸底、层层筛选、竞争择优的方式,积极建立完善创业项目库,借此整合推出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帮助青年打开创业之门。
1.完善创业项目征集开发机制
创业项目的征集开发是创业项目库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各级团组织要依据项目的可靠性、风险度、可操作性、投资额度等情况,制定项目征集制度,逐步把项目库建设制度化、经常化。一是深化赛会征集。通过诸如“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浙江”——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的项目PK、创业模拟等环节,挖掘一批优秀的青年创业创新项目。二是完善培训征集。通过SYB、KAB等创业培训,指导培训学员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创业项目计划书。三是探索社会征集。通过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广泛征集,及时发现、收集新的创业项目。
创业项目征集的原则:一是小本创业原则。准入门槛低、可操作性强、投资风险小、发展前景好的小本创业项目优先。二是辐射原则。创业项目要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解决青年创业就业和带动百姓致富具有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三是可持续发展原则。创业项目符合产业导向,有较长远的发展规划,具备一定的行业发展优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创业项目能有效控制成本,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四是创新原则。创业项目在产品的生产、管理、产业结构发展或技术领域等方面有一定的创新性。唯有通过创新,在产品、服务上形成差异化,才能使产品立足市场。五是节能环保原则。创业项目能够将能源节约意识融入到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且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行业环境保护指标的要求。
2.完善创业项目库“信息共享、网上互动”等功能
首先,本着“科学、规范”的原则,在充分调查市场的基础上抓好项目入库关和服务关,及时更新项目库内容。其次,创业项目库要完善查询设置功能,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一点登陆、全省共享”“精确检索、深度筛选”等服务,能够高效地为青年创业者提供有价值信息。
(二)加大对创业项目的推介力度
为了帮助青年找到好项目,要建立多种宣传推广渠道:一是在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设立创业项目展示区,常年开放,展示推介创业项目;二是将创业项目汇编成手册,免费向青年发放;三是在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站开辟“创业项目超市”专栏,每月重点向青年推介新的创业项目;四是不定期举行不同行业的创业项目专题推介会,由项目提供人与创业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洽谈;五是通过QQ群、微博等共青团工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等。全方位建立项目推广交流平台,为项目成功对接而服务。
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创业青年有针对性地推介不同的创业项目。如对农业基础较好、土地经营权流转较容易,且有一定涉农技能的大学生“村官”,可以引导他们选择一些具有较强引领和带动效应的种养殖项目,创办现代农业基地;对农副产品比较丰富的地区,可以引导大学生“村官”利用现代营销理念,通过包装改良、销售渠道拓展、整体形象设计等途径,成为农产品经纪人或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对经营比较粗放、农业服务较弱的地区,可以引导大学生“村官”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指导、机械化耕作等综合服务,创办农业服务公司。
(三)做好创业项目的跟踪扶持
1.提供开业指导,帮助青年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和团队
每一个青年创业者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但是青年创业者往往看不清自己,这就需要共青团作为引导者,帮助青年分析优缺点,从而为青年指引创业方向。项目是为完成一项开发目标而规划的投资、政策、机构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综合体,它包括市场营销、技术、组织管理、社会、财务、经济等各个方面,这就要求每个项目需要由各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来实施。指导创业青年组建创业团队成员并进行合理的分工协作,才能使创业青年高效地展开工作,最终完成创业项目所涉及的各个方面。
2.对青年创业者已经选好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
组建由工商、税务、财政、高等院校等部门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创业成功者等人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定期组织项目分析、项目评审、项目论证,分析项目存在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分析项目的现实市场状态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为青年成功创业增加强有力的砝码。
3.畅通对接渠道,加大创业项目的跟踪扶持
一是推荐青年创业项目。向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推荐优秀项目,争取小额贷款和政策扶持,当好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参谋。二是按辅导领域编辑导师服务菜单,为创业青年提供产业链接、产品对接、市场对接、信息对接、技术对接、经验对接式的针对性指导,大力推进青年创业项目培育、选拔和成果转化工作,为优秀创业项目脱颖而出搭建平台。三是重视项目培育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套餐式”专业化服务,创业指导中心或高校创业支援中心根据创业者提供的个人情况和创业项目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创业指导手册,打造创业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创业孵化、跟踪服务“一条龙”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定期走访项目的管理机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项目的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各类创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扶持形式,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指导。
(四)持续深化创业创新项目竞赛
坚持以项目为重心,持续开展不同领域、类别的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如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创业项目竞赛、青工技能创新项目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浙江”——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等,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经过赛区竞赛和战线竞赛层层评比,选拔省、市、县三级优秀项目。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对青年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贴息扶持或风险补偿;积极动员成功创业的青年企业家和各界爱心人士建立各类社会帮扶专项基金,反哺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对省、市、县三级评审的优秀项目,配套创业导师、创业培训等服务,扶持一批青年创业企业,培育一批青年自主创业带头人,进一步探索青年创业项目的培育选拔机制。
(五)探索项目推介和成果转化机制
