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历史规律与人的自由活动

历史规律与人的自由活动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生产活动的人本学意义上说,生产活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又是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这种对于物质生产活动的人本学意义的理解贯穿于马克思毕生的理论研究中,并且不断得到深化。立足于物质生产活动的人本学意义,马克思揭示了历史过程中人的自由与必然的矛盾。

二、历史规律与人的自由活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人的感性活动即劳动理解为人的有意识的自由活动,由此从人作为类的存在物的意义上论证了人的自由本质。当然,肯定人在其本质上是自由的,并不意味着人的活动自始至终就是直接的、现实的自由活动。从人的类存在的意义上界定人的自由,依然是对人的自由本性的抽象把握。这种抽象把握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人及其活动在本性上不是自由的,而是像动物那样仅仅是一种消极的适应自然的本能活动,那么人在其类上不过是与其他生命物质并列的一个自然的类,其活动也不过是自然的活动,而断无可能成为一种以自由为目的的历史活动。然而,仅仅从类本质的意义上抽象地理解人的自由,又是远远不够的。人的自由体现在人的生命活动即感性活动中,因而必然要随着这种活动的发展而经历一个不断深化和扩展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自由的现实化过程。黑格尔曾从自由意志的理念出发,把人的自由的现实化理解为从自在的自由(抽象的自由意志)到自为的自由(道德意识)再到自在自为的自由(伦理生活)的发展过程,或者说从抽象的、可能的自由到具体的、现实的自由的发展过程。不过他归根到底是把自由的现实化归结为理念或思维的必然的发展。相反,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由是在人的感性活动中获得其全部丰富的规定性,只有在改造对象世界的劳动中人才能真实地证明自己的自由本质,“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8]也就是说,自由的现实化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不是自由理念的逻辑地自我展开的过程,而是人的感性活动特别是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本身的历史发展过程;并且由于这个过程有着自身的客观性、物质性和规律性,因而自由的现实化就是自由与必然的矛盾在历史中的展开。

理解人的自由在物质生产活动历史发展中的现实化过程,首先必须全面地把握物质生产活动的本性。在马克思的哲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中,物质生产活动都不仅具有经济学意义,而且还具有人本学意义。从经济学意义上说,物质生产活动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前提和条件,人们进行生产活动首先是为了满足自身生存的物质需要和社会生活对物质条件的需求。从生产活动的人本学意义上说,生产活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又是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因此,马克思反对那种仅仅从“有用性”的角度去理解物质生产活动的意义的观点,而是强调,“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心理学”。[9]物质生产活动的发展,特别是其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物质需求的满足,而且表现为是人的自主性和自由性的增强和扩大。这种对于物质生产活动的人本学意义的理解贯穿于马克思毕生的理论研究中,并且不断得到深化。如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深刻地指出:“诚然,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这些也是亚当·斯密料想不到的。”[10]

由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具有经济学和人本学的双重意义,因而马克思在论述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动及其历史规律的时候,并没有把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简单地归结为一种经济的和技术的过程,而是同时把这个矛盾运动理解为人的自主活动与这种自主活动的条件之间的矛盾运动,理解为人的自主性和自由性不断深化和扩大的过程。他指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11]“个人相互交往的条件,在上述这种矛盾产生以前,是与他们的个性相适合的条件,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它们是这样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独立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及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12]这正是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活动及其内在矛盾运动理论的人本学意义之所在。唯物史观正是通过对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内在矛盾的分析,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客观趋势,并把旷古以来人类对自身自主性和自由性的价值追求建立在对社会历史过程的科学把握的基础上,克服这种价值追求在以往理论中所具有的空想性质。否认人类物质生产活动所具有的人本学意义,只能导致那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理论。

立足于物质生产活动的人本学意义,马克思揭示了历史过程中人的自由与必然的矛盾。他说:“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种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13]人们之间的物质关系之所以构成了人的自由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首先是因为,作为人们共同活动产物的社会生产力是全部历史的基础,而在每一时代的物质生产活动中,生产力总和都是一种既得的物质力量,即前一代人传给后一代人的大量的生产力、资金和环境,这意味着,“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后来的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作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由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了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越益发展而越益成为人类的历史”。[14]

由于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也就不能自由地选择由生产力的状况所决定的人们之间的交往形式,不能自由地选择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形式,“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15]

人既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也不能自由地选择社会形式,这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受动性的一面,但这种受动性并不是绝对的。制约着人们的历史活动的那些客观条件,即“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也正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历史产物,是由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创造出来的,本身就体现着人的感性活动的能动性。因此,这些客观条件一方面预先规定了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并具有特殊性质,另一方面也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也就是说,新的一代是把前一代人历史活动的结果作为自身历史活动的条件,作为自身感性活动的起点,从而在更高的基点上进一步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改变,使生产力的发展呈现出“拾级而上”的过程。人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并不等于人不能能动地发展生产力,生产力原本就是人的自由活动及其结果,只不过在不同时代的人们之间表现为自由活动与其条件的关系,表现出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矛盾,但这个矛盾正是人的感性活动及其历史发展本身的矛盾,正是这个矛盾推动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同样,人不能自由地选择某一社会形式也不等于说人不能能动地改变某一社会形式。历史上的某一社会形式是适应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而形成的,同样的道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就必然会导致社会形式的变革,因为“人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已经获得的东西,然而这并不是说,他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在其中获得一定生产力的那种社会形式。恰恰相反。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16]总之,“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17]

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规律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就是人的自由活动的规律。它表明人的自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在人的感性活动的发展中不断深化和扩大的历史过程,并且社会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是人的自由的现实化的历史阶段。由于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因而当既定的社会交往形式在总体上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时候,个人之间进行交往的各种社会条件在一般性质上就是同他们的个性相适应的条件,“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它们是这样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独立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及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18]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之间社会交往所采取的形式就是人们的自主活动所必需的社会形式。当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个新的历史水平时,它就不可避免地同原有的社会交往形式发生矛盾。这时,既定的社会交往形式“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19]这样,“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20]

从马克思的上述理论中,我们完全可以清楚地看出,马克思的实践论的历史哲学作为一种辩证的历史决定论本质上就是关于人的自由的理论,更确切地说,就是关于人的自由的现实化的理论。人的有意识的自由活动即劳动作为人的生命活动表明人在本质上是自由的。这种自由本质决定了人们不会屈从外部自然的强制,更不会甘心忍受任何形式的社会奴役,而必然要挣脱来自自然和社会的枷锁而谋求自身的自由和解放。然而,马克思告诫说,这种自由和解放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思想过程,不可能仅仅通过思想革命和“词句批判”来实现,只有当人们的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为这种自由和解放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时,这种自由和解放才是可能的。“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个别条件,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么,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观念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2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