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论》的中心,是讲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关系。认识和实践之间是依赖的关系,即人的认识依赖于社会实践。《实践论》在开篇时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和自然的关系。”所以,社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生产活动是认识发展的来源,社会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那么,认识究竟是怎样依赖于社会实践的呢?人类在从事一切活动之前,首先必须解决食物、衣服、住房等基本生活问题,没有吃、喝、穿、住人们根本无法生存,如果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就更谈不上从事其他的实践活动。所以,人们的一切实践活动都是在生产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归根到底都是由生产活动决定的。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表现在四个方面: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归宿和目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变革原子的情况。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人的认识依赖于实践活动,尤其是物质生产活动。离开了实践,人的大脑不能凭空产生认识,“生而知之”的人是不存在的。认识一定是在社会实践的客观需要和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发生、发展起来的。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是认识的最终源泉,外部世界的可知性是认识产生的根据。
第一,只有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人们才有必要和有可能接触到自然界的种种事物,逐渐地认识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和自然的规律性。例如,原始人在捕杀猎物时发现用钝器或者重物投掷野兽的效果比赤手空拳来得有效,所以原始人逐渐产生了制作利器的想法,于是便有了石斧。经过若干年的发展,人们又懂得了如何运用石斧,摸索总结出野兽的弱点。没有捕杀猎物获取食物的实践活动原始人就不可能接触自然认识到自然事物。正如《实践论》中所指出的:“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一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从事生产的实践活动使人们不断地接触自然界的种种事物,才有了认识的可能。所以,认识来源于实践活动。
第二,只有从事生产活动,人们才能在与自然界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的见识和阅历只有在不断的实践活动中,不断的与外界交流中才能得到提高和发展。封建社会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受打雷、下雨、地震、陨石、洪水等一些自然现象的威胁,不能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的破坏。人们饱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但又无法对其作出科学的解释,所以那时候的人们对自然产生了敬畏和畏惧。长久下来,人们把自然力加以神圣化和人格化,认为有雷神、雨神、天兵天将在主管这些事情,自然灾害是天神对人们的惩罚,人们应该祈求天神的庇佑。“听天由命”的思想和迷信的产生,是人们在与自然界打交道时不能认识自然规律的结果。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力有所提高,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断加深,能初步运用科学解释自然现象,并利用自然规律制作工具来改造自然。例如,指南针的发明解决了人类航海方面的问题,让人们可以航行得更远更安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加快了时代发展的进程。近代以来,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的生产活动逐渐掌握了更多的自然规律。随着蒸汽机的出现和电力的广泛应用使生产力极大地提高,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们开始要做自然的主人。人们从畏惧自然到利用自然再到做自然的主人,就是由于人们不断地与自然打交道,不断地认识自然、思考自然的结果。
第三,只有从事生产活动,人们才能在与社会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认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践论》对此有深刻的阐释:“……而且经过生产活动,也在各种不同程度上逐渐地认识了人和人的一定的相互关系。一切这些知识,离开生产活动是不能得到的。”人和人之间的最基本的关系是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而其他各种关系归根结底也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所以,要认识人和人的相互关系,必须通过生产活动。例如,在旧社会工人通过长期的生产活动,感到自己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换来的却是牛马不如的生活,最后仍然贫困,医疗卫生得不到保障,基本生活得不到满足,最终的归宿是病死在工厂里。总之,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规律的把握,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对人与人相互关系的认识都离不开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离不开物质生产活动。所以,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生产活动,认识的来源是实践活动,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可以说,人的认识只有通过实践才变得可能。这是因为人们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通过实践来解决。有人说,人们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可以通过经验、理论、书籍等方式加以解决,但他忽视了经验、理论、书籍等知识也是来源于实践。所以,实践的问题只能实践来解决。
