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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思奇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独特影响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众哲学》一书,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群众化的代表作和成功范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第一本启蒙式的著作。作为作者长期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心得的结晶,《大众哲学》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阐发方面,也有诸多的深刻独到之处。

第二节 艾思奇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独特影响

在20世纪30年代,除了李达这样早有名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外,还涌现了一批年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这些年轻的哲学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和捍卫马克思主义哲学,成长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中的骨干力量。在这支队伍中,艾思奇就是一位出众的代表,他撰写的《大众哲学》,“通俗而又有价值”,使哲学走出了神圣殿堂,曾经为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所喜爱,起过火炬照亮道路的作用。

一、《大众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大众哲学》一书,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群众化的代表作和成功范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第一本启蒙式的著作。

第一,在内容上,《大众哲学》以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感受作为新哲学宣传的基础和支点,使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置身于其中的社会事例来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二,在形式上,《大众哲学》用人民群众的通俗语言去解释新哲学的概念和原理,使人民群众通过自己所熟悉的典故、格言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性是《大众哲学》的最根本特色,但它通俗的同时并不失其深刻。作为作者长期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心得的结晶,《大众哲学》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阐发方面,也有诸多的深刻独到之处。

首先,在本体论方面,艾思奇指出:哲学就是人们对于世界的根本认识和根本态度。与其他具体科学相比哲学乃是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最一般规律的科学。他说:“所谓根本认识的根本态度,就是最能够普遍地应用于一般事物的认识和态度。”“科学的研究,是各部门分门别类地实行的,所以每种科学的认识,也各有一定的范围。至于包含一切范围的普遍认识,仍是哲学的任务。科学认识各种有限的范围的事物法则,而哲学则研究最普遍最一般的法则。”(28)

在艾思奇看来,世界上的事物尽管千差万别。但归结起来只有“主观的事物”和“客观的事物”两大类。人们的思想、感觉、意志、情感等属于我们自己的是主观的事物,属于外界的是客观的事物。哲学家们根据他们对这两大类事物关系的看法而分为两个阵营。主张客观世界是在主观之外存在着,客观事物依据自己固有的规律运动,人们只能利用客观规律而不能随着意愿改变事物规律的哲学家,是唯物论的哲学家,其世界观属于唯物论的世界观。相反,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把客观事物当做主观的幻觉,仿佛一切都是由神化了的主观心意创造出来的哲学,是唯心论的哲学家。其世界观属于观念论的世界观。艾思奇指出,有史以来的一切哲学,或者是观念论的,或者是唯物论的,没有超之于二者之上的第三种哲学。“全世界上找不到第三类的哲学,即使有,也只是把两类拉连一下,弄得一半是观念论,一半是唯物论,也并不是纯粹的第三种东西。”(29)

艾思奇指出,在一类哲学中,也有各种不同具体类型哲学的区别,如在唯物论哲学中,就有机械唯物论和新唯物论两种性质不同的哲学。这两种哲学虽然都承认客观世界在人主观之外独立存在而同属一个阵营,但机械论认为物质的运动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认为事物变化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它主张一切物质的变化运动,都是机械的变化和运动,所谓机械的运动,简单地说来,就是单单位置上和数量上的变化,而不是性质上的变化。”(30)它主张“物质是死的,僵固的,若没有另外的力量推动它,它决不会自己运动变化”。(31)艾思奇指出,这种机械的唯物论,因其不能找到自己运动的原因,最后不得不求助于物质以外的力量,而物质以外的力量只能是心灵或精神,这样一来,就把精神视为世界万物的推动力而滚入了观念论。因此,机械唯物论不是彻底的、真正的唯物论。

艾思奇指出,与机械唯物论不同,新唯物论,即辩证唯物论不仅承认事物的数量变化,而且承认事物性质的变化,同时,他主张物质与运动是不可分离的。“这种唯物论不但承认物质的数量和位置的变动,同时更看重性质的变化,不但看重性质的变化,并且认为性质能够发展,能够进化。因为性质的发展和进化,所以物质又能够从低级的简单状态变化成为高级的状态。”(32)这一新的唯物论也认为,客观的东西就只有物质,不是死的物质,物质本身会自己运动,用不着其他的力量来推它,宇宙间一切千变万化的现象,都是物质自己运动的过程。(33)

