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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3-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矛盾统一体,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有规律的从低级到高级的有序地向前发展,这就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社会的发展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命题有其深刻的含义。这些规律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三节 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

一、社会形态及其划分

所谓社会形态是社会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具体存在形式。是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人类迄今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五种基本的社会形态,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它特定的经济基础和特定的上层建筑,都是按照一定的客观规律发展的,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那么以什么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的标准呢?这只能从社会形态的结构中去寻找答案。

构成社会形态的两个基本要素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而在这两个基本要素中,经济基础又是最根本的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上层建筑是构建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因此,要确定划分社会形态的标准,我们需要对经济基础加以剖析。所谓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因此,要确定某一社会属于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就要确定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关系的构成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它决定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因此,我们可以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最终确定为划分社会形态的标准。原始社会之所以叫原始社会是因为该社会的生产资料是原始公有。依此类推,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就叫奴隶社会,封建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就叫封建社会,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就叫资本主义社会,而社会主义社会则是集体和国家占有生产资料。

二、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

社会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矛盾统一体,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有规律的从低级到高级的有序地向前发展,这就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社会的发展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命题有其深刻的含义。概括地说,它是指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都是物质的、辩证的发展过程,具体地说这一物质的辩证过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客观的物质体系。人类社会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物质世界中一种特殊而复杂的运动形式,是一个运动着的物质实体。社会的全部内容本质上都是客观的物质的,这主要表现为,物质生产劳动是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它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社会的主体是有血有肉的物质的人;社会存在的基本方式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全部社会关系都是建立在人们的物质关系的基础上,社会意识不过是对人们的物质活动和物质关系的反映,它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的决定力量。

第二,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有其内部的矛盾性,社会内部的诸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就构成人类社会固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个基本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是其他社会矛盾的基础,并制约着其他社会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基本动力。

第三,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规律。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变化,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从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飞跃,这就形成了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由此可见,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物质性和辩证性,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就使得人们对待社会历史就可以像对待自然界一样,用客观的精确的眼光进行考察和研究。

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但社会的发展也有不同于自然界的发展的地方,那就是在自然界的发展中纯粹是一些盲目的、不自觉的力量在起作用,而社会的发展是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这是否表明社会发展是主观的呢?唯心主义正是抓住了社会发展的这一特点,否认社会发展的客观性,认为社会发展是由人的意识所决定的,然而,人们活动的目的性和自觉性并不能否定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这是因为:

第一,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着的人们(常常是以民族、阶级、政党等群体出现的),总是生活于和活动于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客观条件下,而这些社会客观条件正是他们产生各种思想,意识的前提和根源,决定着他们只能有这样的而不是别的什么思想、目的和动机,规定着他们的生活追求和活动方向。人们怎样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并不取决于他们有目的、有意识地活动,而是取决于他们所面临的并活动于其中的前一代人所造成的既定的生产力和与它相适应的其他社会条件。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正是这些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条件的总和中形成、存在和起作用。

第二,人们的活动虽然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但人们的意识、目的和动机又是各不相同的,并且常常是相互冲突的,而人们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总是像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并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总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受这个规律所支配的过程的最终结果,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或没有完全预料到的。这种“自然历史过程”明显地表现出社会规律的客观性。

第三,人们的思想、动机和目的对社会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有时甚至还起着突出的巨大作用,但它们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如何,并不是取决于人们的思想、动机和目的的本身,而是取决于这些思想、目的和动机能否正确反映社会客观条件,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只有正确反映社会客观条件,并符合社会历史规律的思想、目的和动机才能对社会的发展起巨大的推动作用。相反,一些不能正确反映社会客观条件,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错误理论,只能导致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挫折和失败。

由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以及人们所面临的社会生活条件是复杂多样的,所以社会规律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在社会发展的一切阶段(包括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社会)都起作用的规律,即一般规律或普遍规律。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等等。这些规律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与人类社会共始终。第二类,是只在一切阶级社会中起作用的规律。如阶段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的规律只是存在于阶级社会中,而在没有阶级,没有阶级矛盾的社会中就不起作用,如果要硬性套用,只会造成社会人为的动乱,破坏社会的发展。第三类,是指仅仅为某一社会或某一社会现象所独有的规律,叫做个别规律,如各尽所能,平均分配的规律只存在于原始社会之中,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等等。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所以前两类规律都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范畴,而第三类规律只是具体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则不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范畴。

三、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活动的自觉性

人类社会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都是受其内在的固有的规律所支配,社会规律同自然规律一样都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思为转移的,尽管在社会活动中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人在起作用,但这并不能否定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同样,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排斥人的活动的自觉性,二者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人是社会的主体,历史是人们活动的结果,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总是通过人们的自觉创造活动来体现的。这表明,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与人的自觉活动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社会发展规律,只有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才能得以表现,并发生作用,离开了人的自觉活动,就没有社会历史进程,就没有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社会发展规律实质上也就是人们自觉活动的规律,二者不仅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也是一种内在的统一。

第二,人的自觉活动必然以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为首要前提和基础。人的自觉活动不是毫无限制,脱离社会实际的随心所欲的活动,而必须是以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为首要前提和基础的自觉活动,如果脱离了这个前提和基础,人的活动不仅不会推动社会的发展,反而会阻碍、破坏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因此,人的自觉活动是受社会历史规律制约、支配的活动。

第三,人的自觉活动,可以认识、发现和利用社会发展的规律,尽管社会规律是客观的,但人在社会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人们可以通过自身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识社会规律,并让社会规律为人类服务,人们对社会规律认识得越全面,越深刻,人们的自觉活动就体现得越充分,就越能利用社会规律,推动社会的快速发展。

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自觉性是一种具有内在联系和辩证统一的过程。不能以强调社会规律的客观性来否定人的自觉能动性,也不能以强调人的自觉能动性来否定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否则,就会陷入唯心史观的泥潭。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8页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4页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页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页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4页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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