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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意义”的探究

时间:2023-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1927年出版的《存在与时间》这部重要的著作中,海德格尔别开生面地提出了“存在的意义”问题。但海德格尔不同意这样的看法,他认为,存在的普遍性不是种的普遍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这样写道:“存在的不可定义性并没有取消存在的意义问题,而是要我们正视这个问题。”[12]上面,我们简要地论述了海德格尔在其代表作《存在与时间》一书中对存在的意义问题的探索。

第一节 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意义”的探究

在1927年出版的《存在与时间》这部重要的著作中,海德格尔别开生面地提出了“存在的意义”(der Sinn von Sein)问题。为什么海德格尔要提出这个问题呢?因为在他看来,在当代哲学研究中,虽然出现了形而上学的复兴,但这个使古代哲学家的思想不得安宁的、形而上学的基础问题,即“存在的意义”问题却以其表面上的自明性而逸出了人们的视野,甚至被牢牢地遮蔽起来了。

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局面呢?海德格尔认为,除了表面上的自明性阻挠着人们去深思这个问题外,还有如下两个重要的原因。

一是人们通常认为,“存在”(Sein)这个概念是最具普遍性的概念,即最高的种概念。但海德格尔不同意这样的看法,他认为,存在的普遍性不是种的普遍性。如果存在者在概念上是按照种和类来进行区分和联系的话,那么存在却并不是对存在者的最高领域的界定。换言之,存在不是存在者的最高的种概念,按照中世纪的本体论的表述方式,存在是“一个‘超越者’”(ein‘transcendens’)。这里的“超越者”的含义是,存在这一概念不能用适合于存在者的种、类的区分和联系加以论定。在这个意义上,最普遍的概念决不等于最清楚的概念。事实上,在海德格尔看来,“宁可说‘存在’这个概念是最晦暗的概念。”[4]

二是人们通常抱有这样的见解,即“存在”这个概念是无法定义的。因为从传统逻辑学的眼光看来,给一个对象下定义,也就是:对象所属的最近的种概念+把这个对象与同种的其他对象区分开来的属差。但是,存在既然是一个最高的、最普遍的概念,在它之上就不可能存在任何其他的种概念,那就等于说它是不可定义的,而对不可定义的对象我们又如何进行探讨呢?海德格尔也不同意这种流行的见解。在他看来,存在概念不可定义,并不等于说它不构成任何问题,也不等于说我们无法对它进行探讨。我们应该引申出来的结论反倒是:存在不是类似于存在者的某种东西,所以用来规定存在者的、传统逻辑的下定义的方式,虽然在一定的范围内是正当的,但这种方式并不适用于存在。因为甚至连传统逻辑本身也是植根于始源性的东西——古希腊的本体论的,而存在概念同样是始源性的东西,所以它不属于传统逻辑发挥作用的领域,而属于作为传统逻辑基础的本体论研究的范围。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这样写道:“存在的不可定义性并没有取消存在的意义问题,而是要我们正视这个问题。”[5]

从海德格尔上面的论述中可以发现,阻挠人们对存在的意义问题进行深入探究的最核心的思想障碍是,人们把存在者与存在简单地等同起来,把适用于探讨存在者问题的传统逻辑与适用于探讨存在问题的始源性的本体论简单地等同起来了。所以海德格尔强调:“存在者的存在本身不‘是’一个存在者(Das Sein des Seienden‘ist’nicht selbst ein Seiendes)。”[6]在肯定存在和存在者之间的差异的基础上,海德格尔还向那种力图磨平“人”这种特殊的存在者与其他存在者之间的差异的观念提出了挑战,他主张把“存在者”(Seienden)区分为以下两大部分:一是作为人的存在的“此在”(Dasein)[7];二是其他存在者。而在所有的存在者中间,只有此在才能询问存在的意义。那么,此在究竟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去询问存在的意义呢?海德格尔说得很明白:“使存在从存在者中显露出来,并对存在本身进行解释,这是本体论的任务。”[8]是不是从古代以来的各种本体论学说都有资格成为询问存在的意义的方法呢?海德格尔的回答是否定的。在他看来,传统的本体论理论不但不能通达存在的意义问题,相反,由于它们看不到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差异,而把这个问题严严实实地遮蔽起来了。他告诉我们:“本体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9]在他看来,现象学是一个方法概念,它的最根本的原理是“面向实事本身”(zu den Sachen selbst),即不是按照传统哲学的历史追溯的方法或逻辑推论的方法去认识实事,而是按照实事自身向我们显现的方式去看待实事,而这里所说的“实事”(Sach)也就是存在的意义。