艾思奇的上述观点,不仅指出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根本分歧所在,而且划清了两种唯物论的界限,指出了机械唯物论的根本缺陷在于它的形而上学观念,在于它不能辩证地认识事物内部的矛盾。这一思想在表述上是通俗的,但在内容上却是深刻的。

其次,在辩证法方面,艾思奇深刻地阐述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引起事物变化的思想,指出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绝对的,对立统一是说明世界上一切变化的根本法则。

在艾思奇看来,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绝对的,事物就是矛盾的统一体。他说:“任何一种事物,都是一个统一体,它不但在内部统一着有差别的部分,而且,还统一着各种矛盾。”(34)

艾思奇指出,正是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矛盾的统一,就是事物变化的内部的动力。如果没有矛盾,世界就可以永远不变地维持着现状。永远而没有运动”。(35)关于事物内部的矛盾如何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艾思奇深入到矛盾的内部进行了深刻分析。在他看来,所谓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即指任何事物内部都潜伏着否定事物本身的因素或倾向。事物要维持本身,就不能不压抑这种倾向。当事物对其内部的否定倾向已不能再压制时,它便被否定、被消灭。“这样,内部的矛盾,使一切事物的内部自己冲突,使它本身不能固定。”(36)从而导致事物的变化运动。

艾思奇不仅提出事物的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根源,而且对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关系进行了探索,提出了矛盾是永恒的、绝对的,统一的是暂时的、相对的思想。他指出,一件事物内部所统一着的不只是差异,并且统一着矛盾,因此它的内部就不断地有冲突,因此,这种统一就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只有矛盾才是永久存在的、绝对的东西……所以,任何事物都常常会被否定、被消灭,而转变成为自己相反的东西。(37)

此外,艾思奇还对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必然与偶然等等辩证法诸范畴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人类的思想变动和发展,以及思想所反映的世界上一切的变动和发展,都只有这条法则才能给予最根本的说明。我们要认识一切事物的运动,也只得从他们的内部的矛盾认识起”。(38)

最后,在认识论方面,艾思奇比较全面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哲学的各个基本问题,对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真理是相对与绝对的统一以及人类认识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等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作了深刻的阐发。

艾思奇指出,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变革的实践”或“批判的实践”,是人们认识的来源,同时也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在实践中,我们一方面依着理论去改变事物,是我们的主观和客观的事物在对立、在斗争,一方面在这斗争中可以矫正主观中的错误,使它同客观的事物一致。这样,实践是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的统一’,只有它能使理论更接近客观的真理,我们要把实践看得比理论更重要、更高级,就是为着这原因。”(39)

需要了解的是,艾思奇深刻而正确地提出了关于人类认识总规律的思想。在他看来,人们的认识是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过程。具体说,认识并不是一经实践证明就完结了。人们在实践中,一方面矫正了以往认识的错误,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错误,又开始了新的认识过程。“因此,从感性到理性,从理性到实践,又由实践得到新的感性,走向新的理性,这种过程,是无穷地连续下去,循环下去,但循环一次,我们的认识也就越丰富,所以这种循环,是螺旋式的循环,而不是圆圈式的循环,它永远在发展、进步,决不会停滞在原来的圈子里。”(40)这一思想,后经毛泽东进一步概括,形成了关于人类认识总规律的原理。

《大众哲学》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运动史上第一本介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通俗读物,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巨大影响和难以估量的社会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30年代及其以后,艾思奇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批判当代中国的哲学思潮,研究辛亥革命以来的中国哲学史,以及传播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就。如他当时参加了所谓“唯物辩证法论战”,这既是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方法,又是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如他于1933年撰写了《二十二年来之中国哲学思潮》长文,运用唯物史观对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哲学思想斗争进行了“横的解剖”和“纵的展望”。所谓“横的解剖”,就是用阶级分析方法来分析同一时代出现的各种哲学思潮。艾思奇认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有各种各样的哲学思潮,有“种种输入底资本主义型之哲学”;有“封建底哲学传统之不断的复归”,(41)到1927年以后,“辩证法唯物论的洪流席卷了全国”。(42)所谓“纵的展望”就是用历史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各种哲学思潮的前后相继,并“交二十二年中国哲学与欧洲哲学史随时作一个对比的说明”。(43)他的这种在唯物史观基础上“横”“纵”结合,中西对比的方法论,基本原则是正确的。

