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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就是人的意识反映和反映对象都是具体的和客观的真理,即具体的客观的反映和被反映都是事、物、事的规律、物的规律的真理。因为具体真理本质上和客观真理是一致的。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是一个真理,不是两个可分割的两种真理。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的标准是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还有,用客观真理和具体真理作标准衡量,像 “真理有阶级性”,“真理需要无止境的运用理论检验”这些反映都不客观,也不具体。

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就是人的意识反映和反映对象都是具体的和客观的真理,即具体的客观的反映和被反映都是事、物、事的规律、物的规律的真理。它不能是抽象的、空洞的,不存在的、模棱两可的和无意义的。因为具体真理本质上和客观真理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以反映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及其规律来充实具体的反映内容和概念,达到反映和被反映的客观一致,使人们能够获得真正的知识和客观事实。所以,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是相同的。只有具体 (具备形体)才能客观;只有客观才能具体 (具备形体)。所以,我们一般把具体真理统称为 “客观真理”。在反映客观真理的时候,指的也就是具体真理。

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是反映和被反映都客观具体的真理。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都必须具备反映的客观、被反映的客观构成的客观,反映的具体和被反映的具体构成的具体。反映的具体和被反映的具体不是同样事物的具体。反映的具体是用来反映的东西的具体,如:映象、语言、文字、行为和行为结果的具体。反映的具体包括定义的具体。反映、定义虽然对于它们的被反映、被定义来说看似抽掉对象的,也是可抽掉对象的,但反映、定义的本身是客观具体的,而不是抽掉对象的。被反映、被定义的具体,是被反映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存在的具体。这样的真理是反映和被反映构成的一个具体的,客观实在的 “东西”。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是一个真理,不是两个可分割的两种真理。具体和客观,是一个真理中包含的两种相同本质属性。我们不能认为只有概念、反映就是具体真理。列宁说得对:“用抽象的概念来代替具体的东西,这是革命中一个最主要最危险的错误。”(《列宁选集》第3卷,第113页)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的标准是具体真理和客观真理。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真理观认识的 “真理”认为,还需要运用理论来达到目的的 “绝对真理”和 “相对真理”都还不是客观的和具体的真理。还有,用客观真理和具体真理作标准衡量,像 “真理有阶级性”,“真理需要无止境的运用理论检验”这些反映都不客观,也不具体。因为真理与错误的反映,首先是人的反映,不是阶级的反映。被反映也不是阶级。这与吃梨比吃水果具体是一样的道理。既然不吃梨要吃水果,就不具体。还要人类永无止境的检验的 “真理”,肯定不是客观,也不是具体。除此之外,像反映所谓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财富”的反映,也不具备对象的物质或非物质形体。非物质的 “东西”都不是客观具体的。谁能证明 “非物质形体”呢?不能证明的 “非物质形体”不能认为是具体。

具体和抽象都属于 “反映论”和 “真理论”的范畴。论 “具体”和 “抽象”都不能离开反映论和真理论来谈 “具体”和 “抽象”。具体反映和抽象反映不同。具体反映是反映和被反映有形象、形体、本质的反映。抽象反映是反映抽掉被反映的形象、形体、本质的反映。这两种反映意思相反。具体反映有被反映,反映符合被反映,因此是真理。抽象反映抽掉被反映,反映没有被反映,反映不符合被反映,因此是错误。认识具体和抽象要认识 “具体”和 “抽象”的本质、定义和标准。

(1)具体的本质、定义和标准。

具体就是具备物体。因为只有物体才称得上 “体”。物体常由 “形”来反映,所以我们也说 “具体是具备形体”。具备形体就具有形象本质。这很容易理解。因此,具体的本质、定义和标准就是:具体是具备形体。因为反映都具备形体,所以反映的本身都是具体。但反映有的没有对象,所以有的反映没有对象的具体。这样,思想、概念、观念等反映有的有对象具体,有的无对象不形体。没有对象的形体就没有具体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思想、概念、观念等反映都是抽掉对象的 “抽象”和不具体。

(2)抽象的本质、定义和标准。

“抽象”一词不容易理解。因为 “抽象”一词存在形而上学性,它的定义过去不明确。可以理解为:“抽掉被反映的形象。”也可以误解为:“凡是用代号符号 (语言、文字)反映的;不是用自然物自身反映自身的,都是抽象的。”列宁就认为:“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 (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列宁哲学笔记》,第155页)我认为:凡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都不抽象。抽象的本质、定义和标准是:抽象是抽掉被反映的形象,即抽象是抽掉反映的对象。