在海德格尔看来,只有通过“现象学本体论”(phaenomenologische Ontologie)这样的研究方法,隐蔽着的存在的意义才会显现出来;而存在的意义并不在远处,它通过此在的先天的生存结构而显现出来。他认为,此在就是“在世界之中存在”(das In-der-Welt-sein),而这种存在本质上又是与“他人”(Andere)“共在”(Mitsein)的。从生存论上看,“烦”(Sorge)是此在在世的先天性结构,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的:“烦作为始源性的结构整体在生存论上先天地处于此在的任何实际的‘行为’和‘境况’‘之前’。”[10]而在“烦”的整体结构中隐藏着“畏”(Angst),而“畏”之所畏归根结底是“死”(Tod),“死是此在刚一存在就承担起来的一种去存在的方式。‘一个人刚一降生就老得足以去死’”。[11]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此在之存在本质上是“向死之存在”(das Sein zum Tode)。

海德格尔认为,此在在世具有两种不同的样式:一种是“本真的”(eigentlich),另一种是“非本真的”(uneigentlich)。后者在生存中依从“常人”(das Man)的生活样式,满足于模仿和闲谈,从而陷入“沉沦”(Verfallen)状态之中;前者则正视“烦”之生存结构,在“向死之存在”中唤起“良知”(Gewissen),从而自觉地为“自由”(Freiheit)而进行“决断”(Entschlossenheit)。在他看来,此在的本真性的生存也就是存在的意义,而存在的意义又是在本真的“时间性”(Zeitlichkeit)和“历史性”(Geschichtlichkeit)的基础上显示出来的。所以,“只有当死、罪责、良知、自由和有终性同样始源地共居于一个存在者的存在中,就像共居于烦中,这个存在者才能以命运的方式生存,即才能在其根据中是历史性的”。[12]

上面,我们简要地论述了海德格尔在其代表作《存在与时间》一书中对存在的意义问题的探索。我们认为,这一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首先,海德格尔通过对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差异的揭示,对西方哲学传统的基础——本体论作出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正如比梅尔所指出的:“如果说勒内·笛卡尔力图做的是为哲学寻找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那么,海德格尔所做的恰恰是对这个基础提出疑问。”[13]正是通过这一卓有成效的批判,海德格尔使我们的哲学思考深入到一个始源性的层面上。其次,海德格尔对传统的批判并没有停留在单纯否定的阴影中,他提出了“现象学本体论”的新理论;由于他把这种新的本体论理解为其他一切本体论的基础,所以这种本体论也可以称作“基础本体论”(die Fundamentalontologie)。特别要注意的是,海德格尔这里说的“基础”这个词具有“先天主义”(der Apriorismus)的含义在内,因为在他看来,“‘先天主义’是任何一种科学的哲学领悟自身的方法”。[14]事实上,也只有运用这种先天主义的方法,哲学研究才不会纠缠在人类学、心理学的层面上,才能揭示真正始源性的现象,并引申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结论来。再次,海德格尔揭示了同样始源的、先天的时间性和历史性。事实上,正是凭借本真的时间性和历史性,存在的意义才得以凸显出来。

但是,海德格尔的探索也存在着误区。首先,他对此在在世的“本真的”样式和“非本真的”的样式的区分显露出其哲学的精英主义倾向。在他看来,人类历史的发展系于那些能唤起“良知”并下“决断”的精英人物的腰带上。所以,按照萨弗兰斯基的看法,海德格尔在纳粹获得政权的第一个年头里,就完全被希特勒这个“邪恶的天才”迷住了。他在1933年11月3日发表的《向德国大学生的呼吁书》的结语中指出:“你们的存在规则既不是什么原理,也不是什么‘理念’,唯有领袖本人‘是’今天和未来的德国的现实和它的法律。”[15]这种精英哲学的另一个侧面是对多元主义的民主制度的蔑视,而这种蔑视正体现在他对所谓“常人”政治的指责中。其次,海德格尔的“基础本体论”是一种始源性的、先天主义的理论,如何把它与瞬息万变的经验生活连接起来,这个课题并没有进入他的视野,他只是限于强调,始源性的东西是经验性的东西的基础。所以萨弗兰斯基指出:“海德格尔的基础本体论——包括他的本己本真性哲学含有如此的不确定、可塑性,以致为政治上作多种不同的选择提供了广阔空间。”[16]再次,海德格尔探讨存在问题的入手处是此在,而此在作为人的存在指的是个体。尽管他强调个体在生存中总是处于“共在”的状态中,但在生存的决定性问题上,每个个体都必须单独面对。在这里,个体仍然是中心。直到他在后期著作中把世界理解为“天”(der Himmel)、“地”(die Erde)、“神”(die Goettlichen)、“有朽者”(die Sterblichen,即人)的“四重整体”(das Geviert),这种此在或个体的中心主义才得到某种程度的遏制。

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尽管海德格尔没有沿着存在、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的思路进行思考,但他的别具一格的探索方式毕竟为存在问题研究的复兴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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