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
一、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依靠力量
1.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
工人阶级是社会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邓小平指出:“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同社会化的大生产相联系,因此,它的觉悟最高,纪律性最强,能在现时代的经济进步和社会政治进步中起领导作用”。[1]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是全新的、艰巨的事业,完成这一伟大工程,需要发挥工人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作用,这是由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事业的历史任务与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的一致性决定的。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应有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积极投入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邓小平反复强调,我们党在制定方针政策时,要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支持和保证工人阶级当家做主,维护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脱离工人群众,更不能损害工人阶级的利益。
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工人阶级的队伍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工人阶级人数增加,队伍迅速壮大;二是工人阶级的文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三是其构成成分呈现出多样化,除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外,还存在着其他多种所有制企业中的职工;传统第一、第二产业的职工比例下降,第三产业职工比例上升,新兴产业职工人数急剧上升。这些新变化,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客观必然性。这些变化虽然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但不仅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先进性,而且使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有了新的发展;不仅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地位,而且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发挥工人阶级整体优势。中国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始终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仍然是中国共产党最可信赖的阶级基础。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关键在于维护和加强全体职工的国家主人翁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力市场的出现,职工的就业方式、劳动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如打破铁饭碗,实行合同制等等,但这并没有改变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中的主人地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他们依法享有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邓小平强调指出:“所有企业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民主管理,使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2]江泽民进一步指出:“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关键是要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四个方面下工夫”。因此,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在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一方面,必须通过政治、经济、法律、行政和舆论等手段来切实保障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领导阶级作用;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工人阶级进行优良传统教育和思想文化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工人阶级队伍。
2.要切切实实地依靠农民群众
农民是我国人数最多的一个阶级。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广大农民不但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力军,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人数最多的依靠力量。没有农民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取得胜利,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依靠农民阶级。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吃饭穿衣问题突出,所以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成为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没有农业的积累和支持,就不可能有我国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当代中国的改革就是从农村开始的。广大农民为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的状况,表现出了极大的创业精神,勇于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建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取得了巨大成功,带动了整个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繁荣了农村经济,而且促使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者向工人阶级转化,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仅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也使农民最早受益。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民作为一个特定的群体,在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文化水平等方面,均有着许多新的时代特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愿意接受新生事物,锐意改革,勇于探索科技兴农和合法致富的新路子,成为具有市场意识、科技观念、经济头脑、参与意识和竞争能力的新型农民。他们衷心拥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他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农民中涌现出了大批走南闯北的专业户,个体户,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工人,进城打工的劳动者,他们是城市建设的新军,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新的组成部分,是城乡交流和结合的“使者”。农村所发生的这些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
依靠广大农民,必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和创造精神,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和民主权利,减轻农民负担,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十分注意保护好农民的积极性,他要求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切实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不能以任何名义增加农民负担,不折不扣地落实应给予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今后努力的方向:一是要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改善农村教育状况,大力普及初等教育和中等农业技术教育,培养、造就一代新型农民,推动农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二是要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增强国家主人翁观念,使工农联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3.必须充分依靠广大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一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教育科学文化工作的基本力量。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知识分子在发展生产力,推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靠空讲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没有知识,没有人才,怎么上得去?”[3]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依靠广大知识分子。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背后更多的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谁拥有更多更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知识,谁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资源相对不足,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把经济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具有决定意义。知识分子特别是广大科技人员是科学技术的载体,他们对加快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有着特殊重要作用。可以说,在新的历史时期,能否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及其现实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华民族的兴衰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依靠知识分子,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党和国家要努力创造有利于知识分子发挥聪明才智的良好的环境。对知识分子要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采取措施,积极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对有贡献的知识分子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鼓励,并建立经常性,规范化的奖励制度。同时,知识分子也要继续努力,在政治上业务上都要不断取得进步,努力钻研业务,钻研技术,做出第一流的成果,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立志为民族争光、为科技事业献身,用自己的努力和成就赢得社会的承认;同时,知识分子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加强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辜负党、国家和人民寄予的重托与厚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总之,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