艾思奇之所以这样重视分析批判当代中国的哲学思潮,之所以这样重视研究中国哲学史,是因为他认为这是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必须要做的工作。他认为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不仅需要研究“中国的历史,中国今天的环境,以及中国革命的经验”,而且要充分研究“中国人的思想意识,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各种哲学派别”。(44)他还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和实际应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于中国的固有哲学的研究是对于中国自己的过去哲学史上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因素的发扬,以及对于中国形而上学和唯心论思想的批判”。(45)艾思奇上面关于如何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的意见,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即使在今天仍可供参考。

总之,30年代艾思奇的哲学研究活动,对辩证唯物论在中国广泛传播,对在革命者和进步青年中掀起学习辩证唯物论运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大众化,实际运用,以及走向中国化,有巨大的影响和重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毛泽东同志对艾思奇的哲学格外关注,从《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即可看出,他曾做过对艾思奇《哲学与生活》一书的摘录,对《哲学选辑》以及《思想方法论》做了批注。毛泽东对艾思奇同志的评价极高,他在给艾思奇的信中曾这样写道:“你的《哲学与生活》是你的著作中更深刻的书,我读了得益得多。”因此,艾思奇的哲学思想对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有着直接影响。

二、艾思奇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道路上的理论误区

艾思奇作为我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从青年时代起,他就投身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终生不辍。他十分刻意把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和群众化,新中国成立以前,他是党的理论战线上的一员骁将,同国内形形色色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进行了坚决地斗争;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大力宣传毛泽东哲学思想,系统地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原理,艾思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显著贡献。然而,不可讳言的是,在他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论著中,关于形式逻辑的基本观点却是错误的,并且自己长期没有察觉而得以纠正。显然这只是他整个理论工作中的一个瑕疵,但他的观点却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曾经对形式逻辑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带来过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由于形式逻辑常简称为逻辑,这里所谓的逻辑观,指关于形式逻辑的性质、对象和作用等方面的观点。下面就主要从这些方面来分析艾思奇的认识偏差。

形式逻辑是一门什么样的科学呢?即它的性质、对象、作用等都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从逻辑学产生之日起,从古代到现代,并没有一个简单明了、众口一致的说法。用当代国际比较通用的定义来讲,狭义的形式逻辑就是演绎逻辑,即主要研究演绎推理形式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推理的标准;广义的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在历史上,它被视为人们进行认识活动的工具性的学科,所以“逻辑之父”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专著的名称是“工具论”,后来开创归纳逻辑的英国哲学家培根也把他的逻辑著作命名为“新工具”,其后还有人写过“新新工具”的书。从另一个角度,有人把形式逻辑与数学、语法学并称为三大形式科学。形式逻辑已经问世两千多年了,从其创立之日起,直到20世纪30年代数理逻辑成熟完备,它都与哲学有不解之缘,可以说它是在哲学的怀抱中成长起来的,历史上曾长期是哲学的一部分,就是现代,在宽泛意义上的哲学,也把逻辑学与诸如美学、伦理学等包容在其中。不少逻辑学家又是哲学家,哲学观点与逻辑学说是难分难解的,有的甚至是浑为一体的。这可以说是到了现代人们仍然对形式逻辑基本性质误解的一个历史原因。而它的近期原因则在近代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康德和黑格尔身上。康德是大学的逻辑教授,多次讲授形式逻辑,而他又提出了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先验逻辑”,其根本的不同之处是,他要研究逻辑形式的认识内容,但他并不反对形式逻辑,还是认为形式逻辑是一切正确思维和认识都必须遵守的一门严谨的科学。其后黑格尔又提出了思辨逻辑,人们又常称它为辩证逻辑。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康德的先验逻辑的继续和发展。辩证逻辑与先验逻辑的共同之处都是从认识论角度来阐明思维形式的性质,它们并不限于研究思维形式本身的正确性,而着重于研究思想形式的真理性。两者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对形式逻辑的态度,与康德截然相反,黑格尔则认为,形式逻辑是孤立、片面和静止地看问题的方法,是和辩证法对立的东西,是形式脱离内容的、形而上学的逻辑。黑格尔对形式逻辑持否定和轻蔑的态度,由于他当时在哲学界的地位和思想影响,后来就形成了一股全盘否定形式逻辑风气。由此可见,是黑格尔第一个指责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的,并把它与辩证法对立起来,而他构建的辩证逻辑是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三者统一的理论体系。黑格尔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就是《逻辑学》,它充分表达了上述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是黑格尔彻底地把逻辑溶解到哲学之中,使之失去了独立的地位,在他看来,逻辑甚至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必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特别是恩格斯和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统一的思想都作了唯物主义的批判改造,从而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正如列宁所讲的那样,超出真理的条件和范围,哪怕是向同一方向再迈出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这正是20世纪20年代开始,在我国一些学者发动了一场所谓辩证法对形式逻辑“批判”运动的发轫与失足之处,其中就包括艾思奇。

