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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

时间:2023-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纷繁复杂的,同时又是普遍联系的。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就是对客观事物本身固有联系的反映,而唯心主义则用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客观事物本身的联系。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多样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条件问题上坚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世界的普遍联系与系统。科学的发展不断地证实和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

第一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

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纷繁复杂的,同时又是普遍联系的。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恩格斯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1]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以及构成事物诸要素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和互相制约。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相互区别的事物、现象或要素之间的联系,事物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区别是互为前提的。任何事物都有它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都有相对独立性,因而是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同时,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总是同其他事物联系在一起的。事物之间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这是事物的本来面貌。如果只见区别不见联系,就会把本来有联系的事物孤立起来,孤立地看世界,这就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如果只见联系不见区别就会抹煞事物之间质的界限,把世界看成是不分彼此的混沌状态,这是相对主义的观点。

联系是普遍的。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它周围的其他事物相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每一事物内部各个要素之间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的,都与其他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二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或过程都不是孤立存在着,都是与它周围的事物现象或过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整个世界统一联系中的一个部分或环节。科学发展已经证明,在自然界中,从宏观天体到微观基本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植物界到动物界,从动物界到人类社会,无不处在普遍联系之中。

联系又是客观的。联系的客观性是指事物本身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就是对客观事物本身固有联系的反映,而唯心主义则用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客观事物本身的联系。例如,神学目的论的观点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联系都是上帝有目的的创造,上帝创造猫就是为了吃老鼠,上帝创造老鼠就是为了给猫吃的,猫和老鼠的联系是上帝有目的、有意识的安排。现代科学研究证明,生物界所存在的生物链现象是自然形成的,是生物界演化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现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既然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这就要求人们用联系的观点实事求是地去认识事物,揭示事物的本质。

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在

了解个别事物时,要注意把握它与周围有关事物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在分析事物的某一要素时,要注意把握它同其他要素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不要孤立地看问题。

世界上的事物是无限多样的,决定了事物的联系是具体的、多样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多样性。联系的多样性是指联系的内容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说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各种不同的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作用是不一样的。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和主要的联系,决定事物的根本性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趋势,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和次要的联系,则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物发展的进程。在各种联系中,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是事物联系的最普遍的形式。直接联系是指事物与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不同方面之间,不需要经过中间环节而发生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联系。间接联系是指事物与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不同方面之间,需要经过中间环节才能发生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联系。例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直接联系;而生产力与上层建筑之间则是间接联系,两者要通过生产关系(经济基础)这一中间环节才能发生相互作用。一般说来,直接联系对事物的发展比较明显,而间接联系则通过中介环节才能对事物的发展发生影响,所以作用不太明显。

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一定的条件的。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相关联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其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特定环境,都与特定的事物相联系着,这些特定的事物、环境就是这一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条件问题上坚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在条件问题上坚持唯物主义,就是承认条件的客观性,承认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各种条件制约的。任何事物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也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灭亡。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这里的时间、地点也是条件,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时间条件和空间条件。在条件问题上坚持辩证法就是承认条件的复杂性和可变性。条件是复杂多样的,有必要条件和非必要条件、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不要把条件简单化,要全面地、具体地分析各种不同条件。条件也是可以改变的。客观条件本身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唯物辩证法承认条件的可变性,但并不认为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和创造条件。改变和创造条件必须遵循事物本身发展变化的规律,并且也要依赖一定的条件。

具体分析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对于我们做好工作很有帮助,一切都要从具体条件出发,因为不同的条件对于事物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离开了具体条件一切事物都无法存在下去。当然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可以在尊重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和改变条件,以实现一定的目的。那种“唯条件论”和“无条件论”都是错误的,都是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观点。

世界的普遍联系与系统。科学的发展不断地证实和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现代科学的发展出现了整体化的趋势,这反映了人类对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和具体了,尤其是现代系统论,对于深化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代系统论是一门新兴的横断学科。自20世纪40年代诞生以来,它就以其巨大的生命力迅速地向一切知识领域渗透和拓展,不仅使人类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而且还以其特有的哲学潜能,向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为唯物辩证法范畴的具体深化提供了崭新的科学素材,特别是它对整体与部分这对传统的哲学范畴的丰富和发展,更是令人耳目一新。

