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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价值观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实践活动中,价值观念引导实践主体确定自己的行为取向,在实践的结果中,价值观念赋予实践结果一定的意义。这个价值体系构成了社会系统的精神特质或文化属性的最基本的内容。其次,受价值观念的引导,人类实践活动本质上又是自由的。对生存与死亡的清醒的意识,使生存本身成为最基本的价值,使满足生存的生产活动成为有“意义”的活动。

四、文化价值观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人类实践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周围世界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人们不仅要认识或把握实践场域内客体间相互作用过程的客观规律,而且还要自觉地意识到自身的需求和目的,即确定这个客观过程能否和怎样满足自己的需要和目的。因此,人们在实践中必然会同周围世界形成一种价值关系。所谓“价值”,在最一般意义上,就是以人的感性活动为中心的,反映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范畴,是主体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目的而赋予客体的意义和被改造的客体对主体需要和目的的满足。这种价值关系反映在人们头脑中就形成了价值观念。在实践活动中,价值观念引导实践主体确定自己的行为取向,在实践的结果中,价值观念赋予实践结果一定的意义。社会文化的各种存在形态无不因包含着这种价值关系、包含着人们的价值取向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果说社会文化实质上是在实践的过程和结果中被社会化和客观化了的普遍精神,那么,一定社会群体或社会共同体所共享的价值观念就是社会文化的核心。

社会实践活动是多领域、多层次的,人们的需求和目的也是多方面的,因此,在一定认知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如存在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中的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着的物质生活需要为基准的各种物质生活的价值观念;使各种习俗、礼仪、法律、制度等规范文化具有“合理性”的各种伦理的和政治的价值观念;在人们的精神活动中,体现人们对至真、至善、至美的追求的各种精神生活的价值观念,等等。这些价值观念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综合成为复杂的社会文化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构成了社会系统的精神特质或文化属性的最基本的内容。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活动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周围世界的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扩大,人们的价值观念,乃至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也会发生历史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使社会系统的精神特质或文化属性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历史内容和表现形式。

然而,尽管社会文化价值观念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并且具有历史性,但由于社会的文化精神及其核心——文化价值观念根源于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因而在多层面的文化价值体系中必然存在着与人类实践活动的一般性或普遍性品格相吻合的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永恒的价值追求,这就是体现人的存在的自为性,追求人的活动的自主性和自由性的价值观念。

首先,受价值观念的引导,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总是按照自己的目的来改变客观世界,因而人们的实践活动本质上是自主的。当然,这种自主性并非是摆脱客观过程的规律而独立,人的目的只有在符合客观规律时才能实现,但人的活动是否有目的与人的目的能否实现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客观规律总是不断地修正、改变人们的目的,但不会取消人们的目的,也不会绕过人的目的去直接支配人的活动。人类实践活动无论成功与否都受自身目的的支配。正如马克思说的那样,人的实践活动的目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它的活动方式和方法的”。

其次,受价值观念的引导,人类实践活动本质上又是自由的。所谓自由,不是说人类实践活动可以免受客观规律、客观必然性的制约,而是说,一旦人们把握了客观规律和客观必然性,就可以利用它们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客观规律和客观必然性不再是一种迫使人们服从它的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作为手段和条件服从于人们的实践目的。因此,尽管自然规律没有也不会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失去它的客观必然性,但人们却可以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引起自然界本身的运动所不能发生的变化。

人的实践活动的这种自主性和自由性使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本身具有经济学的和人本学的双重意义。从经济学意义上说,物质生产活动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前提和条件,人们进行生产活动首先是为了满足自身生存的物质需求和社会生活对物质手段和条件的需求。只不过人不仅有需求,而且意识到自身的需求。这种被意识到的需求构成了生产的基本目的,使人的生产活动表现为追求目的的活动;并且由于生存对于人不像自然物的存在那样是一种自然必然性,而必然是以自我的需求的满足为前提的存在状态。对生存与死亡的清醒的意识,使生存本身成为最基本的价值,使满足生存的生产活动成为有“意义”的活动。被意识到的需求作为一种文化价值引导着人们的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驱动着人们不断从深度和广度上开发自然的潜力。从生产活动的人本学意义上说,生产活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又是一种自由自主的活动。同样,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其他的社会实践领域同样是人们自主自由活动的各种方式。也就是说,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本质上都是自主自由的活动,而作为实践活动结果的各种文化形态,是人的本质的体现和确证,文化的发展更集中地表现着人的自主性和自由性的扩大。一旦人们意识到这一点,在实践活动中就不仅会创造出具有实际效用的文化产品以满足自己的直接需要,而且还会超出这种有限的实际需要,去追求自己的自主性和自由性的全面发展,并为自己的本质、能力、智慧能够在自己创造的文化产品中得到显示和确证而获得极大的满足和喜悦。在这个意义上,人本身就成了最高的价值,成为社会文化创造活动的终极目的。任何一个实践的领域都可以说是人们追求自我完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的场所,任何一种有益的文化产品都具有实现这种终极目的的意义。这就不难理解千百年来,那些仁人志士为科学真理、为艺术、为社会公德、为政治民主、为物质财富的创造不惜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抛头洒血的壮举了。