这次所谓的“批判”,是20世纪初我国引入西方逻辑后,传统逻辑在我国逐步进入普及阶段发生的。它的主要错误之一就是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把形式逻辑作为辩证法的对立物加以否定,这完全是由于对形式逻辑基本性质的误解而引发的,其思想根源就在于形式逻辑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的时间还比较短,一些中国学者还没有完全消化和把握它们的根本不同的科学性质,一方面把形式逻辑当作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另一方面又把辩证法当作逻辑学,根本混淆了两门学科的性质,是一场堂吉双德式的向风车开战的错误批判。

作为我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艾思奇,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教育和研究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理论贡献。但在他的一些论著中,关于形式逻辑的基本观点都是错误的,并且长期没有察觉而纠正。艾思奇曾直截了当在他所写的《思想方法论》一书中写道:“形式论理学(即形式逻辑,引者注)和形而上学的方法是分不开的。有了形而上学的方法才会有形式论理学,有了形式论理学,形而上学的方法才具有了确定的形式”,(46)他接着说:“两者是互相帮助狼狈为奸的,要想克服形式论理学,就得要同时也克服形而上学。”(47)通过对同一律的分析,他认为,形式论理学实际上否认了事物的矛盾、变化和发展,承认形式论理学就等于承认世界是永远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艾思奇的这本书写于1936年,他的认识与苏联理论界30年代初对德波林学派的批判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苏联对德波林哲学思想的批判,殃及形式逻辑,他们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主张全盘否定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被宣布为是反动的,并且在学校教育中取消了这门课程。在这次批判中,德波林的主要“罪状”之一就是忽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的列宁主义阶段,苏联学者特别强调要坚持列宁关于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统一的思想。列宁的确说过:“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48)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是一致的,不必要用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在这里列宁的表述很清楚,他所说的逻辑就是辩证逻辑,也就是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他所指的并不是形式逻辑,当然必须承认,列宁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同黑格尔的看法有着直接的继承关系。当时,在重视列宁哲学的旗号下,苏联的一些学者矫枉过正,株连无辜,批判德波林的同时,也把形式逻辑全盘否定了。根据文献记载,艾思奇是30年代以后开始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宣传与研究工作的,苏联的这次批判对他的思想有着直接的影响。

