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周恩来总理在1953年12月31日接见访华的印度代表团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说: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中印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完整地列入了中印两国的谈判公报。1955年4月在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上,通过了有关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制订的各国和平友好相处的十项原则中包括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此后几十年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指导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邓小平多次强调:“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团政治’方式,‘势力范围’方式,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形势,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7]他还指出:“这五项原则非常明确,干净利落,清清楚楚。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28]
我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者和倡导者,而且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忠实实践者和执行者。中国正是以自己忠实执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外交政策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其主要体现在:第一,用对话、谈判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29]邓小平主张用对话、谈判的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反对用对抗、战争的非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在建国35周年庆祝典礼上,邓小平宣布:“我们主张用谈判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如同我国同英国通过谈判解决香港问题一样”。[30]用对话、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国际争端,首先,这是由当前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的特点决定的。在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时代两大主题的形势下,各国普遍把维护世界和平、发展本国经济作为己任,发展对外双边关系。“解决国际争端,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办法”。[31]其次,这有利于世界局势的长期稳定。“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因为“始终顶着,僵持下去,总会爆发冲突,甚至武装冲突”,运用对话、谈判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就可以消除爆发点”,“局势可以稳定,并且是长期稳定”。我国政府在运用对话、谈判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方面作出了表率。按照“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成功地解决了香港、澳门问题,为世界各国解决国家之间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第二,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论亲疏。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不应成为发展国家关系的障碍。1989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总统尼克松时谈到:“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这样,什么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32]邓小平强调中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但在具体处理国家关系问题时,则主张不应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好坏,更不允许以这种异同来作为干涉别国事务、侵犯别国领土和主权的借口。对内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对外建立超越意识形态的国家关系,二者之间并不矛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将继续改善和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关系,以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主,不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妥善解决分歧”。中国强调国家利益,寻求与资本主义世界的对话与合作,在政治上和平共处,经济上和平竞赛,开拓了中国对外关系的新局面。有利于我国广交友、少树敌;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大国的作用。
第三,主张维护世界多样性,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首先,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发展模式也是多样的。从政治制度来看,有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有前资本主义国家。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来看,有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有新兴工业国家。从民族来看,世界上既存在单民族国家,又存在多民族国家。民族无论大小、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民族特色,都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信仰、价值观念、意识形态,都选择了适合自己国情和民族特点的发展道路。即使是同一种社会政治制度的国家,发展模式也不会完全一样。其次,世界上的各种文明、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应彼此尊重,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各国的事情包括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发展道路的选择,以及各国内部的其他事务,都应由各国自己解决,任何其他国家和外部势力都无权干预;世界的多样性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客观存在,也是各国、各民族人民的自由选择。其他国家和民族应当尊重别国的选择。多种文明、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之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异是很自然的,它们完全可以和平共处,应当求同存异,以实现共同发展。世界上的事情,包括各国之间的政治矛盾、外交分歧、同性发展问题,都应当通过各国平等协商解决。
二、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冷战结束后,邓小平率先提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主张。历史上的国际旧秩序,带有浓厚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色彩,是一种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这种旧秩序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少数发达国家,特别是超级大国总是试图成为世界政治秩序的“领导者”,常常打着人权、自由、民主等幌子,肆意干涉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内政,践踏这些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并以经济制裁、战争威胁等手段把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思想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等作为普遍适用的标准,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表现在经济上,则是利用其强大的经济科技优势,维护旧的国际分工及以此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由少数发达国家制定的,以维护其利益为目的的各种国际经济规章和制度,进行不等价交换和国际剥削。它严重地阻碍着世界和平与发展。因此,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必须努力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早在1974年4月,邓小平出席联合国大会发言时,明确提出改革国际旧秩序的建议。1988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客人时提出,当前国际政治出现了由对抗转向对话,由紧张转向缓和的新情况。在这种发展趋势下,我们应该提出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问题。邓小平在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时,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主张:“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33]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邓小平指出:“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察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那么应当用什么原则来指导新的国际关系呢?……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34]只有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新秩序,才能保证建立起进步的公正的新秩序,才符合世界人民共享和平、共同发展的愿望。“不同社会制度在五项原则基础上和平共处、相互合作是这些国家发展关系的惟一出路”。[35]相比之下,美国竭力鼓吹的以美国为“领袖”,以美国价值观为指南,以军事实力为后盾的“世界新秩序”;西欧、日本提出的以欧、美、日为世界轴心的三极“新体制”都是企图维护强国对弱国的控制,是不公正的、不合理的国际秩序。
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中国要致力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种国际新秩序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也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普遍愿望。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从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四个方面全面地阐明了中国对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系统主张:一是各国政治上应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二是经济上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三是文化上应相互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四是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同时强调指出为了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必须树立新安全观。党的十六大报告将新安全观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联系起来,而且赋予了新的内涵,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打击恐怖主义要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作用,主张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开展反恐合作;主张标本兼治,努力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主张反恐要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长远利益。这些主张从当今世界的实际出发,体现了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总之,中国政府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符合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要求,获得了发展中国家以及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普遍支持。但中国政府也清醒地看到,历史上形成的国际旧秩序现在还占支配地位。现实告诉我们,要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要加强自身的团结合作,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还要抓紧时机发展自己,这样才能以增强谈判地位,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2.试述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宗旨及目标。
3.如何理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4.中国关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内涵有哪些?
【注释】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05页
[2]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02-11-08
[3]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525页
[4]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02-11-08
[5]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4~35,2469页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4~35,2469页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53页
[8]中共中央宣传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北京:学习出版社,2003.92页
[9]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65页
[10]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02-11-08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48页
[1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31页
[1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59页
[1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59~360页
[1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页
[1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62页
[17]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02-11-08
[1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41页
[19]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9页
[20]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56页
[21]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535页
[2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04页
[2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04页
[2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471页
[2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56页
[26]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551页
[2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96页
[2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3页
[29]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59页
[30]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70页
[3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87页
[3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30页
[3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2页
[3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2~283页
[3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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