所谓系统,是指相互联系的若干要素按一定方式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论有三个主要原则,一是整体性。这就是指系统在整体上的性质并不等于它的多个组成部分在孤立状态下的性质的机械相加。系统整体的新质是其要素、部分所没有的。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在检查了一架苏联米格-25飞机以后发现,飞机上许多零件本身从单个来看,并不是最先进的,比美国相应的零部件落后,但整体机能却是世界第一流的水平。二是结构的有序性,即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是有组织的,遵循一定的顺序和规则,而不是杂乱无章的。这样才能保持系统的稳定性。三是内部结构趋向优化的特性,即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结合趋向于强化系统的整体功能。整体性原则虽然是系统论的核心内容,但它却是从属于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相互作用原理的。离开了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系统和环境、系统和要素等相互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就谈不上什么“系统”,也就无系统论产生的必要。正是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元素之间存在着普通联系和相互作用,才使系统呈现出不同于部分、要素的整体性特征。如果一个事物、对象的各个部分之间完全没有相互作用,整体在质上与部分完全同一,在量上等于部分的累加,那么它就不成为其系统。系统论特别强调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代系统论就是一种研究部分与整体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科学理论。它要求把事物作为某一系统的要素、某一整体的部分来研究,这正是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原理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法及其普遍联系原理是现代系统论最接近、最坚实可靠的理论基础。系统论的理论根据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贝塔朗菲明确承认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他的理论先驱。许多西方的系统论学者也都不得不承认,马克思第一次把系统的方法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把社会看成系统,把人类历史看成系统的运动,从而把马克思称为社会科学中现代系统方法的始祖。

二、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世界上纷繁复杂的万事万物不仅是普遍联系的,而且是运动发展的。永恒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个总特征。

物质世界是无限发展着的,事物、现象之间或事物、现象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必然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变化和发展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范畴。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必然要引起事物的运动。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它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变化就其形式来讲,既包括事物量的变化,也包括事物质的变化。它可以是上升的、前进的运动,也可以是下降的、倒退的运动。而发展则是指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前进性、上升性运动,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前进性变化或不断更新的过程。同一事物的简单重复不是发展,事物数量的增减和位置的移动不是发展,事物由高级到低级的倒退的变化也不是发展。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生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毛泽东说:“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2]“新陈代谢”就是发展。承认运动、变化的观点并不一定是辩证法,如机械论、循环论只承认某种变化,只有承认发展才是辩证法。永恒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就是说唯物辩证法不仅认为世界是运动变化的,而且认为世界运动变化的总趋势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是旧事物由存在走向衰亡和新事物由产生走向壮大的过程。

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事物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的事物;旧事物则与此相反,它是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判断一个事物是新的还是旧的不能以它出现的时间先后为依据,新事物当然是新产生的东西,但新产生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新事物;也不能以表面的或一时力量的强弱为依据,因为,虽然新事物从发展的趋势来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有力量的,但它开始时往往是弱小的,有一个逐渐由弱变强的过程;也不能以是否完善为依据,因为,新事物刚刚产生的时候,往往是不够完善的,而要经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所以,区别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在于,它们是否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只有顺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历史必然性,才是新事物的本质内容和基本特征。区别一个事物是否是新事物,不能脱离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在历史上曾经是新事物的,随着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会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变成必然灭亡的旧事物。这种情况在人类历史发展中是屡见不鲜的。

新事物就其本质上来说,它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因为:

第一,新事物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代表着事物的发展方向的,有着存在的客观依据。新事物对于旧事物来说,它是促使旧事物灭亡的因素,而旧事物已经失去存在的依据,是无法抗拒新事物产生的。

第二,新事物比旧事物更具有优越性,因为新事物既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因素,同时又吸取和发扬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加了旧事物根本没有的而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这就使得新事物比旧事物更加优越。

第三,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新事物不断战胜并取代旧事物的过程,就是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过程。

三、两种对立的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即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唯物辩证法把世界看作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它要求用联系的观点去看待事物;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的,因而用孤立的观点去看待世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到一个个的个别孤立事物的存在,而看不到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

第二,唯物辩证法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事物的运动变化不仅有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且有根本性质的变化。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不断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新陈代谢的过程;形而上学则认为整个世界在本质上是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没有性质的变化,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因而形而上学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把事物看成是僵死不变的,只见其现在,不见其过去和未来。

第三,唯物辩证法用全面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用片面的观点看世界。唯物辩证法坚持用全面的观点去观察世界,要求从各个方面去研究事物;而形而上学则用片面的观点去观察世界,只见局部,不见整体。

第四,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形而上学则否认矛盾的存在。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都包含着矛盾,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形而上学则根本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因而把事物的运动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则在于是否承认矛盾的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因为只有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才能科学地说明事物的运动发展,坚持发展的观点;而且只有坚持发展的观点,才能坚持普遍联系的观点。因为联系实际上就是一事物的变化发展引起其他事物的变化发展,一要素的变化发展引起其他要素的变化发展;并且,矛盾的联系是世界最普遍最重要的联系。形而上学否认矛盾,就只能坚持孤立和静止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范畴构成的完整的科学体系。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相互贯通的。一方面规律包含了范畴,规律以判断来表达,范畴以概念来表达,判断离不开概念,规律离不开范畴;另一方面范畴也体现了规律,范畴的进一步展开,就构成了规律,离开范畴,规律就无法揭示出来,离开规律,范畴就变成了一个个孤立的、凝固的概念。总之,规律和范畴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在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处于核心的地位。列宁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3]“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4]

为什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呢?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特别是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因。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就在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彻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关键。

第三,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毛泽东指出:“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5]

第四,承不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中最根本的规律,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和斗争的焦点。但是,对立统一规律虽然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不能用它代替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与范畴,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与范畴都有自己独特的内容,只有全面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正确地把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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