不过,应当指出这一误解,历史上在语义方面也有其原因。“逻辑”一词源于古希腊语“Logos”(逻各斯),是一个多义词,原义为思想、概念、理性、言词、规律性等。从词源上看,德语、法语、英语、俄语等的“逻辑”一词都源于它,而现代汉语中的“逻辑”一词则是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的。因此,从古代到现代,逻辑都是有多重含义的。它可以表示客观事物和思维发展的规律,也常作为形式逻辑的简称。当时苏联理论界的一些学者的失误之处,就在于他们认为,辩证法就是逻辑学,逻辑学只能是哲学辩证法,从而根本否认形式逻辑的一门独立科学存在的权利或地位,进而又错上加错,硬把形式逻辑误解为一种在哲学上与辩证法相对立的世界观——形而上学。在这里,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理论上混淆了两个不同的“逻辑”概念,从而把哲学与形式逻辑两门完全性质不同的科学混为一谈。我国当时的理论界,不管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形式逻辑,由于都是20世纪以后才传入中国的,接受和消化的时间不长,理论上的准备是很不充分的,基本上还没有具备理论思辨研讨的基础,让大家牵着鼻子走,应该说也是事出有因的,并不是什么咄咄怪事。

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是一部影响更大的著作。这本书1936年出版,新中国成立前共出版过32版,以通俗的语言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真正起到了哲学启蒙作用。然而艾思奇在这本书中专门写了批判形式逻辑的一节,标题是“青年就是青年”,下面的副题为“——形式论理学和辩证法”。艾思奇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把它视为与辩证法对立的方法论,进一步从批判形式逻辑的三条基本规律(即同一矛盾律和排中律)入手,彻底否定形式逻辑。他写道:“以前我们曾讲的形式论理学,就和动的逻辑(即辩证法,引者注)相反……形式论理学也有三条定律和矛盾统一律是针锋相对(49)……”他说的“矛盾统一律”即“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他逐一批驳了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接着写道,“严守这些定律的结果……世界上一切东西都各自独立起来,相互间一点关系也没有。一切东西都是固定的,永远不变的……是的就永远是,不是的就永远不是,决不会同时是而同时又包含着不是。这种思想,就是我们常常说到的形而上学的思想。再重复一遍说,所谓形而上学,就是从形式论理学产生的……不消说,在前面我们早已宣布了形式论理学的死刑了……”(50)在众多口诛笔伐形式逻辑的人们中间,艾思奇的措词可能更为激烈一些。

发生在我国的那场“批判”,还有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在把形式逻辑打成形而上学的基础上,认为形式逻辑是静的逻辑,而辩证法是动的逻辑,它才是新的高级的并且是独一无二的逻辑学。艾思奇就是积极主张这一观点的。他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是低级的思想方法,“我们现在既已有了高级的动的逻辑,就用不着形式论理学了。形式论理学到现在被动的逻辑扬弃了、否定了。如果现在还有人要把形式论理学和动的逻辑同时看待,那是开倒车……”(51)他进一步发挥道:“形式论理学只是一种比较低级的思想科学,它只反映了我们的思想活动的一部分思想规律……而不能反映完全的思想规律,只有辩证法的论理学才能完全反映我们的思想活动规律……不能让形式论理学有独立支配的地盘,而只要把它有用的东西吸收和溶化在辩证法论理学中,使它成为高级的思想方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要用辩证的理论学来‘否定’了它。”(52)在上面所引的这些话里,我们可以发现,艾思奇的错误的出发点,就在于他把形式逻辑当成了“思想方法”,从根本上搞错了形式逻辑的基本性质,把形式逻辑看做是低级的静的逻辑,而辩证法则是高级的动的逻辑,这种观点源自苏联,但从30年代的批判到50年代的大讨论,我国这种“高低说”一直占据着主流派的地位,其消极影响历久不衰,对我国的逻辑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效应。

20世纪30年代,对毛泽东在哲学上影响最大的中国学者,恐怕要算是李达和艾思奇,而后者的影响可能更多、更直接。因为李达在国统区,虽与毛泽东相识已久,但他这时早已脱党,并且与毛泽东多年不通音信。而艾思奇自1937年后直至解放一直在延安工作,他的《哲学与生活》也被毛泽东誉为“真正是通俗而又有价值的”书,并且说,“我读了得益很多”。为了在抗日军政大学等校讲哲学,1937年毛泽东发表了《实践论》与《矛盾论》,根据《毛泽东哲学批注集》反映的情况,毛泽东撰稿时的主要参考书,就是两本苏联哲学教科书的译本和艾思奇的《大众哲学》。因此毛泽东的观点自然受到苏联和艾思奇的直接影响,他在讲稿中专门写了一节“形式论理的同一律和辩证的矛盾律”,与艾思奇的说法如出一辙,同样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全盘否定。