一是以展馆设摊的方式集中展示青年创业创新优秀项目,整合省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成功企业家和科技孵化基地,进行现场洽谈,探索新技术、新项目与创业投资资金、创业导师、孵化基地的有效对接方式,帮助实现政府和民间资金扶优扶强,提升青年创业项目向市场转化的成功率,培育更多的高新技术项目和新生代创业者;二是要加强与单位内部横向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资源,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帮助和带动更多青年顺利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三是要汇总、梳理各类创业计划和创业项目竞赛积累的青年原创性创业项目,对于部分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存活难度大的创业项目,要加强与专业项目咨询评估公司的合作,着重加强青年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探索,力争通过专业化服务促进创业项目的转化,使创业项目能早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逐步建设一个创业项目、市场、资金有效对接和交流的转化平台。同时,落实导师帮扶制,通过专题报告开展项目管理评估、项目孵化和创业指导等系列服务,帮助企业进入理性化运作模式,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
四、巩固提升,全力推进实践和信息交流平台建设
以阵地为依托,打造“学有其所”的“成功摇篮”,是提升青年就业创业的成功率,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从服务青年普遍需求的高度,在整体规模扩大的基础上,全力推动见习基地工作,引导多种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促进孵化基地的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1.尊重见习基地的合理利益诉求,找准见习基地和见习青年的共赢点
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最根本的利益点有两个:一是企事业在发展过程中每年都有合理的用工需求,见习基地能满足企事业用人选人的需求;二是通过建立见习基地表达企事业的社会责任感,起到了一定的广告宣传作用。青年参加见习,归根到底是要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成功就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只有契合了见习基地和见习青年的利益诉求,见习基地才能真正发挥实效。
2.提高企业配合度,扩大见习基地覆盖面
解决见习基地建设难的问题,要从争取政策资源和资金支持两个角度出发来提高企业配合力度。政策支持角度,要用好已有的政策资源。如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期间,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一般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其中,政府补贴原则上不低于总补贴额的50%。”杭州、嘉兴等各地(市)也出台了专门的扶持青年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各级团组织要贯彻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同时结合当地政府促进就业的整体规划,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见习补贴等相关政策。要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将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纳入政府扶持的范畴,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优化基地建设的政策环境,为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争取更多的补贴和补助,为企业建设见习基地平台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提高企业配合度,降低见习基地创建难度。同时,将见习基地建设与当地产业格局、行业优势结合起来,把握劳动力市场运行规律,在就业吸纳能力强的行业和企业中选建基地,争取得到较多的政策资源和资金支持来促进基地建设。强调优质企业建立见习基地的示范效应,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同步建立,为青年提供更多的创业实践平台,扩大见习基地覆盖面。
3.深化见习理念,提高见习影响力
深化见习理念是提高见习对接率的关键举措。要广泛宣传见习制度在青年就业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见习基地的建设成效,深化见习文化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见习氛围,增强社会影响力,提升全社会对青年见习的关注,从而提高见习成功对接率。针对目前见习基地与青年之间对接不畅,难以有效吸引青年的问题,团组织在及时把握青年就业需求和意愿的前提下,一方面可以尝试将就业见习作为大学的一门课程或者课外实践环节,以推进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要加强青年就业见习观教育。通过宣讲等形式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见习观念,提高对见习的正确认识和对自身的正确定位,不过分注重见习岗位层次高低和薪酬补助补贴高低,珍惜见习机会。同时,根据青年需求进行岗前培训,丰富青年的面试知识和经验,帮助青年处理见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见习过程。开设多种形式的职业观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教育青年在见习过程中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见习观念和职业观,保证基地和见习人员实现双赢。此外,增强青年见习实际收益,探索通过发放见习资格证书等可以作为求职资质的形式鼓励青年参与见习。
4.健全管理机制,优化见习基地建设
健全管理机制包括对基地的管理和人员的管理。对基地的管理方面,要规范基地操作流程及基地评估考核办法。团组织要加强与见习基地之间的联系,要定期走访、抽查见习基地的运作情况,掌握基地工作最新进展和动态,做好监督工作,防止企业招工不公及变相招工现象,杜绝企业违规操作。对岗位对接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挂牌基地有专门的人员和项目对接见习青年,确保导师带徒制度落到实处,使见习者得到全面的实践指导,保证见习效果。同时,加强基地之间的交流,促进基地之间岗位和见习者信息的共享和互相推荐,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在对基地的考核评估上,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标准,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见习吸纳、见习指导、能力提升、就业转化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考核基地工作成效,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各见习基地。完善奖惩机制,根据不同的考核结果给予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相应的奖惩措施,强化优质企业的示范效应。
5.打造品牌基地,强调就业见习实效
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见习基地建设存在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因此在见习基地的建设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照政府发展规划、经济特色、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等遴选见习基地,重点建设一批积极性高、接纳能力强、运转正常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在遵循市场机制和社会公益性的前提下,推进见习基地建设稳步发展,促进见习基地朝着标准化、典型化的方向发展,注重基地建设的质量,切忌刻意地、片面地追求基地建设的数量,而忽略了工作质量,“大跃进”只会降低品牌效益。要分期分批评估遴选,对于没有实际运转或运转情况不理想的基地,则应要求整改提升,对确实无法达到要求的基地摘牌。对于见习基地成效显著的,则应该规范见习基地运作,在对接上下功夫,弱化户籍、见习时间等限制,探索建立包括职前辅导、在岗实习、离岗培训及职业资格认证等在内完整的见习体系。加强对见习者的指导与帮助,在见习期间为见习者提供多层面的技能培训及就业辅导。在见习内容和项目上下功夫,体现专项化、差异化,强化见习成效,提升见习后的就业成功率。
6.优化见习岗位对接路径,提高专长与岗位的匹配度
