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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恩施坦等人为什么强调和平过渡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国家政权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在《宣言》第一章中,他们形象地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暴力革命也是根据欧洲1848年革命的经验和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提出来的。要么暴力革命,要么和平过渡。坚持暴力革命论者,排除和平过渡的可能性;坚持和平过渡论者,反对暴力革命的必要性。

三、“暴力革命”再探讨

在《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分析“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时指出,空想社会主义者把实现理想社会的希望寄托在有产阶级的恩赐上或统治阶级的帮助上,他们总是不加区别地向整个社会呼吁,而且主要是向统治阶级呼吁。因此,他们拒绝一切政治行动,特别是一切革命行动;他们想通过和平的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企图通过一些小型的、当然不会成功的试验,通过示范的力量来为新的社会福音开辟道路。与空想社会主义者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以后的革命实践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又进一步发展了暴力革命思想。过去,我们往往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暴力革命的思想凝固化、绝对化。没有把这个思想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去理解,没有从历史发展的视角去理解。因此,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我们把一切主张通过和平方式变革资本主义制度的政党和个人统统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敌人或马克思主义的叛徒。这个问题一度成为“中苏论战”的一个焦点问题。正确认识和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暴力革命的思想,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暴力革命的依据

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暴力革命的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性质。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国家政权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在《宣言》第一章中,他们形象地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从封建社会的灭亡中产生出来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并没有消灭阶级对立。它只是用新的阶级、新的压迫条件、新的斗争形式代替了旧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随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矛盾的发展,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会越来越尖锐。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统治,必然会使用国家的强力机关来镇压无产阶级。这样,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就必然要发展为暴力革命。他们指出:“在叙述无产阶级发展的最一般的阶段的时候,我们循序探讨了现在社会内部或多或少隐蔽着的国内战争,直到这个战争转变为公开的革命,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1]在《宣言》的最后,他们又强调:“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2]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用了“只有……才能”这样的句式,说明他们当时把暴力革命看成是无产阶级变革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二是历史经验。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暴力革命也是根据欧洲1848年革命的经验和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提出来的。

1848~1849年,在法兰西、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匈牙利等欧洲国家相继爆发了资产阶级民主、民族革命。在革命的过程中,各国人民的起义先后被镇压下去了。在欧洲1848年革命后,马克思根据法国资产阶级政府用暴力镇压巴黎工人“六月起义”的事实又一次强调了暴力革命的必要性。他指出,资产阶级用暴力镇压无产阶级的血的教训使无产阶级“认识了这样一条真理:它要在资产阶级共和国范围内稍微改善一下自己的处境只是一种空想,这种空想只要企图加以实现,就会成为罪行。”[3]无产阶级要获得自身的解放,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他在致库格曼的信中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如果你读一下我的《雾月十八日》(总结欧洲1848年革命经验的文章之一——引者注)的最后一章,你就会看到,我认为法国革命的下一次尝试不应该再像以前那样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些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些人的手里,而应该把它打碎,这正是大陆上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决条件。”[4]

1971年3月,巴黎人民举行起义并成立了巴黎公社。这是世界历史上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掌握国家政权的第一次尝试。巴黎公社从起义胜利之日算起共存在了72天,最终被资产阶级淹没在血泊之中。巴黎公社革命失败后,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根据巴黎公社的经验得出结论说:“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奴役他们的政治工具不能当成解放他们的政治工具来使用”。[5]1871年9月25日,马克思在纪念国际成立7周年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最近的运动就是巴黎公社,这是迄今最伟大的运动。公社就是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关于这一点不可能有任何异议。对公社曾有很多误解。公社未能建立一个新的阶级统治形式。只要把一切劳动资料转交给从事生产的劳动者,从而消灭现存的压迫条件,并由此迫使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为生存而工作,这样,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唯一的基础就会消除。但是,在实行这种改变以前,必须先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其首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的大军。工人阶级必须在战场上赢得自身解放的权利。”[6]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一点论向两点论的转变