第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为认识提出新课题、新需要,从而推动认识的发展。实践的发展会产生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问题,当问题发生时,人们便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去思考,想办法尽快地解决问题。就这样,在实践的发展过程中矛盾不断地解决又不断地产生,需要解决的新课题不断涌现,周而复始地推动人们去探索、去研究。正如恩格斯指出的:“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实践活动给认识提供了新经验,而新经验会提高人的认识能力,最终推动认识的发展。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人们的认识能力归根结底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社会实践水平越高,人类的认识能力就越强。例如,20世纪40年代以前,人类一直未能掌握一种能高效治疗细菌性感染且副作用小的药物。当时如果谁患了肺结核病,就意味着他不久就会离开人世。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人们进行了长期探索。后来,一个叫亚历山大·弗莱明的医学家由于一次幸运的过失而发现了青霉素。在1928年夏弗莱明外出度假时,把实验室里在培养皿中正生长着细菌这件事给忘了。三周后当他回实验室时,注意到一个与空气意外接触过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培养皿中长出了一团青绿色霉菌。在用显微镜观察这只培养皿时,弗莱明发现,霉菌周围的葡萄球菌菌落已被溶解。这意味着霉菌的某种分泌物能抑制葡萄球菌。因此弗莱明将其分泌的抑菌物质称为青霉素。虽然弗莱明在科学实践中解决了如何高效治疗细菌性感染的问题,但他一直未能找到提取高纯度青霉素的方法。后来病理学家弗洛里和生物化学家钱恩解决了这个问题。经过不断的实验,弗洛里、钱恩终于用冷冻干燥法提取了青霉素晶体。之后,弗洛里又在一种甜瓜上发现了可供大量提取青霉素的霉菌,并用玉米粉调制出了相应的培养液。1940年弗洛里和钱恩用青霉素重新做了实验,他们给8只小鼠注射了致死剂量的链球菌,然后给其中的4只用青霉素治疗。几个小时内,只有那4只用青霉素治疗过的小鼠还健康地活着。这是人类医学史上的一个奇迹。此后一系列临床实验证实了青霉素对链球菌、白喉杆菌等多种细菌感染的疗效。青霉素的发现和提纯解决了长期困扰人类的医学问题,大大提高了人们在医学领域内的认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只有人们在新的实践水平上总结新经验、回答新课题,才能获得新认识,才能促进人类的认识的提高,才能促进科学的发展。所以,实践的发展会给认识提出新课题、新需要,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第二,社会实践为认识不断提供新的物质研究条件。人靠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外界事物的范围毕竟有限,思维器官的能力也有一定的限度,想要不断地认识世界就需要新的工具和技术手段。任何改造客观事物的工具,同时也是认识客观事物的工具。正是这些新的物质手段,强化、延伸了人的认识器官,给了现代人的认识以巨大推动力,使得现代人的认识获得了空前的进步和发展,不断达到新的广度和深度。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人们还制造了专门用于认识世界的工具,如望远镜、显微镜、雷达、人造卫星、电脑等。现代实践提供着越来越多、越来越精密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日益扩大了人们的视野,帮助人们深入探索和研究客观世界的奥秘,促进了认识的发展。例如,计算机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技术发明之一。计算工具的演化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不同阶段,从“结绳记事”的绳算到算筹,再到算盘、计算尺以及机械计算机等。它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各自的历史作用,同时也孕育了电子计算机的雏形和设计思路。1946年2月14日,由美国军方定制的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电子数字积分计算机”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问世了。计算机起初是美国奥伯丁武器试验场为了满足计算弹道需要而研制成的,这台计算机使用了17840支电子管,占地近60平方米,重达28吨,功耗为170千瓦,只能进行每秒5000次的加法运算,造价约为48.7万美元。计算机的诞生表明电子计算机时代的到来。在以后60多年里,计算机这种科学工具对人类的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并以强大的生命力飞速发展。它的应用领域从最初的军事科研应用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已形成了规模巨大的计算机产业,带动了全球范围的技术进步,由此引发了深刻的社会变革,计算机已成为信息社会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它是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使人们对自然界和自然规律的理解空前提高。因此,社会实践为认识的提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没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人类的认识能力将非常缓慢地提高,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第三,社会实践推动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和深化。人们在实践中,不仅改造客观世界,而且也改造着自身的认识。