团组织要遵循就近见习、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原则,优先考虑就业困难的青年,根据见习岗位使用情况和见习时间规律,建立稳定的见习岗位发布机制,开展经常性见习信息对接和集中性见习对接等活动,努力提高见习青年参与见习的便利性。探索更加便捷准确的途径,将见习岗位信息有效传递给目标群体。不断提高见习岗位使用率,尽量使见习青年的专业背景与见习岗位的技术要求相匹配。可通过招聘会、推介会等集中对接模式,组织见习基地进校园、进社区、进人才市场,以面对面的形式提高对接效率和成功率。还可尝试建立对接渠道,采取网站对接、热线对接、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见习窗”“见习台”等模式,实现优化岗位对接的目标。
(二)进一步深化推进青年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
1.充分认识青年创业园(孵化基地)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的优势地位
青年初创型企业具有优势突出,同时劣势也突出的明显特征,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管理经验,初创型青年或许有自己的技术核心竞争力,但是作为企业经营者,却普遍缺乏管理、人事、战略规划、产品规划等的意识和经验。二是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初创型青年多凭一腔激情创业,对市场营销、企业形象、品牌塑造、销售政策等常规市场开拓手段认知和实践却普遍不足,造成企业经营稳定性差。三是社会资源匮乏,由于初创型青年从事企业经营的年限和企业管理者的从业经历等原因,企业必备的社会资源如法律、营销、工商税务、资金等社会中介资源不足,且整合意识不够。
青年创业园(孵化基地)作为服务初创型企业的形式和手段,具有在人才凝聚、产业培育、研发支撑、资本驱动和市场渠道等方面的组织功能。如中小企业的成长,需要多方面的资源支持,单个的初创期企业很少有能量去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孵化基地却能以优化的方式将各类资源组合起来,以较低的成本提供给在孵的中小企业;由于企业成长所面对的资源是有限的,通过孵化基地这一平台对资源进行“归类”和“集成”,让众多的企业同时分享到这些资源,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单个在孵企业所需的资源,也有效防止了初创企业对资源的浪费,从而起到了节约资源和降低成本的作用。
2.扩充青年创业园(孵化基地)的数量和容量,打造孵化链条
首先,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充分整合资源,筹建大学生“村官”创业园、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园等多种形式的青年创业实践平台,并降低创业孵化基地进园门槛,帮助初创青年顺利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园,为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的市场化、产业化提供阵地保障。一是针对不同行业类别、不同发展阶段创业青年的实际需求,努力瞄准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领域,积极整合资源,打造一批行业特色鲜明、服务效果好的专业型、效益型青年创业孵化园,切实满足广大创业青年的创业需求;二是积极联合创业办、农办、农经、农合联等部门大力发展青年(大学生)科技、农业、网络等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努力争取在有条件的科创中心、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已经建立的创业基地等挂牌成立青年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提供创业平台。
其次,要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科技企业的需求,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类型的创业孵化载体,从创业苗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到孵化器、加速器,再到产业园等,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体系。
3.探索深化孵化基地的运营模式
随着各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普遍设立,以孵化场地作为竞争要素必然会趋于同质化;同时,国家政策管理逐渐走向规范化,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作为竞争要素的措施也将逐渐弱化。高质量、高效益的软服务,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孵化基地的孵化能力和特点,日益成为孵化基地的核心竞争力。建议在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的基础上,引导创业导师、创业投资等要素的充分介入,促进孵化基地形成自己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和服务网络。
一是“孵化器+创业导师”。创业导师在创业活动过程中起到“专业指导和资源提供”的作用。“孵化器+创业导师”运营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服务的形式上,由以往的“点对点”式间断性服务改进为“一对一”式持续性服务。第二,在服务的层次上,由以往的以提供物业、科技条件、政策咨询等“基础”服务为主提升为以提供深度管理咨询为主的“高端”服务为主。第三,在服务的资源上,由以往的“封闭式”资源拓展为“开放式”资源。创业导师制孵化模式的创新,不但引入了导师资源,更引入了以导师为载体的社会资源,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开放式”运作和最优化配置。
二是“孵化器+创业投资”。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期间发展纲要》指出:“鼓励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孵化体系内的天使投资网络,实现孵化体系内资金和项目的共享。”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孵化器将成为创业投资的沃土。孵化器作为进行创业创新的专门服务机构,可以把创业投资作为重要手段引入到创业创新的过程。
三是“孵化器+创业导师+创业投资”。由著名企业家李开复于2009年9月创办的新工场(Innovation Works)采用了典型的“孵化器+创业导师+创业投资”模式。创新工场致力于早期阶段投资,并提供全方位创业培育的投资机构。
4.进一步深化创业导师帮扶计划
一是不断壮大青年创业导师团,完善导师结构。初创型青年未曾涉足市场,缺乏开拓市场和分析市场的能力;对自身创业所属行业缺乏深度审视,对竞争同行和目标客户消费能力缺乏理性了解;对于潜在的各种风险、创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各种不可控因素,难以冷静、全面、客观、辩证地分析和看待;没有在实际工厂中操作的经历,缺少灵活处理生产实际中各种问题的能力,不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市场战略。因此,创业导师的帮扶是促使青年初创企业扬长避短、顺利起步的关键。越来越多的经验研究也表明,创业导师计划会对导师以及接受指导的创业者的职业效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如新创业者特别是青年创业者希望能从专家那里得到解决具体问题的建议和指导(Lorrain和Laferte,2006)。尤其是在创业失败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创业导师计划能够显著降低创业失败率(Deakins和Freel,1998)。在创业导师的选聘创业导师的选择和聘请上,坚持以“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成功经验”为原则,以企业家为主体,同时选聘政府部门负责人、高校教师、创业(风险)投资专家、金融机构专业人士等,建立省、市、县三级创业导师人才库,实现创业导师的多元化、多层面。此外,积极选树各类创业导师典型,吸引更多的人才充实到优秀青年创业导师队伍中。
