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 实践哲学视野中的历史哲学
在欧洲,历史哲学是18世纪启蒙运动的产物。当然,这并不是说在此前欧洲哲学的漫长发展历程中缺乏对社会历史问题的思考和探究。恰恰相反,自哲学思维萌生之日起,社会历史问题就已经是哲学视野的须臾不离的对象,只不过,在古代哲人那里,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与对自然、人生、道德、政治等诸多问题的思索水乳交融,包罗在“哲学”这个总目之下,并没有独立的学科形态;而且,由于古代哲学对万物“始基”、宇宙“本原”的追究,始终包含着探询事物的“终极本质”、“终极依据”和“终极价值”的倾向,包含着对最高普遍性的追求,因而那些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和人类命运的古代哲人对社会问题、道德问题、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的探究必然地带有十分浓厚的历史哲学味道。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主义可以说为欧洲文化,当然也为欧洲人的历史观念预设了理性主义基点,苏格拉底的“目的论”和至善论的进步主义宇宙观、柏拉图以理念论为核心的国家学说和伦理学说、亚里士多德对政治发展问题和道德进步问题的现实分析和形上思考,等等,都为后人对社会历史问题的追索留下了丰厚的思想资源,特别是在他们的理论探究中所提出的种种问题为后人的开创性的研究提供了思路和目标,从而推动了历史哲学的产生。
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哲学”这个概念最初从学者的论坛中浮现出来的时候,它首先是与“自然哲学”这个概念相对应的。欧洲近代的自然哲学可以说是欧洲近代自然科学的前身,其基本特征就是从经验事实出发,通过观察、实验和推论,从特殊的、个别的感性经验中概括和推导出有关自然物的属性、本质和普遍规律的知识,进而依据这些知识建立起观察、描述自然界及其运动变化过程的公理体系。它确信,纷繁复杂、千变万化的自然界并非是自然物杂乱无章的聚集体,而是有着内在秩序、法则或规律的整体,而人类理智则是完全能够达到对这些内在秩序或规律的认识,并使之在技术实践中发挥前所未有创造性功能。牛顿力学体系最初就是作为这样一种公理体系,作为一种自然哲学而出现的。自然哲学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欧洲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并通过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工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近代自然哲学或自然科学的巨大成功,启发了近代一批哲学家、史学家对社会历史问题的思考:能否像自然科学家在自然过程中发现规律一样,在人类的社会历史过程中发现其内在的规则或规律?历史哲学的最初形态就是带着这种科学主义的要求而形成的。尽管基于人性的社会历史过程与基于物性的自然过程有着很大的不同,但近代历史哲学家们依然普遍地确信,社会历史过程同样不是偶然事件的堆砌,而是有着内在的规则或规律,问题在于我们人类的理智如何去发现它们,而且他们相信,只要发现了历史过程的规律,人们就可以建立起观察、描述、推论乃至预见历史趋势的公理体系,从而使历史学彻底走出编年史的狭小境地,成为一种与自然科学相对应的历史科学。
正如自然哲学有其哲学本体论基础一样,历史哲学也有其本体论基础,甚至可以说,历史哲学就是哲学本体论在社会历史观领域中的建构,即一种关于社会的或历史的本体论。这种本体论是在文艺复兴运动的人本主义精神和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精神的润泽中形成的,因而又是一种历史理性。维柯、伏尔泰、赫尔德、孔多塞、康德、谢林、黑格尔都是欧洲近代历史哲学理论的奠基者和思想先驱。他们各自阐发的历史哲学观念尽管殊属不同,但都力图在历史观领域贯彻理性主义精神。在他们看来,有关历史过程的普遍性必然性真理只能在人类的理性精神中发现,这就使它们的历史哲学在其本体论上更倾向于思维本体论。特别是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他的那个无所不包的“绝对理念”体系,实际上就是把历史哲学界说为绝对理念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过程,或理念的现实化过程。相比之下,坚持自然本体论的经验论哲学,由于对自然采取了一种非历史的态度,它的理论原则却没有在历史哲学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也是许多经验论哲学家,特别是其中一些唯物主义经验论哲学家,由于他们很难把对自然过程的理解贯彻到对社会历史过程中,因而在历史观领域依然没有走出思维本体论的范畴。
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从根本上超越了就哲学的思维本体论和自然本体论,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也就是从人们的物质实践,从物质生产活动出发,阐释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揭示其中的客观规律,从而在社会历史观领域引起了“哥白尼式的革命”。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不是在纯粹哲学中完成的,而恰恰是在历史哲学中完成的,这就是他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这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并不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一个部分,而是它的全部。在这一点上,我非常赞同我国学者孙正聿提出的看法,即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就是它的“新世界观”。这种历史观的前提既不是“理念”、“客观精神”、纯粹的“我思”或某种超自然的实体,也不是单纯的自在的自然界,而是人的感性活动以及以这种感性活动为深刻基础的“感性世界”。因此,这种历史观把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理解为全部历史的现实基础,通过考察物质生产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社会交往形式,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并在这个基础上阐释人和自然的统一。这种历史观作为一种世界观无疑内在地包含着自然观,不过这种自然观所说的自然不是那种与人的感性活动无关的自在自然,而是作为人的历史活动之结果、体现着人类历史进步过程的自然,即“历史的自然”。这种历史观决不否认人类理性精神对于历史发展的先导作用和创造历史的精神价值,但认为只有在感性活动的基础上,也就是物质生产活动的基础上,理性精神的自我实现或理念的现实化才是可能的;这种历史观同时又是基于对社会历史过程的经验考察,即根据经验来解释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带有任何神秘的和思辨的色彩。但是这种经验考察不是着眼于人的单纯的感性经验,而是着眼于人的感性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只有在这个着眼点上,经验的考察才有可能像发现自然规律那样发现历史规律。总之,“只要描述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的活动。”
就揭示社会历史过程的基础、本质和规律而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确是一种科学理论。本书之所以将历史唯物主义表述为一种历史哲学,主要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单纯地描述事实并始终保持价值中立的科学,而同时是一种关于人的自由和解放的价值学说,它包含着对人性、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的完备理解和阐释,不仅指出历史发展的现实基础、客观机制和规律,并以此为基础阐释了人类自由或解放的可能性及其现实途径。因此,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历史哲学,它是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自由和必然、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在理论上的合理解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