在变革资本主义的道路问题上,存在着一点论和两点论。所谓一点论,就是认为无产阶级只有通过一种途径来变革资本主义。要么暴力革命,要么和平过渡。坚持暴力革命论者,排除和平过渡的可能性;坚持和平过渡论者,反对暴力革命的必要性。所谓两点论,就是认为无产阶级既可以通过暴力革命,也可以通过和平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早期是暴力革命论者的话,那么,随着历史的发展,他们逐渐从一点论变成了两点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尽管在许多场合强调暴力革命的必要性,但他们并不是一点论者,而是两点论者。他们认为,无产阶级究竟通过什么途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要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他们的基本主张是,在没有民主传统的国家或民主制度不健全的国家,无产阶级应该通过暴力革命来夺取政权;而在具有民主传统的国家或民主制度健全的国家,无产阶级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过去,我们只注重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暴力革命的论述,而忽略他们关于工人阶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和平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观点。现在是纠正这种片面性认识的时候了。

马克思关于通过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思想主要是针对欧洲大陆上的国家来说的。因为当时欧洲大陆上的国家或者没有建立民主制度,或者民主制度不健全,无产阶级不可能通过和平的途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1871年7月,马克思在同纽约世界报驻伦敦记者R·兰多尔谈话时,谈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在英国,无产阶级有可能通过和平途径来达到目的,而在法国,暴力革命将不可避免。他是这样说的:“在英国,工人阶级面前就敞开着表现自己的政治力量的道路。凡是利用和平宣传能更快更可靠地达到这一目的的地方,举行起义就是不明智的。在法国,层出不穷的迫害法令以及阶级之间你死我活的对抗,看来将使社会战争这种暴力结局成为不可避免。但是用什么方式来达到结局,应当由这个国家的工人阶级自己选择。”当时R·兰多尔说:“我想,在英国,不论预期的结局如何,都可以不用暴力革命的方法来达到它。在群众集会和刊物上进行宣传鼓动直到使少数变成多数的英国方法,使人可以这样指望。”马克思回答说:“我在这一点上不像您那样乐观。英国资产阶级在它还垄断着表决权时,总是表示准备接受多数的决议。但是,请您相信,一旦当它在自己认为是生命攸关的重大问题上处于少数时,我们就会在这里遇到新的奴隶主的战争……”[7]

从马克思的这个回答不难看出,马克思虽然原则上认为英国这样的国家工人阶级有可能通过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对此仍有保留。说明他还是倾向于暴力革命的。

时隔一年多,马克思对这个问题有了更为明确的看法。1872 年9月8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一次群众大会上,马克思发表了“关于海牙代表大会”的演说。他指出:“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劳动组织……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承认,在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我们革命的杠杆;为了最终地建立劳动的统治,总有一天正是必须采取暴力。”[8]马克思在这里清楚地表达了这样的思想:在民主制度下,在具有民主传统的国家,比如,在英国和美国等那样的国家,工人阶级可以通过和平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专制制度下,在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比如,在欧洲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则必须采取暴力。不难看出,马克思强调暴力革命的必要性主要是针对欧洲大陆上的国家而言的。当时欧洲大陆上的国家,比如德国,专制主义气氛就很浓。

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当时德国的《人民国家报》在转载马克思“关于海牙代表大会”的演说时就回避了暴力革命的字眼。1872年9月26日,赫普纳写信给马克思时还对此作了解释。他说,我们不能一字不易地照登您的演说,因为在德国的条件下,提到暴力革命的必要性就会立刻造成对报纸进行审判的借口。正是因为欧洲大陆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存在着专制制度,所以马克思强调暴力革命的必要性。