二、新的社会阶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改革开放后,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我国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归纳起来主要有: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都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的,尽管他们在财产状况、文化层次、社会地位、社会职业上有所区别,但他们的出现都与社会变革的大背景相联系,经济领域的制度由过去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新的社会阶层的产生提供了制度基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的劳动分工日益精细,为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提供了从业条件;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促进了就业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的极大变化。因此,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推动了经济发展,增加了国家税收;扩大了就业门路,缓解了就业压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从总体上看,新的社会阶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他们运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直接参与或服务于生产过程,他们勇于开拓,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面对我国社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经历的深刻变化,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经济各阶层的利益所发生的重大变动和调整,第一,要破除在所有制方面的传统观念,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的地位和作用,从法律上、政治上支持和保护他们的发展,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我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第二,要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观念,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第三,要在观念上和政策上明确,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的贡献。第四,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地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三、依靠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团结奋斗。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相互交往,共同奋斗,开拓了祖国的疆域,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国文化,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中华民族。新中国成立后,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形成了团结友爱、平等合作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毛泽东曾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4]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团结与合作,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对各民族的自身发展和繁荣,都是至关重要的。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依靠力量。依靠和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与合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加强民族团结,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民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落实,民族工作全面加强,各族人民大团结更加巩固。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各民族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平等联合、共同发展的最好形式。它既能保证少数民族在聚居区内行使当家做主和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最大限度地满足民族自治的愿望,同时又能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体现了民族平等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有利于调动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全国各族人民经济社会的共同繁荣与进步,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和破坏活动。邓小平指出:“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5]对这项制度,我们应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使它的优越性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加强民族团结,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任务。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经济效益较差,贫困面较大。因此,必须把经济工作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邓小平指出:“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6]只有民族地区经济都发展起来了,才能巩固民族团结,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社会进步,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面貌有了明显的改变,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设。当前,党中央作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这对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从而确保民族团结和边疆巩固,保证国家统一起着重大作用。
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增强民族团结、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性措施。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少数民族干部已经发展到200多万人,对于发展本地区、本民族的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总的来看,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还存在着总体数量不够,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了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必须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让他们在本地区和本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带头作用。同时也要注意选拔汉族干部,使各民族干部都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合作、同心同德,共同把民族地区建设好。此外,要在各族人民中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观念,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摩擦和矛盾,清除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因素。特别要旗帜鲜明地同一切民族分裂主义和分裂祖国的阴谋活动进行坚决斗争,维护民族团结,国家安定和祖国统一。
四、依靠新时期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现代化建设
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国内外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和建设最后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一个巨大优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依靠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新时期统一战线仍是一个重要法宝。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十分艰巨的事业,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也需要团结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需要发挥各民主党派、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作用,共同努力。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增强人民内部的团结;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邓小平指出:“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7]
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从统一战线的目标来看,建设爱国统一战线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统一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统一战线的构成来看,绝大多数成员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从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来看,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这一联盟,从根本上决定了统一战线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统一战线的发展方向。
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新时期统一战线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广泛性。它是空前的爱国主义联盟。在爱国主义旗帜下,一切有利于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人,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的人,一切有利于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人,不论是哪个阶级或阶层,哪个党派或集团,哪个个人或群体,都可以团结。二是统一性。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的统一战线。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能极大地调动全中国人民各方面的积极性。三是长期性与艰巨性。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必须始终运用统一战线这一法宝。开展统一战线工作需要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帜,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这样的工作无疑是十分艰巨的。
新时期统一战线巩固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主要是:一是要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这是保证统一战线完成自己根本任务的根本前提和保证,离开了这一点,统一战线就会改变性质,失去它应有的作用。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作用。现在人民政协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社会各界和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等三十多个方面的代表,是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的象征。必须重视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中知识人才多、社会联系广的特点,通过人民政协,把各种正确的意见集中起来,同时对一些不正确的意见给予适当的解释,做到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有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发扬民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四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和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我国宗教的实际情况,我们党制定了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这一长期的基本政策,并载入宪法。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有利于调动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广泛团结爱国的宗教界人士和宗教信徒,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之一。
五、依靠人民军队,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
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着保卫祖国统一和安全的神圣使命,既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历史经验充分证明,没有巩固的国防,就无法保证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没有一支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一切。人民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必须以人民解放军为坚强后盾。人民军队是捍卫社会主义祖国的钢铁长城。虽然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但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存在,为了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必须加强和巩固我国的国防。人民解放军担负着保卫国家领土、领空、领海主权,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全的神圣使命。人民军队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应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因此,在认真搞好军队建设,增强国防实力的同时,人民解放军也积极广泛地参加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重要贡献。
邓小平关于必须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的重要思想,指明了新时期我军建设的总目标,即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江泽民同志对人民军队建设进一步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军队和国防建设,关系国家安危,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全国人民的事业。因此,人民军队的建设要以爱国主义为中心,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祖国意识和国防观念,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自觉地履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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