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探索
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有所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在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时,也花费了相当精力探讨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20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曾为供干部学习用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几个问题》一书(第一部分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做过专门修改。显然,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道路同样是那时毛泽东倾其主要精力探讨的问题。虽然毛泽东那时的认识有一些非科学的成分,但其主要方面还是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是有颇多创造性的。本文试图就其在这方面的创造性思想作一些探讨。
(一)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问题上,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力;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加工业化,没有工业化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
首先,毛泽东提出搞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力。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毛泽东回答: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力。1956年他在同工商界人士谈话时明确指出:“革命是为建设扫清道路”,它的“目的不在于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一个新的生产关系,而在于发展生产”,“就是为了便于把国家发展起来”,因为,“社会主义比私有制更有利于发展国家经济、文化,使国家独立”。因此,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主要是发展生产力。他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是为了要达到发展生产这个目的,大家要“把目标向着生产方面”(25)。1957年夏季在省市委书记会议期间,他强调今后十年至十五年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以后则是进一步发展生产力。1963年,毛泽东再度强调:“过去我们打的是上层建筑的仗,是建立人民军队、人民政权。建立这些上层建筑干什么呢?就是要搞生产。搞上层建筑、搞生产关系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现在生产关系改变了,就要提高生产力。”(26)为此,毛泽东还提出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的思想。他不仅把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列入“四化”目标,而且强调过去我们挨打的原因“一是社会制度腐败,二是经济技术落后。……如果不在今后几十年内,争取彻底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远远落后于帝国主义国家的状态,挨打是不可避免的”(27)。并指出:改变这种状况的主要办法就是发展科学技术。他说:资本主义各国,苏联,都是靠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来赶上最先进的国家,我国也要这样。他强调“不搞科学技术,生产力无法提高”,“科学技术这一仗,一定要打,而且必须打好”(28)。
其次,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是与大工业紧密相连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涵,没有工业化,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还在中国革命时期,毛泽东在谋划中国的前途时,就已经把工业化作为社会主义的内涵。当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并没有如原来的设想同时实现工业化,因此,他提出中国现在还只是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门槛,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的理由是已经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还没有完全建成的理由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还不完善,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着若干不协调、不适应的情况;二是社会主义制度还缺乏与之相应的物质技术基础。当时毛泽东认为后者是主要的。他说:“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因此,“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29)。这个过程就是一方面使很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完善起来,另一方面就是要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走完这个过程仍需要十年到十五年。他强调“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30)。十年至十五年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工业化。以后则是继续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使中国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强国。这表明,毛泽东心目中的社会主义是与大工业相联系的,只有实现了工业化,才能说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而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大工业,就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因为中国虽然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但在物质基础方面,还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者眼中的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程度。这正如同后来邓小平所说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是不够格的。没有相匹配的物质技术基础,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在这一点上,毛泽东和邓小平是一致的。
上述毛泽东的观点综合起来说,就是:第一,社会主义必须具有与之相匹配的物质技术基础,否则,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第二,搞社会主义,调整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的目的,不在于它自身,而在于解放生产力;第三,调整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的最终目的是发展生产力。概括起来就是: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加工业化;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当然,毛泽东没有完全坚持自己上述观点,在把自己的这些观点应用到社会实践中时,也夹杂了一些不科学的成分。这就是: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毛泽东没有把解放生产力即调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实际状况联系起来考虑,而主要是想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达到提高生产力的目的。其结果,由于脱离了生产力的实际状况,人为地拔高生产关系而事与愿违。但不管怎么说,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思想已经是明确的。还应该指出的是,虽然由于急躁情绪,后来生产力的发展一度遭到严重挫折,发展生产力本身也被放到次要位置,但直到文化大革命,毛泽东仍然很重视生产力的发展,没有放弃四个现代化的目标。而且,文化大革命虽然搞以阶级斗争为中心,但发展生产力仍然是目的。只是要用阶级斗争作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主要手段和动力。邓小平也很客观地说过,毛泽东同志不是“不想发展生产力,但方法不都是对头的”(31)。
(二)