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与马克思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恩格斯也认为,在民主制度下,存在着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可能性,而在专制制度下,这种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1890年初,德国反社会党人法被废除后,德国社会民主党内许多人认为,在德国,资本主义可以和平地长入社会主义。并将这个观点写在党的1891年的纲领草案中。恩格斯不同意草案的这个观点。他在《1891年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一文中,明确指出:“现在有人因害怕反社会党人法重新恢复,或者回想起在这项法律统治下发表的几篇过早的声明,就忽然想要党承认在德国的现行法律秩序下,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党的一切要求。他们力图使自己和党相信,‘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而不问一下自己,是否这样一来,这个社会就会不像虾要挣破自己的旧壳那样必然要从它的旧社会制度中长出来,就会无须用暴力来炸毁这个旧壳,是否除此之外,这个社会在德国就会无须再炸毁那还是半专制制度的、而且是混乱得不可言状的政治制度的桎梏。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但是在德国,政府几乎有无上的权力,帝国国会及其他一切代议机关毫无实权,因此,在德国宣布某种类似的做法,而且在没有任何必要的情况下宣布这种做法,就是揭去专制制度的遮羞布,自己去遮盖那赤裸裸的东西。这样的政策归根到底只能把党引入迷途。”[9]

我们从恩格斯的这一大段论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恩格斯并不一般地反对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观点。他认为,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他还列举了有条件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一些国家名单。

那么,恩格斯为什么要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宣传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观点进行批判呢?因为在恩格斯看来,德国当时还存在着专制制度,并没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条件。也就是说,在专制制度下是不能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而需要通过暴力来炸毁旧制度。只有在民主制度下才存在着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自己的理论和策略。

德国党不顾德国的实际情况宣传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脱离了德国的国情,不顾时间、地点、条件鼓吹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只能是自己欺骗自己。

恩格斯还指出,无产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的政治形式下才能通过和平的途径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但是,在德国连一个公开要求共和国的党纲都不能提出的事实,证明了,以为在这个国家可以用和平宁静的方法建立共和国,不仅建立共和国,而且还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多大的幻想。”[10]他认为,在德国,无产阶级首先要争取民主共和国的斗争,而不是空谈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问题。

后来,恩格斯多次强调无产阶级进行合法斗争的重要性,但同时明确表示不能放弃无产阶级的革命权,不能绝对地放弃暴力。可见,在如何变革资本主义社会这个问题上,恩格斯与马克思一样,是两点论而不是一点论。

(三)伯恩施坦等人为什么强调和平过渡

和平过渡即资本主义和平地发展为社会主义。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资本主义可以和平地长入社会主义。这个一定的条件就是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思想是科学的。伯恩施坦等人后来将和平过渡的思想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发挥。

德国反社会党人法被废除后,1890年4月,伯恩施坦就写了《社会民主党在议会中的地位》一文,强调议会制度是走向完全政治自由的道路。德国社会民主党1891年的爱尔福特纲领草案也认为,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党的一切要求。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1891年10月,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重要成员福尔马尔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爱尔福特代表大会上说,逐步社会主义化是自然而然规定出来的进步发展的道路。1893年,伯恩施坦撰文谈卫生事业的国有化问题,认为“长入社会主义”的观点“具有非常合理的内核”。恩格斯逝世后,从1896年10月至1898年 6月,伯恩施坦以“社会主义”为总题目,在《新时代》杂志上发表了一组文章。1899年1月,他又听取考茨基和阿德勒等人的建议,出版了《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

在这些文章和书籍中,伯恩施坦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会使阶级矛盾趋于缓和,民主制、普选权对于无产阶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无产阶级可以通过民主逐步扩大自己的权利,直到最后夺取全部政权,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和平地长入社会主义社会。他说:“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愈是民主化,巨大政治灾变的必然性和机会就愈减少。”“在一百年以前需要进行流血革命才能实现的改革,我们今天只要通过投票、示威游行和类似的威迫手段就可以实现了。”“民主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它是争取社会主义的手段,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形式。”“民主在原则上是阶级统治的消灭,即使它还不是阶级在事实上的消灭……对于一个在数量上和文化上都不发达的工人阶级来说,普选权可以长期表现为选举‘屠夫’本身的权利,但是随着工人数目和知识的增长,它就成为使人民代表从人民的主人转变成人民的真正仆人的工具。”[11]他还以德国反社会党人法的产生和废除的例子来说明普选权最终对无产阶级是有利的。