当然,说人的活动本质上是自主的和自由的,并不是说人们总是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活动的这一本性,并总是自觉地把追求自主性、自由性的扩大作为自己活动的唯一目标。生产活动直接地表现为满足需求的活动,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始终是生产活动的内在动力,但在私有制产生以后,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直接地表现为对私有财产的追逐,而且正如我们在现代社会中所看到的那样,这种追逐造成了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对立和抗争,并且经常严重地扭曲人类活动的自由本质。然而,这种情况不能遮蔽或否定人类满足需求的活动根源于并体现着人的自主性和自由性这个一般性质。任何时代的人们都没有也不会把单纯地满足物质生活需求当做自己的终极目的,而是要追求高于物质生活的,能够真正体现自己的本质、能力和创造性的价值目标。对于这种价值目标,物质生活的满足只具有手段和条件的意义。当追求这种价值目标的活动遇到来自自然和社会的阻力时,人们就会感受到痛苦和烦恼,就会产生消除这些阻力的动机和努力。因此,人们自古以来就设想创造出一个能够使自己充分地驾驭自然力并使自己的潜能得到自由发挥和发展的社会状态。这种基本的价值取向引导着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每当人们的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都是这种基本价值的历史性的实现。社会本身的客观关系和客观规律内在于人的活动之中,社会主体的理性精神、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就必然会嵌入客观的因果联系中,使自然界的改造、社会关系的改变、社会历史的演进成为一种合目的的过程。实践活动的目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人们的活动方式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精神是社会进步的灵魂,体现着社会进步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如果说物质生活是凭借物质条件、运用物质力量而展开的现实过程,那么,内含于物质生活中的文化精神即文化价值观、人的智力和目的等则在现实发展的种种可能性中确定发展的方向,使人类的社会生活能够不断超越现实的局限,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跃迁。因此,离开了人的目的和价值选择,离开了产生于人们共同社会生活实践的“文化精神”,不从主体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及其历史发展,就不能理解社会进步的实质。

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必然是在一定的文化价值观引导下的有意义的活动,因而无论是人类实践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成果,还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等都可以被称为有别于“自然”的“文化”。正是由于这一点,人类社会的发展才最终脱离了生物进化的轨道,而走上了文化进化的路途。所谓“文化进化”主要是指在人们共同生活的漫长的演化过程中,人们之间最基本的交往活动及交往方式通过“主观化环节”而被形式化,也就是在人们的观念交往中,借助人们自身的语言意识而创造出一整套言语的或象征的语义符号系统,由此形成引导、约束人们社会行为和调节人们之间关系的各种社会规范,如习俗、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和制度。这样,人类不再需要像动物那样通过生理属性、体质特征的改变、偶然的基因突变和漫长的进化过程来适应自身的生存环境,而是通过各种文化规范的建立、调整、更新,也就是通过社会制度的改革或社会革命,来改变人们的生存方式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生存环境。这就使人类适应外部环境的能力远远高于任何其他生命物质。如我们所见到的那样,某些动物的群体生活固然有其令人感叹的精巧性、严密性,但作为自然进化的结果,它们的行为方式和群体生活方式千百万年甚至更长时间以来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它们完全是无意识地、自然地生活在这样一种方式中。而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特别是在最近的数千年以来,人的自然的体质形态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人类的生存方式却已经经历了数次沧桑之变,并且使自然界本身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从更为广阔的社会历史发展角度来看,一个民族或国家在其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为其社会成员所共享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总是社会文化的核心。一个发展目标的确立、一种规范体系的建构、一种发展模式或社会体制的形成,在深层结构上都是基于一种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赋予目标、规范体系和发展模式以“合理性”的意义。当然,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性、物质性来看,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特别是物质生产力的状况起着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然而社会的客观物质力量内在与社会主体的自觉活动中,它所决定的社会发展趋势只有转化为主体的价值取向才能实际地发挥作用。

关于文化价值观念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在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当代各种社会发展学说普遍关注的问题。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曾经流行“经济增长至上论”,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然而到了70年代,发展理论家们很快就发现,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内容的发展策略并没有取得成功。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成员普遍缺乏与现代化过程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念,因而一方面向往现代化所带来的物质进步,另一方面又对现代化过程所必须经历的结构变迁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智力支持和心理承受力,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现代化过程所引发的社会结构变迁。这个事实表明,社会体制所包含的组织体系、规范体系、目标体系和权力体系(政治体系)均需以一定的文化价值观为基底。追求经济增长易于成为一个民族国家所倾心的目标,而一旦要从根本上变革社会结构,确立新的发展模式,那么在需要变革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会遇到人们久已习惯了的传统价值观念的抗拒。鉴于上述事实,现代发展理论强调,现代化过程首先是一个文化过程,这一过程包括接受企业家的雄心、创业精神、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合理性和追求业绩的取向,并以此去改变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为现代化建设创造一种相宜的文化环境。美国发展经济学家吉利斯、帕金斯指出:“无论价值观念或社会结构会导致怎样的社会制度,是促进经济发展,还是阻碍经济发展,不言而喻,这种社会价值观念必然与经济增长有关。”[28]法国社会学家F.佩鲁在其《新发展观》一书中也说道:“更重要的是,各种文化价值在经济发展中起着根本性的作用,经济增长不过是手段而已。各种文化价值是抑制和加速增长的动机的基础,并且决定着增长作为一种目标的合理性。”[29]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7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47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12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7~168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8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4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页。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5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

[23]泰勒:《原始文化》第1卷,连树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24]奥格本:《社会变迁》,王晓毅、陈育国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25]岩崎允胤:《文化和人类活动的辩证法》,《哲学研究》1990年第2期。

[26]岩崎允胤:《文化和人类活动的辩证法》,《哲学研究》1990年第2期。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9页。

[28]吉利斯、帕金斯:《发展经济学》,李荣昌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0页。

[29]佩鲁:《新发展观》,张宁、丰子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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