在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问题上,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首先,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消灭剥削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消灭剥削意味着在生产关系领域要基本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建立公有制。因此,在毛泽东规划的未来中国的蓝图中,当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就是要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他当时明确指出,苏联“已经建设起来了一个伟大的光辉灿烂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32)。显然,在当时的毛泽东看来,苏联那样的就是社会主义。当然,1956年,当中国基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本意所要求的状态。有鉴于此,毛泽东也比较灵活地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这一思想。1956年底,他在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谈话时说:“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上海的地下工厂“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合法化,可以雇工。”他批评合作企业说:“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提出“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指国营和集体的工厂——作者注)的作对”,“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可以开私营大厂,定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33)显然,在这时,毛泽东主张在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个剥削制度的基础上,在社会需要的情况下,在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可以搞一点资本主义。
其次,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还在中国进入社会主义之前,毛泽东就说: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成为富强的国家,“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34)。加入共同富裕群体的包括工人和农民这两个最主要的阶级,以及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还包括经过改造以后转变成为劳动人民一部分的原来的剥削者。毛泽东明确地说:地主阶级经过改造以后,就变成了农民,他们“以后要同大家一起共同富裕起来。将来农民的生活要超过现在的富农。资本家如果将来饿肚子,这个制度就不好。如果大家生活不提高,革命就没有必要”(35)。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发展工农业的生产创造了条件,因此,毛泽东认为,现在我们实行社会主义“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36)。毛泽东特别注重分配公平。他主张按劳分配,不搞平均主义,但也不能过分悬殊。1959年,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严厉谴责“一平二调”就是剥夺他人劳动成果,是否认人们的收入应有所差别的平均主义。他指出: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而这是我们所不许可的。在1961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的南三区会议上,他再次强调,要解决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问题。当然,毛泽东也历来不主张分配上过分悬殊。他说:“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37)
毛泽东认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是生产力的发展,其前提是消灭剥削和剥削制度。因为,保证增长的物质财富为全体财富的创造者共同所有,除了按劳分配以外,最主要的制度保证就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就意味着要消灭剥削和剥削制度。这正是毛泽东注重发展生产力,并同样注重消灭剥削和剥削制度的主要原因。
再次,在经济体制问题上,毛泽东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曾经认为自由市场的存在是必要的。1956年,毛泽东说:“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38)在这里,毛泽东显然在观念上是把市场和计划对立起来的,这当然是不恰当的。但他认同自由市场同计划市场同时存在,则是明确的。同时,根据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我国一五计划建设的经验,毛泽东从1956年起,就关注经济体制问题。这年4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提出要研究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问题,提出企业、地方要有自主权。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对这些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1956年9月,陈云在党的八大上提出了与苏联模式有所不同的“三个主体和三个补充”的观点,即在工商业生产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为补充;在生产的计划性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作为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这个观点是在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启发下提出来的,与毛泽东突破苏联模式,走自己的路的思想是一致的。
总之,在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方面,毛泽东追求的是:在基本制度方面以苏联为榜样,但又有自己的特色。即:经济结构方面基本由公有制构成,消灭剥削,但可以搞一点资本主义的;社会财富分配方面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经济体制方面是高度集中的但又具有某种灵活性的计划管理模式。
(三)
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毛泽东最富创造性的思想莫过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尤其是著名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如何看待社会主义社会?当时有很多人把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新事物看成是完美无缺的。毛泽东不赞成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他说:“有人以为一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就十分美好,没有什么坏的东西了,这其实是一种迷信”(39),“我们不要迷信,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都是好的。事物都有两面:有好的一面,有坏的一面。在我们的社会里,一定有好的东西,也有坏的东西,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先进的,也有落后的。……世界是美丽的,但也不是美丽的,世界上有斗争、有矛盾。希望一切都是好的,这是我们的主观,而现实是客观”(40)。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和系统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人民内部矛盾及其正确处理,是当时毛泽东关注的重点。毛泽东比较系统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中存在的两类矛盾——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强调这两类矛盾不能混淆。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国内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似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这就是说,今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是毛泽东在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最大的理论贡献。它不但在过去,而且在今天,乃至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都是最基本的观察社会主义社会的指导理论。