20世纪40年代中期,苏联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认识到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危害性,从1946年起,在大学和中学恢复了形式逻辑课程。1950年斯大林发表了《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与斯大林所批判的马尔语言学说相类似,苏联理论界开始批判30年代以来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错误,但仍然留下了尾巴,还是认为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是高级与低级的关系,并且重蹈覆辙,又全盘否定现代形式逻辑,把数理逻辑扣上唯心主义、形式主义和伪科学的帽子。但是毛泽东此时却彻底纠正了以往的错误,基本上把握了形式逻辑的科学实质。他在正式发表《矛盾论》时把原来“批判”形式逻辑的一节删得一字不剩,他认为,形式逻辑本来就是“形式”的,不管内容,它与辩证法是两门不同的学科,没有高低之分。他还鼓励金岳霖要搞数理逻辑,摆脱了苏联不正确观点的束缚。然而,作为理论家的艾思奇此时的认识如何呢?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委派艾思奇“三进清华园”,帮助师生学习马列主义。艾思奇在一次大会上仍然说,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数理逻辑是数学游戏。当时著名逻辑学家金岳霖主持会议,他在会议结束时说,艾思奇同志的讲话很好,好就好在他的话符合逻辑。金岳霖与艾思奇关于形式逻辑机智的争论,使当时在场的人们记忆深刻,在逻辑学界因而广为流传。(53)由此可见,艾思奇此时仍固执旧见,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修正错误。当然,应当考虑到那时国内理论水平和氛围以及苏联观点的影响等种种限制,是不能苛求他的。

以上关于艾思奇同志逻辑观的评析,并非是鸡蛋里挑骨头,平心而论,完全应该从我国当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设身处地地予以分析,考虑到其时国内理论水平和氛围的种种限制,是不能苛求他的。翻旧账的目的,是他所代表的观点,曾经长期以来成为我国逻辑学发展道路上的一个思想障碍,产生过不良的结果。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产生了不良后果,通过对艾思奇的观点的分析,记取历史教训,为在新的世纪使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健康发展是大为有益的。

【注释】

(1)《李达文集》,2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李达文集》,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李达文集》,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4)《李达文集》,1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5)《李达文集》,2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6)《李达文集》,1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7)《李达文集》,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8)《李达文集》,1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9)《李达文集》,2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0)《李达文集》,2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1)《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2)《李达文集》,2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3)《李达文集》,3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4)《李达文集》,2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5)《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6)《李达文集》,2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7)《李达文集》,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8)《李达文集》,3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9)《李达文集》,3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0)《李达文集》,3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1)《李达文集》,3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2)《李达文集》,3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3)《李达文集》,3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4)瞿秋白:《现代社会学》,203页,上海,昆仑书店,1928。

(25)《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6)侯外庐:《韧的追求》,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

(27)《李达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8)《艾思奇文集》1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29)《艾思奇文集》,1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0)《艾思奇文集》,1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1)《艾思奇文集》,1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2)《艾思奇文集》,1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3)《艾思奇文集》,3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4)《艾思奇文集》,3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5)《艾思奇文集》,3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6)《艾思奇文集》,3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7)《艾思奇文集》,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8)《艾思奇文集》,1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39)《艾思奇文集》,3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0)《艾思奇文集》,2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1)《艾思奇文集》,5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2)《艾思奇文集》,5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3)《艾思奇文集》,5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4)《艾思奇文集》,1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5)《艾思奇文集》,2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6)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432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

(47)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433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

(48)列宁:《哲学笔记》,89~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49)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39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

(50)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40~241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

(51)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41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

(52)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41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

(53)羊涤生、刘鄂培:《金岳霖学术思想研究》,338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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