二是明晰创业导师职责,深化创业帮扶内容。(1)积极支持创业导师以开展培训讲座、青年创业沙龙、创业诊断、创业接待日、现场咨询会、政策宣讲等“一对一”和“一对多”形式的创业辅导活动,与青年互动交流,“面对面”地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创业理念,指导其创业实践活动。要注重针对青年创业企业的实际需求、紧急需求、重大缺陷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弱化理论、弱化知识架构,强调实践性、强调有效性,适时为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实际问题。此外,要从产品规划、市场策划,到资本利益分配结构建立,从帮助创业者解决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到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帮助和支持要伴随青年创业企业发展壮大的全过程。(2)积极支持创业导师帮助青年成功进行项目培育。创业导师普遍具有在市场中驰骋打拼的丰富经验,或熟悉国家的产业政策,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了解行业发展特点及行业产业链发展情况,对创业项目是否具有市场前景,能否有效转化等具有较强的评判能力。创业导师可以通过对项目的评价、筛选和整理,并根据青年的专业特长及个性特点,挑选出适合青年创业的项目。其次,导师企业的外包项目、服务供应、上下游产业发展等业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结对青年创办的成长型企业。此外,帮助青年在对产品性能与市场实际需求的前瞻性分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产品的性能和工艺,使产品的性能更适应市场需要、更优于同行竞争对手,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3)积极支持创业导师帮助青年将创业成果成功推向市场。产品进入市场会面临产品有效推向市场和竞争对手打压的双重风险,创业导师自身的人脉资源和市场资源会对青年在开拓市场、处理社会关系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撑。(4)积极支持创业导师提供青年创业种子资金支持。投资对于缺少融资渠道的初创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创业导师作为成功的企业家或风险投资者,拥有较为充足的财力和丰富的理财经验,且他们了解创业项目,对青年创业进行投资具有独特的优势。其次,创业导师充当投资者还可以使创业导师的利益与创业者利益有机结合,对促进项目成果的转化将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5)积极支持创业导师为创业青年提供情感支持。激励的力量来自适宜的目标,创业导向的成功经验、人格魅力本身就是激励创业青年的一种手段、一种动力,它能有效地利用创业青年的心理倾向,激发创业青年身上潜在的积极因素,使其朝着期望的目标前进。
三是积极探索导师帮扶激励机制、退出机制和反哺机制。为提高青年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按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应就青年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导师制的实施,其核心在于利益机制的建立。导师与创业企业之间必须建立稳定可预期的利益分配和实现机制,才能确保导师制的长效运行。而一旦这种机制得以建立,“被动式”的“要我服务”也就通过这一利益纽带的作用而转变为“主动式”的“我要服务”。其次,要根据双向选择、自愿结对原则,要积极探索导师的退出机制和反哺机制。
(三)加快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1世纪是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信息资源的掌握程度往往直接关系到事件的发展走向,青年创业更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资源。针对当前发展的新形势,共青团应该不断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分析大量的信息资源,多渠道全方位的提供有效信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帮助青年分析国内外形势,引导青年适应发展需要,转变就业创业观念,培养自主创业意识;二是充分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以及手机媒体、网络等新媒介,宣传党中央的号召以及政府出台的关于青年创业的相关政策;三是加大对各级共青团组织门户网站的建设,持续发布各级共青团组织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动态;四是积极主动与人保部、社保部、市场分析部门进行沟通,或运用科学的方法,如问卷、访谈、观察等中的一种或将数种调查方法相结合,有目的、有系统地搜集、记录、整理有关市场营销信息和资料,及时分析、了解市场政策及市场动态,并且通过多种渠道反馈给青年创业者,让青年创业者随时了解市场的动向。五是充分发挥青企协、青农协会、青年创业协会、青年联谊会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创业导师与就业创业青年之间、就业创业青年之间的交流服务平台,开展就业创业的信息、经验交流。
五、务求实效,发挥政策实际效应
在就业创业进程中,区域激励、扶持和监管政策在完善就业创业制度环境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能够显著降低就业创业成本和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大政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为青年就业创业搭建了宽阔平台。但制度安排中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尚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对接青年利益诉求,积极帮助青年争取政策
扶持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旨在激励就业创业动机,减少创业障碍,改善创业环境,保护创业者权益。而共青团又是与青年联系最为紧密的组织。因此,各级共青团组织应该发挥自身与党组织联系紧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深化青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利益诉求渠道,开展青年就业创业重点问题专题调研,及时掌握青年就业创业的现实动态以及青年在就业创业方面的普遍性利益诉求,推动各部门扶持就业创业的各项措施中符合青年群体的隐形政策显性化;针对青年创业政策的某些空白和缺位,积极推动相关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适时制定并出台新的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性意见,不断增加新的扶持内容,尽量扫除政策盲区和空白点。根据“需求、供给、供求匹配”理论,青年就业政策可操作化为:供给促进政策、需求促进政策、供求匹配促进政策。具体细化为:青年就业创业市场导向政策、青年就业创业地区准入政策、青年就业创业职业准入政策、青年就业创业宏观调控政策、青年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青年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政策、青年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政策等。
(二)破除政策地域限制,扩大普惠性政策的覆盖面
事实上,“事物的不断发展变化,与政策相对稳定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每一项政策都有其失效过程”。而且,正是源于政策失效才诱发了政策的演化和变迁。在注意政策的延续性的同时,各级团组织要在已有的青年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对政策的不合时宜之处进行修订完善,解决就业创业政策与青年实际需求脱节的现象,逐步建立起更为优良的就业创业制度环境。尤其要突破“农村”和“本地”的限制,打破扶持对象的身份限制,扩大普惠性政策的覆盖面。如在落实国家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各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入孵企业土地价格、资金扶持、税收减免、房租减免等方面的优惠,对引进的外省市优秀人才在住房、户口迁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照顾,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以形成有利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建立政策协调共建机制,确保政策落实效应
首先,针对目前政策各自出台,缺乏系统性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途径,探索建立共青团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之间有力、长效的沟通、协调、政策协商机制,对各职能部门有关资金支持、技术指导、培训帮扶和综合信息服务等政策进行专门研究和整合,制定出台统一、权威的指导、扶持、优惠、激励青年就业创业的专项性意见,形成“全面覆盖、分层分类、多元整合”的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平台,共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力推进。