由于伯恩施坦是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重要成员,又是恩格斯的遗嘱执行人之一,影响比较大。也由于伯恩施坦把和平长入论更加系统化了,是“和平长入论”的集大成者,所以人们一提“和平长入论”就很自然地与伯恩施坦联系起来了。

伯恩施坦之所以强调和平过渡的道路,是因为当时德国反社会党人法废除后,民主制度逐步健全起来。伯恩施坦认为,民主制度从理论上讲为和平过渡提供了条件。

(四)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为什么不认同和平过渡

列宁基本上排除了资本主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列宁认为,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是不可避免的。他将暴力革命思想归结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宣扬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观点是背叛马克思主义。他骂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人为叛徒,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列宁虽然也谈到和平过渡的可能性问题,但只要深入领会他的意思,就不难发现,他是否定这种可能性的。

列宁较早谈论这个问题是在19世纪末。那时,德国社会民主党盛行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观点在俄国也很流行,列宁不得不对这个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他在1899年底所写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中的倒退倾向》一文中就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思想,人们的愿望是一回事,实际可能又是一回事。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由之路。他说:“工人阶级但愿和平地取得政权……但是无论从理论上或从政治实践的观点来看,无产阶级放弃用革命的方法夺取政权,就是轻率的行为,就是对资产阶级和一切有产阶级的可耻让步。资产阶级不会对无产阶级实行和平的让步……工人阶级要实现自己的目的,除了革命就别无出路。”[12]也就是说,暴力革命是唯一的出路。

列宁多次指责考茨基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无稽之谈和庸俗之见。可见,列宁完全否定了这种理论。在《论面目全非的马克思主义和“帝国主义经济主义”》一文中,列宁先是谈到在特殊情况下某个小国作为例外无产阶级有可能和平地取得政权,但接着又将这种例外否定了,而把暴力革命作为唯一的选择。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完全排除了和平过渡的可能性。认为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非通过暴力革命不可。他用了“非……不可”,说明他将暴力革命视为唯一的道路。

有研究者以俄国1917年“二月革命”后列宁曾设想革命的和平发展为例来说明列宁并不排除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可能性是有点牵强的。

俄国“二月革命”后,武器掌握在人民手中,士兵支持苏维埃。没有一个阶级敢于掀起反对苏维埃的暴动。列宁说:这是问题的实质。也就是说,当时曾设想的革命和平发展仍然是以暴力为基础的。

十月革命后,列宁进一步强调暴力革命的永恒性。在《被旧事物的破灭吓坏了的人们和为新事物而斗争的人们》一文中,列宁指出,暴力永远是替旧社会接生的助产婆。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这篇小册子中,列宁针对考茨基关于“马克思在70年代承认英国和美国可能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说法,明确指出:“这是诡辩,直率一点说,这是行骗,是用引证来骗人。第一,就在当时,马克思也认为这种可能是一个例外。第二,当时还没有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第三,恰恰是英国和美国当时没有(现在有了)军阀——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主要机构。”[13]

在列宁看来,由于时代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所说的英美等国存在着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这种可能性也没有了。1919年12月,列宁在《立宪会议选举和无产阶级专政》一文中虽然讲到非暴力革命的方式“将是历史上罕见的例外”,但接着又用芬兰的例子来说明这种例外几乎是不可能的。