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会用自己已有的观念去判断事物,根据这种判断的结果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以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但是我们改造这个世界并不是任意的,而是要符合客观规律的,正如《实践论》中指出的:“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当人们在现实社会中遇到阻碍和失败,人们便会反复思考失败的原因,总结经验以免下次再犯。这个反思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改造自身的过程,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使之符合于客观规律,最后我们的认识便在改造中获得了深化。例如,1877年,爱迪生开始着手改革弧光灯的试验,提出了要搞分电流,变弧光灯为白光灯。这项试验要达到满意的程度,就必须找到一种能燃烧到白热的物质做灯丝,这种灯丝要在2000度的高温下持续1000小时以上,同时用法要简单,能经受日常使用的击碰,价格还要低廉。这在当时是极大胆的设想,需要下极大的功夫去探索和试验。起初爱迪生是用炭化物质做试验,失败后他总结经验,改用金属铂与铱高熔点合金做灯丝试验,结果他又失败了。后来,爱迪生还做过矿石和矿苗共1600种不同的试验,结果都失败了。在数次失败和总结教训中,爱迪生取得了很大进展——他认识到白炽灯丝必须密封在一个高度真空玻璃球内,灯丝才不易溶掉的道理。于是他的试验又回到炭质灯丝上来了。直到1880年的上半年,爱迪生的白炽灯试验仍无结果。无数次的试验,让爱迪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他的试验笔记本多达二百多本,共计四万余页。他每天工作18个小时,睡眠时间极少。有一天,他把试验室里的一把芭蕉扇边上缚着一条竹丝撕成细丝,经炭化后做成灯丝,结果这一次比以前做的种种试验都优异,这便是爱迪生最早发明的白炽电灯——竹丝电灯。这种竹丝电灯继续了好多年,直到1908年发明用钨做灯丝后才代替它。爱迪生的成功绝不是偶然,他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一直改造着自己的主观世界,让自己的认识符合客观规律。爱迪生的实践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改造主观世界,深化认识的过程,就是一个使认识接近真理的过程。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促使人的思维能力不断地向前发展,只有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才能改造自身的认识。所以,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三、实践是认识的归宿
认识活动的目的不在于认识活动的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更好地改造这个世界使之为人们服务。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就是认识价值的实现的过程。如果认识指导不了实践,无法改造这个世界为自己服务,那么这种认识是毫无意义的。毛泽东读过马克思的原著,深受马克思思想的影响,马克思曾经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一种改造关系。实践活动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本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没有实践就没有社会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是应该回到实践中去,科学只有运用到实践之中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才能最终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例如,钱学森曾留学美国,为了获得当时最先进的空气动力学技术,钱学森于1936年9月转入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航空系,成为世界著名空气动力学教授冯·卡门的学生,并很快成为冯·卡门得意的弟子。后来,钱学森回国为我国的导弹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钱学森留学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改造客观世界,通过提高科学认知掌握空气动力学的知识,成为了20世纪应用数学和应用力学领域的人物。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所以,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客观标准
人的认识活动来源于实践,也要回归于实践,从而实现认识的意义,即人们从事认识活动往往是以实践为目的的。因此,认识成果只有回到实践,付诸实践,才达到了认识的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客观标准。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列宁这样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对于同一件事,往往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这样对,有的认为那样对。至于在重大的事情上,争论更为激烈。既然有争论,就有一个判断是非的问题,即真理的标准问题。那么,拿什么来作为标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及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这表明,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自己认识的真理性。