其次,共青团要通过建立市——县(市、区)、高校、直属单位团组织——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实现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推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高效、协调、可持续运转。此外,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共青团在政协和人大中都有自己的代表位置,相应的,也被赋予了监督的法定资格。因此,共青团组织应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将现有的各种优惠政策落实到基层,诸如银行的商业贷款、小额贷款、政府和其他机构的无偿自主风险投资资金、创业基金等,以降低青年创业风险,提高成功率。
(四)扩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行为选择
如图10-1所示,在政策制定与青年是否选择就业创业之间,存在一个中介变量,即青年对就业创业政策的认知。因此,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努力将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出的一些利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进行搜集和整理,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给青年,帮助青年理解政策、运用政策;要邀请职能部门与青年面对面解读政策,确保政策解读全面、到位,保证青年对各项优惠政策形成整体的把握和了解,领会政策的实质内涵,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的创业热情;要通过举办报告会、政策讲解、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这一平台,借助网络、报纸等宣传阵地,开通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服务内容,为广大青年免费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其中,尤其要梳理各类扶持农村产业发展和涉及农民创业的政策,通过工作人员走访、“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创业的农村青年学用政策,确保信息对称。
图10-1 就业政策与就业行为选择的变量关系图
(五)推动青年就业创业立法,将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纳入法律化轨道
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国将踏上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但由于我国青年创业工作起步晚,亦造成了青年创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因此,共青团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中,要争取省人大的重视与支持,力争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研讨的基础上,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为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共青团参与制定与青年相关的法律,是促进青年发展和开展青年事业并使之进入法制化进程的工作之一。从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除了参与起草《未成年人保护法》,共青团很少参与有关青年法律法规的制定,但是作为与青年关系最为密切的组织,共青团应该作为制定青年法律法规的重要参与者。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于青年创业的法律制度,共青团应该发挥推动立法的作用,积极参与青年创业法律法规的制定,承担起对青年的调查咨询等相关工作,为人大对青年创业的立法建言献策,并通过自身的努力,真正保障青年创业者的权利。
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其工作模式可进行一定的类型化。结合浙江经济结构、发展水平、社会环境、青年实际需求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共青团主导的NGO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创业扶持模式、“共青团主导+社会化整合+事业化推进”创业扶持模式、“政府引导+共青团参与+市场运作”的青年创业“鼠标”模式,这三种模式选择在今后一段时间更具有生命力。当然,共青团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职能履行中模式选择应当多样化,能够结合多种模式的优势对模式进行有机结合。
一、共青团主导的NGO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创业扶持模式
共青团主导的NGO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创业扶持模式以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为代表,是一种以共青团为主导,社会化运作相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的复合主体运行管理模式,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社会连接、组织动员和品牌公信”的综合优势,助推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性、机制性、突破性发展,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方良性互动的组织联结模式、分工合作的项目对接模式,资源融合的信息服务模式,合力推进的人才培育模式,对探索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具有指导借鉴意义。
[典型实践——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
2009年12月,由杭州市大创办、团市委、杭州大学生创业俱乐部、杭州日报大学生创业就业俱乐部、浙江大学创业青年俱乐部及9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共同发起组建的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综合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成立。联盟秘书处设在团市委,接受杭州团市委的直接领导和管理。这是全国第一家社团登记的大学生创业组织。
(一)工作背景
1.杭州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进入发展新阶段
杭州的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从营造氛围、出台政策、整合资源、开展服务的阶段进入到优化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质量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一个专业的、综合的大学生创业服务组织的成立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各创业组织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合作平台。杭州市各部门和高校内都存在着不少以创业俱乐部或创业协会命名的组织,但很多创业组织仅仅开展一些交流活动,难以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系统的、专业的服务。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合作平台,各创业组织只能依靠自身资源和优势,在小范围内进行服务,难以形成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既浪费了资源,又制约了服务的内容和水平。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的成功运作经验表明,共青团组织可以成为有效连接各类创业组织的中介和桥梁。
二是大学生创业者对加入创业组织存在着一定的困惑。面对多个创业组织,大学生创业者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有的创业者加入的创业组织难以为其提供全面而有效的信息和服务;有的创业者为了尽量全面的获得信息和服务不得不加入多个创业组织,造成了时间和精力的极大浪费。
三是大学生创业就业组织的服务职能普遍较为有限,在很多服务工作上的权限较弱。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一般的创业服务组织很难将众多的事务和职责涵盖进来,从而造成服务能力有限,也使得大学生创业者难以通过一个统一的途径接受各项支持和服务。