斯大林也认为,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切资本统治的国家转向社会主义的必不可免的条件。他虽然也谈到和平发展的问题,但实际上持否定态度。1924年4月,他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所作的《论列宁主义基础》的演讲中说:“当然,在遥远的将来,如果无产阶级在最重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获得胜利,如果现在资本主义包围的形势已由社会主义包围的形势所代替,那时某几个资本主义国家走上‘和平’发展的道路是完全可能的,那时这些国家里的资本家由于国际环境‘不利’的关系,也许认为最好是‘自愿地’向无产阶级作严重的让步。可是,这个假定只是关于遥远的和可能的将来。但对于最近的将来,这个假定是没有任何根据,是完全没有任何根据的。”[14]1926年1月,他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中进一步谈了这个问题。他说“以为可用和平方式在适应于资产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民主制范围中来实现这样的革命,那就是精神错乱,神经失常,或者是公然无耻地背叛无产阶级革命了。”[15]可见,斯大林完全否定了资本主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

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这样的:他认为,从战略上讲,从长远来看,和平过渡是根本行不通的;但是,从策略上讲,有时这样提对无产阶级是有利的,可以争取主动,争取群众。1959年10月26日,他在同澳共总书记夏基的谈话时对这个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他说:“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这是重大问题。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战略问题,一个是策略问题。作为战略问题来说,从长远看,用和平手段能够消灭资产阶级政权是不可想像的。资产阶级怎么能够让工人阶级用和平手段来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消灭阶级,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呢!从策略上讲,首先可以说无产阶级愿意用和平手段取得政权,表明我们不是好战的。但是如果资产阶级使用暴力,无产阶级就被迫不得不使用暴力……阶级斗争不经过战争是不能最后解决问题的。自古以来都是这样。明知如此,为何又要提和平手段?因为广大人民群众还不觉悟,资产阶级就利用这一点恐吓人民群众,说共产党专讲暴力和战争。”[16]他还以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同国民党的和平谈判为例来说明,和平谈判是为了争取主动,争取群众,让国民党担负战争的责任。

针对西方一些国家的情况,毛泽东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现在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里,斗争通常是不流血的,但是当事物要发生质变时,就要流血了。经过长期的量变就要发展到质变。要是没有这种质变,旧的上层建筑是不会改变的。”[17]从毛泽东的谈话中不难看出,他从根本上否定了和平过渡的可能性。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看法后来在中苏论战中得到了贯彻。

为什么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不认同和平过渡的道路呢?因为他们都生活在专制主义根深蒂固的国家。在这些国家,没有民主的传统,当然也就谈不上和平过渡的可能性。他们不认同和平过渡的道路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们一概地排斥和平过渡的可能性就不一定正确了。

(五)“和平过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资本主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1.从人类社会的进步规律来看,和平过渡是可能的

人类社会是不断走向进步的。人类社会的进步表现在人们经验的积累、理智的提升和科学的发展等方面。也就是说,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比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博爱,等等。

人类在解决社会矛盾、社会问题方面会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理智,越来越文明,越来越人道,越来越科学。

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比如工作日的问题。在资本主义早期,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长达15小时以上是很普遍的,随着工人的斗争和国家的干预,工人劳动时间不断地缩短。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就对英国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给予极高的评价。他说:这一法案对工厂工人在体力、道德和智力方面引起了非常良好的后果。“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际的成功,而且是一个原则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在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面前公开投降了。”[18]因为构成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是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构成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是由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这个法案的通过,说明国家对社会生产是可以干预的。现在别说十小时工作日了,连八小时工作日也逐渐被打破。欧盟的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每周工作35小时。这样,人们的闲暇时间就更多了。这是人们自由发展的需要在时间上的保证。还有,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阶级斗争形式的变化,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对人权的保护以及国际和平、发展、合作等等都有力地证明进步是人类的规律。就拿阶级斗争来说吧,那种你死我活的古老的斗争方式正在被现代的文明的斗争方式所代替。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斗争的结局也可以达到双赢或共赢。这也是人类进步的表现。和平长入论的集大成者伯恩施坦和考茨基以及社会党国际的成员并不一般地反对阶级斗争,而只是反对阶级斗争的流血方式。至于阶级斗争的其他方式,比如议会斗争、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谈判、选举等这些方式他们不仅不反对,而且卓有成效地在利用。既然可以通过不流血的方式来对社会进行改造,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采取流血的方式呢?再拿战争来说吧,过去我们总是说帝国主义战争不可避免,但现在人们从残酷的战争中认识到战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就走上了互助合作的道路。欧盟这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人类进步的最好说明。对社会进行和平的变革容易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和平长入论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既然人们都希望用较小的代价来实现社会的变革,那么人类的经验、理智和科学就会逐步找到实现这一变革的有效途径。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结尾所摘引的美国学者路易斯·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中的话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19]现代社会的发展正在印证着这一点。

