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公元773—819年),字子厚,河东(今山西永济县)人,因称柳河东;因曾任柳州刺史,又被称为柳柳州。柳宗元出身于官宦家庭,年少聪颖,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21岁考中进士,26岁开始做官,任集贤殿校书郎,蓝田县尉,监察御史、礼部员外郎。顺宗时与刘禹锡一道参加王伾、王叔文领导的“永贞革新”,失败后,初贬为邵州刺史,再贬为永州司马,十年后改贬为柳州刺史,47岁时病逝于柳州。柳宗元的著作被编为《柳河东集》,近年中华书局出版《柳宗元集》,其中《天对》《天说》《非国语》《答刘禹锡天论书》《贞符》《封建论》等,是他的主要哲学著作。
一、“惟元气存”的自然观
柳宗元认为,宇宙是由混沌元气变化而成的,不是由人或超人的神所创造和主宰的,元气本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宇宙的决定者和形成的原因。他说:“本始之茫,诞者传焉。鸿灵幽纷,易可言焉?曶黑晰眇,往来屯屯,庞昧革化,惟元气存,而何为焉?”(《天对》)宇宙是由混沌的原始物质——元气自己运动变化而形成的,而不是由一个超物质的神秘者操纵的。世界上只有元气是万物之本,其他关于万物生成的各种荒诞学说都是错误的。
在柳宗元看来,充塞宇宙万物的无非是元气,元气就是构成一切事物的东西,就是所谓的阴阳二气的不断流动。“天地之无倪,阴阳之无穷”(《非国语》),一切事物的变化都不过是阴阳的变化而已。对于元气和阴阳二气的关系,柳宗元也特意作了说明。他说:“合焉者三,一以统同。吁炎吹冷,交错而功。”(《天对》)“一”指元气,天地万物和阴阳二气都统一于物质的元气。虽然由于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彼此交错而产生世界万物和万千变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元气。
柳宗元指出,有元气构成的天地和自然万物一样都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并不具备人格性和意志性。他说:“吾能究其说,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是虽大,无异果蓏、痈痔、草木也……天地,大果蓏也;元气,大痈痔也;阴阳,大草木也。其乌能赏功而罚祸乎?功者自功,祸者自祸,欲望其赏罚者大谬;呼而怒,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谬矣。”(《天说》)柳宗元认为,人们求天,怨天都是不必要的,天也不能赏善罚祸,赏功罚过,一切都是“功者自功,祸者自祸”。人事的“存亡得丧”和天地等没有关系。求天、怨天是极为荒谬、愚蠢的。
二、天与人“不相予”的天人观
在元气一元论的基础上,柳宗元对社会上流行的天人感应观念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天是充满元气的自然之物,不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天道自为,不能干预人事。事的好坏,国家的存亡都和天无关。“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二之而已,其事各行不相预。”(《答刘禹锡天论书》)大自然的灾害是自然现象,和人事无关;而社会的治乱也和天意无关,完全是人为的结果。针对天可以佑善人、决定人的生死寿夭、富贵贫贱的观点,柳宗元驳斥道:“吾谓善与恶,夭与寿、贵与贱,异道而出者也,无取喜怒于其中。”(《哭张后余辞》)他告诫人们不要相信茫茫苍天,呼天求天,乞求天赏。他深知“苍苍之无信,莫莫之无神”(《祭吕衡州温文》),只有蠢人,惑于道者,才求天而不言人。事实上,天与人之间是各行其是,互不干预的。
柳宗元指出,神学家宣扬的鬼神论是背离“圣人之道”的。因为圣人是不讲鬼怪和神灵的,所以明者、智者是不信鬼神的;只有诬者、愚者才言鬼神。“凡鬼神事,渺茫荒惑无可准,明者所不道。”(《与韩愈论史官书》)鬼神妖怪之事是渺茫荒惑,不可捉摸的,没有人亲眼见过。聪明睿智之人不谈鬼神,更不承认鬼神,事实上根本不存在鬼神妖怪,人们不必要谈论、相信,更不能受那些装神弄鬼者欺骗和愚弄。他认为汉代神学家们鼓吹的“君权神授”、“贞符祥瑞”之论,都是以“淫巫瞽史”之言而诳乱后代。柳宗元明确地指出,国家兴亡,皇帝登基等,都不是“受命于天”,而是“受命于生人之意”,人的吉凶福祸、生死寿夭等,都不是“休符于祥”,而是修行于仁。他说:“是故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惟人之仁,匪祥于天;匪祥于人,兹惟贞符哉!未有丧仁而久者也,未有特祥而寿者也。”(《贞符》)他正告统治者和神学家,不要以天命、贞符、祥瑞之说来自欺欺人,而要修己、行仁,才可使天下长治久安。
三、重“势”的历史观
在历史观上,柳宗元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念“势”。势就是客观必然性,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他明确地用“势”的概念来解释社会历史的发生、发展,论述政治制度的变化、更替,认为它们全部为“势”所决定。
首先,他认为“封国土、建诸侯”的封建制(分封制)的产生,是客观形势发展的结果。他指出,人类最初过着原始生活,“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豖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封建论》)。人们为了物质生活而发生争夺,争而不已,于是便有人出来评断是非曲直,使众人必伏、听命,因此产生了“君长刑政”。在这个基础上,又由于人之群分之后,又发生了争夺,于是又有人出来解决矛盾,使众人必伏、听命,因此逐级产生了里胥、大夫、诸侯、方伯、连帅、天子,“然后天下会于一”,这种封建制的产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所以说:“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封建论》)
其次,他认为被客观形势所决定的分封制,在其发展过程中,即使圣人主观上想废除它,那也不可能实现。同时,他认为分封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在用人等方面出现了很多恶果,而这些恶果的造成,也决非圣人的主观意愿所致。此正如他说:“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封建论》)
最后,他认为分封制被郡县制所取代,也是客观之“势”所决定的,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这种分封的封建制,虽然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但却是一种“私”的制度。“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己子孙也。”(《封建论》)这种“私于己”的“封建制”,必然被“公之大者”的“郡县制”所代替。柳宗元进一步论述了“郡县制”代替“封建制”的历史必然性,同时分析了周朝灭亡,秦朝兴起的原因。指出周之“失在于制,不在于政”。秦朝有天下,实行郡县制,亦是由历史发展的“势”决定的。秦朝所以灭亡则是“失在于政,不在于制”(《封建论》)。柳宗元关于历史发展“势”的思想,指明了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必然性,排除了君权神授的神秘性和圣人主宰历史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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