四是在对外交流方面,杭州还缺乏一个能代表大学生创业的组织统一进行对外合作和交流。这个组织在吸引外地创业者来杭创业、吸引外地投资机构来杭投资,以及与其他国内外城市进行创业就业交流活动时尤为重要。
2.中国政府公共管理模式正经历变革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这意味着,政府公共管理模式从原有的行政管理型转向公共服务型。同时,杭州市政府决定出资200万元在大学生创业领域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同时,在“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型中,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集中体现与社会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如何有效推动社会组织的培育成为关键。
(二)组织目标与组织架构
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的组织目标:“凝聚创业人才、整合社会力量、优化服务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培育成功企业。”
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组织架构如图10-2:
图10-2 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组织架构
(三)项目成效
经过几年的实践,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探索出了一套操作性强、成效显著的杭州服务模式,实现了各类资源“1+1大于N”的效果。
1.创建成立全国首家大学生创业就业综合性、服务性的NGO组织
构建了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的组织架构、项目运行、阵地支持、资源融合等体系,确立“凝聚创业人才、整合社会力量、优化服务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培育成功企业”的组织目标,打造一个非政府、非营利、跨领域、跨行业的分享、交流、合作的开放式平台。
2.探索形成NGO组织与政府、市场有序联结、各类要素充分整合的公益创业扶持平台和模式
将传统的“政府单向扶持创业”拓展为社会组织有效参与和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青年创业,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将单一的公共管理模式转变为复合型、多元化,统筹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创业园、金融机构、创业组织、高校、媒体等资源,形成触角广、网络大、资源丰富、相辅相成的联结机制,拓展和扩充大学生创业服务工作的组织平台和服务模式。
3.明确共青团组织在综合性公益创业扶持体系建设中作用发挥的路径定位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群众团体的“半官方性质”的优势,有效协调各类主体机构和社会资源,发挥共青团组织在联结大学生创业联盟等NGO组织中的平台支撑优势,明确了共青团组织在构建综合性公益创业扶持NGO组织、并发挥积极作用的路径模式。
(四)工作难点
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中也面临很多困难。
1.服务体制创新难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资金、经验、人脉、市场等创业要素单一依靠政府的力量支持远远不够。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针对创业企业一揽子支持体系,也没有专门的组织为创业大学生提供系统、完善、专业的创业服务,突破和创新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借助社会组织推动和服务大学生创业,是一项全新的大胆尝试,在全国无先例可循。
2.创业资源整合难
在社会组织的项目运行和服务过程中,首先需要借助党政资源、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多种社会资源。其次,在创业实践中,需要整合资金、项目、管理等资源,在资源有效整合以及如何为创业大学生分层次服务等方面难度很大。第三,当前杭州市各类创业组织、创业园所掌握的资源分散,尚无一个综合性社会组织通过机制性的安排实现资源的有效对接,形成资源的优势互补。
3.经费保障制度缺失
社会组织作为独立运作的主体,是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主的非营利组织,但因社会组织的机制建设不完善,造血功能不强,缺少较为成熟的资金渠道来源和资金运作机制。
(五)工作创新
从公共管理理论层面来看,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公共服务组织体系的“三大部门”。作为公共服务型的现代政府,政府的角色从对社会的单一管理者逐步向“多元治理主体”中的主导者转移,无疑是构建发展型的社会政策体系的必然。
非营利和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其职责是使社会公众通过“组织”的力量来平衡各种社会权力关系,既能加强公民的自我管理和自律行为,也可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组织在提供社会性和互助性服务、协调不同集团的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反应基层的需要和诉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大学生创业联盟贯穿“管理模式复合提升、服务方式全线延伸、理念宣导强调过程、项目设计定制求异”的理念,在载体上、服务方式上体现创新特征,积极探索“多元治理”,达成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的合作共赢。
1.在公共管理模式上,以“三螺旋”结构为链接,实现公共服务的转型升级
大学生创业联盟的成立是公共管理模式上的一次实践层面的创新尝试。通过共青团组织的有效衔接,把政府的政策资源、联盟的连接资源、创业的要素资源等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形成“三螺旋”结构,从而实现了公共服务传统输送过程的统筹升级。
2.在创业服务方式上,着眼于创业实践全过程,实现创业服务的纵向延伸
将传统的单一创业大赛发现人才方式转变为围绕创业理念、创业教育、创业实践等整个创业全过程的服务方式。将服务方式纵向延伸为项目性服务,包括创业氛围的营造、创业意识的培养、创业项目的甄选、创业技能的训练和创业存活率的提高等。
3.在创业理念培育上,倡导以积极的创业精神为导向的创业观,引导青年创业成才
作为创业青年的集聚体,联盟大力倡导以过程为导向的创业就业观念和创业创新精神,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就业观,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社会的和谐。
4.在创业要素整合上,依托需求理论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项目
整合包括资金、经验、人脉、信息、市场等各类创业要素,并根据需求理论,从创业活动本身和大学生创业成长需求出发,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推出大学生创业“风险池”资金、见习基地、导师带徒、项目对接、优化创业型人才培育等一系列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特色服务。
二、“共青团主导+社会化整合+事业化推进”创业扶持模式
“共青团主导+社会化整合+事业化推进”创业扶持模式以宁波鄞州区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代表,是一种团组织通过借助社会化力量,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将企业资源与团组织的优势结合起来,通过独立法人、独立财务运作,逐步形成可自行运转的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有规划、有步骤地将成熟的青年事务从共青团工作中剥离出去,最终完成平台建设的社会化、产业化运作。社会化运作模式能够有效解决青年人才创业的场地、资金和技术难题,解决青年需求旺盛与团组织供给能力薄弱、工作方式陈旧的矛盾以及共青团职能扩张与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激活共青团组织的潜在优势,通过有效的社会化运作,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功能清晰的青年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典型实践——宁波鄞州区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