抽掉反映的对象,反映没有对象就是抽象。没有被反映就是抽象。抽象就不具体,不具体就不是真理。列宁认为从事物中找出事物的本质来,用事物及其规律的本质来反映或反映事物及其规律的本质是抽象;是 “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这是讲不通的。因为它有本质,它并不与具体相矛盾,它并不是真正的抽象。实际上,愈用本质反映,愈反映本质愈有对象,愈有对象愈具体,愈具体愈不抽象。因为确定事物的本质不是抛开事物,而是人为约定高度归纳、总结事物的方方面面形体属性来用于全面反映事物。因此,本质并没有抽掉事物的什么象。相反,本质更全面地反映了事物的方方面面属性形象。这点,我们可以从我归纳总结出的哲学和真理的本质看出来。我的“哲学”“真理”就是高度总结、归纳了哲学真理涉及的方方面面属性来作本质定义的。用我的哲学真理本质、定义和标准去反映哲学真理,它包括了哲学真理涉及的方方面面,它具有哲学真理的形体,它根本不抽象。甚至我的哲学真理还把不客观的客观化,不具体的具体化,让人们能够直观地了解哲学真理。我们用 “马”反映马,只要存在对象的马就不抽象,没有马的存在就抽象。至于有的画羊只画羊角,抽掉了羊的其他部分形体形象,这叫 “抽象画”。“抽象画”是画的抽象。抽象画的抽象是抽画的本身,与反映真理的抽象不是一回事。画画与反映对象的要求不同,目的不同而不同。反映真理只要能反映对象的,不论各民族语言、文字如何不同,有的用象形字、有的用拼音字母字,都不是对对象抽象。要真正的抽象,只有抽掉反映的对象,反映与对象矛盾、错误才抽象。这样真正的抽象不是正确,不是真理,而是错误。拼音字母字与象形字比,拼音字母字比象形字抽象。但它抽的是本身的 “象”,不是抽对象的 “象”。所以,拼音字母文字不能认为是对对象的抽象。列宁认为用事物的本质定义反映事物是 “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这些抽了什么象呢?抽是从中拿掉一部分才叫 “抽”,“象”是形象。从中拿掉形象才算抽象,抽掉形象也就抽掉形体。抽掉形体也就不具备物质形体,不具备物质形体就是抽象。所以,如果是 “科学的、郑重的、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的,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如果这是抽象的,那么 “抽象”就得另外加上 “凡用本质反映的,或反映本质的,就是抽象的”的定义、标准了。因为,只有用本质定义反映的,反映本质的才是正确的。这种双重标准的 “抽象”,能成为 “科学的抽象”和 “抽象真理”吗?用真理标准衡量,不存在 “抽象的科学” “科学的抽象”。列宁说的这种“抽象”不是抽象,而是用本质、定义和标准反映的反映。这种反映是反映论问题,不是抽象论问题。这种反映就是用 “共名”反映共同事物的共同本质的反映,即用共性的本质定义反映共性的反映。这种反映是具体的,绝不是抽象的。抽象和具体是有标准衡量的,并且可以用 “正证法”和“反证法”证明。因为抽象不是像照相一样给对象摄影取样,而是抽掉对象,形成没有对象。所以,抽象不具体,具体不抽象。只要用具体和抽象两种标准衡量,具体或抽象就一目了然了。否则,“各是其是,各非其非”,永远也解决不了具体和抽象的本质、定义和标准问题。也就是说:具体与抽象的区别,只在于反映有没有真实的对象。只要有对象,不论用共性反映共性,还是用个性反映个性,都是具体;而不是抽象。

(3)具体和抽象的几个规定。

具体和抽象指的都是反映和被反映。反映和被反映有人为的约定性。人为的约定性关系到具体和抽象。比如:当人们要求反映达到某种标准时,反映如果达不到某种标准就形成抽象。要你反映的是白马,你只反映 “马”,就是抽象。因为你抽掉了白的形象,也就是抽掉了反映的白色对象。由于抽象只是没有对象,所以,当反映成为被反映时,由于反映本身的存在,反映的本身并不抽象。所以说,说得具体不等于对象的具体。这就是列宁说的 “真的,不仅荒唐的梦是事实,而且荒唐的哲学也是事实”(《列宁选集》第2卷,第138页)的道理。错误、谎言、欺骗的本身,总之一切存在都是客观、具体,最终它们也可能被反映成真理。但问题是要搞清它们怎样构成真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是真理。不能在它们还没有真理的本质,还不是客观具体的真理时就说它们是客观、具体的真理。

具体和抽象,还有绝对的具体和抽象,相对的具体和抽象。绝对的具体,是反映百分之百的符合被反映的具体。绝对的抽象,是反映百分之百的不符合被反映的抽象。相对的具体,是反映不是百分之百的符合被反映的具体。相对的抽象,是反映不是百分之百的符合被反映的抽象。总之,用以反映的反映可以歪曲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事物及其规律,形成对事物及其规律的抽象。但真正的哲学要求反映事物及其规律的真理不能抽象。抽象就不是哲学真理。因为抽掉对象构不成哲学真理。

(4)抽象和可抽象的区别。

千万记住,抽象和可抽象不是一回事。抽象是已经抽掉对象,可抽象是可以抽掉对象。思想、概念、语言、文字因为不是直接用对象事物及其规律反映,是用反映对象事物及其规律的思想、概念、语言、文字反映,这种反映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可以抽掉对象,即思想、概念、语言、文字可以没有对象,可以不要对象的来形成思想、概念、语言、文字。而不是说思想、概念、语言、文字都是抽象,都是没有对象。所以,思想、概念、语言、文字都可以抽象,但不是所有的思想、概念、语言、文字都是抽象。哪些思想、概念、语言、文字抽象,哪些思想、概念、语言、文字不抽象,即哪些思想、概念、语言、文字没有对象,哪些思想、概念、语言、文字有对象,必须通过检验来认识。检验结果,反映有对象的就不抽象,不抽象的就是真理。反映没有对象的就是抽象,抽象的就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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