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
一、案例呈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由于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的,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则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到1952年,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也顺利实现。在这种形势下,中共中央决定领导人民向社会主义过渡,同时制定宪法的问题也纳入统筹考虑之中。
1953年12月在确定过渡时期总路线后,党中央着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工作。毛泽东对宪法的起草工作非常重视,他不仅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主席,而且亲自挂帅,领导中共中央宪法起草小组进行宪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在三个月时间里,宪法起草小组先后起草并修改出了四稿。1954年3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第四稿后,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宪法草案初稿。宪法起草委员会接受了中共中央的宪法草案初稿,先后召开了七次会议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宪法草案。
在宪法起草过程中,毛泽东对历次宪法草稿都作了多次修改,写了不少批语,并深入研究和比较了国内外各种类型的宪法,尽可能吸收了外国制宪的经验。对此毛泽东总结说:起草宪法是反复研究,不厌其详。每一次稿都有许多修改。前后总算起来,恐怕有一二十个稿子了。这个宪法草案,主要是总结了我国的革命经验和建设经验,也总结了从清朝末年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经验,同时它也是本国经验和国际经验的结合。我们的宪法有我们的民族特色,但也带有国际性,是民族现象,也是国际现象的一种,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公布宪法草案,征求人民的意见,于是一场全民大讨论以最快的速度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讨论持续了两个多月,参加讨论的人数达1.5亿人之多,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据统计,前前后后收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共有118万多条。根据全国人民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起草委员会对草案又作了修改。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再一次讨论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草案,决定提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1226名代表带着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第一次齐聚这里,共商国是。大会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并通过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全体代表对宪法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充分的讨论。9月20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中国人民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就此正式诞生。
——根据《穆兆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改写,原文见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n/zhonghuawenzhai/2003-11-14/new/24.htm
二、案例讨论
1.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2.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为什么能够顺利通过?
3.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和颁布有何历史意义?
三、案例点评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致力于推进人民民主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和《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两篇文章中就提出了民主政治和宪政理念,指出中国革命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政治上自由、经济上繁荣和文化上文明先进的中国。中国可以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通过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度,使政权机关包括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政府适应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这种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解放战争后期,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系统地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这些思想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治国须有大法”。但是,在过渡时期,党中央考虑到过渡时期的阶级关系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即使制定宪法,恐怕绝大部分也是重复《共同纲领》的内容,不会有大的改变。因此,中央考虑在过渡时期可以暂时不制定宪法,而继续以《共同纲领》代替宪法,并在以后的政协全体会议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对《共同纲领》进行修改补充。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展,《共同纲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为了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条战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要求,以便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一部正式的、完善的宪法不仅必要,而且可能。所以,党在确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之后,才着手宪法的起草。
从宪法的起草过程看,毛泽东不仅指出了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持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而且直接参与了宪法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和颁行作出了突出贡献;宪法的起草集中了集体的智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了人民民主;宪法的制定吸收了别国制宪的经验,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的长处,既遵循了宪法的一般要求,又反映了中国国情,因此这个宪法能够顺利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其主要内容是:第一,规定了我国制度的基本原则。它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规定了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二,它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确认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四种基本形式。第三,确认了公民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和颁行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它确认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确认了工农联盟是国家的阶级基础,即肯定了人民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这表明宪法制定以后,人民在这个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明确化,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其次,宪法为各民族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条件和保证,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创造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的政治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教学建议
可要求学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制定的相关背景资料,以便案例讨论时能够充分展开;运用本案例,要注意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结合起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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