2.从政权转移的角度看,和平过渡是可能的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从狭义上讲就是无产阶级通过议会道路取得政权(通常的情况是支持主张社会主义的政党执掌政权),然后对社会实行改造,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在健全的民主制度下,完全可以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

如果我们承认社会主义是大多数人的运动而不是少数人的运动的话,我们就应该相信和尊重人民大众的选择。那些主张社会主义的政党,只要它的纲领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人民大众的愿望和要求,就能赢得人民大众的支持而成为执政党,从而采取一系列社会主义的措施对社会进行改造。

当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可以设想的情况正在被一些社会主义政党,如社会党国际的一些政党的实践所证明。马克思当年所担心的会“遇到新的奴隶主的战争”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哪个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不承认选举结果的例子。

相反,这样的例子在落后国家倒是经常可以看到。比如,1990年缅甸反对派领导人昂山素季率领全国民主联盟在全国大选中获胜,但军人政权不承认这一结果。在能够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的健全的民主制度下,搞什么暴力革命完全是多余的。如果一定要搞暴力革命,那不过是少数人想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大多数人而已。这与社会主义实际上是背道而驰的。当然这里也有一个对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

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社会创造的财富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用。过去,人们往往把前苏联那种经济上统制、政治上专制、思想上控制的模式看作社会主义的正宗。这种看法是相当片面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和平长入的,也没有必要长入。因为这种社会主义不是人类进步的方向。

3.从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来看,和平过渡是可能的

从更深层次上来讲,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是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问题。过去,我们从浅层次即从政权转变来看待这个问题比较多,而从深层次来看待这个问题比较少。因而总是发出这样的疑问:资产阶级怎么能够和平地让出政权呢?其实,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过程并不是一个暴力的剧烈的变化过程,而是一个非暴力的渐进发展过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就明确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社会经济形态是不可能通过暴力来创建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在旧社会的胎胞里孕育着新社会的因素。这些新社会因素的逐渐发展,就是新社会不断取代旧社会的过程。

社会主义的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母体中也不断地孕育和产生,比如,股份经济、合作经济、公营企业、计划调节以及劳动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等。斯大林的空地论是缺乏根据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重要事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正在逐步得到缓解(参见本书第239页“资本主义制度再认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形容的“社会瘟疫”那种经济危机看不见了。列宁所说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必不可免的战争也消失了。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逐步缓解的过程就是资本主义弊病不断克服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不断成长的过程。这个过程虽然充满着矛盾和斗争,但并非需要通过流血的革命来解决。

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它也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悄然发生变化,国家会在这种变化中不知不觉地改变原来的性质。发达国家目前的许多政策措施实质上是社会主义的。因为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263页,第285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263页,第285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400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599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117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126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11月第1版,第683页,第686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10月第1版,第179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5月第1版,第27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5月第1版,第274页。

[11]伯恩施坦:《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三联书店1965年2月第1版第3页,第7页,第191~192页,第193页。

[12]《列宁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10月第2版,第230页。

[13]《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10月第2版,第105页。

[14]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50年2月第1版,第50~51页,第182页。

[15]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50年2月第1版,第50~51页,第182页。

[16]《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94~95页,第97页。

[17]《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94~95页,第97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605页。

[19]《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9月第1版,第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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