第一,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只有社会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是因为认识是主观对于客观的反映,这种反映是否正确,在主观认识的范围内是无法解决的。一方面,人的认识没有超出主观思想范围,不能确认自身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另一方面,客观事物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具备把人的认识同客观实在加以对照的能力,客观实际本身并不会开口说话,对人们的认识是否正确不能直接作出回答。所以,主观上认为正确或不正确,并不等于实际上就是如此。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实践去检验,实践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是主观与客观的“中介”和“交错点”,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人们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结果,然后再用“中介”和“交错点”加以检验,当推导预言与改造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人在头脑中精神地重建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人们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现实紧密结合起来并加以对照。人们把从实践中得来的认识加以整理后再返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如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认识变为现实,就证明这种认识是正确的,否则就是不正确的。
第二,实践具有普遍性。实践的普遍性表现在每一种实践都有它的共同的、规律性的东西,只要具备同样的条件,在实践过程中就能得到同样的结果。正因为实践的这种普遍性特征,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理论才具有普遍性。例如,人们在地质学领域所取得的成果被普遍应用于对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对气候变化规律的揭示有助于人们预知天气的变化,以利于工农业生产等。当然,人们在很多基础科学领域的研究暂时、甚至在相当长时间内还显示不出其实践价值的情况的确存在,但这并不能否认这些研究的意义,它们将来终究会被应用于实践。况且这些研究显示了人类对宇宙怀有的强烈好奇心,不懈探索真理的精神以及揭示宇宙奥秘的雄心。
第三,实践高于逻辑证明。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合乎逻辑的思维既是实践的指导思想,又是理解、总结和表达实践成果的必要条件。但是逻辑本身也是以往人类实践的精神成果,逻辑推理的前提和逻辑法则的真理性也要靠实践来检验,才能最后判断它的真理性。所以,实践高于逻辑证明,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最终标准也只能是实践。坚持把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对我们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着重要而积极的现实意义。
真理的光辉是扼杀不了的,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错误的理论迟早要为人们所摈弃,这就是科学研究的实践做出的最公正的裁判。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伽利略自由落体实验,这个实验充分说明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客观标准。关于落体运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仅仅凭借直觉和观感,曾经作出过这样的结论:重的物体下落速度比轻的物体下落速度快,落体速度与重量成正比。亚里士多得的论断影响深远,在其后两千年的时间里,人们一直信奉他的学说,这个说法被当成不可改变的真理,没有人敢怀疑它。在伽利略生活的16世纪末,人人也都这么认为,所以在人们印象里理所应当地认为重量大的物体比重量小的物体更先落地。但是这种从表面上的观察得出的结论实际上是错误的。伽利略当时在比萨大学数学系任职,他大胆地向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挑战。他用简单明了的科学推理和科学实验,巧妙地揭示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内部包含的矛盾。1589年,伽利略在比萨斜塔上做了“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实验:伽利略一手拿着一个1磅重的铅球,另一手拿着一个10磅重的铅球,健步登上了五十多米高的斜塔顶上。到了塔顶,他向下做了个手势请观众注意,随即双手平举两个铅球让它们同时下落,最后“啪”的一声,两个重量相差9倍的铅球同时落地。伽利略通过实验得出了重量不同的两个铁球同时下落的结论,从此推翻了亚里士多德“物体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比例”的学说,纠正了这个持续了近两千年之久的错误结论。关于自由落体实验,伽利略做了大量的实验,他站在斜塔上面让不同材料构成的物体从塔顶上落下来,并测定下落时间有多少差别。结果发现,各种物体都是同时落地,而不分先后。也就是说,下落运动与物体的具体特征并无关系。无论木制球或铁制球,如果同时从塔上开始下落,它们将同时到达地面。伽利略通过反复的实验,认为如果不计空气阻力,轻重物体的自由下落速度是相同的,即重力加速度的大小都是相同的。所以,他在1638年写的《两种新科学的对话》一书中指出:“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论断,一块大石头的下落速度要比一块小石头的下落速度大。假定大石头的下落速度为8,小石头的下落速度为4,当我们把两块石头拴在一起时,下落快的会被下落慢的拖着而减慢,下落慢的会被下落快的拖着而加快,结果整个系统的下落速度应该小于8。但是两块石头拴在一起,加起来比大石头还要重,因此重物体比轻物体的下落速度要小。这样,就从重物体比轻物体下落得快的假设,推出了重物体比轻物体下落得慢的结论。亚里士多德的理论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伽利略由此推断重物体不会比轻物体下落得快。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地位、权力、威望以及多数人的承认,都不是判定人的认识正确与否的尺度。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错误的东西迟早要被实践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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