2005年6月,共青团鄞州区委动议鄞州区青年联合会和正源税务师事务所、宁波培罗成集团发起成立了鄞州区青年创业协会,建立了鄞州区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又在乡镇(街道)建立了12个基层青年创业发展服务站(大学生就业创业援助站)。鄞州区青年创业协会秘书处与鄞州区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施一套班子运行。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既是鄞州团区委服务青年创业发展的中枢机构,也成为区青年创业协会体现服务职能的常设机构。
(一)工作背景
1.以社会化推进共青团工作是必由之路
团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建立社会化青年工作运行机制”的问题,即共青团要跳出“就团论团”的模式,以社会化方式来推进共青团各项事业。“社会化”在社会组织领域是指一个组织依靠社会、动员社会,又作用于社会,以实现特定社会目标的互动过程的代名词。事实上,有限的条件与无限的责任形成的反差和矛盾,一直困扰着各地团组织的工作,特别是人、财、物“三缺”现象,使团的工作举步维艰。据统计,目前鄞州区专职团干部与团员青年之比为1∶1222,来自财政拨款的工作经费和庞大的青少年事务相对比,显得极为有限。因此,以社会化推进共青团工作也成为必由之路。
2.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共青团工作社会化提供了可能
共青团工作的社会化是由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的。伴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和思想的不断解放,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各类不断发育完善的市场主体逐渐成为鄞州经济的主导。企业在本质上也是一个社会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需要而且一定程度上也愿意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是共青团组织整合企业力量并开展合作的前提。此外,作为社会子系统的共青团各基层组织单位分布在各条战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社会各方面有着广泛的联系,对汲取大系统的营养有着许多便利条件。
(二)组织目标与组织架构
鄞州区以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阵地依托,逐渐完善“一心、两翼、三核、四库、多点绕轴”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一心:鄞州青年创业协会。协会由支持青年创业发展的青年企业家、专家学者、政府职能人员和青年创业者共同组成,协会在鄞州区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设秘书处,按照“项目运作+平台支持+机制保障”的理念进行运作,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鄞州区共青团整合社会资源、启动项目化运作、实业化推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动心之心”。
两翼:一是社会化资金翼,引入企业资金,设立1000万元的“鄞青快乐成长基金”、600万元的“鄞青应急互助基金”、400万元的“鄞青创业就业基金”、100万元的“鄞青自主创业基金”,为青年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项目化功能翼,引入鄞青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学校、鄞青就业创业见习服务公司、鄞青就业创业管理咨询公司、鄞青会计代理公司、鄞青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部、鄞青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等中介机构,对青年创业企业进行管理。
三核:以青年创业园、大学生农业创业园、E立方大学生创智园为依托,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了创业舞台。
四库:打造就业创业项目库、专家导师信息库、青年就业创业需求库、共青团就业创业服务库,为青年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撑。
多点绕轴:以贯穿全区的鄞县大道这一地理母线为轴线,鱼骨式串联全区的22个青年就业创业基层服务站、400个就业创业加油站,打造“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主轴”和“区域中心服务辐射节点”,实现全区服务有效覆盖。
(三)项目成效
鄞州区积极探索以“创新”为内核的机制转型,建立社会化、项目化、差异化、系统化的工作运行机制,使工作由“一元化”转变为构筑团务和促进青年创业就业事务的“二元化”工作新格局,摆脱资源贫乏困境,在竞争中赢得主动和优势。
一是“通盘运作”——建立“社会化”资源整合机制。全区团组织“通盘运作”,坚持分工负责、各有亮点与通力协作、整体推进相结合;同时通过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充分发挥系统优势,打破部门和层级界限;尊重市场合作主体的利益诉求,把团工作的组织运行模式与现代商业模式相结合。通过主动争取党政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职能外包”——建立“项目化”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涉及许多经济和专业性领域,共青团作为主导部门,虽具备一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但缺乏经济领域工作的经验和能力,缺乏专业性领域的操作和管理方法。鄞州团区委通过培养和锻炼团组织项目化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将成熟服务“项目外包”,来释放工作精力,提高专业水平,提升服务竞争力。
三是“瞄准空白”——建立“差异化”服务发展机制。深入调查研究、找到青年所急所需与相关部门所能所为之间的结合点。注重把握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与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区别,通过“差异扩张”来研发“青字号”公共服务产品,在当地政府相对空白的服务领域上下功夫,实现与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的“错位”发展。
四是“突出整体”——建立“系统化”体系建设机制。始终关注单体项目设计是否科学,是否能形成完整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链;在保证专业化提升单体项目的基础上,关注单体项目间的互联互动,使每个单体项目能够与服务体系中的各个环节实现有序衔接;通过不断强化系统性建设,提升每个单体项目的服务成效。
(四)工作难点
1.鄞州强势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是该模式的运行基础
要按照遵循经济规律,平等互利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整合人力、财力、政策、信息等各类资源,通过借助来自企事业单位、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一切可利用的有形和无形资源,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就业创业工作。鄞州区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在筹建过程中,主要整合了培罗成集团和正源税务师事务所两家企业的力量。
2.“推进与反哺”机制是实现长期共生的维系
中心引进和孵化的青年创业企业能依托共青团的品牌和网络,通过中心的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实现其享受政策与服务、拓展市场、提升信誉的目的,而中心也可以利用他们的专业特长和资金优势,着眼于资源的优化利用和长效开发,把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与市场法则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推进与反哺”的形式,把共青团无形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有形的物质依托,将青年创业企业的专业优势转化为共青团的服务优势,既服务市场主体的发展,又促进共青团的服务能力“积累式”发展,从而实现“双赢”的目的。
3.慎重选择中心引进和孵化的青年创业企业是共生关系的增长点
共青团组织要深入分析共青团和企业的合作空间和合作点在什么地方,如何能实现项目共生和利益共生。这些分析包括:企业的需求中有没有共青团可以满足或者帮助解决的?企业的服务对象或者潜在客户中,是不是有共青团网络的覆盖?共青团的活动是不是可以成为企业利益产生的载体?企业产生利益的载体又能否反过来成为共青团服务青年的项目?
