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的内涵和构成要素
生产总是社会的生产,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马克思说:“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劳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5]
一般地,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生产关系的内涵及其构成: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以及由它所直接决定的消费关系。所以,生产关系就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它不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经济结构,是内部诸环节或诸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整体。
在生产关系的复杂体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首先,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关系是指生产资料和人的结合方式,其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为谁支配的问题。这是任何历史时代人们的社会关系中最本质、最基本的关系。其次,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人和物社会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是区分社会经济结构、经济形态的基本标志。再次,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关系决定生产关系的其它环节或方面,生产关系的其它环节或方面实质上都是从这一基本关系中建立起来的。
生产关系诸环节或方面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就是说,生产关系的其它环节、方面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们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也起着重要的制约和影响作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需要通过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来维持和保证,又总要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提高生产和再生产所必经的这些环节的运转过程实现和体现出来。否则,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就成为落空的东西。人们不仅可以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中看出生产关系的其它环节、方面的情况,而且也可以从生产关系的其它环节、方面中揭示出它们所体现、所反映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及其本质。
历史上的生产关系,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为标志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每一类型的生产关系又具有多种类别与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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