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的基础上,毛泽东初步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的政治既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是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1957年7月,在青岛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期间,毛泽东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基本目标——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化工业和现代化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毛泽东提出的这一目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出了方向。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在文化方面表现为既有香花也有毒草。毛泽东批评了苏联在这个问题上的形而上学观点,表示“我们公开承认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香花和毒草的斗争”。他指出:“在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当然不能让毒草到处泛滥。无论在党内,还是在思想界、文艺界,主要的和占统治地位的,必须力争是香花,是马克思主义。毒草,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只能处在被统治的地位。”(41)因此,他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的基本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并强调这样做有益无害。毛泽东还身先士卒,模范地执行这一方针。一位苏联学者在中国讲学期间,对毛泽东的著作——《新民主主义论》中关于孙中山世界观的论点提出了不同看法。有人认为这有损毛泽东的威信,主张把这位学者的观点反映给苏联共产党。毛泽东则表示:“我认为这种自由谈论,不应当去禁止。这是对学术思想的不同意见,什么人都可以谈论,无所谓损害威信”,“如果国内对此类学术问题和任何领导人有不同意见,也不应加以禁止。如果企图禁止,那是完全错误的”(42)。毛泽东对于压制在学术问题上的不同意见的行为,多次提出过严厉的批评。
显然,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方面,毛泽东认为应该是:在政治上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文化和社会意识形态方面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文化。
(四)
如前所述,毛泽东在革命时期即开始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当时的参照对象是苏联(苏联在1936年宣布建立起了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那时,毛泽东曾经认为所谓社会主义,就是苏联那样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对苏联的社会主义有了进一步了解,开始认识到苏联的一切并非都适合中国,因而提出中国要建设符合自己情况的社会主义。这是他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主要动因。毛泽东曾在上述对社会主义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多方面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伟大”的含义是:一方面,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方面,达到甚至超过当时的先进国家;另一方面就是在基本制度方面以苏联为榜样,但又有自己的若干特色。这就是毛泽东对中国式或者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追求。
还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毛泽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追求,还包括着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渴望。在这方面,毛泽东也有很多很宝贵的思想,也有一些思想由于太过于理想化而不符合实际。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不赘述。
从上述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和观点来看,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毛泽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虽然并未从本质的角度来考察,但不可否认的是,就认识的领域而言是比较全面的。并且,就已有的认识而言,虽然未完全深入到本质的全部,但也抓住了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一些重要方面。尤其是他关于搞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就是要解放生产力,生产关系改变了,就要提高生产力的思想;没有工业化,社会主义就还没有建成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等等,都抓住了社会主义带本质性的一些问题。所有这些对于后来人们尤其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深入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从整体上揭示社会主义本质,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成为邓小平探索社会主义本质的直接理论源头。
当然,这种探索的基本前提如毛泽东所说:“基本原则,各个国家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小的原则和基本原则的表现形式方面是有不同的。”(43)显然,这意味着毛泽东在重新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时,潜心探索的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中国具体情况下的具体表现形式。前述就是毛泽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重新思考的主要结果。虽然毛泽东在这方面的探索,如同他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一样,也表现出颇多的创造性。但由于毛泽东和那时的人们普遍把某些不属于基本原则的东西误认为基本原则,因而存在着教条化的倾向。同时,还由于对实际情况缺乏一以贯之的深入了解,因而也还存在着若干不符合实际的情况。这导致20世纪50年代末期及其以后,毛泽东在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逐渐偏离了原来的正确轨道,形成了一些带有主观色彩的观点。如在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经营形式问题上,追求公有制的大、公、纯;在按劳分配方面逐步趋向平均主义;在经济体制和运行模式方面,赞赏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意识形态领域中,强调阶级斗争的中心地位等。可见,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毛泽东虽然在主观上仍然要求突破以苏联为样板的目标模式,但客观上却还是较多地搬用了它。邓小平曾经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44)这是很客观的。
应该明确的是,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毛泽东虽然放弃了许多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思想和观点,但也有许多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思想或观点毛泽东仍然在坚持。从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观点走向错误的观点,是一个复杂的思想嬗变过程,既有内因,也有外因。由于篇幅限制,这里不可能展开分析。笔者只简要指出一点:社会主义本质是一个逐步发展、逐步展开的过程,人们对它的认识也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其中,人们主观上认识问题的方法和经验的积累至关重要。经验的积累则需要一个过程。而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又是要透过社会主义的现象才能抓住的。这当然要求有大量的长时间的多方面的经验积累。就毛泽东当时的认识和经验积累而言,虽然比较前人已经更多,也有了可资比较的方面或对象,但就中国社会主义发展要走的道路而言,仍然是很少的,可以说,是没有可资借鉴的。因此,对于毛泽东而言,从整体上揭示社会主义本质还有一段距离,历史把这个任务留给了邓小平。
(熊启珍,原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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