(五)工作创新
促进共青团工作社会化,应该采取办事业的方式,成立专门机构,把不属于团务本身的、包含着社会工作色彩的工作从团的机关分离出去,形成共青团的子系统。鄞州区青年创业发展服务中心就是按照这样的思路而建,中心独立于团区委机关,并将共青团服务青年创业发展的职能成功剥离到中心。这样,使鄞州区共青团的机构格局变成机关、事业两大块的统一体。团的机关重点做好团务,如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等等,而创业发展服务中心这一机构成为团的机关的外延和补充,以后将和青少年文化培育中心、青少年权益维护中心以及各地的青年中心一起作为落实共青团社会服务职能的有效执行部门,包含青少年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社会保险、心理咨询、文化娱乐、志愿者服务等职能。
三、“政府引导+共青团参与+市场运作”的青年创业“鼠标”模式
“政府引导+共青团参与+市场运作”的青年创业“鼠标”模式以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代表,是一种充分利用依托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业运营模式组织青年进行创业活动的模式。针对青年网上创业热情不断高涨,浙江网上创业条件成熟的背景,团组织从浙江实际出发,主动参与网络创业平台建设,引导青年积极投身网络创业就业,已成为独具浙江特色的青年创业模式。
[典型实践——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13年3月,为进一步推进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搭建实体和网络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为广大电商提供技术培训、业务咨询、经验交流等服务,进一步拓宽丽水农特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推动形成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和丽水农特产品网销品牌,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并公开招募迅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行。
(一)工作背景
1.电子商务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海量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激烈的市场竞争、互联网技术的成熟普及应用,推动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64.7%,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国内B2C、C2C与其他电商模式企业数已达24875家,较去年增幅达19.9%;中国网购的用户规模达2.47亿人,同比增长21.7%。从丽水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电子商务从业青年人数达10638人,电子商务企业数量已达到3622家,2011年全市已累计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10.46亿元。电子商务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2.浙江网络创业的优势凸显
据浙江省商务厅发布,2011年,浙江省实现电子商务交易8700亿元,居全国首位。浙江省在政策资源上独具网络创业的优势。如2008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正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推进多种模式网上市场发展、加大对网上市场的扶持力度和完善网上市场自律规范三个方面,充分引导创业激情完全释放。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6月又出台《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在淘宝网所开店信用等级在三钻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自主创业。除了可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各项自主创业政策优惠。政府推出的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给青年创业者穿上了一双合脚的“跑鞋”,平整了一片优质的“场地”,并为企业公平赛跑划定了“跑道”。其次,网络零售企业、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等业态不断涌现,目前,浙江拥有目前全球最大的网上交易市场和商务交流社区——阿里巴巴,文化、旅游、金融、医疗等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不断普及,浙江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业态最完整、最丰富的省份之一。此外,专业市场作为浙江块状经济起步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可以为网络创业提供成本低、投入小的货源渠道。
3.网络创业是青年创业的捷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网络创业促进就业研究报告》(2013)指出,年轻人是网络创业就业的绝对主力军。网上创业的优势在于门槛低、成本少、风险小、方式灵活,特别适合初涉商海的青年创业者。但随着青年网商的快速、稳步发展,青年网商在管理、培训、融资、软件、人才等方面将不断产生新的、多样的需求。
(二)组织目标与组织架构
2012年3月,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农村电子商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标准和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奖励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奖励政策,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骨干企业,推动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协调发展。
2013年,为进一步推进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搭建实体和网络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为广大电商提供技术培训、业务咨询、经验交流等服务,进一步拓宽丽水农特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推动形成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和丽水农特产品网销品牌,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并由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面向社会进行运营主体的公开招标。最终迅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企业,前三年可免费使用相关场地和设备,每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以考核方式确定绩效,作为是否继续给予运行的依据,三年后则视运行情况,另行确定。
(三)项目的定位与功能
1.项目定位
(1)服务对象定位:供应商,网商,第三方服务商;
(2)服务模式定位:技术支持+培训培育+信息咨询+产品对接+其他增值业务;
(3)服务中心的性质定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益为主,市场为辅,联合参与(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农协,网商协会共同参与)。
2.项目的功能
(1)丽水生态精品网销产品的生产、销售、贮存、加工的动态分析、监测等;
(2)建设“1+1”公共服务平台,即“线上服务平台”+“线下服务平台”。其中,“线上服务平台”包括服务中心网站开发完善与维护、信息资讯编辑发布、网上展示、数据统计、网上交流、网上培训等功能;“线下服务平台”包括培训中心,技术服务咨询中心等;
(3)通过和淘大等专业培训机构及各院校合作开展各级培训、创业讲坛、电商交流等活动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切实解决发展电商的技术制约;
(4)履行丽水市青年网上创业联盟秘书处工作职能,切实加强网商的行业自律;
(5)承办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相关活动,配合丽水农村电子商务的媒体宣传工作,营造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氛围;
(6)其他增值服务。
(四)工作难点
1.加大电子平台建设投入
作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基本载体,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是衡量和保证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但由于经济发展状况和政治文化建设的影响,不同地区的网站建设存在较大差异。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地域较为偏远的地区在互联网发展方面仍存在诸多困难;网络平台系统功能也相对比较单一,有些仅限于能够查询资料,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战略上应该充分地重视,必须加大投入发展电子平台,这不仅指资金的投入,更多指技术人才支持和物力资源的支持。
2.采取开放型的市场化运作方式
供应商、网商、第三方服务商是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主角。只有让他们主动参与和主导中心的发展,才能增强中心的吸引力,使之不断焕发生机和活力。因此,中心工作一定要坚持社会化,采取开放运行方式,促进中心与供应商、网商、第三方服务商的“联动”,与政府的“联手”,不断拓展中心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
3.提升创业者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与商务的有机结合,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而一个地区能否培养出大批这样的复合人才,就成为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关键因素。要加强对青年网商的培训力度,如邀请淘宝大学知名讲师为青年创业者讲解店铺装修、页面设计、直通车技巧、数据管理和分析的知识、技能;组织青年创业者到知名电商企业实训,从店铺优化、客服接待、货源组织、打包发货、仓储物流等方面开展实践操作,切实提高学员的实际管理和营销水平。
4.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在一个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市场环境中,电子商务要给人们提供一个公平、便捷的网上交易平台,必须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不仅是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整个社会和谐持续发展的需要。但谈到中国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就会凸显出来,表现为从个人到企业乃至国家整体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中国目前已有自发的民间机构为电子商务提供信用服务,如信用调查和资信评级,但规模较小且整体水平不高,难以跟上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应大力扶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一个守信氛围,增强全社会的诚信观念。
(五)工作创新
浙江的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是内生型的,主要得益于浙江的产业基础好、中小企业量大面广、专业市场发达、原产地商品丰富以及较低的采购成本优势和完善的交通物流优势等。而在充分考虑生态优势、农村青年、农产品等关键元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农村电子商务,也为丽水的青年就业创业打开了一道“神奇”的大门。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出农民网商创业的“星星之火”,通过网络销售农产品、当地土特产、优势产品,开辟了一条全新的发家致富路。而且,农民网商创业由农民个体逐渐扩展到村、镇、县的大规模农民群体,逐步形成了一个个农民网商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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